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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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0日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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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国内信用消费环境的日趋成熟,各银行纷纷采取措施,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全力扩大信用卡市场份额,使我国信用卡的发卡量呈几何级数增长。从2004年平均每130人拥有一张信用卡到现在平均每12人拥有一张信用卡,增长了近10倍,且信用卡使用率有了很大提高,信用卡市场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伴随着信用卡业务的高速发展,其潜在的风险也日益突出,亟待完善。
一、信用卡业务的风险
信用卡业务风险是指在信用卡业务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因各种不利因素而导致发卡机构、持卡人、
特约商户三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其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从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阶段来看,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所面临的主要风险,而操作风险同样不容忽视。
(一)信用风险
1.“密集”发卡与“粗放式”的经营理念易形成信用风险。信用卡业务在我国的发展仅有十几年的时间,在制度建设与管理方面,作为主要发卡机构的商业银行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尤其是发卡初期,各商业银行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粗放式的经营理念,有的商业银行为了迅速占领市场,甚至放松了对持卡人的信用调查,盲目推销本行的信用卡,造成一人多卡、一户多卡现象普遍存在。同时,由于大范围“密集”发卡,部分信用卡向收入不稳定以及低收入人群发放,在经济形势与持卡人就业情况发生逆转的情况下,这部分可能成为引发信用卡危机的源头,易形成信用风险。
2.“多头授信”易造成持卡人整体授信与支付能力不匹配,进而造成恶意透支。目前,我国个人征
信体系刚见雏形,个人信用数据较为简单。在信用卡发放环节,各发卡行除依托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外,并无其他共享的个人信用与个人整体授信信息可供参考。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导致各商业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授信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此外,商业银行对目标客户的信用评估由于受到所掌握的客户信用信息少的限制,无法准确地反映出目标客户的信用等级,使防范信用卡风险的第一道屏障失效,同一申请人可以在不同的银行多头授信。由于缺少对过度授信的有效监测手段,可能为个别信用不良者恶意透支开了绿灯,提供了方便。
(二)欺诈风险
1.信用卡“技术含金量”的不足使信用卡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利用伪造信用卡犯罪的案件急剧增加。由于我国信用卡制作并未使用芯片技术而是使用磁条技术,不法分子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窃取合法持卡人资料后,就可以制成以假乱真的伪卡,再利用伪卡进行“刷卡”消费,给持卡人、商家和发卡银行造成损失。
2.持卡人对信用卡发卡与消费知识的欠缺,导致信用卡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不法分子针对我国信用卡持卡人对信用卡发卡与消费知识了解不足的状况,通过在银行自助设备上张贴假告示或以发送诈骗短信等方式,通过转账方式骗取持卡人账户内的资金,给客户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3.整体信用环境对恶意透支行为的约束不够,使恶意透支行为时有发生。
(1)不法商户与不法分子勾结,恶意透支,套取现金,给银行等发卡机构造成资金损失。
(2)守信观念尚未深入人心。由于一些人不重
信用卡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
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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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个人信用,甚至把信用当儿戏,通过“包装”混过了发卡银行的征信门槛,领到信用卡后马上足额透支,最大化使用信用额度,然后恶意逃债、拒不偿还欠款。
(三)操作风险
1.银行将持卡人的信用卡未及时还款记录直接纳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做法值得商榷。近年来,随着信用卡使用数量与频率的加大,个人信用卡消费占个人消费的比重逐年加大。由于现在人们工作与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因出差、开会或事务繁忙等原因造成信用卡不能按时还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发卡行在未对持卡人进行相应的三次催缴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将本不应属于恶意不还款的透支记录纳入不良记录范畴,使信用记录并未真实地反映持卡人真实的信用情况,从而影响持卡人未来信用贷款的获得。
2.银行单方面扩大持卡人的授信额度,易给持卡人造成风险。目前各发卡银行一般过一段时间会通过对持卡人个人消费记录的考核,单方面增加持卡人的授信额度。由于事先未取得持卡人的同意,信用额度的增加会相应地增加持卡人因信用卡丢失或被伪造、被冒用而带来的风险。
二、信用卡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信用卡业务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高技术等“三高”特点,决定了其未来注定会成为各银行中间业务争夺的焦点,但信用卡的风险同样不可忽视。这就要求各发卡行在逐步完善信用卡业务发展环境的过程中,针对信用卡业务存在风险的环节,结合风险发生的特点,加强交易监控,提高侦测效率,规范审核作业,严防欺诈风险,严格控制风险。同时,积极配合公安、
工商等有关部门打击黑中介和不良特约商户,封堵住各风险点发生的源头,将风险降至最低。此外,各监管部门应加大诚信意识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经营、诚信做人的社会环境,保证信用卡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建立健全发卡行的内控制度
信用卡风险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发卡行自身造成的,一些发卡行疏于内控制度建设,片面追求发卡量和市场占有率,为不法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信用卡业务内控制度建设方面,一要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提高各环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有效性;二要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避免违规操
作;三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发卡行上下级之间、发卡行与特约商户之间信息畅通。
(二)加大诚信意识宣传力度的同时加快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针对目前我国整体信用环境不佳的现状,加大诚信意识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并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同时,针对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刚见雏形,个人信用数据较为简单的现状,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数据,逐步实现监管部门、各发卡行及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保证包括信用卡业务在内的涉及个人征信信息业务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为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三)加快信用卡业务法制法规建设
目前,我国现有的信用卡领域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现存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信用卡市场高速发展的需要。因此,
加快信用卡业务立法进程已十分必要。鉴于近年来信用卡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尤其是犯罪分子利用新兴网络支付工具进行非法套现,从而给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日益严峻的威胁。有关部门一方面应该针对网络支付交易等新兴支付渠道加快业务研究,尽快制订相关的交易规范细则,促使信用卡业务合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会同发卡银行、银行卡组织和收单银行等信用卡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监控,加大对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和惩处力度,积极改善信用卡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确保信用卡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四)加大信用卡服务力度,为持卡人提供贴心服务,保证信用卡业务高速发展
1.提高信用卡技术水平。逐步更换现有的ATM机与POS机,使其适用芯片卡的需要,将现有的磁条卡逐步更换成芯片卡,提高信用卡的制造门槛,进而杜绝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2.加大信用卡持卡客户的服务力度。一方面针对滞纳客户的不同情况,对客户延迟还款加大催还力度,区别不同原因形成的逾期行为,只将通过三次催还仍拒不还款的行为纳入不良记录范围;另一方面,在对个人消费记录进行相应考核后,及时与持卡人取得联系,在持卡人确有必要增加信用额度的前提下,再为其增加信用额度,减少持卡人的持卡风险,使持卡人放心持卡。
(责任编辑:张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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