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17〕3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17〕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7日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促进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政务部门间业务协同,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本市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将信息共享单位划分为提供部门和使用部门。
第三条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相关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说明
数据类型:字符型。4.来自息资源提供方 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为 1。
说明: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具体提供信息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均可细化到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所辖政
务部门。
定义: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的代码。代码采用《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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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1876—2020
表A.1(续)
元数据
9.2 共享条 件
总体方案的通知》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结构。
数据类型:字符型。 5.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
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为 1。
说明: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可细化到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但信息资源提供方代码仍采用资源分类“项”
中的政务部门代码。
定 义:对信息资源内容(或关键字段)的概要描述。
DB15/T 1876—2020
元数据 1.信息资源分类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说明
表A.1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说明
说明 定 义:说明信息资源分类的类目信息。信息资源分类按照国标规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采用混合分类法。具体分类详见 3.2 政信息资 源分类。 数据类型:字符型。 注解:必选项;最大出现次数为 1。 说明: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包括:类、项、目、细目四级。其中,类、项、目由本规范确定;目级分类由信息资源提供方依据本规范规则 进行规划提出。政务信息资源提供方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编制规范规则进行规划。其中,类、项、目由本规范确定。
(1)基础信息资源“类”下设置“款”,包括人口基础信息资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电子证照 基础信息资源等;“款”下设置“项”,如法人库下设置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法人基础信息资源;“项”下设置“目”,如行政 单位法人的基准信息资源、统计信息资源等的分类。
电子政务梳理工具使用手册及相关文件
电子政务梳理工具使用手册及相关文件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北京赛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航软件工程研究所二OO六年十月目录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工具 (3)用户使用手册 (3)目录 (4)1. 引言 (5)1.1 编写目的 (5)1.2 项目背景 (5)1.3 参考资料 (5)2. 系统概述 (6)2.1 软件介绍 (6)2.2 用户特点 (6)2.3 系统功能 (6)3. 运行环境 (8)3.1 硬件环境 (8)3.2 支持软件 (8)4. 使用说明 (9)4.1 用户登录和组织结构浏览 (9)4.2 业务目录信息和资源目录信息浏览 (10)4.3 新建业务、资源目录 (14)4.4 目录关联 (35)4.5 信息查询 (42)4.6 系统管理 (44)1. 引言1.1 编写目的本手册是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工具的使用说明,说明了该系统的运行环境,各部分的主要功能和使用方法。
为系统的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提供了操作指南和使用参考。
1.2 项目背景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工作有利于政府各单位深入掌握本级政府、本部门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识别本级政府、本部门与其他部门或地区的合作机会,以利于从整体上加强各级政府、政务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和合作;推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共享,有利于构建全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推动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应用,促进电子政务全面发展。
我们根据在业务梳理中所获得的经验以及用户的需求开发了本系统,该系统既可以辅助并引导用户进行信息资源的梳理,记录并管理梳理的结果,而且支持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
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目的是编制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共享目录,以摸清信息资源在哪里、谁提供、信息化程度,建立共享机制和管理制度等。
1.3 参考资料《政府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2. 系统概述2.1 软件介绍政务信息资源梳理工具的主要任务是记录和管理信息资源调查和梳理的结果,生成业务目录和资源目录,并提供组织机构信息、业务信息、资源信息等的查询和统计功能。
政务资源目录汇总(北京市、省级)
(4) 信息资源分类 信息资源分类是根据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将信息按一定的原 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并建立起一定的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 信息资源分类对于信息资源共享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对政 务信息资源协助实施有效管理,另一方面它可以按类别协助开发利用 已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为了多方面刻画政务信息资源的特征,便于对政务信息资源的组 织、维护和使用,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确定了以主题分类为核心,以服 务、行业和资源形态分类为辅助的分类方案。四个面的特征基本覆盖 了政务信息资源的产生、加工、使用和管理维护过程中的不同视角, 能够较好地满足对政务信息资源组织、管理和使用的需求,而且易于 理解和接受。 (5) 信息资源唯一标识符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是政务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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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数据志信息以及数据质量报告等内容,数据志说明的是信息资源 的生产依据和过程,数据质量报告给出了按特定的数据生产标准进行 评价的结果。数据表现确定了数据的展现方式,包括图形、影像、文 字等方式的说明。数据模式信息包含有关数据的物理模式的信息。图 示表达则进一步说明了采用图形进行数据表达的具体规则。限制和维 护信息既包括信息资源本身也包括元数据的使用以及日常维护方面 的信息。
(6) 技术管理要求 “技术管理要求”中规定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管理架构包括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使用和管理的三个角色和六项活动。三个角色 是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容的提供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六项活动包括 规划、编目、注册、发布、维护、查询。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 建设过程中,政务信息资源的提供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技 术管理要求”中的规定承担其职责、履行其义务;同时,按照其管理 范围和职责权限梳理、规划政务信息资源公开与共享的内容和目录、 交换服务的内容和目录;实现对政务信息资源的编目、注册、发布和 维护,保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使用者能够查询到所需的政务信息资源。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
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X〕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X〕1272号)精神,X年9月1日,省数字办部署要求全省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政务信息资源大普查,按照新的国家规范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登记工作。
为做好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共享应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国家最新的目录编制指南编制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X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在全国目录编制的考核中力争上游。
二、主要任务分期分批开展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建立信息准确、完整、规范、鲜活、统一的信息目录管理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发布、更新、查询和定位服务,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编制依据1.《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X〕51号);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X〕1272号);3.《X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4.GB/T7027-2002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5.GB/T21063.1-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6.GB/T21063.3-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7.GB/T21063.6-200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四、编制内容及成果1.编制内容:一是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二是已经建成的部门应用系统目录和数据库目录;三是数据汇聚目录。
2.编制成果第一阶段成果:1.《X市XXX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X市XXX部门数据库目录》;3.《X市XXX部门应用系统目录》;4.《X市XXX部门数据汇聚目录》。
政务信息资源类代码、“目”代码、主题信息资源“目”代码、政务部门类别码表、识别码表(示例)
附录 A(资料性附录)A 1信息资源类代码表A 1基础信息资源类代码表A 2政务主题信息资源分类代码表A 3政务部门级别代码附录 B(资料性附录)B 1信息资源“目”代码注:对于新增的人口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05~998。
表B 2法人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法人信息,其代码可采用400~800。
表B 3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10~998。
表B 4宏观经济数据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宏观经济数据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19~998。
表B 5法律法规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法律法规信息,其代码可采用400~800。
表B 6文化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文化信息,其代码可采用400~800。
注:对于新增的金融信息,其代码可采用400~800。
注:对于新增的信用信息,其代码可采用400~800。
表B 9统计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统计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25~998。
表B 10科技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科技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08~998。
表B 11电子证照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电子证照信息,其代码可采用200~800。
附录 C(资料性附录)主题信息资源“目”代码表 C.1. 健康保障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健康保障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04~998。
表C 2住房保障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住房保障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04~998。
表C 3社会保障代码表表 C.4. 药品安全监管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药品安全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04~998。
表 C.5.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食品安全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05~998。
表 C.6. 安全生产监督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安全生产监督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09~998。
表 C.7. 市场价格监管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市场价格监管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04~998。
表 C.8. 金融监管信息代码表注:对于新增的金融监管信息,其代码可采用011~998。
北京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与项目命名规范
北京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与项目命名规范一、系统命名规则北京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命名体系包括中文全称、编号、英文全称、简称共四部分。
其中中文全称、编号为必须内容;英文全称、简称为可选内容。
(一)系统中文全称命名规则1.系统中文全称结构如下:应用范围+ 主要业务或主要功能+ “系统”应用范围指系统用户范围:(1)若系统为面向全市的信息共享、服务类系统,则应为“北京(市)”;(2)若本系统支撑的业务为该单位所特有,不会引起歧义的,也可以为“北京(市)”;(3)委办的门户网站、本委办内部办公系统或非支撑本单位的特有业务的(如网上审批等),则应为系统主责单位的标准简称,如“北京市信息办”;(4)对于共建的,覆盖多个委办局的交叉业务系统,一般为“北京市”,特殊情况(共建、交叉系统的绝大多数业务智能集中于主责单位)可以使用主责单位简称。
主要业务或主要功能是用简单词汇对系统功能、定位的描述,如“办公自动化”,“网上审批”,“××数据库”,“××信息管理”,“××网站”等,这部分内容要体现系统支撑的主要业务或系统的主要功能、内容。
为保持系统命名相对稳定,可结合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对系统功能进行前瞻性描述,采用规划中该系统将具有的功能描述做为系统名称。
若一个系统支撑多项业务,或其功能具有多个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采用主要功能;(2)采用具有前瞻性的系统整合、升级后的功能描述;(3)用“及”连接,如“网络及视频会议”、“办公自动化及网上审批”等;(4)使用综合性的名称,例如“北京市××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2.系统中文全称命名规则的其他要求(1)系统的中文全称应当根据系统的类型选择使用常用命名词汇。
(2)系统中文全称中禁用英文或英文缩写。
(3)系统的版本不在中文全称中体现。
(4)系统中文全称不宜太长,一般在25个字内(包括标点)。
(5)与国家衔接的垂直系统,按国家垂直系统的方式命名。
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实施规范(用于个人参考学习版本)
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实施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指导某地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的编制,形成的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用于某地信息资源的编码。
1.1前段码前段码是信息资源编码中的字符“/”之前的部分,前段码长14位。
前段码的前9位,即信息资源“类”、“项”、“目”的6位加上“细目”中的3位部门代码,用来标明为信息资源分配后段码的实体。
由信息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分配,并由其负责确保其唯一性,不得将其分配给多个实体。
分配给某一实体后,即使该实体被撤消,也不能将此代码分配给其他的实体。
a)信息资源“类”,1位代码,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根据“4.3目录的分类体系”,其中“1”代表基础信息资源类,“2”代表主题信息资源类,“3”代表部门信息资源类。
b)信息资源“项”,2位代码,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根据《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的代码结构规则,某省的编码为“24”(07版标准)。
c)信息资源“目”,3位代码,由GB18030-2005中定的10个阿拉伯数字(0-9)和大写罗马字符“A—Z”中除去“I”和“O”的24个字符组成。
某地及其下属区县代码表见附件一,某地本级部门代表码见附件二。
d)信息资源“细目”,8位代码。
包括部门代码和分类代码两部分,其中,部门代码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设区及其下属区县的部门代码由设区信息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分配,分类代码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某地本级部门代码表见附件二。
“细目”中的分类代码按分类的结构层次编,由5位数字表示,具体代码见表2。
其中:一级分类由2位数字表示,其中,00代表业务类,01代表基础数据库类,03代表信息公开类,其他类为99,04-99为扩展类。
二级分类由3位数字表示,详情见表2。
1.2后段码后段码是信息类编码中的字符“/”之后的部分,用来对同一实体内部所管理或拥有的信息资源进行唯一标识。
后段码用于表示分类后的顺序号,后段码长度为9位,由4位年代号和5位顺序号组成,由GB18030-2005中定的10个阿拉伯数字(0-9)组成。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10 本标准提供的附录中,四种分类的类目表均分至第三级,实施时可根据需要进一 步细化。类目表中的分类代码只针对类目,计算机运用该分类代码可以对政务信息资源进 行类目识别、对比和处理。
11 本标准尽量采用正在实行的国家标准,并且兼顾正在实行的事实标准和规范,以 利于本标准的推广使用。
四、 工作过程
任务下达后,起草组及时组织开展该标准的制定工作。2004 年 12 月,核心元数据起 草组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就工作组成员、组织形式、工作机制,项目具体研究内容、研究 范围,项目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分工及其它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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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总体要求的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体系。 5、本标准的使用说明 本标准的使用者包括:实施人员(政务信息资源编目人员、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人
员)和政务信息资源用户(政府、企业、公众)。对政务信息资源标引时,实施人员可 以根据本标准,通过人工或者计算机辅助的方式将其聚类,并且必须进行主题分类和 资源形态分类标引,行业分类或(和)服务分类可以选择性标引。主题分类是政务信 息资源的基本检索途径。通过主题分类、行业分类和服务分类之间的映射关系可以为 用户提供多种检索途径。
1、确定政务信息资源的四种分类 电子政务包括了政府对政府、政府对企业、政府对公众三种典型的政务活动。在 这三种政务活动中,政务部门为履行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责而采集、加工、使用政务信 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都具有确定的主题含义,以某种形态存在,并且可以为用户提 供某种类型的服务。围绕着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存在着多种角色:政务信息资源的提 供者、使用者和管理者。各种角色通过不同分类,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组织、查找和 管理。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多个角度特征的刻画,形成了多种分类,为政务信息资源 的组织、查找和管理提供多种途径。本标准确定了从政务信息资源的主题内涵、产生 行业部门、提供的服务和资源的物理形态等四个角度进行刻画,形成了以主题分类为 核心,以服务分类、行业分类和资源形态分类为辅助的分类方案。四种分类体现了政 务信息资源的产生、处理、使用、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不同视角,能够较好地满足对 政务信息资源组织、查找和管理的需求,而且易于理解和接受。 2、主题分类、行业分类、服务分类和资源形态分类之间关系 资源形态分类根据政务信息资源的外表特征进行划分,独立于其内容。主题分类、 行业分类和服务分类属于内容特征的分类,主题分类揭示了政务信息资源内容主题的 不同,是其基础性分类。行业分类体现了政务部门行业的特点,服务分类则描述了政 务信息资源面向用户提供功能服务的划分,行业分类和服务分类是对主题分类的辅助 性分类。 3、本标准与其它分类标准规范之间的关系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1部分:总体框架
文件编号:EGS
N300-1
日期:2005 年 12 月 15 日
标题:“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
来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工作组
内容摘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编制 说明和征求意见稿
页数:17
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秘书处
图 3 目录体系工作流程
(5) 与标准其他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目录系统与标准其他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第 1 部分和第 6 部分从 总体结构和管理角度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进行规范;第 2 部分对目录服务的 技术接口进行规范;第 3 部分、第 4 部分和第 5 部分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容进 行了规范。
I
GB/T ××××.1—××××
前言
GB/T xxxx-xxxx《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分为 6 个部分: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 ――第 2 部分: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核心元数据;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第 5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 ――第 6 部分:技术管理要求。 本部分为 GB/T xxxx-xxxx 的第 1 部分。 本部分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出。 本部分由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归口。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国家信息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 大唐电信产业集团、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志刚、宦茂盛、高栋、吴焱、马殿富、徐枫、邢春晓、于建军、贺炜、张 巧英、孙钦山、魏宏、穆勇、刘守华。
II
GB/T ××××.1—××××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1 部分:总体框架
四级编码规则
四级编码规则
四级编码规则是中国国家标准GB/T 16159-2012《地名的分类与命名》中规定的,用于对地名进行分类和命名的规则。
其编码规则如下:
1.第一级:行政区划名称,如省、市、县、区等。
2.第二级: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如山、河、湖、岛等。
3.第三级: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如城市、镇、村庄、建筑物、景点等。
4.第四级:特定名称,如山峰、水库、公园、广场、纪念馆等。
在进行地名编码时,需要按照以上四级规则进行分类和命名,其中第一级编码为1位数字,第二级编码为2位数字,第三级编码为3位数字,第四级编码为4位数字,例如北京市的编码为110100,其中11表示北京市为直辖市,01表示北京市为华北地区,00表示北京市的城区。
四级编码规则的应用可以方便地名的管理和检索,同时也有利于地名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管理办法
--------------------------------------------------------------------------------------------------------------------------------------------京信息办发〔2008〕1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和共享,根据《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我办组织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郭子亮83978723,穆勇84371821---------------------------------------------------------精品文档-----------------------------------------------------------------------------------------------------------------------------------------------------------------------------------------------------------------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报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共享,根据《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以数据电文或纸质文档为载体,按照一定格式和标准,对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能够获取的政务信息资源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的目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进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同级国家机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工作。
北京市地方标准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报批稿)20050803
5.2
5.2.1
北京市各级目录的建设应遵循GB/T 19486-2004、GB/T7027-2002、GB/T 10113-2003、GB/T 4754-2002,可参考附录B北京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原则中的规定。
各单位可以根据电子政务应用的需要,可按面向服务、行业、主题、资源形态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信息资源分类方法来组织管理信息资源。
目次
前 言
本标准为第一次制订,包括正文、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其中附录A、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北京赛博商达科技有限公司、联想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穆勇、苏瑞、赵琰昉、王浒、卿伟杰、王薇
按照选定的属性(或特征)区分分类对象,将具有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分类对象集合在一起的过程。
3.9
信息分类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根据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将信息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并建立起一定的分类系统和排列顺序,以便管理和使用信息。
3.10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Government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市级主目录包括直接在本级目录中心注册的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按照行业或跨部门应用建立的若干分目录中的核心元数据以及区县级目录中心地址信息与核心元数据。
区县级主目录包括直接在本级目录中心注册的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按照行业或跨部门应用建立的若干区县级分目录中的核心元数据。
区县级目录中心应向市级目录中心注册区县级目录访问地址和本区县管理的核心元数据。
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2006年8月11日目录1 概述 (4)1.1 背景 (4)1.2 意义 (5)1.3 工作目标 (5)2 信息资源目录组成 (5)2.1 信息资源初级目录 (6)2.2 其他信息资源目录 (7)2.3 编目阶段的划分 (7)2.4 案例 (8)3 编目工作准备 (10)3.1 领导重视是关键 (10)3.2 业务人员是主力 (10)3.3 编目工作与本部门工作的接合 (11)3.4 确定编目工作范围和内容 (12)3.5 工作方案编制 (12)3.5.1 工作任务 (12)3.5.2 工作原则 (13)3.5.3 项目组织 (14)3.5.4 工作要求 (15)4 信息资源调查 (15)4.1 概述 (15)4.2 调查范围和内容 (16)4.3 确定调查表 (16)4.3.1 业务调查表模板 (17)4.3.2 资源调查表模板 (18)4.4 利用已有调查成果 (19)4.5调查表的试填 (19)4.6 培训 (20)4.7 从本部门与核心业务相关的已建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入手进行资源调查 (20)4.7.1 概述 (20)4.7.2 从技术文档入手 (21)4.7.3 从与核心业务相关的应用系统入手 (22)4.7.4 从与核心业务相关的数据库入手 (23)4.7.5 从部门信息网站入手 (25)4.8 从业务梳理入手进行资源调查 (25)4.8.1 概述 (25)4.8.2 业务的细分 (25)4.8.3 业务调查表填报举例 (26)4.8.4 资源的细分 (28)4.8.5 资源调查表填报举例 (28)4.9 从核心业务和与其相关的已建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相结合入手 (30)4.10 调查表评审和返工 (30)5 信息资源目录生成 (31)5.1 概述 (31)5.2 业务基础信息的加工整理 (31)5.2.1 行政办公室业务基础信息的例子 (32)5.2.2 知识产权专项试点企业管理的例子 (32)5.3 资源信息的加工整理 (33)5.3.1 有几个相同信息资源项的情况 (33)5.4 目录的应用 (34)5.4.1 确定信息资源采集责任 (34)5.4.2 确定信息资源共享需求 (34)6 编目工具的使用 (36)6.1 编目工具的辅助作用 (36)6.2 常用工具介绍 (36)7 信息资源编码 (36)7.1 概述 (36)7.2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 (37)7.3 业务事项编码举例 (37)7.4 信息资源编码举例 (38)7.5 手工编码和系统自动赋码 (38)8制度建设和市共享平台 (38)8.1 信息资源管理制度 (39)8.2 目录与共享平台 (39)9 初级目录编目验收 (39)9.1 测评 (40)9.1.1 优秀 (40)9.1.2 良好 (41)9.1.3 合格 (41)10 附录: (42)10.1 市公安局警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经验材料 (42)10.2 某办公室的业务调查表和资源目录 (44)10.3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草案) (49)前言为了配合全市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展开,使所有参与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人员能够更好的理解项目意义和目标、编目工作准备、信息资源调查、目录生成和编目工作验收,编写了这本部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部分编码规则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部分编码规则一、引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用于管理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重要工具,通过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编码,能够方便信息的检索和利用。
本文将介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部分编码规则,以便全面了解和正确使用该编码规则。
二、编码规则概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部分编码规则是根据信息资源的属性和特点制定的编码标准。
该编码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编码的组成、编码的分类、编码的命名规则、编码的使用方法等。
三、编码的组成1. 编码体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部分编码采用层级化编码体系,由数字和字母组成。
2. 编码元素:编码包括三个层次的元素,分别是目录大类、目录分类和具体资源标识。
四、编码的分类1. 目录大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部分按照政务功能的不同进行分类,例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
2. 目录分类:每个目录大类下又按照具体细分进行分类,例如:政治中可以细分为法律、行政、党务等。
3. 具体资源标识:根据目录分类的要求,对具体的信息资源进行标识,例如:法律类可以标识为L001、行政类可以标识为X001等。
五、编码的命名规则1. 目录大类的命名规则:目录大类使用大写字母表示,例如:政治类使用字母A表示。
2. 目录分类的命名规则:目录分类使用三位数字表示,例如:法律类使用001表示。
3. 具体资源标识的命名规则:具体资源标识使用字母和数字的组合表示,例如:法律类下的某个具体法律可以标识为L001-A001。
六、编码的使用方法1. 编码规则的查询:用户可以根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部分编码规则的索引进行查询,以了解具体的编码规则。
2. 编码的应用:政府部门在建立信息资源目录和分类时,需要按照编码规则进行分类编码,确保目录的统一和有序。
七、总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部分编码规则是政府部门用于管理信息资源的重要规范,通过制定统一的编码标准,能够方便信息的检索和利用。
本文介绍了编码规则的概述、组成、分类、命名规则和使用方法等内容,希望能对读者在使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码时有所帮助。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
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是为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检索,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效率,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本文将从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的概述、具体内容与应用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概述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是一种用于标识政务信息资源的编码体系,它通过为每个政务信息资源分配唯一的标识符,实现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快速定位和查找。
该编码方案在我国政务信息资源管理领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的具体内容1.编码结构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包括三个部分:资源类别、资源名称和资源唯一标识符。
其中,资源类别表示政务信息资源所属的类别,如政策法规、便民服务、政府采购等;资源名称表示政务信息资源的名称;资源唯一标识符是政务信息资源在整个政务信息资源体系中的唯一编码。
2.编码规则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的编码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编码采用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合的形式,长度为20位;(2)资源类别占用前4位,剩余16位分配给资源名称和资源唯一标识符;(3)资源类别编码采用大写字母表示,如政策法规(POL)、便民服务(MIN)等;(4)资源名称和资源唯一标识符采用小写字母和数字组合,以确保唯一性。
3.编码实例以下是一个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实例:POL-MIN-00001其中,POL表示政策法规类别,MIN表示便民服务类别,00001表示该资源的唯一标识符。
三、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的应用1.政务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检索通过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可以实现对全国政务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检索,方便政府部门和公众查找和使用政务信息资源。
2.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效率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为政务信息资源提供了统一的标识和描述方式,有助于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的效率,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整合和优化。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项目-4
日期:2005 年 12 月 15 日
标题:“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
来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工作组
内容摘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 4 部分:政务信息资源 分类”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稿
页数:66
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秘书处
2 系统性。在每一个分类中,大类以及类目层级排列应符合事物本身的逻辑序列。每 一个类目在这个体系中占有一个唯一的位置,既反映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又反映出彼此之 间的合理的联系。
在一个分类中,一个政务主题概念对应着一个类目,并且该类目只能隶属于一个上位 类。类目的划分一般应采用同一标准,并且划分是连续的、逐渐深入的,避免跳跃式的展 开。
三、 编制原则和依据
1 科学性。分类的设置应遵循政务信息本体的内涵和知识体系的客观实际,选择政务 信息相对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作为分类的基础和依据,使分类中大类的设置能覆盖电子 政务各领域及相关知识范畴,能正确反映类目间的概念逻辑关系,并可保持相对稳定。政 务信息资源分类既要体现政务信息资源特点,又要考虑用户的现实需求。
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标准 基本要求
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标准基本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标准的内容结构和属性描述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元、数据元值域代码和数据集标准的制定与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312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19488.1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政务信息资源governmentinformationresources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3.2数据data信息的可再解释的形式化表示,以适用于通信、解释或处理。
注:可以通过人工或自动手段处理数据。
[来源:GB/T5271.1—2000,01.01.02]3.3数据元dataeIement用一组属性规定其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
[来源:GB/T18391.1—2009,3.3.8]3.4值域VaIuedomain允许值的集合。
[来源:GB/T18391.1—2009,3.3.38]3.5代码code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注:这些字符可以是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或便于人和机器识别与处理的其他符号。
[来源:GB/T10113—2003,2.2,5]3.6数据集dataset数据记录汇聚的数据形式。
[来源:GB/T35295—2017,2.1.46]3.7约束constraint显示一个属性是始终出现还是有时出现的描述符,该描述符可以有两个取值:必选或可选,必选表示该属性必须出现,可选表示该属性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一、指南背景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具有的、以信息形式存在的各类数据、文档、文件、数据库、音像资料等资源。
政务信息资源的编制目录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整理和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的重要工作,也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为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编制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便利性,促进政府治理的科学、民主和法治化,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指南。
二、编制原则1.透明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保证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公众能够方便、迅速地获得政府信息。
2.分类原则:根据信息资源的属性和类型,将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分类,便于公众查找、使用和管理。
3.编制标准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遵循统一的编码标准和分类规范,确保目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信息安全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信息安全的要求,保护政府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可持续发展原则: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应当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点,能够适应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
三、编制步骤1.制定编制方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应当根据各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
2.收集信息资源: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具有的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收集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行分类和编码:根据信息资源的属性和类型,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和编码,确保目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审核和审定:对编制的目录进行审核和审定,确保目录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5.发布和公开:将审定后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发布和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和使用。
四、编制内容3.项目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所负责的各类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等。
5.数据库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类数据库的基本信息,包括数据库名称、数据库内容等。
6.其他信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具有的其他信息资源的基本信息,包括图书、音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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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
一、依据
北京市地方标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DB11/T337-2006);
二、标识符编码组成
标识符编码包括业务标识符编码、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和其它类编码。
标识符编码分为前段码和后段码,前段码为机构编码,后段码为业务类编码、信息资源类编码或其它编码。
(一)标识符的表示形式
标识符的表示形式如图所示。
╳╳╳╳╳╳ / ╳╳……╳
业务类编码或信息资源类编码
编码类型
分隔符
前段码
标识符的表示形式
(二)前段码
前段码是唯一标识符中的字符“/”之前的部分,表示产生或提供信息资源的机构编码,该机构可以是拥有并提供政务信息资源或承担某项业务的政务部门。
前段码共6位,由10个阿拉伯数字(0-9)和24个大写英文字符(除I和O之外的其他A—Z的字符)组成。
北京市国家机关统一使用11XXXX,其中前两位“11”
代表北京;第三位“0”代表市级,字母代表区县级;后三位代表政务机构或乡镇、街道。
例如:110001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1A001可代表东城区政府办公室。
(三)后段码
后段码是唯一标识符中的字符“/”之后的部分,分为业务类编码、信息资源类编码和其它编码。
后段码的第1位表示编码类型,其中业务类编码用Y表示,信息资源类编码用Z表示,其它的编码类型根据需要扩展。
1、业务标识符编码后段码
除第1位为Y外,各国家机关可采用已有的业务编码方案,如《网上审批业务编码规则》;也可制定部门的业务编码方案;在缺省情况下,可采用6位无意义顺序码。
2、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后段码
除第1位为Z外,各国家机关可采用已有的信息资源编码方案;也可制定部门的资源编码方案;在缺省情况下,可采用6位无意义顺序码。
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时,后段码第1位表示编码类型,第2位用“K”表示公开,从第3位开始依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进行编码,即后段码为ZKXX…XXX,横线部分的编码依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
三、标识符编码的赋码与管理建议
(一)前段码的赋码与管理
北京市国家机关唯一标识符前段码统一使用11XXXX。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前段码的分配和市级国家机关政务信息资源前段码的分配管理工作。
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级及下一级国家机关前段码的分配,并把前段码分配方案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前段码的管理机构代码详见附录A。
市级国家机关前段码详见附录B,附录B中未包含的市级国家机关可按赋码管理规则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前段码。
(二)后段码的赋码与管理
各国家机关根据部门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后段码的编码方案,并将编码方案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示例如下:
(一)采用已有编码规则的标识符编码
示例1:市发展改革委“煤炭经营企业设立许可”
110002/Y0001C014
注:“/”前为前段码,在附录B中查找;后段码划横线部分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网上审批业务编码规则》。
示例2:市科委公开目录中“主要职责”
1110004/ZK-2003-000010
注:“/”前为前段码,在附录B中查找;后段码中“Z”
表示为信息资源编码,“K”表示公开,划横线部分依据《北京市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规范》。
(二)缺省状态下的标识符编码
若后段码为缺省情况,可采用6位无意义顺序码。
示例1:市发展改革委的煤炭经营企业设立许可业务可定义为
110002/Y000014
注:“/”前为前段码,在附录B中查找;“Y”表示业务编码;横线部分为6位无意义顺序码。
示例2:市农业局的农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信息可定义为
110032/Z000001
注:“/”前为前段码,在附录B中查找,“Z”表示为信息资源编码,横线部分为资源顺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