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28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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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

贵州04定额综合解释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仅供参考黔建施通[2007]285号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发表于:2008-12-1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关于贵州省 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 号

关于贵州省 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 号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

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它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 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附表)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附表)
定额已包括孔桩周边防护。其余洞口防护可单独计算。(属垂直防护架内容)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水平网。
属一般安全措施,定额已包括部分内容。
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属一般安全措施,定额已包括部分内容。
(3)生活垃圾清运约
85元/5t车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与现行定额费用的关系
有关费用估算












现场办公
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已含在定额的临时设施费内
不另计算
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制、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已含在定额的临时设施费内
不另计算。(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按定额人工费×1%增加费用)
配电箱
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定额有子目可套用。(属建筑物垂直封闭及垂直防护架内容)
通道口、洞口、井口、梯边等防护费用按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0.50%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免费下载】关于贵州省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免费下载】关于贵州省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 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
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2004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简称 04 建筑定额、 04 装饰装修定额、04 安装定额、04 市政定额、04 园林仿古定额)自 2005 年 4 月 1 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
了一些问题。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 2004 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 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
建筑工程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2.30%
装饰装修工程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2.30%
2
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装工程
定额人工费×1.50%
市政工程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1.84%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1.84%
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燃气及集中供热、路灯工程执行安装工程的标准。

贵州省造价政策曾

贵州省造价政策曾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 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三)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 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建施通[2007]278号)
文件出台背景: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 社会稳定大局
贵州省造价政策法规
一、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动态管理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一、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动态管理
2011年11月份,住建厅同发改委共同发文,出台的 564号文件,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建筑 市场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增加建筑工人工资收 入,促进建筑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 义。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类别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项目名称 安全警示标
志牌 现场围挡
五板一图 企业标志 场容场貌
材料堆放
现场防火 垃圾清运
具体要求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 m; (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 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志 (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 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黔建施通2007-285

黔建施通2007-285

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doc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doc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建施通[2008]297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6.05
【实施日期】200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
通知
(黔建施通〔2008〕297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明显偏低。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对贵阳地区2007年建筑市场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及建筑工种日工资标准的调查,并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资料进行了认真测算,确定了人工费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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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文件汇编

贵州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文件汇编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385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单位:现将我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第二次综合解释如下:一、“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297号)中的人工费调整基数五部计价定额的人工费调整基数均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关于阳台、凹阳台的界定:挑阳台:当伸出墙外的两侧均为悬挑时,视其为挑阳台。

当伸出墙外的两侧(或一侧)为墙或柱(梁)承重时则视其为凹阳台。

三、建筑工程定额1、松动爆破定额中基坑、沟槽定额子目适用范围:基坑、沟槽松动爆破定额(A1-120、A1-123、A1-124)是按槽坑深度4米以内考虑的,当槽坑深度>4米且≤6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当槽坑深度>6米且≤8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基底摊座按定额规定另计。

槽坑深度>8米时按定额缺项的规定提出工料机分析,另行编报补充定额。

2、土石方施工中,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为土方、石渣集中堆放后,用机械装车外运,则每1000m3土方、石渣另计装车机械费965.90元。

3、预应力锚杆(索)、非预应力锚杆、土钉执行定额的界定:(1)预应力锚杆是指实施应力张拉的锚杆(索)。

(2)非预应力锚杆或长土钉是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钻孔、灌浆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54、155非预应力锚杆的定额子目,其杆体制安执行A2-158、159定额子目。

(3)土钉或非预应力短锚杆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工程量统一按钢筋重量(含土钉的设计长度+土钉之间的连接钢筋(铁件)+与图形相连的钢筋网片)以t计算,执行A2-166、167普通砂浆土钉的定额子目,钢管土钉系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68定额子目。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53127-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件(安全文明措施费取费说明)

53127-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件(安全文明措施费取费说明)

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件

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件

黔建施通[2007]285号各有关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他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法规名称】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颁布部门】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字号】黔建施通[2008]297号【颁布时间】 2008-06-05【实施时间】 2008-04-01【效力属性】有效【法规编号】 200676 什么是编号?【正文】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各市(州、地)建设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我省现行计价定额人工费明显偏低。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经过对贵阳地区2007年建筑市场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及建筑工种日工资标准的调查,并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资料进行了认真测算,确定了人工费的调整系数。

现予以公布:一、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整方法如下:①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人工费调增,均按单位工程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54%计算。

②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57%计算。

③单独承包土石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调增,按单位工程2008年4月1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土石方量所对应的定额人工费合计×19.5%计算。

以上调增的人工费均列在费用计算顺序表的税前,不得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数。

二、本次人工费调整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施工合同中对人工费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在本文下达前已办完结算的单位工程和合同中另加了风险(包干)系数的工程,不再调整。

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六月五日关于严格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291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根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以及“关于发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的通知”(黔建办通[2005]36号)(简称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贵州2004版定额问题汇总

贵州2004版定额问题汇总

2004版定额问题汇总(一)、建筑面积(土建定额第2页)1、建筑面积是否含突出外墙面的侧墙,突出长度为600mm,分别在飘窗侧及空调板侧?突出墙外的飘窗及空调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若飘窗及空调板外侧面为砌体或其他材料整层全封闭时,该处是否应计算建筑面积?答:建筑面积不含突出外墙面的侧墙。

飘窗无论三面是窗还是一面是窗,都不能计算面积,但落地窗,即窗底面与地坪齐平,窗高等于层高时,可计算建筑面积。

若飘窗及空调板外侧面为砌体或其他材料整层全封闭时,按贵州2004定额理解,是可以计算建筑面积的,若以后执行新的建筑面积规范(具体执行时间还未定,目前是征求意见稿),则不可计算这部分面积,除非有通道比如门通往空调板区域。

2、建筑面积计算时,转换层(层高超过2.2米且四周有框架柱)作为绿化部分是否计算建筑面积?答:可以计算,按墙柱外围面积计算本层的建筑面积。

3、入户花园需要算建筑面积吗?答:需要计算。

参考阳台的计算规则,凹阳台、半凹半挑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其中:凹阳台、半凹半挑阳台,从阳台外边垂直进深深入室内超过1.5m的,其超过部分面积不予折算。

(参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2页14条建筑面积计算规则)4、地下室侧壁墙外缘相连的剪力墙及柱是否计算建筑面积?答:如下图,电梯部分是计算建筑面积的,地下室侧壁墙外缘相连的剪力墙及柱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二)、土建部分1、A.1土(石)工程(1)、土建定额29页:关于土方回填,因贵州地区土质情况,实际回填中包含有“石方”的情况,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套项?答:实际回填中包含有“石方”时,由于全部使用石方是不可能进行回填的,石方只是回填材料的有限部分,所以此种情况仍套取回填土定额子目。

(2)、定额30~33页和35~37页:该几页所涉及的土石方运输,因在贵州地区除局部使用人工开挖土方外,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机械开挖,由于施工场地的限制,大部分的土石方需在施工场地内数次转运,请问是否所有开挖的土石方都应计场内转运?答:定额常规理解是开挖后一次性运走,不存在二次搬运。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

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进行第二次综合解释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385号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单位:现将我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第二次综合解释如下:一、“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297号)中的人工费调整基数五部计价定额的人工费调整基数均为定额人工费,各专业定额的具体范围为:建筑工程:定额A1~A10;装饰装修工程:定额B1~B6;安装工程:定额C1~C12;市政工程:定额D1~D8;园林绿化工程:E1~E6;仿古建筑工程:定额E7~E10。

二、建筑面积的计算关于阳台、凹阳台的界定:挑阳台:当伸出墙外的两侧均为悬挑时,视其为挑阳台。

当伸出墙外的两侧(或一侧)为墙或柱(梁)承重时则视其为凹阳台。

三、建筑工程定额1、松动爆破定额中基坑、沟槽定额子目适用范围:基坑、沟槽松动爆破定额(A1-120、A1-123、A1-124)是按槽坑深度4米以内考虑的,当槽坑深度>4米且≤6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0,当槽坑深度>6米且≤8米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基底摊座按定额规定另计。

槽坑深度>8米时按定额缺项的规定提出工料机分析,另行编报补充定额。

2、土石方施工中,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为土方、石渣集中堆放后,用机械装车外运,则每1000m3土方、石渣另计装车机械费965.90元。

3、预应力锚杆(索)、非预应力锚杆、土钉执行定额的界定:(1)预应力锚杆是指实施应力张拉的锚杆(索)。

(2)非预应力锚杆或长土钉是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钻孔、灌浆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54、155非预应力锚杆的定额子目,其杆体制安执行A2-158、159定额子目。

(3)土钉或非预应力短锚杆指不实施应力张拉且钻孔深度≤10米,其工程量统一按钢筋重量(含土钉的设计长度+土钉之间的连接钢筋(铁件)+与图形相连的钢筋网片)以t计算,执行A2-166、167普通砂浆土钉的定额子目,钢管土钉系按延长米计算执行A2-168定额子目。

贵州省2004版定额问题汇总情况

贵州省2004版定额问题汇总情况

贵州省2004版定额问题汇总情况2004版定额问题汇总(⼀)、建筑⾯积(⼟建定额第2页)1、建筑⾯积是否含突出外墙⾯的侧墙,突出长度为600mm,分别在飘窗侧及空调板侧?突出墙外的飘窗及空调板是否计算建筑⾯积,若飘窗及空调板外侧⾯为砌体或其他材料整层全封闭时,该处是否应计算建筑⾯积?答:建筑⾯积不含突出外墙⾯的侧墙。

飘窗⽆论三⾯是窗还是⼀⾯是窗,都不能计算⾯积,但落地窗,即窗底⾯与地坪齐平,窗⾼等于层⾼时,可计算建筑⾯积。

若飘窗及空调板外侧⾯为砌体或其他材料整层全封闭时,按贵州2004定额理解,是可以计算建筑⾯积的,若以后执⾏新的建筑⾯积规范(具体执⾏时间还未定,⽬前是征求意见稿),则不可计算这部分⾯积,除⾮有通道⽐如门通往空调板区域。

2、建筑⾯积计算时,转换层(层⾼超过2.2⽶且四周有框架柱)作为绿化部分是否计算建筑⾯积?答:可以计算,按墙柱外围⾯积计算本层的建筑⾯积。

3、⼊户花园需要算建筑⾯积吗?答:需要计算。

参考阳台的计算规则,凹阳台、半凹半挑阳台、挑阳台,按其⽔平投影⾯积的1/2计算建筑⾯积,其中:凹阳台、半凹半挑阳台,从阳台外边垂直进深深⼊室内超过1.5m的,其超过部分⾯积不予折算。

(参见建筑⼯程计价定额第2页14条建筑⾯积计算规则)4、地下室侧壁墙外缘相连的剪⼒墙及柱是否计算建筑⾯积?答:如下图,电梯部分是计算建筑⾯积的,地下室侧壁墙外缘相连的剪⼒墙及柱不应计算建筑⾯积。

(⼆)、⼟建部分1、A.1⼟(⽯)⼯程(1)、⼟建定额29页:关于⼟⽅回填,因贵州地区⼟质情况,实际回填中包含有“⽯⽅”的情况,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套项?答:实际回填中包含有“⽯⽅”时,由于全部使⽤⽯⽅是不可能进⾏回填的,⽯⽅只是回填材料的有限部分,所以此种情况仍套取回填⼟定额⼦⽬。

(2)、定额30~33页和35~37页:该⼏页所涉及的⼟⽯⽅运输,因在贵州地区除局部使⽤⼈⼯开挖⼟⽅外,⼤部分情况下都是机械开挖,由于施⼯场地的限制,⼤部分的⼟⽯⽅需在施⼯场地内数次转运,请问是否所有开挖的⼟⽯⽅都应计场内转运?答:定额常规理解是开挖后⼀次性运⾛,不存在⼆次搬运。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

建筑定额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二、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四、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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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有关问题的综合解释
黔建施通[2007]285号
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简称04建筑定额、04
装饰装修定额、04安装定额、04市政定额、04园林仿古定额)自2005年4月1日正式颁发以来,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反映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现对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问题综合解释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由三部分费用组成。

分别为:定额已含费用、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

定额已含费用: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定额中已列入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

如:人工挖孔桩孔口防护、人工挖孔桩桩内照明及通风设施、脚手架中安全网设置、定额规定范围内的现场临时设施搭设等。

可套用定额计算的费用:如安全防护架及防护棚的搭设(包括各级安检部门提出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增加搭设的费用)、深基坑开挖中的边坡支护、土石方开挖中的支挡土板等。

定额未包括需另行计算的费用:现场围挡的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压顶装饰等)、五板一图、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绿化、外运渣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密闭设施以及为保障施工现场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城市基础设施而采取的其它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等等。

1. 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1.5%计算,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0.75%计算,作为控制投资的依据。

2. 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拦标价)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内容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可单独计算的部分按下表规定的费率计算,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3. 工程实施阶段,原则上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列项目实际验收的工程量并参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计算。

安全防护架的搭设,如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经安检部门提出要求,且符合国家安检规定范围内搭设的安全防护架,其费用应列入工程结算。

二、工程排污费
包括施工污水排放费、建筑施工噪音控制、现场生活垃圾处置费、超标准排污费等,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定额中的施工用水单价已包括0.20元/m3施工污水排放费,实际情况与定额不符时,可按当地现行征收标准调整。

三、赶工费用
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原则上不得小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70%。

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在国家定额工期的85%以内的原则上不计算赶工费。

小于国家定额工期85%时,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拦标价)时,可按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4.60%计算。

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算。

四、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及相应措施项目费用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应予以调整,具体调整办法按合同约定。

五、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已按相应标准列入各专业(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定额的间接费中。

劳动保险费的收缴应按“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建施通[2005]4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劳动保险费为建设单位代缴的,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结算价款中如数扣回;如为施工单位上缴的,已含在工程造价内,不得另行计算。

六、《04建筑定额》、《04装饰装修定额》的其它问题
1. 《04建筑定额》垂直运输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条:当单位工程采用全泵送商品混凝土时,其垂直运输费乘以系数0.85。

是指混凝土输送泵由商品混凝土厂家提供,泵送费用已包括在商品混凝土价格内;若混凝土输送泵由施工企业提供,商品混凝土价格中未包括泵送费用时,垂直运输费用不乘系数。

2. 《04建筑定额》地下室垂直运输费用计算:若地下室为单层且层高小于
3.6m时,地下室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多层地下室或单层层高超过3.6m时,按地下室全面积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3. 工程中使用外购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不能执行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定额,也不得计算该构件的钢筋及模板等费用。

在执行相应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子目中,其外购混凝土预制构件价格按合同约定或签证,安装损耗按定额规定;发生场外运输时,运输损耗及运输费用计算按定额规定。

4.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支撑高度超过3.6m的超高增加费,按超高构件的全部工程量计算。

现浇钢筋混凝土皮带廊超高费:按3.6m以上部分的平均高度除以1.2m计算超高次数,然后按皮带廊超高构件的全部工程量计算超高增加费。

5.《04建筑定额》中的弧形梁、弧形墙是指曲率半径在8m以内的砖、石圆弧墙及现浇钢筋混凝土圆弧梁、圆弧墙;曲率半径在8m以上的弧形梁、弧形墙仍执行直形梁、直形墙定额子目。

6.《04建筑定额》中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定额是按重量比列出消耗量,石砂堆密度为1374㎏/m3,碎石堆密度为1480㎏/m3,石灰膏为1350㎏/m3。

七、《04市政定额》的其它问题
1. 第一册“通用项目”中填土(包括松填、夯填)指在5米内就地取一、二类土或堆积土。

如在5米内取三、四类土,需另计挖土费用。

如在5米以外取一、二类土或堆积土回填的,另计运土方费用;取三、四类土,需另计挖土及运土费用。

如为外购土方的,按实计算土方费用。

2. 第二册“道路工程”中粗(中、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粗粒式沥青碎石是按半成品单价计入的,其熬炼、配兑、炒拌及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费执行“补充定额”。

(补充定额刊登在2007年第3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
3. 第二册“道路工程”中D2-133~175(即砂砾石底层、卵石底层、碎石底层、毛石底层、炉渣底层、矿渣底层)项目及D2-231~242(即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定额是按不同厚度划分子目,当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可以按比例进行调整。

4. 定额费用计算说明
⑴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的临时设施费定额规定按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80%计算,其它措施项目费按河岸治理工程费用标准计算。

⑵河岸治理工程包括河床清除淤泥、河岸砌挡墙、截污沟等项目,其费用按河岸治理工程费用标准计算。

⑶市政各工程费用应按主体工程的工程类别计算。

如桥梁工程中人行道板铺装的费用按主体工程(即桥梁工程)的费用标准计算。

⑷管沟土石方开挖按道路工程费用标准计算。

⑸涵洞与排水渠道区别
涵洞一般为横贯路基或路堤的小型构筑物,起跨越障碍保证道路通行及排水作用,一般由桥台和涵板组成,板涵、拱涵、箱涵按桥涵工程费用标准计算。

排水渠道一般不横贯路基或路堤,通常由底板、侧墙、顶板组成,按道路、排水工程费用标准计算。

八、《04园林仿古定额》的其它问题
1.“园林绿化册”的费用计算顺序表(一)中“单位工程人机费合计”是指按本定额所有项目的人工费加机械费合计。

2.“园林绿化册”的费用计算顺序表(二)中“分部分项人机费合计”是指按本定额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五章的人工费加机械费合计。

3. “园林绿化册”第六章技术措施属措施项目费的内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并计取相应的管理费及利润。

4. 如木本类植物的胸径≤3㎝且树高≤3m时,应按灌木类定额执行;如木本类植物有明显主干,胸径>3㎝且树高>3m时,应按乔木类定额执行。

树高指地面到树梢的垂直距离。

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计算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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