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等评比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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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2018-2019学年度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文明学生的通知

各位年级主任、班主任:

为了激励学生,树立榜样,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本学年度将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文明学生的评比,具体办法如下:

一、三好学生

(一)三好学生的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在综合素质测评考核中,获良好及以上。

2、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一定的钻研精神和创新能力。在期中和期末考试中,考试科目成绩均达优秀级,考查科目成绩均在良好级及以上。

3、积级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社团活动等,在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包括在各类竞赛中获奖),并被评为校级特长生。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卫生保健课,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身体、心理健康,达到《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课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5、积极参加文娱艺术活动,认真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音、美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各种公益劳动及家务劳动,爱护劳动成果和公共财物,勤俭节约,有较强的自理能力,劳动技术课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7、基本符合以上六项条件,但在其中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也可评为“三好学生”。

(二)三好学生的评比办法:

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比一次,按班级人数百分之十的比例评三好学生。

2、各班通过班会,全班学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获得超过全班学生半数以上票数的确定为三好学生候选人。候选人应填好推荐表,由年级组长收齐汇总名单和推荐表,组织本年级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审议,统一意见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3、各年级组将推荐对象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负责核实行为规范考核情况和特长生评定情况。最后由政教处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条件:

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

2、担任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

3、热爱学校、班级集体,热心班级、团队工作,热心为他人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得到老师信任,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4、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出色完成分管工作,所在班、团、队集体在所任工作中成绩明显。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比一次,按校、年级、班级干部人数(班委、团委)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评优秀学生干部。

2、各班通过班会(或团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获得前两名票数的班、团、队干部分别作为优秀班(或团、队)干部候选人。候选人应填好推荐表。各班将候选人名单和推荐表上交年级组,由年级组长组织全组老师对各候选人逐一审议,统一意见后将优秀班干部推荐名单及推荐表交学生处。

三、文明学生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日常三项竞赛检查、平时的突击检查中无不良纪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讲究卫生。行为达标学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

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日常三项竞赛检查、平时的突击检查中无不良纪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讲究卫生。在综合素质测评考核中,获良好及以上。

(一)文明学生评比条件与评比办法:

文明学生每学年评一次,各班通过班会,经全班同学民主评议,以班级人数10%作为候选人。各班将候选人名单报年级主任,由年级主任审定并报学生处批准。

四、有关说明:

1、担任校、班学生干部及值周工作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为各类先进。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先进荣誉的评比,须在本学期的日常行为规范考核中均为优秀,触犯《学生处分条例》所列条款,受学校公开点名及以上处分且尚未撤消的,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3、各类先进的评比工作旨在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发挥特长、全面发展,各年级组、各班和每位同学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切忌敷衍了事和暗箱操作,把真正先进、值得表扬和学习的学生评为相应的先进学生。

4、被评为各类先进的学生,将发给荣誉证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行为达标学生将张榜表扬。

5、获得校园之星、工作积极、有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向学校申请,适当放宽条件。

6、各班评选人数严格按各项评比的比例,不得突破。

7、名单汇总于4月19日前报学生处危云娥老师处。

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学生发展处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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