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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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百分之百检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的管制:
4.2.1.1全检发觉的不合格半成品,由所属主管及跟单QC进行评审,区分为可返工和不可返工两类。
4.2.1.2可返工半成品处置
a.自查发觉的不合格品应标识,退回有关操作员进行返工,返工后再由检验员检查;
b.若为布料/辅料方面的问题,则需通知车间治理人员进行再配片;
4.工作程序
4.1进料管制
4.1.1若进料检验发觉布料、辅料、外发加工品规格不符,要进行标示、隔离放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以便作出退货处理。
4.1.2若生产总监依照生产进度需特采,则按《特采管制程序》执行,反之做退货处理,由布仓或辅料仓安排退货。
4.1.3若发觉来料加工原料不符合客户的规格要求,应及时通知客户,必须收到客户书面核准通知后才能生产,IQC质检员须记录不合格的实际情况。
4.6来料、在制品、成品的具体检验依《进料检验程序》、《制程检验程序》、《最终检验程序》等进行。
5.相关文件:
5.1《产品防护操纵程序》
5.2《进料检验程序》
5.3《制程检验程序》
5.4《最终检验程序》
6.质量记录
6.1《车缝质量返修记录表》
6.2《后整部全检日报表》
6.5《成品检验报告》
6.6《尺寸检查记录表》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发觉的不合格品的操纵。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进料、制程、成品的检验和记录以及检出不良品的标示。
3.2前预备部负责进料及裁片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格品的操纵与处理。
3.3车缝部负责制程不合格品的操纵与处理。
3.1后整部负责成品不合格品的操纵与处理。
3.5业务部、质检科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自销或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处理。
4.2.2.2若发觉问题为不能返工者,按4.2.1.3步骤执行。
4.2.2.3若发觉不合格件数超过抽检数10%以上者,通知组检员针对此问题进行全检。
4.3不合格成品管制
4.3.1最终检验不合格或客户验货不通过,须重检返工直到验货合格为止。
编号:S-QP-18版/修:A/0 页码:第3页,共3页
4.3.2评审为不可返工的不合格品,若为加工订单须客户同意方可放行,若为自有品牌须由总经理核准。
c.后整部查衫员发觉的疵点,应贴纸标明,分类交不同部门返工;车缝疵点交车间车工修补;布料疵点、油污疵点交后整部或裁床修补;洗水疵点交洗水厂或车间修补;大烫疵点退回烫位执烫。
4.2.1.3不可返工之半成品,部门主管需会同生产总监、质检科主管或客户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若评审通过客户同意同意,则转入下一流程,若不可同意则降级为次品衫或报废处理。
4.1.4若生产部门发觉有不合格的原料,经质检科判定后,到仓库做退换处理。
4.2不合格半成品管制:
在制程中检查发觉不合格半成品,应该进行评审和处置,分不按百分之百检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1)或抽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2)方式执行。
编号:S-QP-18版/修:A/0 页码:第2页,共3页
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
程 序 文 件
不合格品操纵程序
编号:S-QP-18
版本/修改状态:A/0
生效日期:2002年 月 日
页码:第1页,共3页
拟制:审核: 批准:
1.目的
确保不合格品能由权责单位迅速加以管制,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混用,以及品质问题再扩大发生,并确保出货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4.2.1.4若裁片有较轻疵点,依同一制单同色批,放在一起做次品衫,次品衫裁片须标识并单独堆放,数量予以记录。在车间生产正品结束后可生产次品衫,同时成品不车主唛以示区不,次品衫可用代用物料。
4.2.1.5疵点明显的裁片,作报废处理。
4.2.2抽检不合格之半成品管制
4.2.2.1质检科QC抽检各时期半成品质量为不合格时,由车间大组找出不合格半成品后返工,返工后再由组检员100%检查,QC再进行抽检,于记录注明是第几次复查,合格后放行。
4.3.2若客户不同意或未经核准,则需做如下处理。
a.降级为次品衫;
b.报废处理。
4.4成品交付后不合格品操纵
4.4.1成品交付后,由销售部或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由工厂部分为可返工和不可返工两类。
4.4.2可返工成品由工厂部进行返工处理。
4.4.3不可返工成品由公司降级为次品衫处理或报废,并重做后交回客户或公司销售部。若因材料缘故无法制做,则需告诉客户缘故,并取得客户同意后作价赔款处理。
4.2.1.1全检发觉的不合格半成品,由所属主管及跟单QC进行评审,区分为可返工和不可返工两类。
4.2.1.2可返工半成品处置
a.自查发觉的不合格品应标识,退回有关操作员进行返工,返工后再由检验员检查;
b.若为布料/辅料方面的问题,则需通知车间治理人员进行再配片;
4.工作程序
4.1进料管制
4.1.1若进料检验发觉布料、辅料、外发加工品规格不符,要进行标示、隔离放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以便作出退货处理。
4.1.2若生产总监依照生产进度需特采,则按《特采管制程序》执行,反之做退货处理,由布仓或辅料仓安排退货。
4.1.3若发觉来料加工原料不符合客户的规格要求,应及时通知客户,必须收到客户书面核准通知后才能生产,IQC质检员须记录不合格的实际情况。
4.6来料、在制品、成品的具体检验依《进料检验程序》、《制程检验程序》、《最终检验程序》等进行。
5.相关文件:
5.1《产品防护操纵程序》
5.2《进料检验程序》
5.3《制程检验程序》
5.4《最终检验程序》
6.质量记录
6.1《车缝质量返修记录表》
6.2《后整部全检日报表》
6.5《成品检验报告》
6.6《尺寸检查记录表》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发觉的不合格品的操纵。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进料、制程、成品的检验和记录以及检出不良品的标示。
3.2前预备部负责进料及裁片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格品的操纵与处理。
3.3车缝部负责制程不合格品的操纵与处理。
3.1后整部负责成品不合格品的操纵与处理。
3.5业务部、质检科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自销或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处理。
4.2.2.2若发觉问题为不能返工者,按4.2.1.3步骤执行。
4.2.2.3若发觉不合格件数超过抽检数10%以上者,通知组检员针对此问题进行全检。
4.3不合格成品管制
4.3.1最终检验不合格或客户验货不通过,须重检返工直到验货合格为止。
编号:S-QP-18版/修:A/0 页码:第3页,共3页
4.3.2评审为不可返工的不合格品,若为加工订单须客户同意方可放行,若为自有品牌须由总经理核准。
c.后整部查衫员发觉的疵点,应贴纸标明,分类交不同部门返工;车缝疵点交车间车工修补;布料疵点、油污疵点交后整部或裁床修补;洗水疵点交洗水厂或车间修补;大烫疵点退回烫位执烫。
4.2.1.3不可返工之半成品,部门主管需会同生产总监、质检科主管或客户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若评审通过客户同意同意,则转入下一流程,若不可同意则降级为次品衫或报废处理。
4.1.4若生产部门发觉有不合格的原料,经质检科判定后,到仓库做退换处理。
4.2不合格半成品管制:
在制程中检查发觉不合格半成品,应该进行评审和处置,分不按百分之百检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1)或抽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2)方式执行。
编号:S-QP-18版/修:A/0 页码:第2页,共3页
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
程 序 文 件
不合格品操纵程序
编号:S-QP-18
版本/修改状态:A/0
生效日期:2002年 月 日
页码:第1页,共3页
拟制:审核: 批准:
1.目的
确保不合格品能由权责单位迅速加以管制,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混用,以及品质问题再扩大发生,并确保出货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4.2.1.4若裁片有较轻疵点,依同一制单同色批,放在一起做次品衫,次品衫裁片须标识并单独堆放,数量予以记录。在车间生产正品结束后可生产次品衫,同时成品不车主唛以示区不,次品衫可用代用物料。
4.2.1.5疵点明显的裁片,作报废处理。
4.2.2抽检不合格之半成品管制
4.2.2.1质检科QC抽检各时期半成品质量为不合格时,由车间大组找出不合格半成品后返工,返工后再由组检员100%检查,QC再进行抽检,于记录注明是第几次复查,合格后放行。
4.3.2若客户不同意或未经核准,则需做如下处理。
a.降级为次品衫;
b.报废处理。
4.4成品交付后不合格品操纵
4.4.1成品交付后,由销售部或客户退回的不合格品,由工厂部分为可返工和不可返工两类。
4.4.2可返工成品由工厂部进行返工处理。
4.4.3不可返工成品由公司降级为次品衫处理或报废,并重做后交回客户或公司销售部。若因材料缘故无法制做,则需告诉客户缘故,并取得客户同意后作价赔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