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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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现由“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

论实现由“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

论实现由“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论实现由“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2009-04-06 18:08:07)转载▼标签:杂谈论实现由“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李向国摘要] 使整个社会从“官本位”走向“民本位”,由“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是题中应有之义。

实现由“人治”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应当着重确立“宪法至上”、依法行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关键词] 官本位民本位人治法治观念转变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走过了近30个年头,而贯穿这一时期的主线之一,就是从“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化。

这一时期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努力实现由“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变,领导人民进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时期。

这方面一个重要而可喜的标志就是人们“人治”观念正逐步向“法治”观念转变。

“法治”代表民主、“人治”代表专制,人们要“法治”而不要“人治”。

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民本位”政治文化说到底是一种法治文化、程序文化。

“官本位”政治文化却内含的还有宗法“人治”观念,这无疑又与社会主义“民本位”政治文化是根本冲突的。

在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的主要内容就是“治人”。

“治人”的方式和手段主要是“人治”。

几千年来,我国实行的都是“人治”,没有“法治”的传统。

封建社会说的“法治”,实质上还是“人治”,还是皇帝和官员说了算。

皇帝、君王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把国家权力集于一身,“口含天宪,言出法随”。

在封建社会,“人治”实际上就是独裁专制。

“人治”意识是“官本位”政治文化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溯其源,它伴随着“礼治”意识一道产生于西周的宗法政治;梳其流,“人治”思想的发展有两个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是先秦时期,先秦儒家首先对“人治”政治学说进行阐述,并将其作为一种与法家“法治”相对立的政治思想提出,以“贤人”政治为主要特征。

第二阶段,进入封建社会以后,历代思想家与政治家又在此基础上逐渐将“人治”思想推向极端,使其成为统治者背离法律规范任意而行的代名词。

2018年:中国法治发展史

2018年:中国法治发展史

法制三十屏总前言中华法制文化源远流长。

在原始氏族社会末期,出现了远古人类社会“法”的萌芽。

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夏朝建立,中华法制史化开始有文献记载的历史。

亘古往今,风云激荡,王朝更迭,屡废屡兴,历经数千年岁月洗礼,古代先驱圣贤们创立的法制思想和司法理念的精髓,亦然值得汲取和借鉴。

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的法制文化,汲取外国法律文化的精髓,对于推进我国的民主与法治进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法制理念引礼入法,礼法结合;以人为本,明德慎刑;权利等差,义务本位;法尚公平,重刑轻民;恭行天理,执法厚情;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家族本位,伦理法治;以法治官,明职课责;纵向比较,因时定制;统一释法,律学独秀;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立法修律,判例为补;书法定罪,类推裁断;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二)中国法制思想的起源一、法的起源当原始阶段的风俗习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而且体现的意志为国家意志时,这种风俗习惯即成为法二、中国法起源的特点1. 血缘关系的纽带随着国家的建立更加强韧2. 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威随国家的建立得以加强3. 刑起于兵:(1)首先用来惩罚战俘;(2)用于惩罚本部族内的士兵;(3)军事长官兼理司法;(4)战争本身就是惩罚。

4. 法出于礼:(1)礼是一种仪式,礼起源于祭祀;(2)礼是一种精神,在古代指宗法伦理;(3)礼是一种规范,礼是维护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差别性的规范。

三、中国法起源对后世的影响:1. 由于血缘关系纽带的加强,使家法、族法在中国古代法体系中成为法定一个重要形式、渊源;2. 亲亲、尊尊成为法的重要精神,在中国古代法制中,皇权至上成为重要特点之一;3. 中华法系以刑法为主;4. 礼法结合,即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

(三) 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原始社会末期,我们的先民遵从的主要是习惯法。

夏代的法律总称“禹刑”,商代的法律总称“汤刑”,西周的立法包括制“礼”和作“刑”两个方面,“九刑”是西周刑律的统称,其中最重要的是赎刑性质的《吕刑》。

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事件

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事件

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事件
人治到法治的历史事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涉及许多关键
的事件和改革。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的事件:
1. 秦始皇统一中国(前221年):秦始皇通过强力统一中国,
实行君主专权,奠定了中国历史上人治的基础。

他将权力高度集中在
自己手中,忽视了法律和制度的重要性。

2. 隋唐变法(7世纪):隋唐变法是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旨在实现社会的法治化。

通过建立法律法规、加强官僚制度和加强地方自治,唐代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且法律规范的时期。

3. 欧洲的启蒙运动(18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在思想上促进
了法治的发展。

重要的思想家如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提出了人权、
法律平等和社会契约等概念,为法治的推行提供了理论基础。

4. 法国大革命(1789年):法国大革命是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重
要里程碑。

通过推翻君主专制,大革命带来了一系列的立法措施,确
立了法治的原则,包括《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的颁布。

5. 清朝的改革运动(19世纪):清朝在面临西方列强侵略的同时,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试图实现法治。

这些改革包括颁布法典、设立法庭、推行田赋制度改革等,为法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6. 中华民国的建立(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标志着中国政治
制度的转型,从封建君主制到民主法治。

民国时期推行了一系列的立
法措施,加强了法治的实施和法律的执行。

这些事件和改革推动了中国社会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尽管其中
面临了许多挑战和困难,但这一转变是逐步而稳定的,并对中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人治和法治的联系

人治和法治的联系

人治和法治的联系一、引言人治和法治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管理方式,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联系。

本文将从历史、理论和实践等方面探讨人治和法治的联系。

二、历史上的人治和法治1. 人治的历史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历史中,一直采用着人治的方式进行社会管理。

早期的国家都是以君主制为主,君主拥有绝对权力,可以任意支配国家和民众。

这种管理方式下,政府行政效率高,但也容易导致专制和腐败。

2. 法治的历史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方式,在人类社会中也有着悠久的历史。

早在公元前21世纪,汉谟拉比王就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成为世界上最早的法典之一。

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用法律作为管理工具,并逐渐形成了现代法律体系。

三、理论上的人治和法治1. 人治与权力分立在现代民主政治理论中,权力分立被视为保障民主制度稳定运行的重要机制。

而在人治社会中,权力往往集中在一人或少数人手中,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

因此,人治社会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和腐败等问题。

2. 法治与权力分立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方式,其核心理念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法治社会中,政府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没有特权和豁免。

这种管理方式下,政府的权力被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会滥用职权。

四、实践上的人治和法治1. 中国传统的人治中国古代一直采用着君主专制的管理方式,在这种管理方式下,皇帝拥有绝对权力,并且依靠官僚体系来行使职权。

这种管理方式下,政府行政效率高,但也容易导致专制和腐败。

2. 中国现代的法治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开始逐渐向法治社会转型。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并且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此后,中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了法律体系。

五、人治和法治的联系1. 人治与法治的互补人治和法治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管理方式,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关系。

在现实中,政府往往需要采用一些灵活的手段来解决一些特殊问题,这时候就需要借助人治的方式来进行管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学案 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学案 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7.1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核心素养】政治认同:坚持依法治国,认同我国法治发展的成就。

科学精神:通过学习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明确依法治国是人民的主张、理念、实践,是由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

法治意识:生活中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公共参与: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重难点】教学重点:马克思法治思想的内容。

教学难点:法的产生及其本质。

【课前预习——知识填充】【易错点】1.法律体现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纠正:。

2.东周列国时期,中国开始制定成文法,并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传布法律。

纠正:。

3.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最高统治者的个人利益和意志。

纠正:。

4.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纠正:。

5.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以德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纠正:。

自学指导和预习自测【课前先学任务】阅读74-80完成以下知识,填写(勾画)关键词句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1.法的产生:2.法的发展:3.中国法治发展的历程: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1.法的产生和本质:产生:本质:2.法的决定性因素:13.法的类型:4.法的内涵:5.法的职能:政治职能:社会职能:【思考题】1.思考:自从有了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成了现实一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阅读教材77页探究与分享,思考法的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的区别与联系?【框架梳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1.依法治国的决定性因素:2.中国人民的法治实践:3.巨大成就:4.法治建设在路上:自测【自测】判断:1.“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从蓝图逐渐变为现实,从理念化为行动,从中国走向世界,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合作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进行保障。

”这是基于()①我国法律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②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机关能保证贯彻落实③法治保障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我国的海外利益④法治保障是推动“一带一路”行稳致远的有力保证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2.马克思说:“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

高中政治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课时1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教案

高中政治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课时1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教案

课时1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想一想1.唐朝的《唐律疏议》颁布有何意义?2.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产生起何作用?3.新中国法治的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提示 1.唐朝时期,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

中华法系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自由大宪章》的颁布为英国法治传统的形成做出了巨大贡献,推动了人类法律文明的进步,促进了法学思想的创新和发展,也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产生提供了重大借鉴。

3.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1.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1)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2)我国法律发展的历程①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华法系源远流长。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开始制定成文法,并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发布法律。

西汉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

唐朝时期,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

中华法系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影响深远。

仁、义、礼、智、信是其思想体系,由孔子所创建。

②1840年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了改变国家和民族的苦难命运,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

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他们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

拓展最早记载中国法制内容的是夏、商、周时期的古籍《尚书》,最先使用“法制”一词的是春秋时期的史籍《左传》和《国语》。

2.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1)法的产生和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第17章 人治与法治

第17章 人治与法治
1 《史记•商君列传》 2 《商君书•一言》 3 《商君书•君臣》 4 《商君书•修权》 5 《商君书•去强》

法合体、以刑为主的特点,在法家思想中,以法治国的实质就是重法任刑、以刑治国。 客观、中肯地评价中国古代法家的以法治国思想是件困难的事情。在汉代到近代以前,
由于儒家居于思想的主流,批判、贬斥法家思想的呼声不绝于耳。如西汉司马谈在《论六家要 旨》中提出:“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司马迁也贬 低商鞅,称之为“天资刻薄人也”。而近代,新文化运动使西方国家的法治、宪政思想得以 传播,人们希望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寻找思想资源,为变法图强之路寻找理论根据。梁启超把 先秦时代的法家思想称之为“法治主义”,以区别于“术治主义”、“势治主义”,并说: “法治主义,为今日救时惟一之主义。”6按照我国香港学者陈弘毅教授的观点,法家思想 既具有进步、积极意义,也存在缺陷和局限。
治理国家的方式;2、“法治”是指依法办事的社会状态;3、“法治”是一种政治法律制 度;4、“法治”代表一种价值取向。9孙笑侠教授认为,1、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 2、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3、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4、法治是一种文明的法 律精神;5、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10
(二)人治与法治的关系 关于人治与法治的关系的争论,人类历史上有影响的主要有三次。第一次是中国春秋战 国时期儒家、法家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观点。儒家主张人治(或德治、礼治),法家主张法治。 第二次是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这一问题上哦不同观点。第三次是 17-18 世纪 资产阶级思想家反对封建专制提出的法治的观点。就词义而论,这三次的分歧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是国家治理主要靠什么?是法律还是道德?第二个是对人的行为的指引,主要靠一 般性的法律规则,还是靠针对具体情况的具体指引?第三个是在政治上实行民主还在专制

法治发展历程

法治发展历程

法治发展历程
法治是一个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是社会进步的基础保障。

法治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社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过程存在一定的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治发展历程:
1. 古代社会的德治阶段:在古代社会,法律的规范作用较弱,更多依靠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这一阶段以道德准则和人们的自我约束为主要手段,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相对较少。

2. 法治思想的兴起:在古代社会,法治思想逐渐兴起,人们开始认识到法律在规范社会行为和维护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例如,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思想家对法治的概念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阐述。

3. 古代法律体系的建立: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建立法律体系,以规范社会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

例如,古代罗马的“十二表法”被视为古代最早的法典之一,它对罗马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4. 近代法治的兴起:在近代历史中,随着科学、工业和民主思想的兴起,法治的概念和实践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一些国家开始通过制定宪法、立法机构和独立的司法系统来确保法治的实施和运行。

5. 当代法治的发展:在当代世界,法治的发展进一步加强。

随着国际合作的加深和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
重要。

同时,信息技术的进步也对法治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综上所述,法治的发展历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意义和贡献。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变革,法治的发展仍将以更加科学、公正和有效的方式继续推进。

简评中国古代法治思想

简评中国古代法治思想

简评中国古代法治思想中国古代法治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和国家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就中国古代法治思想进行简评。

一、古代法治思想的起源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

在这个时期,众多思想家对于社会秩序和法律制度都有着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孔子认为应以仁爱为基础,推崇"德治",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来维持社会秩序;荀子则主张以法治为主,认为法律应该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

这些思想为后来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贞观之治与法治思想的高度发展隋朝贞观年间,杨广实行了一系列以法治为核心的改革措施,推动了法治思想的高度发展。

杨广注重立法和法律实施,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条文,统一了各地法律标准,加强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同时,他还注重官员的选拔和培养,以保证法律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这一时期的法治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明清时期的法治思想明代至清代是中国法治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明代法治思想主要体现在理学家的思想中,他们认为天理即法律,宇宙运行有度,人类社会也应该有所规范和限制。

清代法治思想则体现在康熙、乾隆时期的律例制定上。

清廷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法律制度,并注重司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民众权益。

这些法治思想的发展,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健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意义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社会和国家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法治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和约束力,使得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法治思想强调公正和公平,要求刑罚适度,司法公正,为后来中国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法治思想还强调人治与法治的结合,主张统治者应该有德有能,依法执政,使得政治权力得到有效约束,避免了专制统治。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法治思想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

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的历史论述题

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的历史论述题

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的历史论述

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的历史论述。

专制是指个人或少数集团以某种形式控制、统治社会的一种政治制度,它具有压迫性和不公平性。

而民主则是一种公正、平等、自由、法治的政治制度,它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繁荣。

人治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意志来管理社会,这种管理方式容易造成偏袒、滥用权力、腐败和滥权的状况。

而法治则是指将国家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核心,以法律代替人的意志,必须依法行事,维护公平正义。

因此,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政治上看,专制和人治所带来的压迫、不公平和滥权,与当今时代对人权、自由、法治的要求相悖,无法满足当代社会的发展需要。

从经济上看,专制和人治管理模式难以支撑社会繁荣发展,而民主和法治则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从文化上看,专制和人治的模式会阻碍自由思想的发展,而民主和法治的模式则可以更好地启发人们的思想独立性和创新意识。

总之,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民主和法治的模式是当今时代的主流,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法治的概念和历史

法治的概念和历史

法治概念的历史巩曰法摘要:“法治”概念是在历史上产生的,我国春秋战国时代就开始提出了“法制”思想,把“法治”提升到“主义”的高度是近代思想家梁启超,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把法治与民主联系起来。

西方第一个主张依法治国者可以说是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后来西方一大批思想家对法治的概念、内涵、原则、属性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论述。

关键词:法治概念人治主义法治主义德治主义依法治国“法治”概念是在历史上产生的,在不同的国家和时代,它的具体内容也是不一样的。

我们在建国前和解放初期,在一些法律书刊、文章中以及领导人的讲话中,曾经多次谈到“法治”这个概念,大量利用“法治”一词大概是从50年代后期开始。

笔者以为,一个原因是,解放后我们开始主要学习苏联,在俄语中,相应的词汇(3akoHHocTBo)一般是应该翻译成“法制”的,因为在俄语中很少出现同英语对应的词汇(既俄语中3akoHHbcTBo词组相当于英语rule Of law 词组,其中的英语Rule中的统治的意思,在俄语中是有GocnodcTBo 表示的)。

当然,这自然不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自50年代后,我们批判了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这种批判不能全盘否定,也要具体分析)之后,法律虚无主义思潮影响,人们错误地以为只要一谈“法治”就是资产阶级的,于是讳言“法治”,后来在错误的“要人治,不要法治”的思想指导下,走向了反对“法治”,文化大革命中竟然又批判“法治”,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可以说与此有很大关系。

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邓小平同志在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发扬人民民主,加强法制的正确决策,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学理论界,解放思想,打破禁区,才又提出社会主义是否实行法治的问题。

一、我国历史上关于“法治”的概念关于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的争论,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代就已开始。

著名的“儒法之争”,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治理国家主要是靠法律,即“圣人之治(即人治)”还是主要靠个别贤明的君主,即“圣法之治(即法治)”,前者是“自理出者也”(即法律是出自客观规律),后者是“自己出者也”(即出自“贤君”、“圣主”的主观意志)(《尹文子.圣人》篇)虽然,在古代中国,法家如管子、李悝、申不害、商鞅、韩非子、慎到、李斯等著名思想家,都不同程度的重视法律的社会作用和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但是没有明确提出后来作为治国方略即“法治”的系统主张,即没有上升到作为一种“主义”的高度。

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

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

高频考点 1 古代中国“家国一体”权力政治的完善与强化 1.夏商周时期是中华民族早期政治文明的形成阶段 早期国家政治制度受宗族血缘关系的影响明显, 尤其是西周时期, 周王利用宗法制和分封制相结合的手段确定了一套更严密的控制体 系;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诸侯割据混战,分封制逐渐走向崩溃。
2. 秦汉至明清时期是中华民族政治文明的发展成熟阶段 (1)秦始皇创立中央集权制度,摆脱了血缘政治模式,走向官僚政 治、集权统治。 (2)秦汉至明清,中央由三公九卿到三省六部再到中书省、枢密院 并重,直至明清废除宰相,设立内阁、军机处,体现了皇权不断加强、 相权不断削弱直至被废除的趋势。 (3)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推动了秦汉至明清统治者采取措施调整地 方机构。从郡县制、郡国并行制、州郡县制、行省制再到权分三司, 体现了地方日益听命于中央,中央集权不断强化的趋势。 (4)从汉代察举制到魏晋九品中正制再到隋唐科举制,中国选官制 度日趋完善,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它本质上仍是 巩固专制统治的一种手段。
【解析】 题干材料中“ 而奴役是违背一切人都是生而自由的自 然法的 ”,可知自然法的理念是追求公平正义,而罗马法学家推崇自 然法,故 A 项正确,排除 B 项;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排除 C 项;天赋人权是近代启蒙思想家的主张,D 项错误。 【答案】 A
高频考点 3 近代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下的权力分配 1.各具特色的代议制形式 (1)英国:以君主立宪为主要特征,国王 (君主)“统而不治”,只 是最高权力的象征;议会拥有立法权,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内阁是中 央行政机关,内阁首相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2)美国:代议制实行典型的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原则。立法、行 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联邦法院执掌,三个部门行使 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的平衡。但总统权力较为突出, 是总统制共和制国家。 (3)法国:总统执掌行政权,但权力受到议会的限制,议会掌握立 法权。 (4)德国:皇帝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宰相由皇帝任命,只对皇 帝负责,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

法治的概念和历程

法治的概念和历程

法治的概念和历程
法治是一种社会政治理念,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通过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来管理社会、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它强调法律的平等适用、公正公平、规范稳定、公民参与和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等原则。

法治的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法家思想和法律制定的先例,但现代法治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1.古代法治:古代法治起源于古代文明社会中的法律制定和
法治观念的形成,如古代中国的礼法制度、古罗马的法典
等,它们在不同程度上约束着当时社会的行为和规范。

2.君主法治:君主法治是中世纪欧洲的一种法治形态,强调
国王或君主作为最高权威者,通过颁布和实施法律来维持
社会秩序和权力稳定。

著名的君主法治代表是英国的大宪
章和权利法案。

3.社会契约法治:社会契约理论是17世纪欧洲启蒙时代的
思想,认为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强调了法律的普
遍适用、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受限性。

这一阶段的典型代
表是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4.现代法治:现代法治是以法治理念为基础,侧重于宪政和
法治体系的建设,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规范政府行为。

现代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司法机构构成了法治的基本框架。

现代法治的代表性概念包括法治国家、宪政民主和司法独
立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原则越来越被广泛接受和应用,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推崇的政治理念,致力于构建公正、和谐、稳定和法律保证的社会秩序。

从专制到民主 从人治到法治

从专制到民主 从人治到法治
3 . 十一 届 三 中全 会 后 , 中共 中央 全 面拨 乱 反 正 , 加 强 和 完 善 了 社 会 主义 民 主
和法制建设 ,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
四、 古 代 西 方 的 政 治 文 明— — 古 希 腊 的 民 主 和古 罗马 的法 制
西方的文 明起源 于古希腊 和古 罗马。 古希腊最为辉煌的是民主政治 , 罗码 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法 律制 度。 古希腊 的民主政治和其地理环境 、 城邦制度 紧密相 连, 经历 了奠基一形成一顶峰一衰落 四个发展时期 。 古 罗马的法律制度经历 了习
人心。
三、 现代中国的政治文 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1 . 建 国初期 , 我 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 巨大成就 , 形成 了人 民代表大会制 度 、 中 国共产党领导 的多党合作和政 治协商制度 、 民族 区域 自治制度等。 2 . 1 9 6 6 —1 9 7 6 年, 经历 了“ 文化大革命” , 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遭到严重破坏
: 童墼墼翌 :
熬 专 制到民主
从人
◇ 江 苏省 宝应县 汜水 高级 中学
从专制到 民主 、 从 人治到法治是人类政治文 明发展 的主要趋势 。 古代 中国长
期处在封建 专制统治之 下 , 辛亥 革命 以后 , 开始 了近代政治 民主 的进 程。 新 中国 成立后 , 真正实 现了人 民民主。 古代希腊 的一些小 国虽 然实行过 民主政治 , 但不
制、 等级森严 的分 封制 和血缘关系维系 的宗法制 。 ①王位世袭制是 以最高统治者 王 为核心 的维护王 、 诸侯 继统 的王权专 制制度 。 它形成于夏启统 治时期 , 发展 于 商周时期 。 秦朝建立后 , 演变 为君 主专 制制度 , 直 至清朝统 治结 束 , 影响 了中国几

以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时代的潮流为题加以论述

以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时代的潮流为题加以论述

以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时代的潮流为题加以论述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时代的潮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也在不断地进步和变化。

其中,政治制度的改革和转型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这个过程中,从人治走向法治已经成为了时代的潮流。

一、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人治和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模式。

在人治模式下,国家权力主要由一小部分统治者掌握,他们可以随意行使权力,而不受任何限制。

这种模式下,权力往往被滥用,并且容易导致腐败、贪污等问题的产生。

相反,在法治模式下,国家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

政府行使权力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并且接受监督和制约。

这种模式下,公民享有更多的自由和权利,并且政府也更加透明、公正、高效。

二、从人治走向法治是历史必然从历史上来看,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首先,在一个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政府需要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机制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其次,随着人民的意识觉醒和对权力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他们要求政府更加透明、公正、负责任。

这就需要政府接受法律的约束和监督。

三、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好处从人治走向法治有很多好处。

首先,它可以保证政府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权力被滥用或者被侵犯。

其次,它可以增强公民的信任感和归属感,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最后,它可以提高国家形象和国际竞争力,在全球化时代中更具竞争优势。

四、从人治走向法治的挑战虽然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一个必然趋势,但是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在实践中,政府可能会忽视法律规定或者滥用职权,导致法律失去约束力。

其次,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中,文化传统、历史背景等因素也可能成为推动制度转型的阻碍因素。

五、如何推进从人治走向法治要推进从人治走向法治,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其次,政府应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

最后,政府应该积极推动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的建立,让公民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

我国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我国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新确 立 的君 主 集 权制 政 体 及 成 文 法作 出理 论 上 的解 释 ,并 对 任 务 , 完整描绘 了“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的战 略 蓝 图 。四 中全 反 对“ 法治” 的政治、 学 术 观 点进 行 抨 击 。

会 作 为法 治 理 念 的 又 一 次转 型 , 是 中 国共 产 党 法 治 观 的 质变 , 形式法治” 迈 向“ 实质 法 治 ” 。 中国封建社会“ 人治” 与“ 法 治” 之争经历了两个 阶段 , 第 寄 希 望 于 从 “
正是成文法兴起的典型事件 。与君主集权政体及成文法携手 也 恰 是 因为 中 国共 产 党 首 次将 “ 法 治” 作 为 中央 全 会 的讨 论 主 彰显其重要性。《 决定》 提 出 了两 大 目标 、 五 大体 系 、 六 大 而来 的, 便是“ 法治” 的思潮 。这一思潮的主要 内容 , 便在于对 题 ,

于贵族政体的法律制度下的产物 。周人灭商后,由于生产力 谓的“ 立法爆炸” 时期 , 成为了一个“ 法律 国家” , 但是这是否意
发展 相 对 不 足等 因素 的影 响 ,采 取 了贵 族 分封 制 。天 子 一 统 味着 中 国也 已经 成 为 了一 个 “ 法 治 国家 ” ?
天下与各分封国相对独立 同时并存 。这一政治格局 ,决定 了 其 实 新 中 国成 立后 , 由于长 久 以来 的君 主专 制 的封 建 社会 不论 是 周 王 室 还 是封 国 ,都 不 可 能而 且 也 不 必 要制 定 统 一 而 文 化 的根 深 蒂 固 , 一 时难 以摒 除 , 历史 的 巨大惯 性 作 用 致 使新
详 备 的法 律 规 范 。在 政 权 所 及 的 范 围 内 ,法 律 实 践 活动 按 照 中国也存在“ 人治” 因素。毛泽东 的“ 政 治正确性” 是无人敢质

高中政治必修三 第7章第1节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教学设计

高中政治必修三 第7章第1节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教学设计

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第七课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第1框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本单元以“全面依法治国”为核心,探究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

第七课围绕我国为什么进行法治问题,重在说明我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主要探究:依法治国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实践,是由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了解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在法治建设的进程,明确新时期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努力,需要全方位提升人权保障的法治化水平。

第一框“我国的法治建设的历程”,回顾了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简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着重讲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为我国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了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本节课,知晓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系统工程。

一、教学目标1. 必备知识:了解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和中华法系;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2.关键能力: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科学性;学习和初步形成运用马克思注意法律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辩证看待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明白我国法治的渐进性。

二、学科核心素养1.政治认同:通过学习,认同马克思注意法律思想的科学性;知道我国法治发展的巨大成就,增强依法治国的信心。

2.科学精神: 通过我国法治历程的学习,明白我国法治的渐进性;通过学习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明确依法治国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实践,是由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

3.法治意识:知晓依法治国方略已经写入我国宪法,生活中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4.公共参与: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1.教学重点: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从专制到民主 从人治到法治

从专制到民主 从人治到法治

3.晋初刘毅在《请罢中正除九品疏》中说:“上品无寒门,下品 无势族。”下列改变这一局面的制度是( ) A.世袭制 B.察举制 C.科举制 D.九品中正制 选C。本题考查学生对历史史实的分析能力。题干引文中反映了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该种人才选拔制度的特点是根据人才的家 庭出身和背景、品性制定等级,此种人才选拔制度具有一定的不公 平性。打破这种情况的人才选拔制度是科举制,科举制不论人才门 第、出身,具有一定的公正、公平性。 4.《通典》记载:“(汉)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 乃遣丞相史出剌,并督监察御史。”《新唐书· 百官志》记载:左 右丞“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金史》记 载:“己卯,制纠弹之官知有犯法而不举者,减犯人罪一等科之, 关亲者许回避。”上述材料说明( ) 选D。从题中汉代、唐 A.弹劾是中国古代监察的一项重要权力 代、金朝对御史(纠弹 B.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重视监察官员的素质 之官)的监督与制约, C.中国古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 可以得出D项所述结论 D.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逐步走向完善与成熟 正确。
皇 权 不 断 加 强 , 相 权 不 断 削 弱
主题:
君主专制的强化
君主专制强化
三 公 九 中央: 卿 三 省 六 部
专 制 主 义 中 央 集 权 制 度
设 废 内 丞 阁 相
设 军 机 处
建 立
发 展
完 善
加 强
强 化 衰 落
中央集权不断强化 制察 正九 制科 皇 任 选官 制品 举 命帝 度举
6.苏格拉底曾说:“我认为,想要得到正确的判断,要根据知识, 而不应根据多数。”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知识等同于正确的判断 B.知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C 苏格拉底强调知识即美德 D.苏格拉底批评雅典民主制的弊端 选D。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如抽签选举、轮番而治等,忽视了掌 权者的知识和素养,很容易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误用,苏格拉底 强调了执政者素养的重要性。 7.亚西比德是位富有而又英俊的贵族,他视战争为谋求个人荣誉 的机会,因而怂恿公民大会拒绝和平,在一个错误的时机试图征 服西西里以获得新的权力。结果被对手打败,于是他加入斯巴达 军队与雅典反目为仇,但后来他又赢得了雅典民众的支持并在海 军中担任指挥官。当雅典战败时,他逃之夭夭。亚西比德的例子 反映出雅典( ) A.公职人员是追求权力的野心家 B.直接民主易造成决策的失误 C.对外扩张严重危害城邦发展 D.民主政治实质是贵族专政 选B。本题考查阅读分析材料和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判断能力。亚 西比德两度赢得雅典民众支持,结果两度欺骗雅典民众,这暴露 出雅典民主政治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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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来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人们已经形成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中国历来是人治社会,即使到了现在,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也不可能马上建立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制完善的国家制度。而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善,是法治国家。这里我们要弄明白两个思想误区,第一就是,人治是人对社会的治理,是皇帝或统治集团发布命令,法律的作用不大,而法治是法律的作用大于人为。第二就是法律的完善性是决定人治与法治的标准。明白这两个道理,我们就不会把“人治”当成猛虎,把“法治”当成医治各种社会弊端的灵丹妙药了。
三、人治与法治的优劣对比及发展窥探
从以上禅述可以这样说,人治与法治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人治可以使优秀的领导者,整合整个社会资源,团结各个个体,从而带领整个社会走向繁荣,也可能让一个不良的领导者带领全社会走向衰败。法治给
予了社会个体充分的自由和发展的权利,但是一旦个体自由发展缺少了制约,并且个体能力能起的作用过大时就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随者人类科技的快速发展,个人的这种危害可能是无法预料的,甚至可能危及整个人类社会。
东西方民族由于地理环境的不同,人类进化的过程以及身体结构略有不同,东方民族的身体结构比起西方民族的身体结构要稍微的弱小一些,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较弱小的生物体更多是以团体的方式生活,这样可以提高个体的生存率,而较强大的生物体由于处在生物链的高层,数量不会太多,以个体的、小团体的生活方式可以更多的得到生存资源,虽然人类东西方在这方面的差别很微小,但不可避免地由个体生产力这个基础带来了社会制度及意识形态上的上层建筑的一些差别。东方民族的团体生活意识较强,在团体生活中习惯于由团体中的强大者作决断并且服从以及跟随强者,慢慢地就形成了由上而下的统治方式。虽然日本和韩国受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巨大,但社会制度深处依然存在着中央集权统治的形骸。而西方民族,拿电影中的林则徐说的一句话:“吃饭拿的都是刀叉”,统计证明德国的肉类消费量是世界第一,这就说明西方民族的身体素质比较强悍,个体强大就需要更多的生存资源,就需要竞争与抢夺,在同等武力下的战斗,为了避免两败俱伤,就需要一定的妥协和规范,这样慢慢就形成了所谓的民主制度和所谓的法治。与其说它是民主,不如说它是一种武力平衡下的妥协,因为一旦这种平衡被破坏或消失,那么其中一方就会张开獠牙猛扑上来,民主与法治就会荡然无存。西方国家一再叫嚣要别的国家民主,但它从来不会给予弱小的国家与自己国家平等的民主地位和其他西方国家相同的民主待遇,就是这个道理。狮子不会给绵羊平等地位,绵羊也永远不要妄想和狮子高谈和平,民主这个单词永远是弱肉强食的遮羞布。
二、人治与法治的历史形成原因讨论
本文开始的是一个老笑话了,讲的是几十年前中国法律的制定
情况,在现在,大多数人们都已经相当自觉地遵守红绿灯了,同样的法律规范会在不同的时间形成不同的法律意识形态,是因为法律规范形成的原因不同,法律规范实施的主体不同,实施的条件不同。换句话说,人治与法治、中央集权制与高度民主制所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原因是不相同的。一种制度的产生、发展、完善,一种思想意识形态的产生、发展、完善,都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我们不得不从人类社会制度产生前的生物进化开始讲起,再来讨论人类社会制度建立后的社会学。由于是两种形态及制度的区分,所以更多的时候是用对比的方法来进行讨论。
3.唐律
唐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鼎盛的朝代,也是制定法律条文最完备的朝代,【唐律】不光在中国历史上辉煌一时,也对亚洲国家造成深远地影响,在整个世界上也可以称得上是中华法系的代表。能否把唐朝称为法治朝代?答案绝对是否定的。【唐律】中刑法和民法的条文,刑法条文要远远多于民法条文。统治者制定【唐律】的主要目的是完善统治制度,而不是为了维护被统治者的个人权利,只是为了维护社会一定的稳定而制定了少部分的民法来调节社会次要矛盾,【唐律】不会为作为社会成员的被统治者制定任何的民主权利,既使在刑法中规定了一些为被冤枉的人申述的程序,也是为了让统治者能更好地对官员进行掌控、进而有效统治社会的需要制定的。统治者从没有过把自己放在和被统治者同样的社会地位上的想法,也从没有为被统治者着想、为普通社会成员调节各种社会次要矛盾的必要,所以也从来没有大陆法系中民法典出现的可能。【唐律】是一部完美的刑法,一部完美的行政法,但永远称不上是一部完美的民法。在中央集权制的社会,永远也不会有一部表达普通社会成员民主权利的、一部将所有人放在平等地位的民法的出现,所以中央集权制的社会,也永远谈不上法律制度的完善。没有权利、没有平等、一个普通人没有任何法律地位的社会绝对不会称为法治社会。
我们先从一个小笑话来展开由浅入深的讨论,这个笑话是这样说的:有一个小伙子谈女朋友,两个人骑车过马路的时候遇到红灯,小伙子停了下来,姑娘一冲过去了,对小伙子说,你连红灯都不敢闯,还能做什么大事,拜拜了。后来小伙子出国了,在国外谈女朋友,又骑车遇到红灯,这回小伙子学聪明了,立马冲了过去,姑娘在后面大惊失色:“MYGOD,你连红灯都敢闯,还有什么事你不敢干。”又拜拜了,小伙子非常郁闷。作为一个法律学者,从这个笑话可以分析出很多道理。
2.汉高祖“约法三章”
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朝初,为了避免苛政,提出了 “约法三章”,即只制定了三条法律,这称得上是早期的法治萌芽。为什么只制定三条法律叫法治萌芽呢?没有众多的法律条文怎么能称得上是法治?因为,没有了繁杂的律令条文,统治者就缺少了随意进行压迫、剥削的借口,社会主要矛盾只有通过互相妥协来解决,而一些社会中的次要矛盾也以拥有平等社会地位的社会主体以协商或
纵观人类的发展史,人治与法治并存千百年是合理的,同时整个人类发展史也是人治与法治的斗争史。不光是东方的高度中央集权制度和西方的充分民主制度的斗争,东方国家与西方国家自身的发展史也是民主与集中制地战斗史。每个国家的政府与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的变化,都是人治与法治斗争的结果。中国古代有汉高祖刘邦灭秦后的“约法三章”,到清朝的刑民诉讼制度,就是民众不断争取民主法治地战斗。罗马帝国时代元老会与最高行政官凯撒的斗争就是对高度集权制的抗争。,不管是哪一个国家也好,哪一个时代也好,只要一个政府不去追求建立一个民主集中制相对平衡的组织形式,那这个政府就会被消灭。这是历史无数次证明过的。中国历经了多少朝代,每个朝代大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旧朝代的统治者用严厉的法律来剥夺财富和维持统治从而造就了新朝代的来临、新朝代建立初期以法治国或以仁治国从而带来一定时期的繁荣、新朝代走到中期后统治成本越来越高、统治者越来越腐败(这是高度中央集权制统治方式的必然趋势)就颁布越来越多新的更严厉的法律来剥夺财富和维持统治从而进入一个新的恶性循环。而西方国家的表现方式是一个个帝国的兴起和衰落,从罗马帝国到日不落帝国再到超级大国的美国,一个比前一个帝国更完善的国家组织形式依次更迭,二战中一度强大的德国最终战败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那种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绝对不是一种完善的国家政权组织方式。现代社会中,中国与美国作为东西方国家制度及政权形式的代表在思想意识方面有较大争论,中国不满美国的高度自由化,美国害怕中国的高度集权制,各有各的优越感,反过来自己的国家各有各的制度缺陷和危机感,谁也不能说服对方,其实说起来就是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能建立一个民主与集中制完美结合的、政府统领国家的最好的方式方法。中西方争论也好,国家自身制度缺陷也好,最终在一个国家内部都会逐步走向民主与集中的相对平衡与完美结合,这就是人治与法治,民主与集中制发展的必然趋势。
4.清朝师爷
在清朝的时候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师爷这种职业法律辩护者,这是法治国家才有的职业,这说明清朝已经向社会的法治化迈了一大步。师爷的出现表明了两个问题:1、被统治的人们大众争取自由民主地斗争取得了很大的胜利,迫使统治者不得不给予民众一定平等的地位。2、统治者已经意识到光使用国家暴力机关的暴力手段已经不能有效地实施统治了,必须要使
1.商鞅变法
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商鞅第一个提出了法治的概念,并且用法家理论作为变法指导思想,试图以法治国,公布了大量法律,甚至在商鞅变法失败被秦王处死后秦国依然在使用他制定的法律,从而建立了强大的帝国。商鞅在秦国实施了法治的变革,但我们从来没有把秦朝看成法治社会,因为在秦朝的法律规定中,“弃灰于市”都要受到很严格的处罚,人们不愿遵守严苛的法律而进行反抗,最终造成秦王朝的覆灭,这就说明,统治者基于自身利益所制定的法律不会得到法的遵守者的认同,法的实施需要统治者借助国家暴力机器来强制执行,形成自上而下的国家管理形式,也就是高度的中央集权制,这叫人治,更谈不上以法治国了。这个例子还说明了法的制定与法治的关系:制定人们自愿遵守的法律是法治的本质要求。
5.海洋法系判例法的制定
我们一直普遍认为现代西方国家就是法治国家,从海洋法系中案例法的形成可以大概理解一些法治国家的“法治”内涵:一件从未发生过、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没有任何评价标准、但必须要判断是非与否的案件,由民众选出评判人员评论案件的道理,再由有资格的法官进行判决,最后制定成成文法于以颁布。从这个法律制定过程的本质来看,法治不是先有法才有治,而是先有“人”后才有法,这里的“人”是指享有民主权力的“人”。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法治”也可谓“人治”。人们会问,这种民主制度不就是法治吗?还是那句话:先有人,后才有法,民主制度是人制定的,不是天然产生的,也不是形成后就自然有效的,需要人不停地维护、完善和执行。这种由人来制定制度、维护制达到稳定社会,从而有必要开始维护法律的尊严。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个人对社会的能动作用越来越大,个人能力的发挥对统治者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个人对社会地位和各种民主权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这种现象强行压制会带来更多的反抗,也越来越达不到有效的结果,清朝“文字狱”的效果远远没有秦朝时的“焚书坑儒”大了,残酷压迫带来的反抗越来越大,甚至连作为最高统治者的雍正皇帝都被杀死,所以后来的统治者不得不给予民众更多的自由权利、更高的法律地位。民众对自由权利行使时不可避免的对社会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统治者为自身统治的需要也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于是对一些社会次要矛盾的解决采用民主的手段,即法律手段,从这个时候起,统治者才真正意义上开始维护法律的尊严,也就是说当生产力发展,个人能力大于集权制统治者的暴力压迫手段时,统治者才需要法律,才来维护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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