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业务学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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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业务学习
管
理
规
定
医务科
利辛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业务学习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业务学习的管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有效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对象
各临床、医技科室人员
二、形式及安排
业务学习分全院性业务学习及科室内组织的业务学习两类,其中:
1、全院性业务学习:由医务科拟定学习计划并合理安排,本阶段主要为远程教育学习,学习内容主要以普及性专业知识和相关医疗法律法规为主,要求除值班人员以外的临床医技人员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医务科请假,未请假者作缺席处理。
2、科室内业务学习:由各科室自行拟定计划及学习内容和时间,每周至少安排1次,要求全体医技人员必须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医务科不定期对学习的开展及个人学习笔记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三、考核管理
1、全院性业务学习采取签到制,参加学习的医务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因工作需要或家中确有急事要按规定请
假,学习中认真听讲,遵守学习纪律,不得随意走动或接听电话,并做好笔记,对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每次的经济处罚,对代签到者给予100元处罚,对不遵守学习纪律者给予警告提示,仍不改者做缺席处理。
2、科室业务学习采取记录制,各科要建立学习记录本,内容包括学习内容、参加人员、主讲人或主持人等,建议科室邀请分管领导参加,前期做好指导和监督;科室要提前两天将讲课安排及讲稿上报医务科备案,医务科负责对各科室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组织学习的科室或未参加学习的个人进行全院通报,同时给予科主任50元/次经济处罚,个人50元/次的处罚。对全年未参加学习超过5次以上的人员(含5次,包括以请假等理由未参加的在内),取消全年评优资格。
四、学习要求
1、科室要做好业务学习的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好教学内容,主讲人也要认真备课,将基础知识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力求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2、参加学习人员,务必以严肃、认真的心态对待各级业务学习,按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同时做好个人学习笔记以备查验。
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