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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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煤矿行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行业,然而,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来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技术手段,能够及时监测和定位矿工的位置,从而有效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了更好地使用和管理煤矿人员定位系统,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完善和规范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以下是对2024年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供参考。

一、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范围和目的1.煤矿人员定位系统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单位和矿工,包括井下和地面人员。

2.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目的在于通过定位和监测矿工的位置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意外情况,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二、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和配置1.煤矿生产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

2.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准确定位和快速预警的功能。

3.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和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稳定可靠。

三、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管理1.煤矿生产单位应建立专门的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系统的日常使用和管理。

2.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系统的操作和维护技能。

3.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或关闭系统功能。

4.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应急预案1.煤矿生产单位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意外情况的处理步骤和责任人。

2.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应急预案应与煤矿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五、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保护和隐私保密1.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是涉及矿工个人信息的敏感数据,煤矿生产单位应加强对系统数据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泄露和滥用。

2.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采集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矿工的个人隐私权。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矿井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是指利用无线通信、传感器技术和数据分析等手段,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监控、救援和疏散的设备系统。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职责第四条矿长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技术支持、设备安装、调试和升级。

第七条工作面负责人负责本工作面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人员定位系统使用与管理第八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实时定位、监控、救援和疏散等功能。

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佩戴定位卡,并确保定位卡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不得擅自改变行走路线。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区域时,必须关闭定位卡,确保定位卡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和处理。

第十五条发生紧急情况时,安全管理部门应迅速启动救援预案,利用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救援和疏散。

第四章人员定位系统培训与考核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定位系统使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作业人员熟练掌握人员定位系统操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人员定位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人员定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使用的人员定位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及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系统管理第四条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系统操作及维护;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3. 经企业培训考核合格。

第五条系统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 定期检查系统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3. 制定并实施系统安全防护措施,防范各类安全风险;4. 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系统设备管理:1. 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设备质量;2.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3. 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人员定位卡管理:1. 人员定位卡仅限于授权人员使用,不得转借、转让;2. 人员定位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3. 人员定位卡信息应准确、完整,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八条人员培训与考核:1. 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 定期组织系统操作考核,确保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能;3. 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应重新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九条系统安全防护措施:1. 采取物理隔离、网络安全防护等措施,防止系统被非法入侵;2. 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确保系统安全;3. 建立系统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十条数据安全管理:1. 严格保护系统数据,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损坏;2. 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3. 对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防范人员聚集风险,掌握厂区人员流动和位置情况,加强风险预判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适用人员范围: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所有人员包括外来人员。

2.2 适用标的(事件)范围:公司内人员定位、预警的管理。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3.1 人员定位卡:作为被追踪、被定位的信号收发器佩戴于人身之上,以确定人员所在位置。

定位卡具备报警求救的功能。

3.2 人员定位:通过定位基站、定位卡以及定位算法实现对于人员在时空上的感知。

3.3 人员聚集:公司人员在厂区任意位置和一定范围(半径不超过15米)聚集的行为及其持续的(持续时间大于1分钟)状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安全环保部4.1 负责向本公司(包括长期承包商)发放人员定位卡。

4.2 负责定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与技术支撑单位共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3 负责打印信息贴纸,粘贴在固定人员的定位卡上。

4.4 负责向丢失损坏人员定位卡的固定人员,征收损坏丢失费用,并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人事行政部5.1 负责保安发放的人员定位卡的充电管理,确保充电安全和保证发放的人员定位卡电量充足。

5.2 负责向需进入厂区的访客、提货送货人员,登记、发放、回收临时人员定位卡。

5.2 负责向丢失损坏人员定位卡的临时访客提货送货人员,征收损坏丢失费用,并上交公司财务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按照规定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并对本部门人员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第七条人员定位卡7.1 人员定位卡统一发放,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外借,需妥善保管,若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反馈至安全环保部。

7.2 进入生产厂区,均需佩戴人员定位卡。

7.3 电量使用时间约为3~5天,电量不足时请及时充电,确保电量处于充足状态。

7.4 人员定位卡的费用,每张150元。

每三年组织更换一次,期间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承包商的使用8.1 对经安全培训合格的承包商发放人员定位卡,承包商培训合格证粘在定位卡之上,两者合一,统一作为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范文标题: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安全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人员定位系统简介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通过特定设备对员工进行定位和追踪的技术系统。

该系统可以实时获取员工的位置信息,并进行记录和统计,以便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和监督。

四、系统操作规定1. 系统登录a) 每位员工都将获得一个个人账号和密码,用于登录人员定位系统。

b) 员工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并确保密码的保密性。

c) 离职员工应立即注销个人账号。

2. 系统操作a)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完成系统定位的操作。

b)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人员定位设备开启,并保持设备信号畅通。

c) 禁止随意关闭或擅自调整人员定位设备的设置。

d) 人员定位设备的丢失、损坏或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迅速进行处理。

五、系统数据和隐私保护1. 员工的位置信息仅限于工作场所范围内的获取和使用,禁止以任何方式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2. 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存储应符合相关的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3. 员工个人的位置信息和定位记录,不得向外部透露或泄露,以免造成污染或恶意利用。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拒绝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警告和教育,必要时对其进行相应的降薪或解雇处理。

2. 对于故意篡改、删除或造假人员定位信息的员工,应予以严肃处理,包括开除,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解释。

2. 人事部门应定期对员工的系统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3. 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负有监督员工遵守本制度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公司可以对本制度进行适时的修改和补充。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为了从根本上监控入井人员的运行轨迹,掌握井下人员分布情况,做到合理调度,科学调度,一旦灾情发生,能够及时准确地撤离相关区域全部人员,公司安装人员定位系统,经研究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1、公司安全监察室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责任机构,公司安全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人员定位系统维修由监控系统维修人员负责,经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不得随意进行维修,未经允许,非专职检修人员不得检修人员定位系统。

3、人员定位系统属监测监控系统的关联系统,由监控人员同时进行监控,调度人员要实时掌握井下人员分布情况。

4、人员定位系统每月检查要建立台帐,由监控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5、凡入井人员必须持卡入井,每个入井人员必须到公司财务交纳250元定位卡押金,公司财务要建立专帐,出具专用定位卡押金收据,然后持收据到公司安全室领取定位卡,公司安全室要对各区队建立人卡台帐,设专人管理台帐,必须注明姓名、区队、卡号完好情况领卡人签字,领卡时间,缴止时间。

6、入井人员变动必须及时缴回定位卡,安全室收到完好定位卡时,要认真对照卡号,卡号与交卡人姓名相符,在队长已签字的定位卡押金收据上签字,注明卡已交回,交卡人持签字收据到公司财务退回押金。

7、由于持卡人因素造成的定位卡损坏,公司不再退还押金。

8、公司安全室要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将入井员工个人信息输入相应定位卡储存,以便随时调阅入井人员个人情况,同时对缴回的定位卡要及时清除相关信息,以便其他人员使用。

9、安全室必须储备不少于20个定位卡,满足日常检查人员及上级检查入井需要,检查结束安监室负责收回。

10、行人井口人员必须检查入井人员携带定位卡情况,凡未携带定位卡的人员不得入井。

11、监控值班人员每2小时对井下各级带班人员所在地点,向主管经理汇报一次,否则罚款50元。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内部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加强人员定位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3.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4. 人员定位系统包括智能安全定位设备和软件系统。

二、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范围和内容1. 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范围包括智能安全定位设备的配发、使用和维护,以及相关软件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2. 人员定位系统的内容包括:人员实时定位、报警功能、轨迹回放、电子围栏设置、历史数据查询、设备管理等功能。

三、人员定位系统的配发和使用1. 公司针对不同岗位和工作场景,对相关人员配发智能安全定位设备,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智能安全定位设备,并按照规定使用。

四、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和保养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智能安全定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智能安全定位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五、人员定位系统的操作管理1. 公司设定特定岗位和区域的电子围栏,并严格对外部人员的进出权限进行管理。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软件系统进行对员工实时定位、轨迹回放、历史数据查询等操作管理。

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管理1.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隐私权,严禁将人员定位系统信息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2. 公司加强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七、人员定位系统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配发、使用、维护、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2. 发现违反管理制度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八、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和归档1. 公司对人员定位系统的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日后查询和统计分析。

2. 公司应当严格保管人员定位系统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系统效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沁秀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二条机电科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运行管理的监督,对系统的升级改造与完善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条调度室负责全矿入井人员核定数量的督查,负责调度室显示终端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安监科负责全矿入井人员佩戴识别卡的检查、考核工作。

负责安监科显示终端的使用、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人劳科负责全矿下井人员的考勤管理,向监测队提供下井职工工号、人员调动等相关信息,牵头人员定位系统值机员的资质培训,确保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监测队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井下人员定位分站和读卡器的安装、维护、故障处理及下井人员识别卡的信息录入、发放、回收工作,为人劳科提供人员定位系统下井人员考勤信息。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七条安装与维护(一)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读卡器,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二)巷道分支处应设置读卡器,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三)调度室设置显示终端,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四)分站、读卡器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五)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h,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七)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Ih时,及时更换。

(八)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九)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双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十)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1.1 制定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 (2)1.2 适用范围及对象 (3)二、系统架构与技术支持 (4)2.1 人员定位系统架构图 (5)2.2 关键技术支持及功能描述 (7)2.3 设备配置与选型标准 (8)三、安装与维护管理 (9)3.1 设备安装规范与要求 (10)3.2 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 (11)3.3 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理机制 (12)四、人员定位操作流程 (13)4.1 人员注册与信息录入 (15)4.2 定位标签佩戴与使用规定 (16)4.3 定位数据收集与传输 (17)五、数据管理与分析应用 (18)5.1 数据采集、存储与备份 (19)5.2 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20)5.3 数据分析与报告制度 (21)六、培训与考核管理 (21)6.1 培训内容与形式 (22)6.2 考核标准与流程 (23)6.3 持证上岗制度 (24)七、违规处理与奖惩措施 (25)7.1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 (26)7.2 奖惩制度及实施细则 (27)八、系统升级与改进建议 (28)8.1 系统升级计划与实施方案 (30)8.2 用户反馈与改进建议收集渠道 (31)九、附则 (32)9.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 (33)9.2 本制度的修订与完善记录 (34)一、总则为了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定位终端设备、管理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遵循“安全、稳定、高效”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护用户隐私,防止信息泄露。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严禁利用人员定位系统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对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故障和安全隐患。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者应遵守本制度,合理使用系统资源,不得擅自修改系统设置,不得将系统信息用于非法目的。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员的定位监控,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人员的位置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由设备和管理平台组成,设备负责采集人员定位数据,管理平台负责管理和处理采集到的数据。

第三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工厂车间、仓库、施工现场、矿山、飞机场等需要对人员活动进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

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保障人员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机构是指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或机构。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员是指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和运维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者是指被监控和定位的人员。

第八条人员定位数据是指通过人员定位系统采集到的关于人员位置信息的数据。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和使用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且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并且对人员不造成妨碍或伤害。

第十一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确保人员定位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人员的隐私权,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规则,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十三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者有义务正确使用系统,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利用系统进行非法活动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员有权对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对使用者的操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人员定位数据的采集和处理第十五条人员定位数据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数据。

第十六条人员定位数据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七条人员定位数据的存储必须进行适当的保护,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数据。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规定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安装、使用与维护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账;2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监测日班报表;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二、管理机构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3、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值班、交接班制度1、负责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5、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6、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7、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8、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9、认真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遇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应报告值班领导,以便组织力量及时解决,做好值班记录;10、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空岗、离岗或调整值班,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11、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格做到“口交口、手交手”,交清当班所发生的事项和未处理的问题;12、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交接班时要交清公物,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做到“你不来,我不走”按时交接班;13、完善交接班记录台帐,认真填写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14、对当班未处理的重大问题,交接班时要重点说明情况,下班值班员应对出现的事故及隐患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及时汇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15、对检测监控系统当班运行情况,要交接清楚;确保各台帐运行正常;16、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二、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三、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读卡器、分站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人员定位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人员定位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读卡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读卡器每月进行一次调校;三、人员定位维护人员要经常对人员定位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四、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应做好人员定位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五、人员定位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六、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读卡器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领导,人员定位维护人员汇报;七、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负责将人员定位监控日报表每天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八、人员定位管理人员要配合矿技术人员及时绘制补充人员定位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人员定位监控管理牌板内容;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故障报告制度人员定位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二、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四、及时处理系统故障:1、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公司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2、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市监控中心进行处理;3、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公司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4、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人员定位系统安装维护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5、如发现井下某读卡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人员定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井下当班电工配合检查;6、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县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县中心站;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全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本制度规定了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范围、管理责任、使用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章管理责任第三条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责任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章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和支持。

第六条单位应为每个工作人员配备合适的人员定位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设备。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改动或破坏人员定位设备,如发现设备有故障应及时通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第九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数据应妥善保存,仅限于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使用,严禁泄露、篡改或其他非法使用。

第十条工作人员对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个人信息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处理第十一条如发生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丢失、损坏或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事业单位。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以上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的大致内容,具体实施应根据不同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确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实现有效管理而建立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使用范围:明确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范围,包括哪些工作场所和人员需要使用该系统。

2. 系统运行机制:说明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机制,包括系统的工作原理、技术规格和使用流程。

3. 系统安装和维护:制定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和维护规范,包括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和更新,以及定期的系统维护和保养工作。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定位系统是一种用于管理和监控组织内人员位置的技术系统。

它可以帮助组织了解员工的位置、工作状态以及安全情况,并能够提供实时的数据和报告。

为了有效运行人员定位系统,组织需要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来指导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一、系统使用管理制度:1.系统准入管理:明确谁有权限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并规定申请、审批流程和条件,确保系统仅被授权人员使用。

2.系统使用规范:规定人员在使用系统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滥用系统、篡改数据、非法获取他人位置信息等行为。

3.手机定位管理:统一规定工作时间内是否允许员工关闭手机定位功能,以及如何保护员工隐私。

4.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5.系统维护管理:规定系统维护的周期、方法和责任人,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隐私保护管理制度:1.隐私保护政策:明确组织对员工隐私的保护承诺,阐述人员定位系统只用于工作相关目的,并禁止滥用员工位置信息。

2.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建立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获取员工的位置信息。

3.位置信息使用限制:规定位置信息的使用范围和目的,禁止将员工位置信息用于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用途。

4.数据安全保护:制定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加密传输、访问控制和安全存储等,以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盗用。

三、人员定位系统培训管理制度:1.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方法、数据安全知识、员工隐私保护等培训内容,确保员工对系统的合理使用和风险防范有所了解。

2.培训资料和课程:准备培训资料和课程,包括在线视频、PPT演示等形式,以适应不同人员的学习需求。

3.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建立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机制,对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形式。

四、违规处理管理制度:1.违规行为界定:明确什么属于违规行为,包括滥用人员定位系统、泄露员工位置信息等。

人员定位各项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各项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第一节安装、使用与维护1.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X》(AQ1048-2007)规定,人员定位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1)考勤管理功能,能够实时对煤矿各类人员出入井时间、下井班数、班次、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可进行分类分级汇总、统计查询、报表打印;(2)安全管理功能①能显示井下巷道分布、设备安装及运行状态、当前各区域人员分布,人员的滞留等信息,并当有人员滞留超时、区域超员或设备运行异常时报警及异常信息进行统计显示。

②能够对任意指定编号或者XX的携卡人员下井活动实时定位跟踪,活动轨迹显示、打印、查询、异常报警等。

③有管理中心向携卡人员呼叫时标识卡声光提示及携卡人员有向管理中心发出紧急呼叫信息的双向呼叫功能。

④有煤矿井下特殊区域限制员工非法进入,如果有未经许可人员接近该区域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地面监控主机也会发出报警信号功能。

(3)人事及用户管理功能,有与标识卡相关的员工基本档案管理、工资辅助管理等简单人事管理功能及登录人员定位系统的用户管理功能。

(4)在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大屏幕LED显示及语音报号检卡系统,用于出入井人员考勤管理和检测出入井人员标识卡的完好性,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系统地面中心站主机应采用双机热备,数据保存半年以上,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丢失信息的时间长不大于5min。

(6系统应具备联网功能,可通过客户端对监控信息进行查询,分析。

通过授予权限,能够对系统进行查询、增加、删除、修改等功能。

(7)系统应具有故障自动诊断功能,可自动判断出故障设备及定位到具体识别器、读卡分站,自动弹出报警信息,并记录故障时间和故障设备,以供查询及打印。

2.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

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h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生产厂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生产厂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厂区人员定位系统的有效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厂区内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系统管理第四条生产厂区人员定位系统应由厂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熟悉系统操作流程。

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厂区规定,对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八条员工入职时,应接受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培训,了解系统功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员工在厂区内活动时,必须佩戴定位卡,确保定位系统正常工作。

第十条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损坏或破坏人员定位系统设备。

第十一条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使用定位系统设备报警,寻求帮助。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厂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厂区对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厂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人员定位系统操作流程1. 员工佩戴定位卡,确保定位系统正常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通过定位系统实时监控员工位置,了解员工在厂区内的活动情况。

3.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系统自动报警,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定期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二、人员定位系统数据管理1. 定位系统数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厂区规定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

2. 定位系统数据仅限于厂区安全管理部门使用,不得外泄。

3. 定位系统数据存储期限为三年,到期后予以销毁。

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人员定位系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特别是对于需要在特殊场合工作的员工,如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更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1.人员定位系统的设置及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每个员工都应使用统一的智能卡。

2.人员定位系统禁止私自更改自己的信息,如发生变更,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处理。

3.高层领导、安保人员、管理人员等特定人员在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时,应注意将卡片佩戴在指定的具体部位,避免卡片掉落或丢失。

4.员工在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卡片,禁止私自转借或遗失。

如卡片遗失,应及时上报,挂失,重新申请。

5.人员定位系统手持终端的使用,应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规程。

6.应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机具设备完整、完好、准确,维护保养工作到位,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7.人员定位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操作资格证书,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严格符合规定和程序。

第三章人员定位系统技术安全防范1.人员定位系统在建立之前,应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人员定位系统的数据库应备份完好,数据加密、备份、恢复等技术应得到满足用户需求的保障。

3.应对系统中的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和灾备处理,在必要时,应及时启动数据灾备预案。

4.禁止在人员定位系统中擅自输入、修改、删除、传递有损数据等。

5.应加强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做好相关技术和管理工作,防范系统遭受攻击或被非法侵入。

6.在使用系统时,应注重信息隐私保护,防止系统中个人隐私信息泄露。

第四章异常情况的处理1.当异常情况发生时,应当立即启动预案,尽快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具体方案应达成一致,各成员应当积极参与,竭尽所能做好善后工作。

2.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机构和人员,并主动向上级报告。

公司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定位系统第四条公司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对员工进行实时定位、考勤、安全监控等工作。

第五条人员定位系统由以下基本功能组成:1. 实时定位:对员工进行实时定位,掌握员工工作地点和行踪。

2. 考勤管理:对员工出勤、加班、请假等进行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3. 安全监控: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紧急求助: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使用定位系统进行求助。

第六条人员定位系统使用范围:1. 公司办公区域、生产车间、施工现场等。

2. 公司举办的活动、培训等。

3. 其他需要使用定位系统的场景。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七条人员定位系统由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信息化部门应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检查、升级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九条员工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随意修改、删除系统数据。

2. 不得利用系统进行非法活动。

3. 不得故意破坏系统设备。

第四章授权与隐私第十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需经过公司授权,授权范围包括:1. 信息化部门:负责系统安装、维护和管理。

2.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定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安全区域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尊重员工隐私,未经员工同意,不得泄露其定位信息。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未经授权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给予警告或罚款。

2. 故意破坏系统设备,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泄露员工隐私,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1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安装、使用与维护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 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 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

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 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 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 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 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2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 设备、仪表台账;2) 设备故障登记表;3) 检修记录;4) 巡检记录;5) 中心站运行日志;6) 监测日( 班) 报表;7) 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 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 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 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 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二、管理机构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

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3、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 持证上岗。

3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二○一二年元月值班、交接班制度1、负责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2、精通业务, 坚守岗位, 精心操作, 遵章运行。

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 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4篇)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4篇)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煤矿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三、管理要求1.煤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煤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应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工作,并定期进行设备检测。

3.煤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煤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应与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相互关联,及时获取煤矿人员的位置信息,并能对重大事故进行追溯分析。

5.煤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防止干扰和攻击的安全机制,确保系统的数据和信息安全。

6.煤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单位应定期开展系统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定位煤矿人员。

四、安全管理措施1.系统的安装和维护(1)系统的安装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系统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数据异常。

(3)系统的维修应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故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修复。

2.员工的培训和教育(1)对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和维护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系统操作的技能和知识。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正确处理。

3.数据的安全保护(1)建立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

(2)系统中的数据应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3)建立权限管理制度,对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权限分配,并记录操作日志。

4.系统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1)定期组织系统的演练,检验系统的运行状态和应急处理能力。

(2)制定系统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处理程序,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定位煤矿人员。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的部门及人员。

3. 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二、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 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

2. 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和双机热备要求,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3. 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4. 监控值班员对系统提示的异常现象及时处置,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记录。

5. 每月对系统进行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6. 保持监控室内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管理、使用制度1. 申请人员定位识别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不少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2)由综合处人事出具的《入职申请单》、身份证复印件。

(3)《入职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处、综合处等部门签字方可办理。

2. 按《入职申请单》批示意见,录入基本信息,录入系统时必须认真核对部门、工种、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版照片等重要信息。

3. 持卡人员对标识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损坏、丢失,否则要照价赔偿。

4. 井口检身员要对每个下井人员认真检身,查看下井人员携卡情况,对未携带标识卡或标识卡损坏不能读取数据的,拒绝该人员下井并要求及时更换。

四、人员定位系统使用规定1. 持卡人员必须佩戴标识卡,不得私自拆卸、更换或借给他人使用。

2. 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将标识卡放置在指定位置,以确保系统准确读取信息。

3. 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或破坏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

4. 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5. 作业人员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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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系统各项管理规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安装、使用与维护
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

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罗平县阿岗镇云鹏煤矿
二○一二年元月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测日(班)报表;
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二、管理机构
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

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3、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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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元月
值班、交接班制度
1、负责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

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6、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

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

7、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

8、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9、认真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遇疑难问题或突发事件,应报告值班领导,以便组织力量及时解决,做好值班记录。

10、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禁空岗、离岗或调整值班,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11、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格做到“口交口、手交手”,交清当班所发生的事项和未处理的问题。

12、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交接班时要交清公物,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做到“你不来,我不走”按时交接班。

13、完善交接班记录台帐,认真填写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

14、对当班未处理的重大问题,交接班时要重点说明情况,下班值班员应对出现的事故及隐患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及时汇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15、对检测监控系统当班运行情况,要交接清楚。

确保各台帐运行正常。

16、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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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元月
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二、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

三、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读卡器、分站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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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元月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人员定位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

人员定位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各地点使用的读卡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

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读卡器每月进行一次调校。

三、人员定位维护人员要经常对人员定位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四、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应做好人员定位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

五、人员定位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

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读卡器变化等信息情况。

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领导,人员定位维护人员汇报。

七、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负责将人员定位监控日报表每天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八、人员定位管理人员要配合矿技术人员及时绘制补充人员定位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人员定位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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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元月
故障报告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二、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1、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公司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2、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市监控中心进行处理。

3、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

同时通知公司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4、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人员定位系统安装维护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5、如发现井下某读卡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人员定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井下当班电工配合检查。

6、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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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元月
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

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

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县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
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县中心站。

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

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

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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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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