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及工会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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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及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草案)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预报、预测和预防等措施,及时发现和化解劳动关系的矛盾、纠纷,防范突发性、群体性重大事件的发生,构建和谐社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劳动关系预警小组
集团设立劳动关系预警小组,负责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茂凯
副组长:曲忠厚、刘显敏
成员:梁文、李晓燕
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方法和内容
(一)工作方法
1.在集团工会设立意见箱,由专人定时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劳动关系预警小组。
2.收到反馈信息后,劳动关系预警小组成员要及时对劳动关系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分析和研究对策,将劳动争议苗头隐患事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预警内容:
1.职工对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愿望和要求;
2.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出台而引起的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调整的热点和难点;
3.因劳动关系矛盾可能引发的职工集体上访、怠工、停工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4.伤亡事故、自然灾害及对职工生产、生活、安全造成影响的情况;
5.其他涉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和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情况。
三、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一)工会应及时收集意见箱的意见,定期将职工信访活动、安全生产检查中的情况及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向集团领导逐级上报,作为劳动关系预测的重要依据。对可能引起集体劳动争议等突发性事件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对特别重大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在最短时间内上报市国资委。
(二)工会信息情报员要经常与职工联系沟通,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预警小组成员。预警小组应定期研究、协调处理劳动关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对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劳动关系预警小组要积极发挥调解作用,联合集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共同发挥作用,必要时联系政府有关劳动协调部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