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海关行政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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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常见公文写作与处理讲解

海关常见公文写作与处理讲解
例如:县国土局要向市国土局写一个请求帮助解 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请示,标题就是“绥江县 国土资源局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的请示”;板栗乡人民政府要向县政府报告一个 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则标题就要写成“板 栗乡人民政府关于**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
(2)主送机关:
(二)分类
按公文的行文方向和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 文。
按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 文、普通公文和内部材料。
按照紧急程度划分:特提公文、特急公文、加急 公文、平急公文、普通公文。
根据2001年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所作的文种分类,即13种政府机关文种(电报特 殊类型除外),他们是命令(令)、决定、公告、 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 意见、函、会议纪要。目前海关系统正在执行的 《海关公文处理细则》规定,海关系统公文的种 类(除电报外)主要包括12种。
(4)会议通知。涉及与会有关的具体人员、时间、 地点、注意事项等,是内容最为具体、细致的通 知。
4、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 关的询问时,选用报告类文种——报告。是下级 机关及时上报情况,获取上级机关对工作的支持、 指导,提供有关情况材料供上级机关决策参考的 重要途经之一。是典型的上行文。
2、使用材料规范。公文材料的选用标准必须是真实典型,新鲜有力。 所谓真实,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反映当前事物本质规律的真实。我 们分析问题时,所列举的现象,不是假的、人为编造的,也不是偶然 现象和个别现象。所谓典型,就是既是个性特征,又是共性特征。新 鲜有力,就是我们所列举的、分析的问题,、提出的办法,必须是符 合当前实际的,必须是有说服力的。你不能在说今年的工作时,还拿 去年、前年的数据和一成不变的措施办法,因为事物总是在发展变化, 尤其在这个信息飞速发展和人的民主法制意识普遍快速增强的这么一 个时代下,如果总是一成不变、不思进取,不思考、不调研,写公文 也好、安排工作也好(事实上,写公文也是安排工作的一种方式), 都做不到“有的放矢”—即对准目标放剑,一剑中的。公文的选材标 准与文学作品不同,公文强调真实,强调掌握最基础最真实的材料, 屏弃想象(合理的推测可以),而想象则是文学作品的核心和灵魂。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关具体名称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编号
当事人:_____(企业名称/个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
地址:_____
经我关调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一、违法事实
(一)_____(详细阐述第一项违法事实)
在具体日期,当事人以贸易方式向我关申报进口货物名称一批。

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货物情况与申报不符,具体不符情况描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申报不实。

(二)_____(详细阐述第二项违法事实,如有)
具体日期,当事人在具体业务环节中,未按照海关规定未遵守的具体规定内容,导致产生的不良后果。

二、证据材料
为证明上述违法事实,我关收集了以下证据:
1、当事人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证明当事人的申报内容。

2、海关查验记录,证实实际货物与申报的差异。

3、当事人的情况说明,对违法事实的陈述。

4、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等。

三、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具体的海关法律法规条款的规定。

根据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罚款人民币_____元。

(二)如有其他处罚措施,逐一列出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逾期不履行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具体比例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向上级海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海关名称
具体日期。

许华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许华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许华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9【案件字号】(2019)粤行终111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俊盛杨雪清窦家应【审理法官】林俊盛杨雪清窦家应【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许华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当事人】许华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当事人-个人】许华科【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许华科【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锦渡海关【本院观点】本案是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本案审查的是文锦渡海关于2018年7月31日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扣押现场笔录合法性维持原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是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本案审查的是文锦渡海关于2018年7月31日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2017修改)第九条规定:“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

具体管理规定授权有关海关制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后公布实施。

前款所述‘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月(15日)内进境超过1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二)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该条例第九条规定:“有本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偷逃应纳税款但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

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裁定书

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裁定书

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确认【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9【案件字号】(2020)浙行终10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吕舸南胡华锋滕灵勇【审理法官】吕舸南胡华锋滕灵勇【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当事人】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当事人-公司】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本院观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违法受案范围证据可诉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本案中,金华威远公司要求确认北仑海关制作的笔录违法,但由于该笔录仅系海关系统在行政执法中的一个环节,被诉行为并非行政主体行使对外管理职权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并未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

故原审法院对金华威远公司的起诉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1 07:18:12【二审上诉人诉称】上诉人浙江金华威远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威远公司)因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以下简称北仑海关)海关行政确认一案,不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2行初127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金华威远公司上诉称,北仑海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海关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海关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的规定,仅有一人对其进行查问,但制作的笔录上却载为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背景海关是负责国际贸易和物流的行政机关,在全国各地设有海关办事处。

海关执法部门通常负责打击走私、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和实施关税政策等活动。

在执行这些职能过程中,海关有权对违规者进行行政处罚,以维护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这篇文档讨论的是一种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书通常由海关执法人员开具,对海关违规者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内容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都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要素1.处罚对象的身份信息,例如名称、住所地和行业等;2.违反的法律或规定,包括具体的条款和规定;3.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影响或后果,例如关税欠缴、走私贸易、移民违规、可疑资金流动等;5.处罚的依据,包括法律条文、行政法规或专项规定;6.处罚的种类和程度,例如处以罚款、没收违规资产、吊销经营许可证等;7.实施的机关和日期,例如海关总署或当地海关办事处;8.处罚决定的法定注意事项,例如诉讼权、申诉期限等。

样例下面是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样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名称]住所地:[地址]行业:[行业]事实:[违法事实]依据:[法律条文等]处罚决定:[处罚种类和程度]机关:[实施机关]日期:[日期]被处罚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必须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逾期不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格式为了便于行政处罚的统一标准和信息交流,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采用正式格式,包括标题、署名、文号、日期和印章等。

同时,为了保障行政暴力的合法性和公开性,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正式格式和内容也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需要严格依法执行。

结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一种行政执法文书,用于对海关违规者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包含了违规者的身份信息、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决定、实施机关和日期等要素。

为了保障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需要严格依法执行。

陶梓欣、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裁定书

陶梓欣、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裁定书

陶梓欣、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5【案件字号】(2020)津行终51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迪王雅晶李瑾【审理法官】刘迪王雅晶李瑾【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陶梓欣;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当事人】陶梓欣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陶梓欣【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陶梓欣;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本院观点】本案焦点问题是上诉人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受案范围第三人证据确凿行政复议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可诉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焦点问题是上诉人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本案上诉人购买了原审第三人进口的柯可蓝原味松子仁,向海关部门提交《关于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假申报商品归类非法进口及销售未获检验检疫准入的美国“柯可蓝原味松子仁”的维权举报信》,请求对原审第三人进行查处,撤销对原审第三人核发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对上诉人予以奖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六)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

”上诉人要求查处撤销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系被上诉人天津新港海关向原审第三人出具,上诉人不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该《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未确定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也没有行政法律规范要求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需要考虑某一特定消费者基于消费民事法律关系上的相关利益,上诉人与其要求举报处理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没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被上诉人天津新港海关对上诉人涉案举报信作出的答复行为,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被上诉人天津海关针对上诉人的复议申请作出的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对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3号――关于公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3号――关于公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3号――关于公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法规类别】海关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3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8.06.21【实施日期】2018.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3号)关于公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有关要求,海关总署近日对84部现行规章进行集中修订,对涉及的行政行政许可法律文书进行了调整,现将格式文本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2018年6月21日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2.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3.延长行政许可审查期限通知书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6.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7.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8.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行政审批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你(单位)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申请,我关于年月日收悉。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的规定,请你对申请材料作如下补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审批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你(单位)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申请,我关于年月日收悉。

吴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吴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吴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18【案件字号】(2020)云行终75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霁易文张导【审理法官】赵霁易文张导【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当事人】吴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当事人-个人】吴华松【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代理律师/律所】李晋楠、罗莲花云南聚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晋楠、罗莲花云南聚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晋楠、罗莲花【代理律所】云南聚哲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吴华松【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本院观点】上述材料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五十二条关于新证据的规定,故本院对吴华松提交的上述材料不作为本案证据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查封扣押冻结管辖举证责任合法性新证据证据确凿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务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对经侦查不构成走私罪和人民检察院依法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走私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移送海关调查部门处理。

褚中喜、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褚中喜、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褚中喜、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5【案件字号】(2020)鲁行终40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山莹王修晖李拙【审理法官】山莹王修晖李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褚中喜;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当事人】褚中喜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褚中喜【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孙晓敏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姚丽丽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晓敏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姚丽丽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晓敏姚丽丽【代理律所】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褚中喜;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

上诉人褚中喜对烟台海关作出的1号答复书第二项内容及青岛海关作出的1号复议决定程序合法性未提出异议,本院对原审法院作出的认定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受案范围第三人复议机关举证责任质证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2.褚中喜另向青岛海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2月26日,青岛海关作出青关公复[2019]1号《青岛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以下简称被诉答复书),主要内容为“褚中喜:经审查,现答复如下:一、关于‘依法公开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五年间在贵海关的工程机械零部件进口商品名称、数量、种类、规格、生产销售单位名称、运输方式等报关数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垫圈、橡胶、螺栓、发动机油管等’信息。

孟照锟、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孟照锟、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孟照锟、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海关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27【案件字号】(2019)粤行终143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纪红玲黄伟明罗燕【审理法官】纪红玲黄伟明罗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孟照锟;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当事人】孟照锟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当事人-个人】孟照锟【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孟照锟【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本院观点】本案系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纠纷。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管辖复议机关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4 23:25:37孟照锟、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粤行终143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孟照锟,男,1982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住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深圳湾口岸。

法定代表人:王少川,关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某某。

法定代表人陈小颖,关长。

上诉人孟照锟因与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湾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行初10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4【案件字号】(2020)辽行终85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杜刚李明李侃【审理法官】杜刚李明李侃【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海关【当事人】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海关【当事人-公司】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海关【代理律师/律所】徐潇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潇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潇【代理律所】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大连宇都环境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窑湾海关【本院观点】关于大窑湾海关作出的《责令退运通知书》是否为行政处罚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信赖保护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拘留重新鉴定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大窑湾海关作出的《责令退运通知书》是否为行政处罚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河南省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

河南省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

河南省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
《河南省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按公务员行政管理类、法律专业类和经济管理类等分类,具体如下:
一、行政管理类:
1、行政管理:行政管理、行政学、行政秘书学、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与
行政审判等。

2、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分析与策划、公共行政与财政等。

3、文秘类:文秘、行政文书撰写、公文处理、财务文书、外文翻译、办公自动化等。

二、法律专业类:
1、法律:法律学、经济法律学、法律实务、民法、行政法、劳动法学、刑法学、诉
讼法学等。

2、海关:海关法规、海关征税业务、海关行政执法、海关实物检验及检疫、海关数
据处理等。

1、会计用:会计学、审计学、税务学、财务管理、国际贸易实务、会计信息系统、
现代财务会计等。

2、财政管理:经济管理学、经济计量学、社会保障管理、财政经济、经济分析、财
政税收、财政理论与实务、保险等。

3、统计:统计学、数理统计学、统计计量、国民经济统计、统计普查、调查方法学、统计分析等。

4、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学、企业管理学、质量管理、服务管理、战略管理学、运营
管理、电子商务等。

海关常见公文写作与处理

海关常见公文写作与处理

(2)写法:一是要有导语,说明依据什么写这个报告,或者为什么要 写这个报告(依据什么机关的什么通知精神,或者根据某位领导的批 示精神,我们做了什么,怎么做的)。二是总体结构一般是:第一, 基本情况;第二,主要做法;第三,收到的效果;第四,存在的问题; 第五,今后工作的建议。这是常规格式,具体中有变化。如人大视察 **法的实施情况,就可以先写成效(可以一并写做法),再写问题, 最后写建议,三个部分完成。我们要向市政府报一个土地使用及管理 工作方面的情况报告,就要有基本情况(建设用地、开发区用地)、 问题、措施。回复报告的写法比较直接,上级问什么问题,我们就答 什么问题,一条一条的答(如审计意见整改报告,用打酱油的钱打了 醋我们是怎么整改的,程序不规范我们是怎么整改的,挤占专项建设 资金我们是怎么整改的)。三是结尾。回复报告写“专此报告,请 阅”;工作报告写“以上报告当否,请阅示”;备案报告写“请予审 查”。切忌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二)分类 按公文的行文方向和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 文。 按机密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 文、普通公文和内部材料。 按照紧急程度划分:特提公文、特急公文、加急 公文、平急公文、普通公文。
根据2001年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所作的文种分类,即13种政府机关文种(电报特 殊类型除外),他们是命令(令)、决定、公告、 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 意见、函、会议纪要。目前海关系统正在执行的 《海关公文处理细则》规定,海关系统公文的种 类(除电报外)主要包括12种。
5、标点符号使用规范。该用逗号用逗号,该用句 号用句号。需要慢慢积累琢磨。要注意:转发上 级或下级文件时,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有书 名号的,取消书名号);此外,标题中不要过多 出现“通知”两个字,比如省、市层层转发国务 院一个文件的通知,到县级,可直接说转发国务 院***文件的通知。 6、数字和计量单位使用规范。一般使用阿拉伯数 字。前后要统一,不能一时用大写,一时用小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1. 引言本文档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档,该决定书涉及行政处罚措施的执行和决策依据。

本文档将对决定书的内容和相关解释进行详细说明,以便相关各方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2. 决定书的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X条的规定,海关对某些违反海关法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本决定书是针对某一特定案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决定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违规行为的描述在此部分,决定书将对被处罚方的违规行为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详细的时间、地点、行为描述等。

这有助于被处罚方理解其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

3.2 法律依据决定书还应明确列出相关的法律依据,以便被处罚方明确了解其行为违反的具体法规和条款。

这样可以确保出于对违规行为的公正处理。

3.3 行政处罚措施根据相关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书需要详细说明对于被处罚方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金额、商业活动限制等措施。

此部分需要明确界定具体的处罚内容和限制。

3.4 附加说明附加说明部分可以对决定书的相关规定进行更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以便被处罚方理解决定书的内容和相关限制。

4. 决定书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决定书应在被处罚方收到之日起日内开始执行,并且需要保留相关的执行记录。

决定书的执行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正和透明。

5. 违法行为的教训与反思通过决定书的发放,被处罚方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可以从中得到教训与反思,认识到违反海关法规的严重性和后果,并且在未来的商业活动中更加注重合规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6. 结论本文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详细说明,重点介绍了决定书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执行要求。

决定书的发放旨在维护海关管理秩序和保障国家利益,希望相关各方对该决定书的内容和限制有更清晰的了解。

行政文书的分类及其特点概述

行政文书的分类及其特点概述

行政文书的分类及其特点概述行政文书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制作、发出的具有行政效力的书面文件。

根据其用途和内容的不同,行政文书可以分为多种分类。

本文将对行政文书的分类及其特点进行概述。

一、行政文书的分类1. 行政决定类文书:行政决定类文书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决定性文件,用于规定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作出的决策。

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

2. 行政批复类文书:行政批复类文书是行政机关对特定申请或请求作出的书面答复,用于回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或请求。

例如,行政许可批复书、行政复议答复书等。

3. 行政通知类文书:行政通知类文书是行政机关向特定对象发出的通知性文件,用于告知特定事项的相关信息或要求特定行为的履行。

例如,行政通告、行政告知书等。

4. 行政奖励类文书:行政奖励类文书是行政机关对特定个人或组织的优秀表现或成就进行表彰和奖励的文件。

例如,行政奖励决定书、行政表彰信函等。

5. 行政合同类文书:行政合同类文书是行政机关与其他主体之间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约定事项。

例如,行政合同、行政协议等。

二、行政文书的特点1. 法定性:行政文书的制作和发出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在制作行政文书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强制力:行政文书具有强制力,一旦行政文书发出,受文书约束的对象必须按照文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示性:行政文书通常需要公示,以确保相关权益的公平公正。

公示可以通过公告、公示栏等形式进行,使公众有机会了解行政机关的决策和决定。

4. 事实性:行政文书应当以客观、真实的事实为基础,对相关事实进行准确描述和记录,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5. 规范性:行政文书应当符合规范的格式和要求,包括文书的标题、编号、签发人、签发日期等,以确保文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6. 保密性:行政文书中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确保相关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樵彬、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樵彬、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樵彬、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3【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300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肖海生苗春燕李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樵彬;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当事人】樵彬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当事人-个人】樵彬【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樵彬【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本院观点】(一)关于樵彬是否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及是否构成重复起诉的问题,本院与一审法院认定一致,不再赘述。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新证据证据不足重复起诉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5 16:50:37樵彬、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豫行终3003号当事人上诉人(一审原告)樵彬。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州新郑机场港区口岸路某某。

法定代表人王远光,关长。

审理经过上诉人樵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机场海关(简称“机场海关”)请求撤销《投诉事项处理结果告知书》并责令其重新处理一案,不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1行初78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7年4月3日,樵彬在郑州航空港区机场首信购物三店(以下简称“被投诉举报人”)购买了青海御果公司生产的“御果斋”牌“昆仑雪菊(胎菊)”30盒,涉及四个批次,共计5640元。

2017年4月9日樵彬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寄了关于销售的“御果斋”牌“昆仑雪菊(胎菊)”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相关投诉材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查处被投诉举报人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其奖励;二、要求被投诉举报人退还其购物款,并赔偿其损失;三、以纸质书面形式回复其办理结果。

海关情况说明写作

海关情况说明写作

海关情况说明写作第一篇:海关情况说明写作海关情况说明模板-缉私、查验、退运、改单等各个外贸公司在进出口业务中,难免因为出错,需要向海关写说明的情况,今天整理出几种说明的模板,供大家参考一下。

一:情况说明(海关查验或缉私局-认错篇)XXX海关: 我司于XXX年XXX月XXX日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一票货物到XX国。

船名航次XXXXXXX提单号:XXXXX 报关单号:XXXXX。

现经海关查验发现了XX问题,经我司认真仔细核实,贵关查验出的问题确实存在,现给贵关做如下情况说明。

该票货物的报关资料由我司XX人员制作并提供。

该票货物在海关查验发现与实际货物不符,实际情况XXXXX。

该票货物的申报不实,是由于XXXXX(思路清晰,明确责任和出错原因)我司对于海关的查验方法方式及查验结果表示认可,没有异议。

对于报关行的报关过程没有异议。

对于该票货物的申报不实,我司要求单证人员与报关行专业人员进行多沟通,单证人员对此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今后一定加强XXXXX,保证不再发生此类错误。

给贵关带来的诸多不便深表歉意。

以上情况属实,请海关予以审核为盼!谢谢!公司:XXXXX时间:ZZZZZZ------------------------------二:情况说明(海关查验或缉私局-解释篇)XXX海关: 我司于XXX年XXX月XXX日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一票货物到XX国。

船名航次XXXXXXX 提单号:XXXXX 报关单号:XXXXX。

现经海关查验发现了XX问题,贵关认为XXXXXXX,所以特向贵关做如下情况说明予以解释。

该票货物XXXXXXX,(思路清晰,明确自己的观点,并具体说明自己观点成立的理由,思路清晰,态度诚恳)给贵关带来的诸多不便深表歉意,对贵关老师指导表示感谢。

以上情况属实,请海关予以审核为盼!公司:XXXXX时间:ZZZZZZ------------------------------三:行政复议(海关查验或缉私局-行政复议篇)XXX海关:我司于XXX年XXX月XXX日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一票货物到XX国。

海关情况说明写作模板

海关情况说明写作模板

海关情况说‎明模板-缉私、查验、退运、改单等各个外贸公‎司在进出口‎业务中,难免因为出‎错,需要向海关‎写说明的情‎况,今天整理出‎几种说明的‎模板,供大家参考‎一下。

一:情况说明(海关查验或‎缉私局-认错篇)XXX海关‎:我司于XX‎X年XXX‎月XXX日‎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一票货物到‎X X国。

船名航次X‎XXXXX‎X提单号:XXXXX‎报关单号:XXXXX‎。

现经海关查‎验发现了X‎X问题,经我司认真‎仔细核实,贵关查验出‎的问题确实‎存在,现给贵关做‎如下情况说‎明。

该票货物的‎报关资料由‎我司XX人‎员制作并提‎供。

该票货物在‎海关查验发‎现与实际货‎物不符,实际情况X‎XXXX。

该票货物的‎申报不实,是由于XX‎X XX(思路清晰,明确责任和‎出错原因)我司对于海‎关的查验方‎法方式及查‎验结果表示‎认可,没有异议。

对于报关行‎的报关过程‎没有异议。

对于该票货‎物的申报不‎实,我司要求单‎证人员与报‎关行专业人‎员进行多沟‎通,单证人员对‎此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今后一定加‎强XXXX‎X,保证不再发‎生此类错误‎。

给贵关带来‎的诸多不便‎深表歉意。

以上情况属‎实,请海关予以‎审核为盼!谢谢!公司:XXXXX‎时间:ZZZZZ‎Z------------------------------二:情况说明(海关查验或‎缉私局-解释篇)XXX海关‎:我司于XX‎X年XXX‎月XXX日‎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一票货物到‎X X国。

船名航次X‎XXXXX‎X提单号:XXXXX‎报关单号:XXXXX‎。

现经海关查‎验发现了X‎X问题,贵关认为X‎XXXXX‎X,所以特向贵‎关做如下情‎况说明予以‎解释。

该票货物X‎XXXXX‎X,(思路清晰,明确自己的‎观点,并具体说明‎自己观点成‎立的理由,思路清晰,态度诚恳)给贵关带来‎的诸多不便‎深表歉意,对贵关老师‎指导表示感‎谢。

以上情况属‎实,请海关予以‎审核为盼!公司:XXXXX‎时间:ZZZZZ‎Z ------------------------------三:行政复议(海关查验或‎缉私局-行政复议篇‎)XXX海关‎:我司于XX‎X年XXX‎月XXX日‎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一票货物到‎X X国。

黄国飞、陈贤生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国飞、陈贤生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国飞、陈贤生海关行政管理(海关)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9【案件字号】(2020)粤行终17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德敏王彩妃李永梅【审理法官】刘德敏王彩妃李永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国飞;陈贤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当事人】黄国飞陈贤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当事人-个人】黄国飞陈贤生【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代理律师/律所】卢沛雄广西富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沛雄广西富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沛雄【代理律所】广西富章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黄国飞;陈贤生【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本院观点】本案系行政处罚纠纷。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管辖第三人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维持原判证据保全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行政处罚纠纷。

二审争议焦点是黄埔海关作出的埔关缉查字[2019]2487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被诉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一、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二)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本案中,黄埔海关立案后依法调查,对黄国飞、陈贤生及证人进行询问,调取案涉船舶停靠深圳蛇口集装箱码头、番禺莲花山港的相关监控视频,比对案涉船舶进出境时轮胎的数量、位置、大小等,结合黄国飞、陈贤生及相关证人的查问笔录以及对轮胎分布示意图、视频监控截屏、相关照片的指认,查明案涉船舶“粤金轮838”船的承租人黄国飞联系货主并指使随船业务员陈贤生从香港醉酒湾码头将10条废旧轮胎装船,经深圳蛇口海关以“吉船”(无载货)方式瞒报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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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案件移送函(存根)关字[ ] 号案件名称:违法嫌疑人:性别年龄证件名称及号码法定代表人证件名称及号码住址:基本案情:接受移送单位:随附:批准人:填表人:填表日期:案件移送函(正本)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条之规定,现将一案移送你单位依法办理。

基本案情:附:移交人:(印章)年月日案件移送函(回执)关字[ ] 号海关:你关以号《案件移送函》移送我单位的一案已收到。

同时收到随附的。

接收人:(接受移送单位印章)年月日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同意回避申请决定书:你(单位)要求我关工作人员回避的申请收悉。

经审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决定上述工作人员回避。

特此通知。

(印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你(单位)要求我关工作人员回避的申请收悉。

经审查,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驳回你(单位)提出的申请。

你(单位)对驳回回避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关申请复核1次。

特此通知。

(印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避复核决定书(格式一):你(单位)不服我关驳回回避申请(申请我关工作人员回避)的复核申请收悉。

经复核,上述工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上述工作人员回避。

特此通知。

(印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避复核决定书(格式二):你(单位)不服我关驳回回避申请(申请我关工作人员回避)的复核申请收悉。

经复核,上述工作人员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特此通知。

(印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收集物证、书证清单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收集下列物证原物、书证原件:(海关印章)提供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经办关员签字:、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顺延期限决定书关字[ ] 号:你(单位)要求顺延期限的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耽误期限的事由属于以下第项情形:(一)不可抗拒事由;(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关决定准予顺延期限,延期至年月日。

特此通知。

(印章)年月日附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予顺延期限决定书关字[ ] 号:你(单位)要求顺延期限的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耽误期限事由不属于正当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不予顺延期限。

如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印章)年月日附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送达回证受送达人:代理人:送达方式:送达地点:送达文书:被送达人意见:签收人:年月日送达人:年月日签收人非受送达人的,请注明与受送达人关系:受送达人拒签情况:见证人签字:备注:邮寄送达的,被送达人或代理人收到有关文书后请填写此送达回证并寄回海关,并请附签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代理委托书复印件;被送达人或代理人若为单位,请在签收人处加盖公章。

附件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格式一)关字[ ] 号:我关于年月日作出了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已于年月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印章)年月日公告(格式二)关字[ ] 号我关于年月日在(地点)查获的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当事人不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年月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依法予以收缴。

特此公告。

(印章)年月日公告(格式三)关字[ ] 号我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项的规定,收缴了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并已依法制发了收缴清单(关字[ ] 号)。

现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印章)年月日附件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不予立案通知书关字[ ] 号:经审查,你(单位)向我关举报/移送/主动投案的违法线索属于以下第项情形:(一)没有违法事实;(二)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处罚时效;(三)其他依法不予立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关决定不予立案。

特此通知。

(印章)年月日附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问笔录(首页)第页共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查问人记录人被查问人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国籍证件名称及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地址(电话)问:被查问人签字:(到场监护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问笔录(续页)第页被查问人签字:(到场监护人签字:)附件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询问笔录(首页)第页共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性别年龄籍贯/国籍证件名称及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地址(电话)问:被询问人签字:(到场监护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询问笔录(续页)第页被询问人签字:(到场监护人签字:)附件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查记录(格式一)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海关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对进行了检查。

检查经过及情况:被检查运输工具或场所负责人意见及签字:关长:年月日经办关员签字:见证人签字:见证人联系地址(电话):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查记录(格式二)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第()项的规定,海关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对进行了检查。

检查经过及情况:被检查运输工具或场所负责人(代理人)意见及签字:年月日经办关员签字:见证人签字:见证人联系地址(电话):备注:附件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记录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海关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对进行了查验。

查验经过及情况:收发货人/所有人(代理人)意见及签章:年月日经办关员签字:见证人签字:见证人联系地址(电话):备注:附件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查人身记录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海关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_日时分对被检查人进行了人身检查。

被检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出生地证件名称及号码职业住址执行检查地点协助检查人姓名及职业检查经过及情况被检查人对检查的意见被检查人签字经办关员签字协助人签字备注:附件1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取样品记录附件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鉴定委托书委托人地址受委托人地址委托事项提供样品情况(印章)年月日附件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驳回重新化验、鉴定申请通知书:你(单位)要求对重新进行化验、鉴定的申请收悉,经审查没有正当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驳回你(单位)提出的申请。

特此通知。

(印章)年月日附件1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协助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存根)关字[ ] 号发往单位:经办关员:查询对象:案由:查询内容:关长批准:填表人:填表日期:协助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正本)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关指派工作人员,对案件涉嫌单位/涉嫌人员的存款、汇款情况进行查询。

请予协助。

查询内容:关长:(印章)年月日协助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回执)海关:你关号协助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收悉。

现将的存款、汇款情况提供如下:。

(协助查询单位印章)年月日附件2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扣留凭单(格式一)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以下各项予以扣留。

当事人: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地址:扣留地点:当事人不服海关扣留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自本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长:(关印)年月日当事人(代理人)签章:保管人签章:见证人签字:经办关员签字:、扣留凭单(格式二)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以下各项予以扣留。

当事人: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地址:扣留地点:当事人不服海关扣留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自本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印)年月日当事人(代理人)签章:保管人签章:见证人签字:经办关员签字:、扣留凭单(格式三)关字[ ] 号因有违法嫌疑的无法/不便扣留,当事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未向海关提供等值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以下财产予以扣留。

当事人: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地址:扣留地点:当事人(运输工具负责人)不服海关扣留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自本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印)年月日当事人(代理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签字:保管人签章:见证人签字:经办关员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延长扣留期限决定书关字[ ]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将号《扣留凭单》项下的下列各物的扣留期限延长,复议、诉讼期间不计算在内。

如不服本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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