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质量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质量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包头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
按照包头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关于对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旗认真对照年初市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与旗政府签订的《质量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包头市质量兴旗县区活动考核准则(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对全年质量工作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我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包头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大力实施质量振兴暨“质量兴旗”和“精品名牌”两个战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制,确保“质量振兴”活动顺利进行
全面贯彻落实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全旗经济快速发展,打造呼包鄂区域新型中等城市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职能,切实提高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召开了质量联席会议,总结了的质量工作,并对的质量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
明确了质监、工商、建设、药监等有关部门在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和具体落实质量工作中的责任,将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确保质量振兴活动顺利进行。研究讨论了《土右旗质量工作奖励制度》,对全旗质量工作和区域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积极主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认真开展质量振兴活动,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和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向旗政府建议设立质量奖励制度。实施名牌战略,落实土右旗重点企业帮扶措施,培育指导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全年共申报内蒙古名牌产品企业1家、包头市名牌产品企业1家、包头市质量信用优级企业2家。认真开展新增企业质量状况调查及企业数据更新工作。认真做好5家企业工业产品质量指标的统计工作,等级品率达到97%。
2.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对全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上市食品和时令食品的监督检查。对全旗1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了食品质量档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了食品质量安全。
深入我旗境内的食品企业,重点检查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成品存放、出厂检验等问题,及时为企业指出整改的方法以及合格的标准,同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3.充分利用我局的食品检验室资源,落实食品加工企业出厂检验制度
针对我旗境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验室缺乏检验人员,检验设备不启用,没有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这一顽症。为解决食品加工企业存在的实验室不启用问题,我局积极探索以企业专职检验与联合聘用兼职检验人员为节点,帮扶企业检验人员进行跟检培训,充分利用我局食品检验室资源,落实食品加工企业出厂检验制度。
4.旗政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旗实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区域打假责任制。一是将全旗划分为五大区域29个责任区,明确了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为主的辖区职责, 并根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产品质量状况等不同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进行分类监管,定期对企业进行巡查。完善了“12365”打假举报电话,实行了24小时电话举报制度。三是建立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药监、建设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质量打假报告制度。当前,全旗区域打假工作形成了以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队伍为主,各乡镇及社区、村委会协管员队伍为辅的全旗区域打假三级网络。经过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打假和专项整治,没
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区域性制假行为,没有出现较大规模的制假窝点。
(三)大力实施名牌推进战略,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使全旗整体经济竞争力显著提高
我旗认真贯彻《包头市名牌推进战略指导意见》,从名牌意识、名牌理论、产业政策、资金导向、舆论导向等多方面,为名牌产品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对名牌产品的扶持力度,按照“提升突破一批、成长壮大一批、发展贮备一批”的名牌发展思路,瞄准全旗产业布局及产品特点,拓展评价范围,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将我旗具有地方优势的产品列入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加大培育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内蒙古名牌产品、包头市名牌产品和包头市质量信用优级企业的推荐评价确认工作,实现名牌企业、名牌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产品的整体竞争力。共申报内蒙古名牌产品企业1家、包头市名牌产品企业1家、包头市质量信用优级企业2家。全旗共有15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的企业也相应的建立了质量、计量、标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从原材料进货验收、生产加工、产品出厂检验等主要环节的质量责任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从而使全旗质量管理工作和产品质量逐步得到提高。
(四)充分发挥质监系统的工作职能和技术、信息优势大力服务地方经济
为充分发挥全局质监系统的工作职能和技术、信息优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