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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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供方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我厂产品质量的要求,并在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过程中,对其质量加以有效的控制。

二、适用范围

(一)产品生产所需各种原辅材料。

(二)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三)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四)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三、检验准则和方式方法

企业根据产品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划分为关键零部件和非关键零部件,其中关键零部件执行100%检验,非关键零部件采用抽样方法,依据国标GB/T2828.1——2003/ISO2895-1:1999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执行。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具体检验内容依据《物资分类检验方式及标准》执行。

四、职责

(一)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三类:A类(关键产品)、B类(主要产品)、C类(一般产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文件由采购部人员制订,三类零部件的供方均由采购部门确定。

(二)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检验,合格供方的控制评价及更新由制造部协助负责。

五、工作流程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物资进厂,必须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定点单位采购并签订供货合同,确保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技术要求;如非合格供应商需采购部填写《非定点合格供方购物申请单》其中A类物资需上级主管审批,B、C类由部门主管批准,以上完成后由采购人员开具一式三份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送交技术质量部。

(二)技术质量部专职检验员依据《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交验单》上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产品图纸、国家和企业标准及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或检验规程和供方提供的材质单对送检的物资零部件进行检验。

(三)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将开具《外协、外购件检验记录》,确认合格后在《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上签字,由送检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四)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质量若发现问题,需返修或报废,技术质量部出具《不合格处置申请单》,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方联系处理。

(五)对本企业暂不具备检验手段的原材料及零部件、辅料或其它有材质要求的产品,可以定点合格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为依据;有特殊要求或必须进行理化检验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验证。

(六)当有顾客自行提供某一配套产品或部分产品时,顾客方应同时提供该产品检验标准和要求,检验员依据顾客方提供的标准和要求对产品实施验证。对我厂无证实能力的检验项目,要求顾客提供证实材料证明或确认免除该检验项目,并以此作为验证依据。

六、对合格供方的控制与更新

(一)对合格供方,依据质量记录,运用统计方法,对供货情况进行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报告会,评价供货情况,对供货已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供方,即重新进行评价或调整合格供方。

(二)及时掌握供方生产条件的重要变更,如发现变更,已影响供货质量或交货期,即重新进行评价或调整合格供方。

(三)对外协零部件交货的动态及质量保证动态情况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相关文件

《过程、产品和环境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不合格控制程序》

《物资分类检验方式及标准》

《合格供应商名录》

八、相关记录

《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HIFOR-JL-76)

《外协、外购件检验记录》(HIFOR-JL-114)

《不合格处置申请单》(HIFOR-JL-132)

《非定点合格供方购物申请单》(HIFOR-JL-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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