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如何真正体现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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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如何真正体现人文关怀?

〃《中山商报》岳才瑛

最近,商报的一篇报道《“我死了,就把我的眼角膜捐了吧”》见报后,这个标题马上引起大家的激烈讨论。

在内部业务交流平台上,当事记者说:“早上读报看到这个标题,先是吃惊,然后是内疚。我不知道,本来就已经承受巨大痛苦的病人、家属看了这个标题会作何感想?”有位领导也说:“就以读者的身分看,我打开报纸看到这个标题时,第一感觉就是不舒服,是对报纸置身事外的看客式的纯客观表述的一种反感。这个标题的制作,根本没有体现一份都市类报纸所应有的人文关怀。”

在时刻张扬“平民视角”的今天, 人文关怀已成为传媒界的共识。从观念到实践,传媒人对人文关怀逐步加深理解。比如,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媒体会隐去采访对象的真实姓名;报道特殊人群时,媒体会用马赛克模糊采访对象的脸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少纸媒对新闻事件的当事人缺乏深层次的尊重、关怀和爱护,有意无意地造成“操作”失误。

下面,笔者从标题制作、版面编辑入手,对人文关怀“操作”失误做些基本分析,以期和大家共同思考共同进步。

■标题处理中人文关怀的缺失

标题是新闻的眼睛,有些媒体在制作新闻标题时,一味追求吸引读者眼球,乱用修辞手法,假意煽情滥用情感,随意还原灾难场面,甚至不顾受众感受突出悲情状态,对人文关怀缺乏理性思考。

例一:《面包“拥吻”一女飞出车外只剩内衣》

这是《华西都市报》的见报标题,报道成都2005年5月10日凌晨发生的一起造成1死7伤的车祸。面对车祸,报纸竟以“拥吻”这样的标题调侃车祸;面对悲惨遭遇,报纸竟津津乐道“内衣女”且以此为标题,哪怕文中特别提到“由于强大的冲击力,其中一名女乘客身上只剩下一条内裤”,编辑也应顾及死者亲人的感受而放弃这样的制作。

类似的“问题标题”还有:《客车撞轿车两车“叠罗汉”》(2012年3月13日《厦门日报》)、《抢过红绿灯货车侧“吻”公交车》(2012年3月2日《中山日报》)、《康定山上危岩“溜溜”》(2006年6月19日《温州都市报》)、《两车“拥抱”死伤多多》、《一代笑星“终身禁驾”无视法规也不必匆匆“奔驰”》等。在处理灾难性新闻报道时,编辑制作标题,一定要尊重生命,给予当事人应有的同情和关怀,否则就是薄情寡义。

例二:《骑车人“中头彩”:惨死》

这是2004年9月6日江苏某报的见报标题,报道一行人被农用车撞倒,又被该车从头部轧过,当场惨死。同是这家媒体,在报道另一起相似车祸时,用的标题是《公交车轮“从头越”》。编辑原想利用双关(“中头彩”)和借用诗句(“从

头越”)的表现手法来给标题添彩,却弄巧成拙。“中头彩”明显带有调侃味道,用这样的标题来描述一场交通惨剧, 肯定不妥。

类似的“问题标题”还有:《天桥上行人扔石块高速路桑车中头彩上海小伙命丧“流星”》(2004年6月11日《新闻晨报》)、《广州“酷”毙三十余人京城专家急开避暑良方》(2006年7月7日中国食品网)、《两车头碰头乘客撞破头》、《昨晚上演“高空飞人”》等。报道社会新闻,我们也应追求标题生动, 但我们必须关注事件中人物的命运,千万不能漠视他人的不幸,也不能掺入幸灾乐祸的成分,更不能嘲弄人的生命。

例三:《七龄童走路违章被撞死——法院判决“白撞”》

这是2000年3月《成都商报》一篇报道的标题。就法律而言,这个判决没错,但报道的这个标题,“白撞”二字实在冷酷,一点人情味也没有。其实,法院没有这样的判词,只是编采人员为吸引读者眼球制作的标题。如果媒体眼中有“善”的追求,有对生者的安慰对死者的尊重,就不会以看客心态进行新闻炒作。

类似的“问题标题”还有:《谁家的小伙溺毙民心河》、《哦嗬第9根断指忘在自贡了 10米高空脚打滑坠下哦呵》(2004年5月27日《华西都市报》)、《流浪汉睡在街上羞不羞》、《大头儿子让父母头大》等。媒体在报道社会新闻时,不能仅站在“纯客观”的角度,更不能斥责、欣赏、把玩和利用新闻事件,媒体既要客观报道灾难,又要肩负社会责任,体现出对人性的尊重。

例四:《嫖客未尽“性”?敲碎小姐头》

这是2005年11月25日《重庆晚报》刊登的一则新闻的标题。这样的标题严肃不足,炒作有余,对城市边缘人的报道没有采取审慎态度,偏重猎奇,以旁观和娱乐的手法来制作标题,缺乏最基本的人文关怀。

类似的“问题标题”还有:《坐台小姐抢坐台小姐》、《娱乐城当街发放色狼通行证》、《刘嘉玲不陪“大亨”过夜》、《能降温能节电还蛮好看上海新房子要戴绿帽子》等。媒体如果在“性”、“腥”、“星”上面去做文章,利用极少数读者的猎奇心理来炒作新闻,运用煽动性的标题渲染新闻事件,以暴力和道德的缺失来吸引受众眼球,久而久之很难赢得大多数读者的信任。

例五:《30兔唇儿喜变正常人》

这是2005年6月14日《深圳商报》发表的一篇消息。针对这个标题,读者投诉:说“××不正常”,大多是骂人话,至少对当事人缺乏一种尊重。再者,说“喜变正常人“,难道这些孩子患病前就“不正常”?因此,这个标题的“疏忽“,对当事人带去不必要的伤害。

《农民致富跳龙门高升成了城里人》,农民进城致富,办了城镇户口,怎么就是“高升”呢?显然,在某些媒体人的眼中,农民与城里人相比是有区别的,否则就不会写出这样带有明显歧视性的新闻标题。

类似的新闻标题还有:《市长敢吃农民饭》、《非法吸纳存款千余万元小护士竟然筑起大钱庄》、《研究生下嫁村小学》、《挪用两亿贪污千万京城小会计胆子不小》、《一个社区竟有数十个组织小干部不堪重负》、《俄52名权贵子弟丧生空难》等。歧视是一种常见的不良社会行为,而我们的媒体宣传,应尽量避免歧视性语言的出现。

例六:《索赌债引发命案广州大学生杀死同窗》

这是2004年5月5日新华社播发的电稿标题。这样的标题,忘了读者的心理感受,标题制作有意夸张主体,本想吸引眼球,却往往引起读者反感。

类似的新闻标题还有:《研究生争女友拔刀相向》、《人大代表算个鸟》等。读着这些标题,读者会提出质疑:广州大学生都那么残暴?全国研究生都如此无情?人大代表都得罪了人?如此制作标题,没有注意个体和整体的区别,“株连”整个群体或行业,势必给受众造成心理压力。

■版面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堆砌”负面新闻

笔者对某晚报2012年3月6日的“社会新闻”版刊登的稿件进行统计,发现整个版面有8篇文章,其中色情淫秽1篇、抢劫2篇、诈骗2篇、杀人1篇、强奸1篇、盗窃1篇。稿件如此组合,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地方的治安状况只能用“恶劣”来形容。

美国传播学者施拉姆认为,“受众收看新闻是为了获得或早或迟的两种补偿:即时性补偿和延时性补偿。前者是当下的心理需求,主要满足受众对信息的需求和好奇心理,而后者则主要满足人的精神需求。”现在,很多社会新闻只考虑刺激人的感官,却忽视了受众在审美、情感、道德、价值观等方面深层次的精神需求。因此,我们在编辑版面时,应把握好报道事实真相与人文关怀的平衡,也应把握好正面新闻稿件和负面新闻稿件平衡,做好负面新闻稿件的取舍,努力追求绿色社会新闻版面。

问题二:色彩装饰过于突出“悲情”

有些媒体,为了追求版面的视角冲击力,在标题编排过程中,以颜色或字号来突出处理某几个字,如果处理得当,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读者的阅读积极性。但是,编辑在处理字或框线时,一定要考虑读者的心理感受。比如,报道灾难性新闻事件时,编辑加框线就不宜用暧色,突出的几个字也不要用红字,尤其不要画成血滴的样子。

■如何在报道中注入人文关怀

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清朝袁枚也说:“作者情生文,斯读者文生情。”

因此,每个编辑记者必须从新闻传播的受众——读者角度出发,研究新闻标题如何展现情感元素,探讨新闻版面如何提升情感分量。而要将情感体现在日常的新闻报道中,就要以人为本。具体来讲,我们在新闻报道中对人文关怀的体现主要表现在“关心”、“关注”、“关照”三个方面。

关心受众,换位思考

如今,新闻报道必须考虑受众心理,媒体千万不能不顾受众的感受在那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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