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兵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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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兵评选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使用范围
为进一步提升烟机产品部的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全员质量意识及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促进爱岗敬业和技术创新,根据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在车间实施班组质量标兵评选,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烟机产品部总装车间各班组及配件车间各班组。
总装车间——烟机一线、烟机二线、烟机三线(依实际情况变动)
配件车间——冲压班、普焊班、打磨拉丝班、喷粉班、喷漆班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1、制程一次生产不合格率达标情况
以制程一次生产不合格率指标达标率为依据,比较实际值与目标值的差距。
制程一次生产不合格率=制程中下线不良数/生产总数 * 100% 指标达标率=%
—
(实际值
目标值)
/目标值
*
100
注:此项最高分45分,达标标准分40分,最低分0分
2、现场管理
以每天制程稽核现场状况问题点为考核依据,每周累计。
注:此项满分30分,最低分0分
3、品质改善关闭率
以现场状况问题点改善关闭率为考核依据。
注:此项满分30分,最低分0分
表一考评详细说明
(二)评选时间及周期
每周评选——每周周一评选出上周质量标兵,并公布评选结果;
每月评选——每月八号前评选出上月月度质量标兵,并公布评选结果。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依据实际班组情况变动)
1、质量标兵名额(各车间分开评比)
2、奖励办法
周评选——每周颁发质量标兵流动红旗一面
月评选——每月给予月度质量标兵正激励100元/名
本办法自公文发布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厨卫烟字[2011]012号优秀班组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质量标兵评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