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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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
1 项目概况
常熟市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填埋场系常熟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新建配套项目,项目选址于南湖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场址范围内。地理位置图见图1。本次先期实施工程场址占地约14000m2。预留后期实施用地约10000m2。建设单位为常熟市建设局。填埋区面积为5600 m2,设计为2个填埋单元坑(坑深7.1m),总库容为3.98万m3。总使用年限为10年。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危险废物稳定化预处理场、(2)填埋单元的防渗层工程、(3)临时堆放场工程、(4) 渗沥液收集处理工程、(5) 污水处理工程、(6) 办公设施建筑、(7) 供电、供水、排水工程、(8) 绿化和消防工程、(9) 场内外道路工程。
工程总投资约为1660万元。职工共10名。
项目将于2006年10月竣工。
2项目选址的环境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于常熟市南湖垃圾填埋场。根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第五条“厂(场)址选择”的规定,在全部21项条件中,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全部的A类条件(必须满足条件,共12条)和C类为(参考条件,共2条),符合7条B类条件(厂(场)址比选优劣的重要条件)中的6条(见表1)。
对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在该标准规定的11项选址条件中,不符合第4.5条“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第4.7条“填埋场场址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
因此本项目选址仅属于基本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选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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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表1 处置设施选址的因素
注:因素划分中,A类必须满足条件,B类为厂(场)址比选优劣的重要条件,C类为参考条件。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常熟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配套项目,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固废,对焚烧飞灰采用安全填埋,可真正落实常熟市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规划目标,完全符合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4项目与各级城市总体规划完全相容
项目选址为《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和常熟市环境卫生规划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用地,项目用地得到了常熟市规划局的认可。项目系落实《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第179条(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常熟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第六节(关于固废处理处置)和常熟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第一项的主要任务。因此,项目建设和常熟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常熟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相容、常熟市的环卫和环保专项规划完全相容。
5项目达到国内较先进的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建设采用的技术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基本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的有关标准。项目采用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研发的以磷酸盐化合物作为螯合剂对焚烧飞灰进行稳定化的专利技术,使环境污染组分显现超常的热力学稳定性和水不溶性,消除了重金属重新溶出对环境的危害。这一稳定化技术比热固化技术的系统简单,运行成本低,稳定化效果好;比惰性基材固化技术的减容率大,稳定化效果好。项目工艺基本无生产废水和工业固废排放。
因此,这一工艺代表了危险废物稳定化处理技术的新方向,可达到较先进的清洁生产水平。
6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基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飞灰混合、填埋过程中的扬灰和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本项目采用混合喷射器以控制混合喷射飞灰污染,通过提高混合喷射出的混合飞灰的含水率可以控制摊平和压实过程中的扬灰。
本项工程填埋单元坑底及四壁在表层土下设有复合刚性防渗系统进行人工水平及垂直防渗,使填埋坑污水与外界地下水隔绝,成为一个独立的水文单元,防渗膜能阻止渗滤液渗入地下或河道而造成对水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推土机、挖掘机以及混合喷射器。由于本项目运行属于间歇式运行,即只有当焚烧厂飞灰积存到一定数量时,才需要进行填埋处理,因此上述措施完全可行。
拟建项目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7关于总量控制
无组织排放扬尘的年总量建议控制在8.0t/a以下。预计其无组织扬尘浓度小于1.0mg/m3(参考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本项目除少量生活污水外,基本无生产废水排放。
本项目固废全部处理,不直接排至外环境。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
8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采用现场调查和网上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展开,其中现场调查样本数50份,回收率为100%;网上调查点击率78,参与者为28人。被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分析表明:调查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职业结构分布较合理,代表性较好。
绝大部分被访居民对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建设意义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垃圾焚烧厂的处理工艺。现场调查中,60%的被访居民对本工程建设持支持态度,36%的被访居民表示有条件支持,对本项目建设表示反对的仅占4%。在网上调查中,75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表示有条件支持的为3.6%,表示反对的占14.3%,另有7.1%的被调查者没有发表看法。
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公众同时希望政府加强对项目的监管,要求项目在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就采取各项环保预防措施,在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尽可能地使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9项目基本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质量
9.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可沿用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即500米。由无组织飞灰排放造成的二恶英无组织排放量约为3.0mg/a,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9.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 渗滤液中的无机组分(滞留系数Rd=1,最小,比如Cl-1)穿透衬层的时间大于40a,无机组分穿透衬层后100a的泄漏量小于90g。渗滤液中的有机组分(滞留系数较大Rd=100,最小,比如三氯乙烯TCE)穿透衬层的时间大于396a,有机组分100a内无泄漏。
(2) 对于本项目的处置对象——飞灰,其中的主要无机污染物是重金属(Pb,Cr等),其中的有机成分很少,危害性较大的是其中的二恶英类物质。本项目渗滤液中污染物的泄漏量比(1)中所述还要小,其穿透防渗层的时间比(1)中所述还要长。可见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该区地下水环境基本上是安全的。
(3) 本项目填埋坑下挖后,填埋坑的地基直接坐落于砂层上。砂层水平渗透系数k h=0.046m/d~0.3m/d,垂直渗透系数k v=0.014m/d~0.3m/d,为弱透水性。另外,有机污染物会在地质介质中发生衰变或降解,因此实际到达地下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浓度会小于穿透浓度。
(4) 根据项目的地质勘察资料,场区地下水为较高(稳定水位埋深为1.85m~2.10m。),在填埋下挖7.1m之后,地下水对填埋场的复合防渗层会形成约5m的水头压力,该水头压力对于渗滤液的下渗而言是一种负压力,可以阻止填埋场渗滤液的下渗水流,因此上述预测计算结果是偏于安全的。
9.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见,距离施工机械20m远处可以达到3类白昼噪声标准(小于65dB),距离施工机械50m远处可以达到夜间噪声3类标准(小于55dB)。
由于本项目位于常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内部,周围远离声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而且如果考虑到项目周边的围篱隔声和绿化降噪作用(场外设10m宽绿化隔离带),本项目施工机械噪声不会造成周围声环境质量的明显降低。
9.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基础上,不会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而改变土壤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