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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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
赵店中学
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为此拟定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2、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滨河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是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服从上级团委、党委的领导;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校党政下,接受团委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同时联系全校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5、加强学校与同学的联系工作。

6、加强与外校学生的交流活动。

7、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8、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们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改进其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成员、会员权利
1、全校在校学生都是本会会员。

2、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公开性活动。

3、有权要求团委学生会如实向有关上级传达个人意见要求以及建议。

4、有权在遇到困难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团委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

5、有权对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不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或建议。

6、所有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四、会员义务
1、努力培养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刻苦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5、讲究卫生,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乍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成员、成员义务
1、所有团委学生会干部和干事都是本会成员。

2、遵循以上说明所有会员义务。

3、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种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4、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广泛征求听取学生对各项工作和意见的建议,报请有关部门解
决。

6、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在校内外以身作则,力争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形象。

六、岗位责任制与职权
1、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
团委设正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

学生会设正副主席、秘书处及外联部、社团部、纪检部、内务部、宣传部。

2、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3、团委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4、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

所有的资料经主席审阅后,一律交由秘书处整理归纳并统一存于团委办公室。

5、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6、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团委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团委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8、团委书记职责: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全体团员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监督、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党组织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的考核。

(7)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

(10)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9、团委副书记职责
(1)作好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主持各团支部书记的例会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团委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6)决策团委学生会行政决定。

10、团委组织部职责
(1)负责组织策划学年度新团员发展工作。

(2)负责团文件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3)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4)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5)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评选“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6)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备案、归档
11、团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团文件的收发工作。

(2)负责新团员发展的培训工作。

(3)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12、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2)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

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协助团委副书记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4)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

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5)外出代表学生会。

13、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2)按分工负责学生会有关部门工作。

(3)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4)加强与副书记、主席及各部门的联系。

(5)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权。

14、学生会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负责统计总结每周各部门的量化工作。

(4)协助副书记、主席团安排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15、学生会外联部职责
(1)负责校内讯息传递。

(2)负责与外校交流合作。

(3)邀请和联系其他学校参加我校组织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互相间的了解和学习。

(4)与企业单位联系,为学校举办的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

16、学生会纪检部职责
(1)负责参与学校纪律管理。

(2)负责活动期间秩序维持。

17、学生会内务部职责
(1)负责校内信件分递。

(2)负责校内卫生管理。

(3)负责会内日常办公室事宜。

18、学生会社团部职责
(1)负责管理校内社团、统筹社团安排,协调社团资源。

(2)负责社团的评优表彰和重新登记、注销工作。

19、学生会宣传部职责
(1)负责校内宣传工作。

(2)负责会内网络电脑维护。

七、动开展申报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递交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

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申请通过,策划人必须拟定一份完整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并且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八、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

(如有特殊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外联部及其干事负责通知。

)
2、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并附上带有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签名的请假条。

4、由秘书处负责做会议记录。

5、不允许穿窄脚裤,不允许带饮料与食物进会议厅。

6、会内不允许大声喧哗,如有任何意见应向主持人示意后提出。

7、处罚条例
(1)迟到者,需现场演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方可进入会场。

(2)没按要求请假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本章程其中一章节抄写一遍。

(3)无故缺席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其中1~2个段落,在次周例会上背诵。

九、扣分制度
1、由各秘书统计各部门情况,每部门基底分10分;每周五各秘书把表格交给副秘书长,在例会公布各部门分数。

等于或低于8分的部门要在例会检讨。

(部门分数每周更新)
2、每周十分有一分的卫生分,及九分平常分组成。

(卫生部分由次日值日秘书负责检查)
3、值日、例会无故缺席,每干事每次扣1分,迟到,每干事0.5分,部长翻倍。

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必须向各部门的秘书请假,向部长请假无效),每人1个月最多能请假一次(包括例会,值日,活动等等,特殊原因除外),扣分数量按缺席统计。

4、例会、值日各部门各部长都参加。

5、每周例会由未达到分数部门中最低分部门进行检讨。

十、总结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期末工作总结,报团委学生会备案,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由。

2、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任务、活动经过及达到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

3、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及广播站进行宣传广播。

4、秘书处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

十一、换届、辞退、退出制度
1、严禁带非团委学生会成员进入团委办公室或开会现场。

2、未经同意用团委办公室的电脑,或用作私人用途,即时退出团委学生会。

3、未经同意,以团委团委学生会名义向老师请假或向外透露内部信息的,一经发现,退出团委学生会。

4、在团委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团委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5、在自然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干部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拖延责任,不闻不问。

并在换届后对新上任的干部进行辅助。

6、干部任期为一年。

可连任。

7、免职
(1)凡本会干事,如出现以下情况,经团委学生会干部大会讨论,报团委会批准,可以免职。

a.违反本会章程。

b.玩忽职守。

c.损耗学校或本会声誉。

(2)凡可能被免职者,将于七天前得到书面通知。

免职者之职位空缺,须由大会指定人员代任至学代会另行选举。

8、退出团委学生会者需要上交辞职信及工作证。

十二、经费
1、来源
(1)经费来自团员每年定期交纳的团费。

(2)部分经费来自社会人士赞助及通过合法渠道而得。

2、使用
本会经费使用由副书记、主席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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