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史__中央音乐学院(1)--期中试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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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 (一)
1、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陶埙、骨笛等乐器,其所在省份是
a.湖北省 b.河南省 c.浙江省 d.山西省
2.十二律的产生,目前学者倾向认为是在:
a. 夏代晚期 b.商代早期 c.商代晚期 d.西周
3.周代的“四夷之乐”是指
a.东夷的四部乐舞
b. 属于夷族分支四个族群的乐舞
c. 周王朝周边氏族、部落的乐舞
d. 专指周王朝东方的氏族、部落的乐舞
4.宋代盛行的以鼓、板、笛为主要乐器的表演形式,当时称作
a.细乐 b.小乐器 c. 鼓板 d.鼓吹
5.曾侯乙钟铭文共计
a. 三千多字
b. 两千八百多字
c. 三千四百多字
d. 两千五百多字
5.乐器的八音分类法出现在
a.汉代 b.秦代 c. 周代 d.唐代
6.大曲(相和、清商)的曲式是由曲、解、艳、趋、乱等几个部分结构而成,其中的艳是a.在趋之前 b. 在曲之前 c.在趋之后 d.在曲之后
7.文字谱《幽兰》是今存最早的琴谱,为唐人转写本,其传谱是琴家丘明,据此知其谱在何时之存在?
a.三国(三世纪) b.西晋(三、四世纪)
c. 南朝(五、六世纪) d.隋(六、七世纪)
8.唐诗《送元二使安西》入乐后,其初名是
a.阳关曲 b.送别曲 c.渭城曲 d.阳关三叠
9.隋、唐燕乐其“七部乐”是由隋文帝所设,后来改定为“九部乐”是由a. 隋炀帝 b.唐高祖 c.唐太宗 d.唐高宗
10.史载作琴用“减字法”的是
a. 赵耶利 b.陈拙 c. 曹柔 d. 陈康士
二、连线题(每题4分,共20分)
1.古代氏族或王都有一个代表性的乐舞,下列四个乐舞分别是:
《云门》 唐尧的乐舞
《咸池》 黄帝的乐舞
《夏》 商汤的乐舞
《濩》 大禹的乐舞
2.将左方的四个阳律连接到右方相邻衔接的四个阴律:
太簇 仲吕
蕤宾 林钟
黄钟 夹钟
姑洗 大吕
3.将汉代鼓吹乐各类别的名称与其用途连接:
黄门鼓吹 用于卤簿随从车驾
骑 吹 用之于军中,马上所奏
短萧铙歌宫内宴饮所用
鼓角横吹 军乐,用之于郊祀、恺歌、校猎等场合
4.将唐代说唱音乐的名称与形式连接:
5.下列民间音乐家和乐师分别是:
韩娥
民间琴家
雍门周 宫廷乐师
师旷 击筑高手
高渐离 民间歌手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律吕:即十二律中的六律和六吕,又称十二律。十二律中的单数律位,称作律,又称阳律;十二律中的双数律位,称作吕,又称阴律。因双数的六吕位于单数的六律之间,故六吕又称作六间;因金文(殷、周钟鼎等器物所铸文字)的“同”字写法与后世的“吕”字写法相同,而有了六吕和六同两种写法并存的情况。
六律
黄钟 大吕 太簇 夹钟 姑洗 仲吕 蕤宾 林钟 夷则 南吕 无射 应钟
六吕(六间)
1.
2.《霓裳羽衣曲》: 歌舞大曲中的法曲节目,是玄宗开元年间的作品,其音乐
风格和所使用的乐器接近汉族的《清乐》系统。白居易长诗《霓裳羽衣舞歌》,
有对该曲结构、音乐、舞姿形态的描写。今存《霓裳中序第一》是姜白石搜集
到的该曲遗谱片断,并为之填词。
3.李延年: 汉武帝扩建乐府机构,任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主持乐府工作。
4.破阵乐: 李世民为秦王时,征战四方,民间有歌颂他的歌曲
《秦王破阵乐》。即帝位后,由乐宫编为乐舞,用于宫廷雅乐和燕乐。李世民即位后,制《破
阵舞图》,布各种战阵,“有往来疾徐,击刺之象,以应歌节。”此即立部
伎表演的《破阵乐》,有52遍,舞者120人,发相蹈厉,声韵慷慨。坐部伎
有《燕乐》中的《破阵乐》和与《燕乐》并置的《小破阵乐》都是小型乐舞,舞共
4人。
四、思考题(每题20分,共40分)
1.简述汉魏相和歌的发展轨迹。
相和歌是北方民歌经过提高后的艺术歌曲表演形式。相和歌形成的基础是徒歌。徒歌是不需伴唱和伴奏的歌唱。
它的进一步发展是有了唱和,称但歌,出自汉世。表演时没有乐器伴奏,是众人唱和,即帮腔、伴唱。但歌也是一种独立的表演形式,曾进入宫廷。可能是这种演唱形式在相和歌出现之后为相和歌所采用,以后就很少单独表演了,到了晋代而失传。
相和歌是有乐器伴奏的演唱。《宋书·乐志》曰:“相和,汉旧歌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相和歌是在弹拨乐器和管乐器伴奏下,歌唱者击节鼓,掌握着速度和节拍进行的歌曲表演。因相和歌中有但歌的唱法,所以相和歌是人声唱和与丝竹相和的表演形式。
相和歌所用乐器有:笙、笛、琴、瑟、琵琶、筝和节鼓等。
相和歌的最高形式是大曲。大曲是有歌、舞和器乐演奏的综合表演形式,是上古乐舞的继承和发展。
大曲的曲式是由曲、解、艳、趋、乱几个部分结构而成。
曲,是歌曲,一般是由几段歌词组成的多节歌,是大曲的主体部分。
解,是解曲,由乐器演奏。当歌曲反复歌唱时,每唱完一段歌辞就演奏一段解曲。解曲的速度较快,或有舞蹈相随,一解就是一次歌曲歌唱后的奏乐。解曲应用在多节歌中产生了声乐、器乐的交替效果,又因解曲快速,情绪热烈,和声徐的歌曲相间而形成强烈对比,更具艺术感染力。
艳和趋,是大曲中的舞蹈部分。艳和趋最初都是南方的民歌。它们在大曲中是舞蹈的音乐,其位置是“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
乱,用在乐章末尾以结束全曲。在大曲中和用趋的情形一样,只是两者不能在同一作品中都用。大曲中用乱较少,从现存歌辞看,似乎倾于歌舞时就用趋;而倾于歌唱时则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