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记录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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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记录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等文件的管理。
2职责
操作工:准确、及时、真实的填写批生产记录。
检验员:批检验记录的填写及复核。
生产车间工艺员:整理批记录。
QA质量管理员:审核批记录。
3内容
3.1批生产记录管理
3.1.1存放
基准批生产记录及复制件专柜存放,由生产调度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被任意复制。
3.1.2下发
3.1.2.1生产设备部部长签发生产指令(或包装指令)后,由生产设备部生产管理员将指令及
相关空白生产记录一同发给生产车间主任。
3.1.2.2车间工艺员将生产指令、记录下发到相应工序。
3.1.3记录的填写、使用
3.1.3.1填写
●必须使用签字笔或圆珠笔(洁净区必须用签字笔)填写。
●要按时填写记录,不得提前填写或写回忆录。
●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如填写发生错误,应在上面画“—”,在旁边重写,签
名,画掉部分仍需清晰可辨认。
例: 12 张三
120
●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时要用“”表示,短横
线平行置中,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
表示。
●品名不得简写,要填标准名(物料编码中的名称)。
●操作失误、数据偏移等不得掩盖,必须如实填写。
●填写日期一律填写为····年··月··日。
●批生产记录中需填写表明正确与否的括号或空格时,用“√”或“×”表示。
3.1.3.2使用
批准的批生产记录是批产品生产的标准、依据,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批生产指令要求操作,并详细、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填写记录中的规定项目,任何人不得任意修改。
3.1.4收集、审核
3.1.
4.1每个生产工序生产结束后,由工序班长将该工序批记录复核后交车间工艺员。
3.1.
4.2每批产品生产完毕后,由车间工艺员负责对记录进行整理、初审后交生产设备部办公
室审核后交质管部QA。
3.1.
4.3审核执行《成品审核放行管理程序》。
3.1.5保存
3.1.5.1产品的批生产记录由质管部QA专人、专柜(专室)妥善保管,贮存区域不经保管人允
许不得随意开启,进入,确保记录不被篡改或丢失。
3.1.5.2批生产记录要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如无有效期应保存三年。
3.1.6销毁
3.1.6.1重点产品要根据批记录进行回顾性验证,用数理统计方法对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控
制及重要的参数进行处理,考评产品的生产过程与质量控制过程是否达到优化,提出确认或修改意见。
3.1.6.2到期批记录及经过回顾性验证已得到结论的到期批记录,应由管理人员造册,按《文
件管理程序》销毁。
3.1.6.3批生产记录由质管部QA指定专人销毁,并指定监销人进行监督,确保文件被彻底销毁,
防止泄密,同时填写文件销毁记录。
3.2批检验记录
3.2.1批检验记录的分类
包括:请验单、取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交接记录、各类检验台帐等。
3.2.1.1检验原始记录
分为: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原始记录、水质检验记录、环境监测检验记录、卫生监控检验记录、中间体检验原始记录、成品检验原始记录。
●检验原始记录内容
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名称、规格、批号、代表量、来源、物料编码、检验依据、取样日期、检验日期、报告日期、检验项目、测试数据、结果、计算、结论、检验人、复核人。
●检验原始记录书写
QC检验员检验时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不得暂记纸片或写回忆录。记录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数据。记录完整,无漏项,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人、复核人签名;字迹清晰,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修改正确;
有判定和依据。
3.2.1.2检验报告书
●检验报告书分类
分为: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报告书、水质检验报告书、中间体检验报告书、成品检验报告书、环境监测检验报告书。
●检验报告书内容
内容:标题、报告书编号、名称、规格、批号、代表量、来源、取样件数、物料编码、检验依据、取样日期、报告日期、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结论、检验人、复核人、QC主管。
●检验报告书书写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书。
检验报告书书写要求:报告完整,无漏项,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有检验人、复核人、负责人签字(签全名);字迹清晰,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有依据,有结论。
●检验报告书发放
报告书须附上检验记录,一并交QC主管审核,无误后,签字。
经审核签字完毕后的检验报告书方可加盖质管部印章。章盖在结论处。
发放报告书时作好交接记录。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检验报告书一份QC留档,一份由QA转发相关车间,另一份由QA转发仓储部;水质检验报告书一份QC留档,一份由QA转发动力机修车间;成品检验报告书一份QC留档,一份由QA转发仓储部,另一份由QA附于批生产记录中。
3.2.2批检验记录的归档
3.2.2.1由QC兼职文档管理员负责专室或专柜存放、保管。
3.2.2.2检验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书、请验单一起装订归档,分品种、规格存放。
3.2.2.3取样记录及检验台帐每半年归档。
3.2.2.4归档要求
●归档的记录及台帐需经检验员复核无误,用档案袋装好,注明:品种、份数、批号,
存入档案室。
●管理员根据记录及台帐存入的时间,分品种有序保存。
3.2.2.5查阅
QC检验员经QC主管批准方可查阅各种记录、台帐,查阅完毕填写档案查阅记录。其它部门人员需经质管部部长批准方可查阅。
3.2.2.6销毁
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保存三年,到期的记录、台帐按《文件管理程序》销毁。
4相关文件
《文件管理程序》1200·001
《成品审核放行管理程序》12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