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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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
分销管理办法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概念定义
第三条分销管理机构
第二章分销商资格申请
第一条分销商资格条件
第二条分销商资格申请
第三条分销商经营规范
第四条流程及表格
第三章分销网点的管理
第一条分销网点资格条件
第二条分销网点资格申请
第三条分销网点迁移
第四条分销网点终止、变更
第五条流程及表格
第四章分销商的退出
第一条分销商退出原则
第二条分销商退出规程
第三条流程和表格
前言
分销合作体系作为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与社会专业力量合作的重要举措,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合作伙伴在市场活动中的潜能,同时使得他们能够在统一规范的管理下展开公平有序的竞争。
分销合作体系采用两级管理制,公司成立分销管理委员会和分销管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分销管理工作。
分销合作体系同时设立分销管理协商委员会,负责监督分销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
本管理办法明确定义了分销管理委员会和分销管理执行机构的工作职责;分销管理协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分销商及分销网点的申请、退出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为加强营销渠道管理,有效促进业务发展,规范营销渠道业务和服务质量,实现移动公司与各合作单位“合作双赢、优势互补、诚实互信、长远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移动公司分销渠道的建设、管理、优化等管理工作,结合《分销考核办法》和《分销管理办法》共同实现分销管理,有效提升移动公司整体的营销服务形象。
3.分销管理工作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分销合作单位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实现规范管理、规范服务,共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概念定义
1.分销定义
分销是一种渠道分层管理模式,它是指经移动公司授予分销权的分销商,在移动公司的支持和管理下,在指定区域发展、管理分销网点,并通过这些分销网点直接向移动用户销售卡号,以及经营经移动公司许可的其他移动产品。
2.分销商定义
分销商是指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已在杭州市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经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授权经营移动公司通信产品分销业务的指定合作单位。
分销商作为移动公司授权经营移动产品分销业务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对其下属分销网点进行业务与服务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并对移动公司分配的营销、业务资源在其授权范围内进行管理、调配。分销商在合作期间需遵照分销协议和相关管理办法和业务规范的要求,接受移动公司及其分销主管的业务管理、指导和考
核,并承担自身及下属分销网点在经营活动和分销业务开展中的法律责任与义
务。
3.分销网点定义
分销网点是指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已在杭州市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的、经分销商推荐并经过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确认和签订移动通信产品销售协议的合作单位。分销网点作为分销商所属的业务网点,在业务经营、服务提供和人
员培训等工作中接受分销商的管理和移动公司分销主管的指导,并承担自身在经
营活动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4.分销主管的定义
分销主管是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根据工作分配原则指定的渠道管理工作人员,他们将支持配合指定分管的分销商发展分销网点,并协助分销商对其销售人员进行分销业务管理以及对分销网点的营业人员进行销售业务指导,并根据分销商及其分销网点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提出相应的业务考核、奖励与处罚建议,并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和规范报告必要的经营信息和考核凭据。
5.业务规范定义
业务规范是指移动公司制订的《分销业务规范》,以及在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中,
通过《代销系统》公告栏、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发送的各类业务规定、操作规程。
6.考核办法定义
考核办法是指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制订的《分销考核办法》,以及在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中,通过《代销系统》公告栏、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发送的基于业务规范、业务流程、服务质量等内容的考核评比办法。考核办法是指导酬金分配的原则。
7.业务风险金定义
业务风险金是指分销商在双方签订分销协议前就业务合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状
况向移动公司提供的押金。当合作单位结束分销业务后予以退还。移动公司有权
在合作单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使用业务风险金来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
1)本制度发布生效时,分销商根据划定的分销区域数量,按每个分销区域人民币伍万元向移动公司缴纳业务风险金。
2)分销商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每增加一个分销区域,业务风险金增加伍万元,每减少一个分销区域,在作评估结算后也返还相对应的业务风险金。
8.分销结构图
据本办法及相关规范实际执行对分销体系的支持、管理和考核工作。
分销合作体系同时设立分销管理协商委员会,参与协调分销管理与分销运作。分销管理协商委员会是分销管理的议事机构,协助监督分销管理体系的实际运作,参与讨论分销管理与运作中的重大议题,调解分销管理中出现的争议。
1.分销管理委员会
1)分销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及综合办、市场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客户关注中心等部门领导组成,共同对分销管理工作进行领导与决
策。
2)分销管理委员会定期听取分销管理工作组的工作报告,并审批、指导、监控分销管理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对分销管理与运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
决议。
3)分销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分销渠道的发展规划,并对分销渠道的管理、考核的原则进行指导与调整。
4)分销商的资格授予与取消等重大决议须由分销管理委员会作出,分销商对分销管理工作组的工作有异议时可向分销管理委员会提出复议,由分销管
理委员会最终裁决。
2.分销管理工作组
1)客户关注中心是分销管理的执行部门,分销管理工作组以客户关注中心渠道管理人员为基础组建。
2)分销管理工作组对分销工作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人员管理负责,并有权对分销主管进行考核以及岗位调整。
3)分销管理工作组负责受理并审核分销商的资格申请和取消,并提交分销管理工作组进行审核。
4)分销管理工作组负责根据《分销管理办法》、《分销考核办法》、《分销业务规范》和《分销服务规范》等文件,对分销商及其分销网点进行管理与考
核,作出相应的酬金发放、奖励与处罚决定。
5)分销主管在分销管理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深入分销系统支持和管理分销运作,与分销商及其销售人员共同发展分销网点,参与并指导分销与零售业
务,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和处理客户、市场与渠道信息,根据《分销考核办
法》具体考核分销商业绩,向分销工作组提交分销商经营情况报告。
3.分销管理协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