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明代内阁制度之由来、演变、作用、流弊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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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述明代內閣制度之由來、演變、作用、流弊及影響。
由來
明初沿元制,中央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及其系列屬官,總理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事務。但由于丞相之上無皇太子領銜的中書令,下又無參議的文臣,故相權比元時更為膨大,對此朱元璋深表疑忌。為確保皇權,明太祖乃在洪武十三年以胡惟庸謀反為借口,罷中書省,廢丞相及其系列屬官,將中書省的政務分別歸入六部,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又嚴令嗣君不得再設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以達君主高度集權之目的。可是,國事紛繁,皇帝一人,勢必無法處理,必須有人協助,故太祖於同年九月置四輔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地位在尚書之上。四輔官多以宿儒充任,其職掌在與君主講論治道,衡鑑人才,封駁刑法,地位雖高(正三品),但不直接處理重大政務。四輔官雖只設置年餘,卻為明初中央政治制度新轉變之徵兆,反映君主獨裁亦需人“協贊政事”不可。
據《明太祖洪武實錄》,在洪武十四年十月,翰林院官已論決刑事,平駁諸司奏章。其後參預機密之大學士,多出身翰林院,奠定內閣制度之根基,可見明代內閣是由翰林官發展而來。又據《續文獻通考》:「洪武十五年十一月,倣宋制」置殿閣大學士,秩五品,位在尚書、侍郎之下,其工作不過「侍左右,備顧問,不得平章軍國事」,可見太祖仍不是以大學士掌國政。洪武朝殿閣大學士之設置,可視為明代內閣制度之創設期。
至成祖即位,《明會要》稱:「明成祖即位,特簡解縉、黃淮等入直文淵,..........謂之內閣,內閣之名由此始。」《明史》又稱,以其「授餐大內,常侍天子殿閣之下,避宰之名,又名內閣」。內閣乃正式確立,大學士的權位亦漸高。
演變
成祖時,內閣之稱謂、體制、職責各方面,基本上形成,但地位仍只五品,既無獨立之辦公室,六部的奏章,亦不先往內閣,故權力仍不大。到後來,楊士奇、楊榮、胡廣等先後入閣,實權與地位皆有所提升。終明之世,內閣制度的演變,可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仁、宣時期內閣權勢顯著提升。仁宗即位,閣臣由五品提升為三品,大學士楊士奇等與吏部尚書蹇義同有密封奏事權。而楊士奇等為三孤﹝從一品﹞升尚書,形成「雖居內閣,官以尚書為尊」。此時期內閣制度的另一演變,乃「條旨制度」之出現。條旨又稱「票擬」,即閣臣草擬對各種奏疏之處理意見,用小條貼于奏章上,供皇帝參考採用。由是閣臣取得處理國家大事之實權,利用詳審奏章加以票擬之机會壓制六部,票擬往往成為敕諭發至全國執行,閣權日重。
土木之變後,景帝即位,內閣制亦起變化。從不置官屬變為下轄誥敕房、制敕房,兩房均設中書舍人任書辦。英宗復辟後,內閣制得進一步發展,乃」首輔制度」之出現。內閣大學士多至六、七人,少則三、四人,多以入閣先後、資歷及君主之意願,選定一人為首輔﹝首揆﹞,即內閣首領,一切大事及票擬,均由首輔主決,<廿二史劄記‧明內閣首輔之權最重條>謂﹕「大事皆首輔主持,次揆以下,不敢与較。」至此,內閣制度逐漸完備,首輔成實際上之宰相。
第二階段是世宗嘉靖至神宗萬歷年間,乃內閣制之全盛時期。
英宗時又發展出影響內閣權力之「司禮監」。時內閣所擬之批答需交宮中司禮太監」批紅」,即由司禮監之秉筆太監」遵照閣中票來字樣,用硃筆楷書批之」。由于正統以後,君主寵信宦官,以致「內閣之票擬不得不決于內監之批紅」,閣臣不得不仰俯宦官鼻息,內閣權力一度衰落。
內閣制之演變由憲、孝以至世、穆,力權日見提升。閣臣每以宰輔自居,世宗嘉靖初年,楊延和以迎立有功,又得君主重用,使閣權漸重。其後,夏言、嚴嵩、相繼為首輔,儼如宰相。至穆宗徐階、高拱主持內閣,「獨斷專行」,形成世宗、穆宗間閣權的高峰期。神宗年幼即位,張居正出任首輔十六年,推行一系列的改革,國家大事皆由其主理,內閣制至此已發展至巔峰。
神宗以後內閣權力日漸衰退。居正死後兩年,即「禍發身後」﹔蓋神宗親政不免追修受制的前怨,而張居正一手提升之閣權,亦因而大變。
神宗親政後對張居正的報復,令繼位之閣臣懍於專制君權的神聖不可侵犯,加上各部大臣與言官俱求擺脫內閣制縛,致後來之閣臣不敢攬權自恣,只能外採輿論,內迎君主旨意,內閣權力難復舊觀。此外,萬
歷中葉,神宗荒廢政事,長居深宮,不与閣臣接觸。其時內閣或比附結黨,或受制閹宦,或淪為宦官鷹犬。熹宗天啟年間,魏忠賢專政,內閣作用更蕩然無存。思宗剛愎自用,國家又內外交困,內閣己不能發揮作用。
作用
雖然明代內閣自始至終只是皇帝的私臣,只是政務的補助機關,一切公文都以皇帝名義發佈,但內閣制度在明代仍有一定程度的作用。太祖廢相後,君主成為實際的行政首長,一切大政均須親力親為。據《春明夢餘錄》載,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至廿一日的八日中,內外奏劄就有1160件,共3291宗,事務如此繁重,君主實難應付,內閣制度正有補救的作用,究之,約有下列各項:
在太祖、成祖、仁宗時期,內閣發揮了「諮議大政」的作用。洪武十五年,太祖設殿閣大學士,即備顧問;成祖開內閣於文淵閣,命翰林院儒臣解縉等人入閣「參預機務」;仁宗時,每遇機務,須計議者,必親御翰墨,書大學士楊榮等姓名,由榮等規畫,都是明顯的例證。
自宣宗創「條旨」制度後,內閣即發揮「參斷機務」的作用。《續通志》稱宣宗宣德三年,「凡中外章奏,閣臣俱用小票墨書,貼各疏面以進,謂之條旨」。條旨制度做成君主不必與閣臣面議,英宗即位,中外奏章皆委內閣簽辦,輔政作用更見明顯。
自英宗以後,首輔制度漸次形成,內閣遂發揮類似漢唐「宰相輔政」的作用。英宗天順中,李賢以吏部侍郎領兵部尚書,地位較其他閣臣為尊,成為「首輔」專權之始。其後「大事皆首輔主持,次揆以下,不敢與較」。(趙翼:<廿二史劄記>)夏言為首輔,嚴嵩不敢與分席。至此,一切政務取決於「首輔」一人,雖無宰相之名,卻有宰相之實。張居正在內閣任職十六年,群臣俯首聽命,充分發揮宰輔作用,亦足以使中央之權力組織,獲得一定的安定局面。
神宗以後,君主荒怠政事,深居內宮,不親政務,「批紅」實權雖然落入宦官手中,造成專擅,但內閣仍掌票擬,足以維繫明室政府的運作,使明政權得以不墜。至崇禎年間,不再著重首輔地位,因而國政日壞,終導致明亡。
流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