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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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确保剪板机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订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生产车间剪板机剪板作业。
三、原则
根据设备的性能,正确的方法使用剪板机。
四、职责
作业员:认真阅读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车间主任及组长:负责本规程的监督员工执行。
设备管理员:负责稽查奖惩。
五、内容
1、工作前应仔细检查整个操纵手柄机构,必须相互协调,动作平稳可靠,并检查上、下刀片的间隙是否合适。
2、检查螺栓联接的紧固情况,如刀片与滑块联接、刀片与下工作台的联接,下工作台与机身等的联接是否有松动现象。
3、使用必须按技术要求进行,不允许过载剪切,或两张同时剪切。
4、严格执行单次剪切,每次剪切后,脚踏板立即松开,使其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5、刀片刃口宜保持锋利,发现其损坏或滞钝现象应及时刃磨或更换。
6、剪板机在使用中,无论发生任何不正常现象或声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断电源,给予检查。
7、工作后应进行清洁保养,并切断电源,整理好机台。
折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确保折弯机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订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生产车间折弯机折弯作业。
三、原则
根据设备的性能,正确的方法使用折弯机。
四、职责
作业员:认真阅读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车间主任及组长:负责本规程的监督员工执行。
设备管理员:负责稽查奖惩。
五、内容
1、机床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折弯机主要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2、严格遵守折弯机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
用品。坚守工作岗位,精心操作设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设备时要停机,并关闭电源。
3、开机前应将上、下模具清理、擦拭干净。检查油箱油位,启动油泵检查液压管道、油泵有无异常。开机后空载运行密切注意设备各部位工作情况,检查上、下模具的重合度;压力表的指示是否符合规定。如有不正常声音、振动、温升、异味、烟雾、动作不协调,失灵等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继续工作。
4、不得超负荷使用本机床。按照被折材料的厚度,调整下模槽口,模口尺寸一般等于6~8倍板料厚度。
5、由板料折弯力数或折弯力计算公式得出工件的折弯油压,工件折弯油压不得大1000KN。
6、折弯下板料时,应将系统工作压力适当降低,以免损坏模具。
7、调节滑块行程时,应保证调量小于100,以免损坏机器。
8、折弯前,应将上下模具间的间隙调整均匀一致。
9、折弯时,不可将手放在模具间,狭长小料不可用手扶。一次只许折弯一块料,不许多块分节同时折弯。多人操作,应由一人指挥,工件翻身或进退时,两侧操作人员密切联系动作一致,确保配合人员均在安全位置才能折弯。10、折弯板料应放在模具中间,机器不宜单边载荷,以免影响工件和机器精度,如某些工件确需单边工作时,其载
荷不得大于250KN,而且必须二边同时折弯。
11、禁止折超厚的铁板或淬过火的钢板、高级合金钢、方钢和超过板料折弯机性能的板料,以免损坏机床。不允许材料上有焊疤和较大毛刺,防止模具损坏。
12 各部应经常保持润滑,每班应由操作工加注润滑油一次,每半年设备必须检修保养一次。关机前,机床上模落入下模V型槽内。
13、作业完毕,应关闭油泵,切断电源。做好折弯机和环境清洁工作。
行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确保行吊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订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生产车间行吊起吊作业。
三、原则
根据设备的性能,正确的方法使用行吊。
四、职责
作业员:认真阅读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车间主任及组长:负责本规程的监督员工执行。
设备管理员:负责稽查奖惩。
五、内容
1、行吊操作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必须熟悉掌握行吊的构造性能,熟知日常保养规则。
2、行吊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工作场地,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3、起吊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物件重量及其分布等情况作全面了解。
4、进行起吊回转、变幅、吊钩升降和行走等作业前,应鸣声示意。
5、操作司机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行吊性能及其起重能力,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
6、变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种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7、起吊作业时,重物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严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停留,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非操作人员起吊重物。
8、不得超负荷起吊,特殊情况需起吊的,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现场监护。禁止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9、起吊的物体应捆绑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体。
10、起吊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应先将物体离地面20~50cm,停机检查行吊的确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升起,对易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1、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应平衡,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2、起重所用钢丝绳,应有生产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为使用依据。
13、行吊起重制动器的制动轮表面磨损达1.5~2mm时,或制动块磨擦衬垫磨损超过原衬垫厚度50%时,均应更换。
14、起重吊钩、吊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更换:
⑴、表面有裂纹、破口、严禁补焊,应更换。
⑵、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⑶、挂绳面磨损超过10%。
⑷、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15、修理吊车时应先断电,拔掉保险,并在电闸上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