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诚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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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XX律师事务所诚信制度
山东XX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应当珍视和维护职业声誉,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诚信守信,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地维护国家法律实施和社会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风险告知制度
为了强化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执业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办事程序,加强执业监督,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所特制定办理案件案情分析及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如下:
一、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或辩护的申请时,应当了解基本案情、基本证据,了解当事人的要求和诉讼目的,对案件进行综合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告知程序。
二、律师对当事人告知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忠实于法律。禁止采取“包打赢”似的欺诈手段争揽业务,骗取当事人的委托。
三、告知应当在接到当事人委托代理或辩护的申请之后,决定受理委托、收取费用之前进行。
四、告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律师的权利义务;对案件基本情况的分析;对现有证据及证据缺陷的分析;对当事人利弊条件的分析和诉讼风险的预测;收费标准和拟收额度,以及:
1、讼请求不当负担诉讼费和诉讼请求被驳回的风险;
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将依法被按撤诉处理的风险;
3、不能够充分提供证据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4、超期提供证据有可能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5、不能提供原始证据将承担无证据效力的败诉风险;
6、不按规定申请评估鉴定、调查收集证据败诉风险;
7、证人不能依法出庭接受质询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
8、不依法参加庭审将承担被按撤诉或缺席审理风险;
9、一方下落不明将会承担中止诉讼,无法执行风险;
10、一方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将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11、不作诉讼保全,胜诉后可能导致无财产执行风险;
12、逾期上诉、逾期申请执行导致合法权益丧失风险;
13、其他情形可能导致案件发展发生变化的败诉风险。
五、对于存在明显败诉风险的一般案件,律师有权决定不予受理;
六、执行案件属于奉献较大案件,必须经本所专业部门讨论受案;
七、律师进行告知完毕后,应当填写《诉讼风险告知书》,当事人签字存卷备查。
八、告知完毕后经当事人权衡仍继续要求委托的,即可受理收费。
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
为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防止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涉及当事人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造成权益损害,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益冲突是指本所代理的委托事项同本所接受委托的其他委托事项的委托人之间有利益上的冲突,继续代理会直接影响到相关委托人的利益的情形。
二、本所成立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带领三名执业律师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审查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案件第三人是否存在执业利益冲突。
三、所内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内同一个律师不得同时为二个犯罪嫌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
四、承办律师在与当事人商讨代理事务阶段,必须将代理意向、对方当事人委托人基本情况、有可能涉及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提交审查小组审查,经批准通过后,方可就委托合同的条款进一步商谈。
五、委托合同签订之前,承办律师应将主要证据、案情摘要以及承办律师确认与该案无执业利益冲突的承诺提交审查小组,经审查小组审核无误后,方可签订委托合同,进行正常工作。
六、在业务活动中,承办律师或本所其他律师发现该项代理业务与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存在执业利益冲突时,应当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视情况作出补救措施。
七、在业务活动中,如承办律师因执业利益冲突问题隐瞒事实情况,在执业活动中采取非法手段致使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失,除承担其赔偿责任外,并视情节解除其聘用合同关系。
八、本所律师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认真执行。
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律师责任保险制度是律师机构在依法履行律师职业时,因工作过错给律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律师赔偿责任的,属于律师责任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保险人对律师机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金额及有关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一旦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失误造成当事人的损失,当事人提出赔偿要求的,由律师事务所申请保险公司代为赔偿,保险公司在查清当事人所受的损害确系律师的责任之后,即向当事人支付一定限额的赔偿金。
律师责任保险赔偿的范围指在保险事故中,保险人对哪些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费用:①人民法院裁决或经保险人同意由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责任索赔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因律师责任而引起的赔偿金额;②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③其他费用。如为进行诉讼支出的差旅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④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应由保险人承担的费用。如律师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为督促律师尽心尽力地办好每一起案件,特制定如下制度,对律师加以制约:
一、律师应严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规范,办案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一丝不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