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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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 村庄布点规划要以“促进新型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 展”为目标,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 市总体规划,与三规合一、环境保护、农业、扶贫、交通和水利等规 划相衔接,综合研究村庄布局和城市发展的关系,实现空间资源整 合,确定辖区城市化发展路径、城乡空间发展策略,确定各村庄的发 展目标、性质定位、人口和用地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合理确定村 庄分类,确定各类型村庄名称和数量;划定各种生态保护、农田保护 等生态用地控制范围,划定城乡规划管理边界线;统筹安排各村庄建 设用地规模,促进村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综合部署重要的道路交 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并确定村庄发展时 序,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三、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包括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 (一)村庄布点规划是对全区(县级市)村庄发展的整体部署, 按照《广州市村庄布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见附件一)进行编制。 (二)村庄分为城中村、城边村、远郊村、搬迁村四类,各类型 村庄按照不同要求开展规划编制。 1、城中村 条件成熟的,向广州市三旧改造部门申请旧村改造,编制专项改 造规划;条件尚未成熟的,按照城市社区建设的概念指导农村新社区 建设,依《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附件二)要求 编制整治专项规划。
附表1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汇总表………………………………………………… 49 附表2 村域城乡用地分类表……………………………………………………… 50 附表3 村庄建设用地分类表……………………………………………………… 51 附表4 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标准表………………………… 52 附表5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编)确定的保护村落一览表 53 附表6 村庄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56 附表7 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制图统一标准和要求……………………………… 57 附表8 历史文化保护总图制图统一标准和要求………………………………… 58 附表9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汇总表统一标准和要求(示意)…………………… 59 附表10 保护范围一览表统一标准和要求(示意)……………………………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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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乡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第wenku.baidu.com章 规划主要内容
第七条 以镇(街)为基本单元,在村庄规划现状摸查成果的基 础上,对村庄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基础资料, 强化村庄的现状分析和背景分析,通过数据分析镇村的规模、产业和 职能、空间、设施分布的类型和特点。
附件一 广州市村庄布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8 第二章 规划主要内容…………………………………………………………… 10 第三章 村庄布点规划成果要求………………………………………………… 13
附件二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1 总 则…………………………………………………………………………… 15 2 规划原则………………………………………………………………………… 16 3 规划内容………………………………………………………………………… 18 4 成果要求………………………………………………………………………… 21 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24 6 规划的实施………………………………………………………………………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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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走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部 署,深入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广州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根 据《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方案》(穗文〔2013〕10号),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布点规划和行政村规划 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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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村庄布点规划应该以镇(街)为基础单元开展,规划范 围为区(县级市)辖区范围。
第五条 村庄布点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20年。规划近期期限为 2013年至2015年。
第六条 村庄布点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城乡统筹原则。统筹全域的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空间、 生态保护空间、区域道路交通设施、城乡公用工程廊道、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设施、平衡用地指标,实现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城乡一 体化发展。 (二) 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各村特点,按 照“分类发展,分类管理”的思路,合理确定村庄类型,提出不同类 型村庄差异化的发展指引,实现“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居则居、 宜游则游”。 (三) 多规协调原则。重点协调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及相关专项规划,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落实集中规划建设的 项目和安排各村庄用地规模,促进多规协调。 (四) 适当集聚原则。因地制宜、兼顾民风习俗,鼓励村庄人 口、产业、用地适当集聚。通过工业入园、居住入区、空心村改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集聚等多种途径,引导和促进产业、住宅、 公共服务适度集中,促进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五) 生态保护原则。整体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综合整治农田以 及居民点生态环境,延续“山、水、村、田”有机分散、适度集聚的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布
村庄布点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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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选定 开展现状调查和研究
形成规划初步方案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区(县级市)政府组织,多部门专家联合
审查 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草案并进行公示
完善草案,形成最终成果
区(县级市)政府批准公布,市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备案
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图
五、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要求 (一)规划的编制 1、村庄布点规划 (1)由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市规划编制专责小 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 (2)注重现状调查和研究,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推动公众参 与、接受公众监督。规划报批前,经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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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模核查意见后,由区(县级市)政府分别组织辖区(县级市) 城乡规划、国土、交通、农业、基础设施等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查、 专家审查规划草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区(县级 市)应当将公示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说明,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应当说明理由。
六、资质要求 在广州市内承担编制村庄规划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城市规划 编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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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一)部门联动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应遵循“市指导、区(县级市)负责,镇 (街)具体组织,村参与”的工作机制。采用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各 专责工作组技术指导,规划部门汇总落实,政府统一把关的方式,高 效、高速完成村庄规划全覆盖的工作任务。 (二)村民参与 通过健全村民参与工作制度,规范访谈、问卷调查、村民咨询委 员会、规划工作坊、规划公示以及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等程序,充分听 取村民意见,最大限度发动村民参与村庄规划,使村庄规划切实符合 农民需求。 (三)驻村体验 各规划编制单位应深入村庄,驻村体验,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 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村庄的风土人情, 分析、总结村庄规划建设存在问题,了解村民发展意愿,结合需求和 上层次规划要求编制规划。要求驻村体验时间不少于50人日。 (四)信息化管理 由市规划局负责,研究制定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数据标准,建立村 庄规划编制辅助平台及信息化服务平台,保证电子数据的规范化和标 准化,实现村庄规划一张图管理,为村庄规划制定和“落地”提供信 息技术支撑,同时鼓励各区(县级市)相应立项开展村庄规划信息化 服务平台。
附件四 广州市村庄规划中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42 第二章 编制要求………………………………………………………………… 43 第三章 成果要求………………………………………………………………… 45 第四章 附 则……………………………………………………………………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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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边村、远郊村 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城边村和远郊村按照《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 技术指引》(附件三)要求进行编制。 3、搬迁村 对于搬迁村,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可编制整治专项规划,按 照《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附件二)编制。
四、时间要求 (一)村庄布点规划应当在2013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在2013 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批。 (二)村庄规划编制可分批分类开展,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全 部编制完成。 (三)五区两县级市政府应当在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村庄规划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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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广州市村庄布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指导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 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镇规划标准》、《广东省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试行)
广州市规划局 2013年6月
目 录
一、总则……………………………………………………………………………… 1 二、适用范围………………………………………………………………………… 1 三、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1 四、时间要求………………………………………………………………………… 2 五、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要求……………………………………………………… 2 六、资质要求………………………………………………………………………… 5 七、工作要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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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例会制度 各区(县级市)应不定期召开各区县(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 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听取各镇(街)村庄规划进展情况汇报、决策 村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镇(街)村庄规划工作进度等。 (六)定期报告制度 各区(县级市)应每两周将村庄规划最新进展情况报送市委办公 厅督察处和市村庄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向五大机关市领导信 息报送相应挂点督导村庄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并适时邀请市领导赴 挂点督导村庄调研、督导。 八、本指引由广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2、村庄规划 (1)由各镇(街)组织,各区规划分局(县级市规划局)负责 规划编制过程的技术指导与技术协调。 (2)应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村庄 特色。规划报批前,规划成果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 过,镇(街)审查同意,并经区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用地规模核查意见 后,由区(县级市)政府分别组织辖区(县级市)城乡规划、国土、 交通、农业、基础设施等相关专业主管部门、专家审查规划草案,并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镇(街)应当将公示意见采纳情 况汇总、说明,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说明理由。 (二)规划的审批 1、村庄布点规划 市辖区村庄布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县级市村庄布 点规划由县级市政府审批,批准后公布。 2、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由区(县级市)政府审批,批准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 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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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26 第二章 规定编制内容和要求…………………………………………………… 28 第三章 补充编制内容和要求…………………………………………………… 34 第四章 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36 第五章 名词解释…………………………………………………………………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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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的修改 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的调整,应当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
调整报告,经审查同意后组织开展。 (四)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图 编制单位选定 开展现状调查和研究 形成规划初步方案 区(县级市)政府组织,多部门专家联合 审查 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草案并进行公示 完善草案,形成最终成果
三、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包括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 (一)村庄布点规划是对全区(县级市)村庄发展的整体部署, 按照《广州市村庄布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见附件一)进行编制。 (二)村庄分为城中村、城边村、远郊村、搬迁村四类,各类型 村庄按照不同要求开展规划编制。 1、城中村 条件成熟的,向广州市三旧改造部门申请旧村改造,编制专项改 造规划;条件尚未成熟的,按照城市社区建设的概念指导农村新社区 建设,依《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附件二)要求 编制整治专项规划。
附表1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汇总表………………………………………………… 49 附表2 村域城乡用地分类表……………………………………………………… 50 附表3 村庄建设用地分类表……………………………………………………… 51 附表4 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配置标准表………………………… 52 附表5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编)确定的保护村落一览表 53 附表6 村庄近期建设行动计划…………………………………………………… 56 附表7 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制图统一标准和要求……………………………… 57 附表8 历史文化保护总图制图统一标准和要求………………………………… 58 附表9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汇总表统一标准和要求(示意)…………………… 59 附表10 保护范围一览表统一标准和要求(示意)……………………………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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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乡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第wenku.baidu.com章 规划主要内容
第七条 以镇(街)为基本单元,在村庄规划现状摸查成果的基 础上,对村庄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基础资料, 强化村庄的现状分析和背景分析,通过数据分析镇村的规模、产业和 职能、空间、设施分布的类型和特点。
附件一 广州市村庄布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8 第二章 规划主要内容…………………………………………………………… 10 第三章 村庄布点规划成果要求………………………………………………… 13
附件二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1 总 则…………………………………………………………………………… 15 2 规划原则………………………………………………………………………… 16 3 规划内容………………………………………………………………………… 18 4 成果要求………………………………………………………………………… 21 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24 6 规划的实施………………………………………………………………………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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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走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部 署,深入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广州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根 据《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方案》(穗文〔2013〕10号),结 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布点规划和行政村规划 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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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村庄布点规划应该以镇(街)为基础单元开展,规划范 围为区(县级市)辖区范围。
第五条 村庄布点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20年。规划近期期限为 2013年至2015年。
第六条 村庄布点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城乡统筹原则。统筹全域的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空间、 生态保护空间、区域道路交通设施、城乡公用工程廊道、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设施、平衡用地指标,实现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城乡一 体化发展。 (二) 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各村特点,按 照“分类发展,分类管理”的思路,合理确定村庄类型,提出不同类 型村庄差异化的发展指引,实现“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居则居、 宜游则游”。 (三) 多规协调原则。重点协调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及相关专项规划,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落实集中规划建设的 项目和安排各村庄用地规模,促进多规协调。 (四) 适当集聚原则。因地制宜、兼顾民风习俗,鼓励村庄人 口、产业、用地适当集聚。通过工业入园、居住入区、空心村改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集聚等多种途径,引导和促进产业、住宅、 公共服务适度集中,促进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 (五) 生态保护原则。整体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综合整治农田以 及居民点生态环境,延续“山、水、村、田”有机分散、适度集聚的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布
村庄布点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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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选定 开展现状调查和研究
形成规划初步方案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区(县级市)政府组织,多部门专家联合
审查 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草案并进行公示
完善草案,形成最终成果
区(县级市)政府批准公布,市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备案
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图
五、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要求 (一)规划的编制 1、村庄布点规划 (1)由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市规划编制专责小 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 (2)注重现状调查和研究,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推动公众参 与、接受公众监督。规划报批前,经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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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模核查意见后,由区(县级市)政府分别组织辖区(县级市) 城乡规划、国土、交通、农业、基础设施等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查、 专家审查规划草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区(县级 市)应当将公示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说明,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应当说明理由。
六、资质要求 在广州市内承担编制村庄规划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城市规划 编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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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一)部门联动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应遵循“市指导、区(县级市)负责,镇 (街)具体组织,村参与”的工作机制。采用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各 专责工作组技术指导,规划部门汇总落实,政府统一把关的方式,高 效、高速完成村庄规划全覆盖的工作任务。 (二)村民参与 通过健全村民参与工作制度,规范访谈、问卷调查、村民咨询委 员会、规划工作坊、规划公示以及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等程序,充分听 取村民意见,最大限度发动村民参与村庄规划,使村庄规划切实符合 农民需求。 (三)驻村体验 各规划编制单位应深入村庄,驻村体验,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 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村庄的风土人情, 分析、总结村庄规划建设存在问题,了解村民发展意愿,结合需求和 上层次规划要求编制规划。要求驻村体验时间不少于50人日。 (四)信息化管理 由市规划局负责,研究制定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数据标准,建立村 庄规划编制辅助平台及信息化服务平台,保证电子数据的规范化和标 准化,实现村庄规划一张图管理,为村庄规划制定和“落地”提供信 息技术支撑,同时鼓励各区(县级市)相应立项开展村庄规划信息化 服务平台。
附件四 广州市村庄规划中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42 第二章 编制要求………………………………………………………………… 43 第三章 成果要求………………………………………………………………… 45 第四章 附 则……………………………………………………………………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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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边村、远郊村 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城边村和远郊村按照《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 技术指引》(附件三)要求进行编制。 3、搬迁村 对于搬迁村,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可编制整治专项规划,按 照《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附件二)编制。
四、时间要求 (一)村庄布点规划应当在2013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在2013 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批。 (二)村庄规划编制可分批分类开展,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全 部编制完成。 (三)五区两县级市政府应当在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村庄规划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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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广州市村庄布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指导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 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镇规划标准》、《广东省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试行)
广州市规划局 2013年6月
目 录
一、总则……………………………………………………………………………… 1 二、适用范围………………………………………………………………………… 1 三、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1 四、时间要求………………………………………………………………………… 2 五、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要求……………………………………………………… 2 六、资质要求………………………………………………………………………… 5 七、工作要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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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例会制度 各区(县级市)应不定期召开各区县(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 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听取各镇(街)村庄规划进展情况汇报、决策 村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镇(街)村庄规划工作进度等。 (六)定期报告制度 各区(县级市)应每两周将村庄规划最新进展情况报送市委办公 厅督察处和市村庄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向五大机关市领导信 息报送相应挂点督导村庄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并适时邀请市领导赴 挂点督导村庄调研、督导。 八、本指引由广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2、村庄规划 (1)由各镇(街)组织,各区规划分局(县级市规划局)负责 规划编制过程的技术指导与技术协调。 (2)应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村庄 特色。规划报批前,规划成果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 过,镇(街)审查同意,并经区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用地规模核查意见 后,由区(县级市)政府分别组织辖区(县级市)城乡规划、国土、 交通、农业、基础设施等相关专业主管部门、专家审查规划草案,并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镇(街)应当将公示意见采纳情 况汇总、说明,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说明理由。 (二)规划的审批 1、村庄布点规划 市辖区村庄布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县级市村庄布 点规划由县级市政府审批,批准后公布。 2、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由区(县级市)政府审批,批准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 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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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26 第二章 规定编制内容和要求…………………………………………………… 28 第三章 补充编制内容和要求…………………………………………………… 34 第四章 村庄规划成果要求……………………………………………………… 36 第五章 名词解释…………………………………………………………………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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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的修改 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的调整,应当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
调整报告,经审查同意后组织开展。 (四)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图 编制单位选定 开展现状调查和研究 形成规划初步方案 区(县级市)政府组织,多部门专家联合 审查 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草案并进行公示 完善草案,形成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