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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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 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 其他手续。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
某二级院超范围开展脑细胞移植,被吊销《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案
适用法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医疗 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 工作。 ” ;第四十八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 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 疗机构执业证可证》”
5、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记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
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2、医疗机构未登记注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 疗活动
某三甲医院在登记注册地点外的某社区设置医疗 机构,其设置申请已获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 但医院未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就开展执业活动。
执法人员检查某院住院病历时发现一患者出院 后第7天仍未完成患者的出院记录。随调取后 台记录发现:患者2017年5月6日入院,2017年 5月27日出院;5月24日之前的病程都是在5月 24日晚间集中上传该医院网管中心。
适用法律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项, 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 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 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 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 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第(二十)项规定,出 院记录是指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 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
7、违反生物安全
某疾控中心病毒所由于未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程, 导致实验室污染和工作人员感染“非典”,最终造成9 人发病1人死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以处5000元以 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 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六)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 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前款所称情节较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四)造成病人残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 、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 上20000元以下罚款。”
适用法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 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 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 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启示
“ 以案说法 ”
北京卫生法学会专家
刘虹
1、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2件
某县医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某三甲医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适用法律
《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中对出租承 包科室的规定:“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 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按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 给予该院警告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
6、不按规定开具麻醉药
对某县级医院检查发现:内科、外科、手术室 及口腔科共计5名医师开具麻醉药,但医院未 授予上述5人麻醉药处方权。
适用法律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 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 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未取得麻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 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 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医院罚款5000元、5名医师警告及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疾、死亡的; (机构被罚款2万元)
8、违反消毒管理规定
某医院检查发现:骨科患者黄某的手术病历中 植入器械(内固定针)无生物监测记录。
适用法律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 菌效果监测标准》4.4.1.5“植入物的灭菌应每 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 放。”
《消毒管理办法2016》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 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某三甲医院“重症医学科”执业的 6人注册的执 业范围均为“外科”
某门诊部:聘用公共卫生执业类别医师,超专 业范围从事B超检查;聘用无《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独立从事胸透影像诊断 并出具诊断报告和从事口腔科诊疗活动。
(该门诊部无公卫诊疗科目,周某以公共卫生专 业被注册在该门诊部)
适用法律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 质量管理,建立并实施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病历书写客观、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给予处分:(六)其他违反本 办法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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