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资料归档规定规定
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项目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三)真实完整: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四)规范高效: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基础资料类:包括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资料类: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工程验收等文件。
(三)监理资料类:包括监理大纲、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四)养护资料类:包括养护计划、养护记录、养护验收等文件。
(五)其他资料类:包括会议纪要、函件、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
第五条高速公路项目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体系,按照项目类别、专业、年份、顺序进行编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工作应从项目开始阶段开始,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第七条档案收集应确保以下内容:(一)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工程验收等文件。
(三)监理大纲、监理日志、监理报告、验收报告等文件。
(四)养护计划、养护记录、养护验收等文件。
(五)会议纪要、函件、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档案类别、专业、年份、顺序进行排列。
(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分类、装订。
(三)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九条档案归档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
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规范高速公路运营过程中的数据管理及档案保管工作,确保高速公路运营效率和安全稳定,准确记录相关资料并切实加强管理的重要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运营中产生的各类内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维护资料、安全资料等。
三、资料分类与整理1.按时间分类:根据资料产生时间,分为日常资料、项目资料、历史档案等,合理归档存放;2.按内容分类:根据资料内容性质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易查易懂;3.建立档案目录:制定档案目录规范,便于快速查找需要的资料。
四、资料存储与保护1.存储方式:数字化存储、纸质档案存储并建立档案室,确保资料完整性;2.保护措施:定期备份资料、防火、防潮、防盗等,确保资料不丢失不被破坏;3.权限限制:建立严格的权限控制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查阅资料。
五、资料利用和报废1.制定利用规则:明确资料利用流程和范围,防止资料被滥用;2.报废程序:建立报废程序,及时处理无用的资料,并确保资料被安全销毁。
六、责任与监督1.设立资料管理责任人:明确资料管理责任人,并设立明确的责任制度;2.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七、培训与宣传1.培训计划:制定资料管理培训计划,培养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技能;2.宣传推广:开展资料管理宣传活动,提升资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八、总结与展望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为高速公路运营提供有效的管理工具,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未来,应不断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适应高速公路运营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资料利用价值。
以上为高速公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的概要内容,希望该制度能够成为高速公路运营中的有效依据,为行业发展和安全运营提供有力支持。
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高速公路养护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档案,包括:1. 养护工程档案:包括养护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档案。
2. 养护设备档案:包括养护设备购置、验收、维修、报废等档案。
3. 养护材料档案:包括养护材料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档案。
4. 养护经费档案:包括养护经费预算、使用、决算等档案。
5. 养护业务档案:包括养护作业计划、实施、检查、验收等档案。
6. 养护培训档案:包括养护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档案。
7. 养护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养护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等档案。
三、档案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权限、流程和标准。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档案管理培训。
3. 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4. 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5. 档案整理应分类合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便于查找和利用。
6. 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清洁,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事故。
7.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为高速公路养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档案保管期限1. 养护工程档案:永久保存。
2. 养护设备档案:永久保存。
3. 养护材料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4. 养护经费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5. 养护业务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6. 养护培训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7. 养护安全管理档案: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可定期归档、整理、保管。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实施细则版.doc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实施细则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依据: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及省有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的参建单位。
第三条定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类型载体的历史记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部分工作组织与职责第四条遵照国家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高指对各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的档案赋有监督、指导、咨询和检查职能。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
实行“两纳入”、“三同步”,即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三同步”工作必须纳入工程季度、半年度、年度检查考核范畴。
第六条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范围,做好相关设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同时还必须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供与相应项目设计纸质档案资料完全一致的电子图档文件(DWG格式文件)。
项目监理单位在做好监理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同时,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签订中间交工证书时,要查看已完工工程的施工资料是否收集齐全,符合要求方可签字。
在合同段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高速公路资料归档规定整理规定
关于发布《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归档整理工作,依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建科教[2004]1039号)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
现予附件:负责组织和审查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立卷归档质量,应对工程资料的套数、质量标准、移交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及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
(五)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全过程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六)监理单位应提供监理全过程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资料予以签认。
(七)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明确。
二、工程资料归档质量要求(一)工程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
工程资料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编号符合标准要求。
复印,图章(八)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所在卷所在页号及条款。
凡施工图有关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九)照片、录像带内容真实,能客观反映工程状况。
照片和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用档案浆糊或双面胶粘固定在芯页上,案卷内的芯页以二十页以内为宜。
录像带应图像清晰、色彩饱和。
三、工程资料的组卷(一)工程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符合12345678(二)文件资料按逻辑关系或按文号排列,同一事项的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
(三)分项工程资料按照设计桩号顺序排列,其中道路工程的路面工程部分实行上行线、下行线分别按桩号排列;桥梁工程属于独立的上行桥、下行桥的,实行上行、下行分别按桩号排列。
高速公路资料归档
高速公路资料归档整理办法为了加强全线工程资料的及时收集、归档和管理,以及在竣工时顺利上交各种竣工资料,特制定以下资料归档整理办法。
公路竣工资料一般是按照“谁形成,谁编制”的原则。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以施工、监理合同段为单位分别编制文件。
设计文件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施工文件和竣工图表、竣(交)工验收文件由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负责检查审核。
(施工文件内容附后)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的完整、准确情况。
(监理文件内容附后)具体的编制格式如下:案卷构成的顺序依次为外封面、内封面、卷内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详见附件2表)。
文件材料幅面原则为A4纸(210mm×297mm)。
打印文字材料原则采用3号仿宋体,表头标题原则采用20号仿宋体,表格文字、数据原则采用5号标准仿宋体。
一、页号规定单页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右下角编写页号,双页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写页号,且与目录相对应。
图样页号编写在标题栏外。
保管单位之间不连号。
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的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与其他文件材料组卷的,应排在卷内文件材料最后,已编有页号的只需在卷内文件目录页次中填写册数,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可在备注中注明总页数。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原有图样目录除外)、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二、案卷封面和脊背的编制1、案卷封面须填写档号(指档案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项目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保管期限等项目。
案卷内封面须填写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保管期限、档号等项目。
档号,填写档案的类别代号、项目代号和案卷顺序号。
公路工程类别代号统一为“5”。
项目代号是档案人员为档案编制的需要而给予该项目的代号。
案卷号为该案卷在项目档案案卷内的排列顺序号。
类别代号与项目代号之间加“•”隔开,项目代号与案卷号之间加“—”号隔开。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一、档案整理的目的和意义档案是任何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记录和保留工程过程和成果的重要工具。
高速公路工程作为一项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其档案整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档案整理的目的是将工程过程和成果进行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使之成为高速公路工程管理的有力支撑,并为后续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提供重要依据。
二、档案整理的原则1.完整性原则:档案整理应包括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至最终验收完工的全过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有序性原则: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编码和整理方式进行,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3.统一性原则:档案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保持档案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4.安全性原则:档案应在规定的保管场所进行妥善保管,防止遗失和损坏。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
5.便捷性原则:档案的整理应考虑到后续工程的需要,便于查找和利用。
6.内容真实性原则:档案应真实记录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信息,杜绝虚假和不真实的记录。
三、档案整理的步骤1.文件归类:根据高速公路工程的各个环节和文件类型,将文件进行归类。
常见的文件类别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验收文件、运维文件等。
2.文件编目:对归类好的文件进行编目,设立相应的档案编号和目录。
对每个文件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文件名称、起止日期、责任单位等信息。
3.整理归档:按照编目的要求,将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
要求文件排列整齐,纸张完好,便于查找和利用。
5.档案保管:规定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要求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6.档案利用:建立档案利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及时提供和使用。
四、档案整理的技巧1.注意时间顺序:在整理文件时,要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注意编号规范:对档案进行编号时,要遵循一定的编码规范。
编号一般可以按照工程类型、文件类型、文件日期等进行。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整理规则一、纸质文件的整理(一)建设工程文件应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度及时收集和整理,保证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各阶段文件的齐全完整。
(二)组卷应符合下列原则:1、组卷遵循建设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符合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不同载体的建设工程文件分别组卷。
3、卷内不得有重份的建设工程文件。
(三)组卷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设工程纸质文件的形成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包括工程变更文件)、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竣工测量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文件、备案文件等内容。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工程项目组卷在厚度符合要求时,可按建设程序、形成单位等组成若干卷,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单独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等组卷,综合性文件可按建设工程项目集中组卷。
4、施工文件(包括变更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等分别组卷。
5、竣工图(包括施工图、变更图)组卷在厚度符合要求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等分别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7、工程结算文件、备案文件单独组卷。
(四)卷内文件和案卷的排列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1、文字材料按事项、时间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批复和请示,同一文件的印本和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建筑、市政、公路、地下管线、园林绿化等工程文件,分别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要求的顺序排列。
3、变更文件按变更文件号或变更文件的时间顺序排列。
4、图纸遵守专业排列顺序,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案卷按照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卷、监理文件卷、施工文件卷、工程变更文件卷、竣工图卷、竣工测量文件卷、竣工测量图卷、竣工验收文件卷、工程结算和备案文件卷的顺序排列。
(五)案卷的编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案卷由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工程文件、备考表和案卷封底组成,一卷一盒,文件厚度控制在2公分以内。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沿印松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驻地办在监理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
第三条档案管理的范围及分类(一)归档范围为驻地办在监理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和收集到的(包括上级文件、本级文件、下级文件、随机文件、荣誉档案、会议资料等),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
(二)分类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与要求,将其分为综合管理资料、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廉政建设、安全环保、创新创优文件材料等七大类别。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负责驻地办所有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科室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预立卷制度落实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一)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综合档案室实施行政管理,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
(二)协助档案室落实“三参加”、“四同步”管理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档案法》、《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驻地办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模范遵守、认真落实。
(二)接受各科室移交的档案资料,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三)完成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细致的科学分类立卷,案卷质量应符合《沿印松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办法》要求,对室存档案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实行机读目录检索,便于查阅使用,为中心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对各科室的文件资料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五)加强驻地办档案领导小组组建,组织专职、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档案业务工作水平。
高速公路竣工资料立卷归档要求
高速公路竣工资料立卷归档要求某高速公路竣工资料立卷归档整理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公司下发的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归档资料的要求及排放顺序进行复查,检查开工报告、原材料试验、工程质量检验认可书;检测评定汇总表等资料是否缺项、漏项;检测项目及抽检频率是否符合原材料试验规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各代表处下发的有关要求;并要求工程检验认可书及建筑材料报验单必须加盖红章。
各单位在整理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时,应以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施工程序,按照交通部JTCF/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要求分别整理组卷。
如:路基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分别编目;路面工程以路面的结构层次为单元分别编目;桥梁工程下、上构造以每墩、台或跨等单元分别编目。
高速公路下穿或上跨二级公路以上的称分离式立交,二级路以下仍称天桥,因本项目天桥的长度和宽度均为中桥以上桥梁,为此编目时应属于桥梁工程。
归档组卷的质量要求:(一)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楚,纸张便于长期保管,格式统一;(二)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等不易长期保存的书写工具,宜用碳素墨水;(三)凡由易褪色工具书写形成的文件材料,应有复印件,且附在原件后面,复印件不再编写页号;(四)质检站下发的表格,各单位在打印时左页边距不得小于15mm(为方便以后装订)(五)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卷盒脊背表格格式全部由档案管理软件自动设置生成,不再逐件标注尺寸。
八、文件及卷内目录档号的标注方法(注:以下内容以**段为例,项目名称JT.BY,其他可参照执行)(一)监理单位以A代表处为例:GL5.1.JT.BY(JA)/6-N(N代表卷号,从001开始)A监理代表处第一驻地办为例:GL5.1.JT.BY(JA-B01)/6-N1其中:GL5.1为交通部规定统一标注三级类目JT.BY—代表项目简称JA---为A代表处字母缩写B01----为A代表处第一标驻地办字母缩写N、N1----为案卷流水号(详见附件)(二)施工单位以土建一标为例:综合部分:GL5.1.JT.BY(TJ-B01)/5-N1(N代表案卷号从001开始);施工检测资料:(档号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编制);GL5.1.JT.BY(TJ-B01)/5.1.1-N1(N1代表案卷号从001开始);GL5.1---为交通部规定统一标注三级类目;JT.BY---为项目名称简写;TJ---为土建字母缩写,其他标段可替换如:路面(LM)、房建(FJ)、绿化(LH)、交安(JA)、交通机电(JD)、供配电(GPD)等;BO1---为合同一标段的缩写(详见附件3)(三)一个标段同时完成了几座桥梁,几道涵洞等,编制档案号时可在“单位”工程后加括号,填写所整理的第几座桥,如一标整理第一座桥档案,档案号可编写GL5.1.JT.BY (TJ-B01)/5.3(1)……以此类推如第二道涵洞档案号可编写GL5.1.JT.BY(TJ-B01)/5.1.4(2)以此类推。
高速公路资料归档规定整编汇总规定
关于发布《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归档整理工作,依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建科教[2004]1039号)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实践,特制定《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其它公路工程参照)。
附件: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2008年4月24日附件:关于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一、总体要求(一)工程资料是对工程全过程的真实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均应收集齐全。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的进度同步,不得涂改、伪造、损毁。
(二)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各参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有关部门。
(三)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竣工决算、竣工验收阶段等资料。
负责组织和审查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立卷归档质量,应对工程资料的套数、质量标准、移交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及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
(五)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全过程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六)监理单位应提供监理全过程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资料予以签认。
(七)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明确。
二、工程资料归档质量要求(一)工程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
工程资料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编号符合标准要求。
(二)工程资料应符合国家、交通部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高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全面、系统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包括文件、图纸、资料等。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可靠,与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相符。
3. 系统性原则:档案分类科学、有序,便于查询、利用。
4.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为工程档案室,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 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档案。
3. 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体系。
4. 对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5. 为工程建设、监理、验收等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6. 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收集范围:1. 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图纸、资料等。
2.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
3.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函件等。
4.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文件。
5.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文件。
第七条工程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 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3.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工程档案保管要求:1. 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公路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保证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归档,提高公路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包括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资料归档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分类管理、规范管理、保密管理”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归档管理工作由各级公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归档管理的目的和任务第五条公路工程施工资料归档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做到:(一)及时、全面、准确地保存和管理施工资料,以备查阅和利用;(二)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三)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评审提供依据。
第六条公路工程施工资料归档管理的任务是:(一)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资料归档的程序,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三)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清理和存档,确保档案的整洁和有序;(四)建立档案查询和借阅制度,便于相关人员查询和利用资料。
第三章归档管理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各级公路主管部门应对公路工程施工资料归档管理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和检查各单位(部门)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路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对各单位(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各单位(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对本单位(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归档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条公路工程施工资料应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及时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施工进度报告、竣工报告、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资料。
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工程档案是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反映工程建设过程、技术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对工程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四)开展档案利用服务,为工程建设、科研、教学、生产等提供档案支持。
(五)负责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二)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档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七条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过程中的文件、图纸、图表、照片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等。
(三)项目验收、移交、保修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工程档案整理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工程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可持续的原则。
第十条工程档案保管方式包括:(一)纸质档案:按照《档案保管技术规范》进行装订、编号、编目、上架、入库等。
公路工程文件归类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文件归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文件的管理,提高文件的利用价值,便于查询和检索,保证公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路工程的文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等。
第三条文件归类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便于检索、易于保存、保密安全、遵纪守法的原则。
第四条文件归类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统一编号、定期更新的原则。
第二章文件分类第五条根据公路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和内容,应当按照文件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具体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等。
第六条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内容;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日志等内容;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合同、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内容。
第七条文件归类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增设其他类别,如环境评估文件、资料汇编文件等。
第八条文件应当按照分类进行整理,统一命名,便于管理和检索。
第三章文件编号第九条文件编号应当遵循一定规则,便于区分文件的类别、项目名称和时间顺序。
第十条设计文件的编号应当以“D”开头,施工文件的编号应当以“C”开头,监理文件的编号应当以“J”开头。
第十一条文件编号的具体规则由工程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制定,应当定期更新。
第四章文件管理第十二条文件管理应当由专门负责的文件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保密。
第十三条文件管理员应当熟悉文件的分类和编号规则,做好文件的整理、存储和备份工作。
第十四条文件应当按照一定的存储地点和形式进行保存,如电子文件应当备份在网络硬盘或云存储中,纸质文件应当存放在文件柜中。
第十五条文件管理应当遵循保密原则,对涉密文件应当限制查阅和复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文件利用第十六条文件的归类管理应当便于文件的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文件应当定期进行检索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文件管理员应当协助项目相关人员查阅和利用文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制度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保存及归档工作,提高资料利用率,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保存及归档工作。
三、资料整理1.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合同文件、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2. 集中负责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由项目部门设立专门的资料整理组,组织专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整理。
3. 对于缺失或损坏的资料,应当尽快进行补充或修复,确保竣工资料完整性。
四、资料保存1.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保存方式包括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电子文件应当进行定期备份并存储在安全可靠的设备中。
2. 纸质文件应当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潮湿和损坏,并标明存放位置和索引编号。
3. 对于特殊材料或重要文件,应当采取专门的保存措施,并建立档案袋或盒进行保护。
五、资料归档1.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进行,建立完整的目录和档案索引。
2. 每个资料档案应当注明相关信息,包括资料名称、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以便查找和利用。
3. 对于发生重大事故或纠纷的工程,应当及时归档相关资料,并进行保密处理。
六、资料管理1.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2. 对于需要借阅或复制的资料,应当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获得管理人员的批准。
3. 对于过期或无用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档案室的整洁和有序。
七、资料利用1.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利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超范围使用或泄露。
2. 对于需要提供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申请经过管理人员批准后进行查阅或借阅。
3. 对于有关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的信息发布,应当经过审查和批准程序后方可进行。
八、监督检查1. 公路部门应当定期对各单位的公路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对于发现问题或差错的资料,应当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并要求整改。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高速公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路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
2.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档案,包括养护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交通事故处理记录、收费管理记录等。
3. 高速公路其他档案,包括内部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培训材料、员工个人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地将档案材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收集。
2. 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档案材料整理完成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归档。
4. 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5. 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6. 销毁:档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意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六、监督检查1. 高速公路档案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立卷归档整理规范》
《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立卷归档整理规范》现将《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年六月三日主题词:印发档案规范通知编制说明一、起因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建设档案是省厅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工数量的增加和国家对工程建设档案提出的新要求,制定《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已很有必要。
二、依据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定》(da/t28—202x)、《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2x)、《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2x]390号)和《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办发[202x]4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三、主要内容2一是对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收集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
二是对各种文件材料和载体编制成档案的过程的方法。
三是加强了档案质量要求。
四是详细说明了项目法人对档案的排列顺序,使档案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起草和征求意见一是自202x年下半年,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起草。
二是召开全省在建项目档案人员培训班,并征求意见。
三是征求省高管局、厅基建处、质检站和省监理部门的意见。
四是征求部档案馆、省档案局的意见。
经半年的沟通、修改形成初稿。
最后,经与省档案局沟通,同意联合行文。
高速公路在建工程项目档案是交通运输厅档案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档案规范,更加符合国家、省档案局管理的要求,使我厅的档案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质量,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定》(da/t28—202x)、《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2x)、《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2x]390号)和《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办发[202x]4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4际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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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市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归档整理工作,依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建科教[2004]1039号)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实践,特制定《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其它公路工程参照)。
附件: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2008年4月24日
附件:
关于高速公路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整理规定
一、总体要求
(一)工程资料是对工程全过程的真实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均应收集齐全。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的进度同步,不得涂改、伪造、损毁。
(二)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各参建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有关部门。
(三)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竣工决算、竣工验收阶段等资料。
负责组织和审查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立卷归档质量,应对工程资料的套数、质量标准、移交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及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
(五)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全过程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六)监理单位应提供监理全过程资料。
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资料予以签认。
(七)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的试验报告结论应明确。
二、工程资料归档质量要求
(一)工程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系统,与工程实际相符。
工程资料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编号符合标准要求。
(二)工程资料应符合国家、交通部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其中施工质量检测频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频率;监理单位质量检查频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频率。
(三)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应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和评定。
(四)工程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水笔,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禁止使用涂改液。
(五)工程资料档案应为原件。
若为复印件时,应字迹清晰,效果良好,并在备考表中说明提供复印件的单位及原件保存地点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工程资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210mm),纸张应为
70g复印纸。
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或计算机出图。
(七)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且图物相符。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或附近的空白处。
竣工图尺寸宜为80×50mm,图章示例如下:
(八)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所在卷所在页号及条款。
凡施工图有关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九)照片、录像带内容真实,能客观反映工程状况。
照片和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用档案浆糊或双面胶粘固定在芯页上,案卷内的芯页以二十页以内为宜。
录像带应图像清晰、色彩饱和。
三、工程资料的组卷
(一)工程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建设工程有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不同内容的资料一般应分别组卷,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
组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按照建设依据、征地拆迁资料、招投标文件等分别组卷。
2、监理资料按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组卷。
3、施工资料按照施工管理文件、原材料试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资料组卷。
4、竣工图按照专业类别组卷。
5、变更文件单独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可按竣工验收文件、交工验收文件、单项验收文件等组卷。
7、地质勘查报告单独组卷。
8、科研、新技术资料单独组卷。
四、卷内文件的排列
(一)卷内资料的排列按归档内容目录顺序排列。
(二)文件资料按逻辑关系或按文号排列,同一事项的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
(三)分项工程资料按照设计桩号顺序排列,其中道路工程的路面工程部分实行上行线、下行线分别按桩号排列;桥梁工程属于独立的上行桥、下行桥的,实行上行、下行分别按桩号排列。
(四)其它资料可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五)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六)既有文字资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资料在前,图纸在后。
五、案卷的编目
(一)编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资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资料,正面的在右下角,背面的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印刷成册的科技资料,自成一卷且连续编有页号的,沿用原有编号,不再重编。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底不编写页号。
(二)目录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按文件的排列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2、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纸编号。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
有多个责任者时,可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
4、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或图纸的全称。
5、页次:填写文件在本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
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6、卷内目录排列在案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成套的图纸在形成时已编制了目录,可利用原有目录,不再重编。
(三)备考表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半部分由立卷单位填写,并对本卷内容有无遗留或补充加以说明。
2、件数: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即填写卷内目录的序号数(施工文件卷、竣工图卷可不填此项)
3、页数: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总页数。
4、时间:填写完成立卷时间,年代编写四位数。
5、排列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
(四)封面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档号、缩微号、保管期限、密级由保管单位填写。
2、档案馆号:由档案馆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
3、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的概括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
名称、单项工程名称、专业、卷内文件资料等内容。
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资料;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某桥梁灌注桩资料。
4、编制单位:本卷档案的立卷单位。
5、编制日期:填写档案整编日期。
六、案卷装订与图纸折叠
1、案卷可采用装订与散装两种形式。
文字材料卷必须装订。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横排文件装订字头朝左),应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图纸卷应散装(印刷成册图纸除外)。
2、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3、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210mm),原图标及竣工图章外露。
七、案卷装具要求
(一)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案卷封面及封底采用牛皮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二)案卷不宜过厚,文字资料一般不超过20mm,图纸一般不超过40mm。
(三)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形式。
八、工程资料套数
工程资料档案移交一般应为三套,可制成电子文档。
其中一套完整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另外两套资料移交养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施工和监理、设计等单位保留各自工程资料部分。
九、工程资料移交时间
(一)交工验收阶段的资料
在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完成各自工程档案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建设单位应提前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对施工
和监理单位交工前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在交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及时向养护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施工和监理单位交工前的工程档案,办理移交手续。
(二)竣工验收阶段的资料
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90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前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整理立卷后移交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十、公路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目录
其它公路工程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