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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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现在,我们对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做一个简要的回顾。在我们国家,从古代封建社会,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其中也有法律条文的制定,也有法治机构,还有法治制度的执行,但是我们还是处在人治时代,或者留有很深的人治痕迹。
邓小平提出必须加强法治,使我们的法治要制度化、法律化,这就开始发生根本的转变了,所以我们把它称之为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之后,紧接着还发生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什么叫“法制”到“法治”的转变?“法制”是制度的制,后面的法治是治理的治理。
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迎来了依法治国得以确立的伟大时刻。我们国家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在党的“十五大”,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五大”以后,从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八大”,依法治国又有了新的进展、新的变化。在“十六大”报告当中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命题,“十六大”把它提升到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七大”又进一步的加以肯定。到了“十八大”又加上了一句话,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我国把依法治国从命题提升到基本方略、基本方式的高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又有新的发展,体现在更加明确的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且要建设、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我们迎来了依法治国的新阶段,就是这次四中全会,迎来了中国法治化的新时代。
为什么四中全会要专门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是因为依法治国在当前还面临着严峻的问题,下面从几个方面来给大家做分析。
第一,从党政领导干部的角度分析。虽然提出依法治国30多年了,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样的事情还时有发生,在一些干部的头脑里法律还是不很重要的。
例如,就在前不久(10月17日),湖南省华容县召开了一个公布公判大会,把一些犯罪的人拉出来公开的示众,这个事情是违法的,因为我国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下令,要禁止对已决的犯人或者未决的犯人进行公开示众。犯人固然犯法,但是不能去侮辱他、去凌辱他,但是一些干部还是不讲法,还是习惯的思维。
第二,从公民的角度分析。我国从1986年开始,连续搞了6个普法教育,力度很大,虽然经过六个“五年计划”的普法,但是很多老百姓、民众没有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中国人在根深蒂固的观念里面是比较轻视法律的,没有什么法律的理念。中国人讲“三个大”,人是大于法的,情是大于法的,权大于法。在西方国家,一些公民出了问题,首先会想着去找法律上的依据,去看究竟错在什么地方或者哪儿没有错,他们是寻求法律的帮助,最后听从法律的裁决。可是中国人要出了事,首先想到的是要赶快找人,去找关系。正因为在依法治国当中面临着严重的问题,所以现在要认真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问题。这一次通过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是为依法治国描绘了新蓝图,正因为有了这个新蓝图,我们才能够说是真正完成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现在就是要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只有实现了依法治国,我们的两个百年目标才能够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