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鸿茅药酒事件看企业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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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事件及其反思

鸿茅药酒事件及其反思

法 行 为 进 行 了报 道 。2 0 0 8年 , 苏 、 夏 等 地 药 监 局 江 宁
对 鸿 茅 药 酒 做 出 了 “ 停 销 售 ”的 决 定 。 2 0 年 1 暂 09 月 1 日 , 北 省 药 监 局 发 出 通 知 , 报 鸿 茅 药 酒 广 4 湖 通 告 严 重 违 法 , 停 其 在 湖 北 省 行 政 辖 区 内销 售 , 令 暂 责 该 企 业 刊 登 更 正 启 事 。 随 后 , 东 烟 台 食 品 药 品 监 山 督 管 理 局 也 以 鸿 茅 药 酒 “ 大 药 品 适 应 证 ” “ 科 夸 、 不 学 地 表 示 功 效 ” “ 用 医 疗 机 构 、 家 、 者 等 名 义 、利 专 患 和 形 象 作 证 明 ”等 原 因 , 报 其 违 法 , 令 整 改 。 通 责
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 目。本文以“ 鸿茅药酒事件 ” 为例 , 出个别 经营者利 用公众对 中国传统文化 的热爱和对 指
民问 医药 的信 任 进 行 欺 诈 , 是 “ 这 文化 遗 产 燕 ” 背景 下 新 生 的一 种 虚假 宣传 手 法 , 当 前 社 会 “ 化 遗 产 热 ” 情 在 文 的 况 下 , 众 应 当树 立科 学正 确 的文 化 遗 产 观 。 范此 类 事件 的再 次发 生 。 公 防
导 产 品 。 内蒙 古 鸿 茅 药 业 网 站 宣 称 “ 茅 药 酒 ”始 鸿
创 于 13 年 ( 乾 隆 四 年 ) , 生 产 工 艺 已 经 获 得 79 清 其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 但 在 广 告 宣 传 中 , 茅 药 酒 的 功 效 鸿 被 描 述 为 : “ 天 喝 两 口 , 病 都 溜 走 ”; 鸿 茅 药 每 疾 “ 酒 , 药 治 多 病 ”; 一 药 贯 通 三 焦 , 病 同 治 , 病 一 “ 多 慢

同仁堂合规法律风险案例(3篇)

同仁堂合规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同仁堂,作为中国最著名的中医药企业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然而,在追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同仁堂也曾遭遇合规法律风险的挑战。

本文将以同仁堂某次合规法律风险事件为例,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以及对企业的影响,以期为其他企业提供借鉴。

二、事件概述2019年,同仁堂被曝出在产品质量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来说,同仁堂某生产车间在2016年至2018年间,生产的部分产品中存在添加非标物质的情况。

这一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对同仁堂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合规法律风险分析1. 违规行为分析同仁堂此次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1)产品质量问题:同仁堂在部分产品中添加了非标物质,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

(2)生产流程不规范:同仁堂在生产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导致产品质量问题。

2. 法律风险分析(1)行政处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仁堂的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2)刑事责任风险:若同仁堂的行为构成犯罪,相关人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风险:消费者因同仁堂产品质量问题受到损害,可能向同仁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四、事件处理过程1. 立即整改同仁堂在事件曝光后,立即启动了整改措施,对涉事产品进行了召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 公开道歉同仁堂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承认错误,并表示将采取一切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 加强内部管理同仁堂对生产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加强了内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 加强合规培训同仁堂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

五、事件影响1. 品牌形象受损同仁堂此次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品牌形象,导致消费者对其产品信任度下降。

2. 市场份额下降同仁堂的市场份额因此次事件受到影响,竞争对手趁机抢占市场份额。

3. 法律责任风险同仁堂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多重风险。

鸿茅药酒再次成功引发众怒,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鸿茅药酒再次成功引发众怒,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鸿茅药酒再次成功引发众怒,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昨天下午,一度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的鸿茅药酒生产方,内蒙古鸿毛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企业自查报告,面向社会公众道歉。

有意思的是,这番两千多字的自查报告,再度引发公众的愤怒。

在公众看来,鸿茅药酒生产方的这个自查报告,根本就是避重就轻的狡辩,把属于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看不到丝毫有诚意的悔过,尤其是对跨省抓捕律师事件只字未提,反倒把自己弄得好像是个受害者一样。

鸿茅药酒真是太有意思了。

让我们看看这篇所谓的企业自查报告,实在是漏洞百出,禁不起任何的推敲。

只要你的小学语文毕业了,具备基本的阅读理解能力,就会感受到无处不在的诡辩,以及迫不及待如甩锅侠一般的表演。

这篇自查报告,主要在鸿茅药酒安全性、豹骨来源和生产质量,以及广告合规性进行说明。

在安全性方面,鸿茅药酒是这么解释的:1、鸿茅药酒组方中的“制附子、制半夏、制天南星”都是炮制品,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日服用量,折算成药材剂量,上述药材日用量均在药典规定的安全用量范围之内。

因此,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鸿茅药酒是安全的。

鸿茅药酒组方中制附子和制半夏同用在中成药制剂中具有普遍性。

2、针对鸿茅药酒的安全性,我公司主动开展过毒性试验、主要药效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研究和试验结论是安全有效的。

根据不良反应中心数据,2004年至2018年2月底,鸿茅药酒共有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在公开透明渠道,我们目前能知道的,鸿茅药酒中的配方中,包含67味中药。

中药和西药相比,它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临床的实验数据,这种数据必须在双盲对照的实验下进行,以确保它的确是安全可靠的,可惜中药从未做到过这一点。

在鸿茅药酒的成分中,不少都是可以致命的药物,比如附子含有致命的乌头碱,桃仁、苦杏仁中的苦杏仁苷能够在消化道里产生致命的氢氰酸,经常有人因为吃附子、桃仁、苦杏仁丧命。

有的药材虽然没有这么致命,但是也能引起急性中毒,例如何首乌,临床上有很多人吃了它得了药物性肝炎,严重的能导致肝衰竭。

“鸿茅药酒”引发的思考

“鸿茅药酒”引发的思考

“鸿茅药酒”引发的思考
郭清
【期刊名称】《健康人生》
【年(卷),期】2018(0)5
【摘要】"鸿茅药酒"最近引发了全民的关注与讨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信息显示鸿茅药酒属于酒剂类非处方药(OTC),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Z15020795,孰是孰非我们不予置评,但我们不能因为"鸿茅药酒"事件完全否认其功效,更不能因此而否定药酒的科学价值,只是药酒是药,不是酒也不是包治百病的"保健品",我们不能模糊"药""酒"的界限,也不能利用广告来误导消费者,因此作为消费者我们要理性对待药酒,学会区分药品和保健品,不被虚假广告蒙蔽双眼。

【总页数】2页(P6-7)
【作者】郭清
【作者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传承千年药酒精髓弘扬百年鸿茅文化——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鲍洪升先生访谈
2.论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刑法边界\r——由\"鸿茅药酒\"事件引发的思考
3.鸿茅药酒中总氨基酸含量测定
4.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情绪传播的主题及演化——以鸿茅药酒和长春长生疫苗造假事件为例
5.多彩公益百年鸿茅让爱更有力量鸿茅药酒各地区优秀公益活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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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拒绝谩骂乱言无助法治

文明拒绝谩骂乱言无助法治

文明拒绝谩骂 乱言无助法治鸿茅药酒肆意被冠名为“毒药”伤害的是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一、事件的起因2017年12月19日,身为从事医药和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三家公司法人代表的董事长谭秦东在“美篇”上发布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网帖(鸿茅之茅本为茅草之茅,不是鸡毛之毛。

名字都没有搞清楚,就来下定论。

不由人不怀疑其为民请命的严谨性和真实性),并将该文分享到微信群,网站点击量2241多次,微信好友250多次,微信群有849次访问,朋友圈有720次访问,被分享的应该难计其数。

2017年12月22日,三天内因“鸿毛药酒来自天堂毒药”的网贴导致经销商和消費者退款退货约达肆佰多万元,为防止进一步遭受商业侵害,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向当地公安局报案,谭秦东“定论鸿毛是毒药”严重损害了“鸿茅”的商业信誉,对企业的经济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如果任由肆意定论这种行为在社会漫延,今天是毒药,明天就可能是毒肉、毒米、毒面、毒茶、毒油、毒菜、毒海鲜等等,将对美丽天堂内蒙古及全国各省区的食品经济带来灭顶之灾,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破坏。

这一事件应该引起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理性思考,在人人都关注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今天,如果任何人都可以肆意冠名xxx 食品是毒品,xxx 药品是毒品,给食品和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给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是不言而喻的。

每一个企业的建立都要付出巨大的文/孙 治2017年12月19日谭秦东发布题为《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从心肌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危害。

涉事企业以其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报警。

2018年1月10日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将谭秦东实施跨省抓捕。

2018年3月5日《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 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一文发布在程远律师的微信公众号。

虚假广告宣传的经典案例

虚假广告宣传的经典案例

虚假广告宣传的经典案例
1.三鹿奶粉案:三鹿集团是中国的知名乳制品企业,曾经是中国婴幼儿奶粉和液态奶
领域的领导品牌。

在2008年,其生产的奶粉被检测出含有有毒物质三聚氰胺,导致6000多名儿童患上肾结石。

此事件震惊了全国,也对中国的乳制品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2.鸿茅药酒案:鸿茅药酒是一家中医药酒企业,其广告宣传一直备受争议。

在2017
年,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质疑鸿茅药酒的功效。

随后,鸿茅药酒公司向警方报案,称谭秦东损害了其商誉。

此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批评,许多人称鸿茅药酒的报警行为是一种“恶意营销”。

3.脑白金广告案:脑白金是巨人集团旗下的保健品品牌,其广告宣传一直以“洗脑
式”的风格著称。

其广告宣传中存在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效的问题,被媒体和消费者广泛批评。

4.权健自然医学集团案:权健自然医学集团是一家以医疗和保健品为主的企业,其广
告宣传也存在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效的问题。

在2018年,该企业被曝光涉嫌传销和虚假宣传,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5.莎普爱思药业案:莎普爱思药业是一家制药企业,其广告宣传存在虚假宣传的问
题。

其广告宣传中存在使用虚假疗效、误导消费者等问题,被媒体和消费者广泛批评。

新媒体环境下企业危机公关策略分析——以“鸿茅药酒”事件为例

新媒体环境下企业危机公关策略分析——以“鸿茅药酒”事件为例

新媒体环境下企业危机公关策略分析——以“鸿茅药酒”事件为例作者:马骐,张玮钰来源:《科技传播》 2018年第16期摘要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呈裂变式增长,任何风吹草动都会通过网络放大、发酵,掀起舆论狂潮,这种传播环境对企业危机公关提出更高的要求。

文章首先运用危机传播四阶段生命周期模型对“鸿茅药酒”事件进行回顾及阶段划分;其次,基于情境式危机传播模式,对微博平台上发起、传播的“鸿茅药酒”事件做文本分析,旨在探析“鸿茅药酒”危机公关中的问题,为企业危机公关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新媒体;鸿茅药酒;危机公关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8)217-0177-02互联网环境下,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颠覆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不仅为企业搭建了快速高效的宣传平台,也增加了企业危机应对的难度。

从追踪危机的源头,到危机的传播、发酵、解决,社交媒体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此次“鸿茅药酒”危机事件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在面对微博上网民大量的讨论和社会各界的质疑时,“鸿茅药酒”的官方回应总体看来不足取法,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1 基于危机传播四阶段论的“鸿茅药酒”事件危机是对一个社会产生严重威胁,必须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

斯蒂文·芬克提出了危机传播四阶段生命周期模型,他将危机的生命周期分为:第一阶段征兆期/ 潜在期、第二阶段发作期/ 突发期、第三阶段延续期/ 蔓延期、第四阶段痊愈期/ 恢复期。

本文根据4 个阶段的特征对“鸿茅药酒”事件进行回顾并作出阶段划分。

1.1 第一阶段:危机征兆期/ 潜在期据此前媒体报道,2007 年,鸿茅药酒就因违法广告被山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勒令暂停在山东省的销售。

10 年间,“鸿茅药酒”在广告中屡屡违规。

2017 年12 月19 日,广东医生谭秦东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文章,质疑鸿茅药酒的疗效。

论鸿茅药酒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论鸿茅药酒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论鸿茅药酒事件中的法律问题作者:张茜连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18期摘要近日来,鸿茅药酒事件成为舆论关注热点,在网络上引发社会各界对此案的讨论。

由于这一事件具有丰富的法律内容,蕴含较大的法治意义。

本文从行为定性、权利冲突与国家机关的行为三个方面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阐述。

关键词权利冲突行为定性管辖强制措施作者简介:张茜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15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8.06.254近日来,鸿茅药酒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成为社会舆论的关注热点。

该事件源于医生谭秦东对鸿茅药酒功效的评价。

事件经过如下:谭秦东曾于2017年12月19日在网络上发布了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帖子。

文中有“来自天堂的毒药,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这样的语句。

正是由于这一表述,鸿茅药酒的生产商和广告主——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茅国药公司)认为谭秦东实施了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犯罪行为,并且其行为与近期多家经销商退款退货的现象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鸿茅国药公司授权员工于2017年12月22日向公司所在地内蒙古凉城的公安机关报案,凉城警方以损害商誉罪为由立案并进行侦查,于2018年1月10日前往广州抓捕谭秦东,经凉城县检察院批准,凉城县公安局于同月15日对谭秦东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

同年3月13日,县公安局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3日,县检察院作出补充侦查决定书。

同年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令凉城县检察院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将对谭秦东的强制措施由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

在这起事件中,存在许多法律上可供讨论的问题。

从实体法角度看,该案在微观层面,有关于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满足某一罪名构成要件之讨论;在宏观层面,有法律主体间不同种类权利的冲突与平衡。

从程序法角度看,该案会涉及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和检察机关的检察行为合法性之评价。

推进法治进程的十大典型案例

推进法治进程的十大典型案例

推进法治进程的十大典型案例一、辛普森杀妻案。

1. 事件概况。

美国橄榄球明星辛普森被指控谋杀前妻及其友人。

这个案子在当时那可是超级轰动,整个美国都在关注。

2. 法治意义。

从证据角度来说,警方在搜集证据过程中出现了程序不合法的情况,比如采血过程有违规之处。

最后尽管很多人觉得辛普森有很大嫌疑,但因为“毒树之果”原则,也就是用不合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辛普森被无罪释放。

这可给全世界的执法者都提了个醒,程序正义那是相当重要啊,就像游戏得按规则玩,警察查案也得严格遵守程序,不然就算嫌疑人可能真犯了罪,也可能因为证据有问题而脱罪。

二、彭宇案。

1. 事件概况。

彭宇在公交站扶起了摔倒的老太太,结果老太太却说是彭宇撞的她,最后法院判决彭宇赔偿。

这事儿可不得了,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2. 法治意义。

这一判决让大家都对做好事有了顾虑。

不过从法治角度看,这个案子暴露出证据认定和司法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的问题。

之后呢,就引起了社会对司法公信力和社会道德关系的大讨论,也促使司法机关在之后类似案件中更加重视证据的严谨性和裁判文书的说理性,鼓励大家在合法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寒了心。

三、孙志刚事件。

1. 事件概况。

孙志刚因为没带身份证在广州被收容,结果在收容所里被殴打致死。

这是个非常悲惨的事件。

2. 法治意义。

这个事件直接推动了我国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

以前那种不合理的收容制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这件事让政府意识到制度的缺陷,从而推动法治朝着更尊重人权、更科学合理的方向改革,让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

四、呼格吉勒图案。

1. 事件概况。

呼格吉勒图被误判为强奸杀人罪并被执行死刑。

多年后,真凶出现,最后经过复查,呼格吉勒图被平反昭雪。

2. 法治意义。

这是个让人痛心的冤案。

它反映出当时刑事司法在证据审查、案件复核等环节存在严重问题。

这个案子的纠正让司法机关更加重视死刑案件的慎重性,完善证据规则、加强错案纠正机制,也让公众看到司法勇于纠错的态度,增强了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从鸿茅药酒事件看企业合规风险

从鸿茅药酒事件看企业合规风险

从鸿茅药酒事件看企业合规风险作者:姜先良来源:《小康》2018年第15期广东医生谭秦东2017年12月9日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文将“鸿茅药酒”写作了“鸿毛药酒”)一文,直接导致其于2018年1月10日深夜被凉城县公安局抓捕,涉嫌犯罪的理由是该文损害了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统称:鸿茅药厂)生产的“鸿茅药酒”的商品声誉,涉嫌构成《刑法》第221条的“损害商品声誉罪”。

一时间网上舆论形成压倒性态势,声援谭秦东,质疑凉城公安的做法。

2018年4月17日,凉城县检察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指令,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凉城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公安部随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内蒙古公安厅开始案件核查,调查是否存在违法办案问题。

与此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责成鸿茅药厂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解释。

谭秦东有罪无罪目前尚无定论,从媒体的公开报道分析,平心而论,笔者认为,涉事文章标题直接使用“毒药”表述,存在情绪化之嫌,但正文内容引述的是公开报道以及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公告等,并非杜撰及虚构,从此角度而言,作为当事者的鸿茅药厂,在事情发生之后的最佳处理方式应当是有理、有节、有据的沟通与回应。

鸿茅药酒事件是一面镜子,折射出的是互联网时代企业应该如何面对批评这一重要问题。

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一问题,我们还是从鸿茅药酒事件说起。

首先看事件的起因。

医生谭秦东写的《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从文章观点看,确实对鸿茅药酒提出了批评,这一点毋庸置疑。

基于常识性判断,该文发表后必定会在消费者群体中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从文章显示的2241的阅读量即可看出。

至于文章对鸿茅药酒的市场销量实际产生多大影响,报道显示的警方《起诉意见书》里提到,鸿茅药厂声称受此文影响,有两家医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货,涉及货款近400万元,造成利润损失约142万元。

中国宪法十大经典案例

中国宪法十大经典案例

中国宪法十大经典案例一、齐玉苓案——受教育权被侵犯后的宪法救济。

1. 故事。

齐玉苓和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毕业生。

1990年,齐玉苓通过了中专预选考试,取得了报考统招及委培的资格,而陈晓琪在中专预选考试中落选。

但是呢,陈晓琪的父亲陈克政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让自己的女儿冒用齐玉苓的姓名去山东济宁商业学校上学。

齐玉苓呢,后来失去了上学的机会,只能去打工。

2. 宪法意义。

这个案子可是个大事件,它让大家看到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如果被侵犯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救济的。

当时法院依据宪法中关于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判定陈晓琪等侵犯了齐玉苓的受教育权,这是中国宪法司法化的一个重要开端,就好像给宪法这个高高在上的大法接上了地气,让老百姓知道宪法权利被侵害不是没人管的。

二、孙志刚案——推动收容遣送制度变革。

1. 故事。

孙志刚是一个大学毕业生,2003年在广州被错误地当作“三无人员”(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收容。

在收容期间,他遭受了恶劣的对待,最后被殴打致死。

这事儿一出来可不得了,整个社会都震惊了。

2. 宪法意义。

这件事引起了大家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

从宪法角度看,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受到了严重侵犯。

孙志刚案之后,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这就体现了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力量。

如果没有宪法精神的指引,这样不合理的制度可能还会持续伤害更多的人呢。

三、乙肝歧视第一案——平等就业权的宪法保障。

1. 故事。

安徽的张先著在2003年报考公务员时,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很不错。

可是在体检的时候,因为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当地的人事局判定为体检不合格,从而不被录取。

张先著很不服气啊,他觉得自己有能力胜任工作,就因为这个乙肝的事儿被拒,太不公平了。

2. 宪法意义。

这个案子凸显了宪法中关于平等权的重要性。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等方面不应受到歧视,这是公民平等权在就业领域的体现。

这个案子也促使社会更加关注乙肝群体的权益,在后来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社会观念转变上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广告案例及其分析【案例】:鸿茅药酒“每天喝两口,疾病都溜走……”影视明星陈宝国手持一瓶名为“鸿茅药酒”的产品向全国电视观众宣称:“鸿茅药酒,一药治多病;一药贯通三焦,多病同治,慢病快治”;“鸿茅药酒国宝级药酒,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铺天盖地的广告,让全国电视观众很快记住了这个品牌。

而与此同时,来自各方的质疑声也不绝于耳,“鸿茅药酒涉嫌夸大宣传”,“广告内容严重违法”;更有某知名医院内科专家坦言:“一种普通药酒可治愈五大类、数十种疑难杂症,炮制这种广告的人连最起码的医学常识都不懂。

”据统计,鸿茅药酒在近年来,因夸大宣传先后受到辽宁、江西、山东、宁夏、河北、浙江、海南、湖南以及重庆、昆明等省、市药监或工商部门的曝光或查处。

2010年2月5日,湖南长沙县工商部门联合县药监部门对辖区内正在销售的鸿茅药酒再一次进行了查封。

鸿茅药酒真正红火却是在上世纪90年代,鸿茅药酒和贵州“长寿长乐补酒”、“的确神”等一起创造了“神话”,其营业额曾一度达到1年10多亿元。

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在营销上重销售轻品牌、重承诺轻兑现,过度夸大疗效掠夺市场,到90年代末,鸿茅药酒逐渐走向衰败,其销量也在迅速下降,最终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

2007年3月13日,新颁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

药品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

而鸿茅药酒的广告中多次宣称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记者调查发现,在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中,并未有鸿茅药酒入选的相关信息。

鸿茅药酒在广告宣传中扩大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绝对化夸大疗效,并以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或篡改药监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等行为,多次受到多省、市药监或工商部门的曝光或查处。

以例释法纯法律视角下“鸿茅药酒”事件

以例释法纯法律视角下“鸿茅药酒”事件

以例释法纯法律视⾓下“鸿茅药酒”事件现在⽹上的热点就是鸿茅药酒到底是酒还是药?是不是天堂的毒药?⽹民也是争论补休,但是⾃⼀纸凉城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出现后,事件就变得扑朔迷离了。

我们法律⼈看⾏道,不做⽆谓争辩,逮捕的理由是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

我们先看看这个罪:我国《刑法》第⼆百⼆⼗⼀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造成重⼤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本罪的主体为⼀般主体,即为有⾏为能⼒,《刑法》第⼗七条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四周岁不满⼗六周岁的⼈,犯故意杀⼈、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四周岁不满⼗⼋周岁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七条之⼀【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五周岁的⼈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谭秦东年龄是符合的,因为其研究⽣毕业,具备⾏为能⼒,没有精神疾病。

本罪客观⽅⾯,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他⼈造成重⼤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这⾥所称的“捏造”,既包括完全虚构,也包括在真实情况的基础上的部分虚构,歪曲事实真相。

“散布”,既包括⼝头散布,也包括以书⾯⽅式散布,如宣传媒介、信函等。

“商品声誉”主要是指他⼈商品在质量等⽅⾯的可信赖程度和经过长期良好地⽣产、经营所形成的知名度等。

造成损害他⼈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后果可以是多⽅⾯的,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潜在的。

如使他⼈的商业信⽤降低、⽆法签订合同或⽆法开展正常的商业活动等;或者使他⼈的商品声誉遭到破坏,产品⼤量积压,⽆法销售等。

⽽据鸿茅药酒给出的数据显⽰,是有合作商家及消费者退货情形,但这些退货是否是因为这篇⽂章导致的,⽬前不得⽽知,但官⽅直接认定是这篇⽂章导致的,将其作为⼊罪依据,则显得迫不及待,⽽且还是跨省逮捕。

鸿茅:药似药酒非酒 剪不断理还乱

鸿茅:药似药酒非酒 剪不断理还乱

鸿茅:药似药酒非酒剪不断理还乱作者:来源:《文萃报·周五版》2018年第16期因为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文,广州医生谭秦东被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跨省抓捕,其后被刑拘、逮捕,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结果引发轩然大波。

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认为,目前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同时,公安部也作出回应,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

尽管目前这位医生已经走出了看守所,但警方跨省追捕是否存在民事纠纷刑事化,以及有关鸿茅药酒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违法广告等问题各方依然高度关注。

一篇质疑的网文值得警方跨省抓捕吗?2017年12月19日,谭秦东在广州市用手机APP“美篇”发布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文将“鸿茅”写作了“鸿毛”)的文章。

文章称,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人并不适合饮酒,“鸿毛药酒”通过电视广告“夸大疗效”,幕后推广公司有巨大商业利润。

几天之后,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到凉城县公安局报案,称互联网上有人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鸿茅药酒作为国药准字号非处方药,却被称为“毒药”,其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侵犯了商品声誉,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018年1月2日,凉城县公安局对此进行立案侦查。

凉城县公安局认为,谭秦东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1月10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月25日,经凉城县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认为,目前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专家表示,尽管诉讼程序尚未走完,案件也未盖棺定论,但此案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端倪,却已经令人深思。

医药领域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医药领域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医药领域反面典型案例剖析一、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

1. 事件概述。

长生生物那可真是在医药界捅了个大篓子。

这家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被查出有严重的造假问题。

要知道,狂犬病一旦发病,死亡率几乎是100%啊,疫苗可是那些被咬伤者的救命稻草。

可长生生物呢,却在生产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造假、编造生产记录,就像是一个学生考试作弊还做得特别离谱。

2. 原因剖析。

利益熏心: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他们就开始走歪门邪道。

疫苗生产本来就有严格的成本控制,但他们可能觉得按照正规流程来,钱赚得不够快、不够多。

就好比一个贪心的厨子,为了多赚钱,在食材上偷工减料,完全不顾食客(患者)的健康。

监管缺失:监管部门也有一定的责任。

就像在一个班级里,老师(监管者)没有时刻盯着调皮捣蛋(违规生产)的学生(企业)。

长生生物能够长时间造假而没被及时发现,说明监管的漏洞不小。

可能是检查的频率不够,或者检查的时候没有深入到生产的核心环节,让长生生物钻了空子。

3. 影响。

公众信任危机:这件事一出,大家对国产疫苗的信任一下子就降到了冰点。

很多家长都不敢带孩子去打疫苗了,本来疫苗是预防疾病的有力武器,现在却成了大家害怕的东西。

就像本来大家信任的保镖(疫苗),突然被发现是个冒牌货,那谁还敢让他保护自己呢?行业形象受损:整个医药行业也因为长生生物的事件被抹黑了。

其他老老实实做药的企业也跟着躺枪,大家一提起医药企业,就先想到长生生物的恶劣行径,就像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二、权健保健品传销事件。

1. 事件概述。

权健号称是做保健品的大公司,但实际上却是搞传销的“高手”。

他们编造各种神奇的疗效来忽悠消费者,比如说他们的鞋垫能治百病,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还弄出什么火疗,把人都给烧伤了不少,可他们还在那一个劲地吹嘘这种疗法有多好。

2. 原因剖析。

虚假宣传:权健利用很多人对健康的渴望和对医学知识的一知半解,大肆进行虚假宣传。

他们把普通的保健品夸得像神药一样,这就像把一块普通的石头说成是能点石成金的宝贝。

公考申论-鸿茅药酒

公考申论-鸿茅药酒

鸿茅药酒事件反思:虚假宣传为何屡禁不止申论批改组卢炜2017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络上发表的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帖子,引爆了网络。

谭医生在帖子中质疑“鸿茅药酒”在广告中宣传的功效,并从心肌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

事件的主人公“鸿毛药酒”便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后经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实,“鸿茅药酒”在广告中声称的多种功效和适应症范围确有夸大之嫌,并存在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行为。

然而,这并不是“鸿毛药酒”第一次被质疑夸大宣传了。

据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即使如此,“鸿毛药酒”却一次又一次取得了相关部门的广告批准文号数目高达1000余次。

“鸿毛药酒”的虚假广告能反复在公众视野中出现,这与相关管理部门脱不了干系。

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与当地的地方保护政策不无关系。

“鸿茅药酒”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仅08年的销售额就已经突破亿元,成为了当地的支柱型产业。

作为当地的纳税大户,“鸿茅药酒”每年都要向政府缴纳巨额的税款,各管理部门就都成为了获益者,而牢固的监管网络也因此被撕开了一个口子。

这就使得夸大药效、欺骗消费者的“神药”,在审批上可以一路畅通无阻。

“鸿茅药酒”的多次违规行为也反映出企业违法成本过低。

“鸿茅药酒”曾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已经成为了“黑榜”专业户。

可是,数千次的处罚中大多数罚款金额并不高,有的仅仅处以没收广告费715.8元。

与高达九位数的巨额收入相比,这些罚款金额简直不值一提。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一次又一次的处罚换来的仅仅是一次又一次的道歉,却始终无法唤回企业应有的责任感和良知。

打击非法广告、杜绝虚假宣传刻不容缓。

一方面,政府要强化内部管理,转变管理思路,采用更为严格的审核标准,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惩,才能使违法者心生畏惧。

制药企业的风险管理与合规风险防控措施分析

制药企业的风险管理与合规风险防控措施分析

制药企业的风险管理与合规风险防控措施分析风险是任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面临的挑战。

尤其是在制药行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风险管理和合规风险防控更加重要。

本文将探讨制药企业在风险管理和合规风险防控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1.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制药企业切实应对各种风险的关键。

首先,制药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评估方法和风险管理团队的设置等。

其次,制药企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

通过对生产环节、供应链、质量控制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

此外,建立风险应对机制也是制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制药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预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保障企业持续稳定经营。

2. 合规风险防控合规风险是制药企业亟需重视和防范的风险之一。

制药企业需要确保其生产过程和产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要求,以保障医药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首先,制药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合规风险评估、合规政策制定和合规培训等环节,通过对合规风险的全面评估和管理,降低违规的风险发生概率。

其次,制药企业需要积极主动地与监管部门合作,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要求。

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将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适应法规的变化,保持企业的合规性。

此外,制药企业还应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合规措施和流程。

建立内部审计、风险监测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合规风险,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3. 风险管理与合规风险防控的挑战制药企业在风险管理和合规风险防控方面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制药行业的法规环境复杂多变,企业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法律法规。

其次,制药企业涉及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存在各自的风险和合规问题,需要企业做好全面的管理和控制。

此外,制药企业面临的风险类型繁多,包括质量风险、投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管理和防控措施。

“鸿茅药酒案”提醒法律边界的要义

“鸿茅药酒案”提醒法律边界的要义

“鸿茅药酒案”提醒法律边界的要义“鸿茅药酒案”提醒法律边界的要义首席评论□阅尽持续多日的“鸿茅药酒”事件社会关注热度仍然不减。

在事件真相的刨根究底中,相关各方的行为与责任也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涉事企业、当事人、警方,以及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等,在事件中终究扮演怎样的角色,行为是否正当、合法,权利〔利〕与法的边界何在,诸如此类,均成为言论热议的话题。

一位医生只是在网上写了篇科普文章,就被指控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遭公权利介入。

由此引发人们对“小人物”命运的担忧、支援,众声喧哗中,既有对相关法律的条分缕析,更有对事实与真相的不懈追索。

令人欣慰的是,相关部门的快速介入让言论热议不再“自话自说”,而是让事件进程循着法治的轨道。

继中国医师协会发表声明愿为医生提供法律援助后,国家药监局也责成地方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并要求企业对虚假广告问题向社会作出解释。

昨日,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缺乏”,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并变更强迫措施。

而谭医生本人也于昨天获得自由。

法治社会,无论公权还是私权,只有各方都自觉遵守法律底线,依法行事履职,才会有真正的公平正义与自由,才会有和谐良性的社会秩序。

人们同情涉事医生,因为他只是尽着医生的本分,发表一篇质疑虚假广告,提醒患者的科普文章。

但言论也指出其文章标题的不妥,对企业及药品声誉确会带来一定影响。

毕竟,媒体上公开发表的文字,必须考虑社会后果及法律责任。

好在文章内容客观而专业,没有编造事实,否那么作者的命运如何,或将另说。

这也是对自媒体上所有“作者”的法律提醒。

作为涉事企业,且不管其前世的出身如何,假设其一直守法经营,而非如媒体所曝光的,多年来屡屡混淆药品与保健品身份,虚假宣传、夸张功能,被查处2600余次仍不悔改,便不会将自身推到招致公愤的境地。

或许,品牌的奇迹般崛起,令企业经营者过于自信金钱和资本的魔力,但玩弄法律者最终也会被法所嘲弄,“鸿茅药酒”今日的滑铁卢,其实从其对法的失敬之时起,就已注定。

从“鸿茅药酒”事件看企业之殇

从“鸿茅药酒”事件看企业之殇

从“鸿茅药酒”事件看企业之殇“鸿茅药酒”是众多企业的缩影近日,前央视名嘴王志安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炮轰“鸿茅药酒”的文章,再次将“鸿茅药酒”推上风口浪尖。

“鸿茅药酒”事件发展至今,不断被发酵,一些人甚至由对这一药酒的讨论转到中医药作用的讨论上,让人细思极恐。

“人言可畏”这句话往往道出了舆论的强大力量。

曾经,鸿茅药酒就是靠广告和宣传打出一片天地;现在,他也同样因为舆论而饱受争议。

事实上,鸿茅药酒只是众多企业的一个缩影。

为了打开市场,企业花大量经费在广告宣传上。

但是,一个丑闻的爆出,直接就能把企业从天堂打入地狱。

之前的“光明”到后来的“强生”,都是曾经在行业领域中独霸一方的品牌,因为丑闻,如今也再难重拾当日辉煌。

中医药到底“黑”还是“白”谈到“鸿茅药酒”就不得不提到中药。

中医药是中华千年医药文化的传承。

自古有《神农本草经》、《备急千金要方》、《千金翼方》、《本草纲目》等集大成之著,各种中草药功效、副作用一一详尽记录;亦有扁鹊、华佗、孙思邈、李时珍等传奇中医,以身试药,才得出剂剂良方。

2015年,屠呦呦因带领团队共同创制了新型抗疟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而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中医药”再次闯入全世界医药界视野。

她在获奖感言中提到,葛洪《肘后备急方》有关“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的截疟记录,给了她灵感和启发。

中医药发展到现在,已经不仅仅停留在走前人老路的基础上。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现在中医药学的发展趋势。

“走出去,送进来”也是目前中医药学的一个特点:奥运会上菲尔普斯拔火罐、围棋美女针灸提神,侧面说明了中医常用治疗手法得到了世界认同;中西医结合、中成药生产,也说明了中医药学并非“闭关锁国”,而是不断的与其他先进医学体系融合发展。

中医药到底是“黑”还是“白”,历史自会有定论,现在妄下定论也许为时过早?再看“鸿茅”,是不是“毒药”?现在回看这次事件的主角“鸿茅药酒”。

一个品牌,从创立到发展再到壮大,这个过程是旁人无法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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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章对“鸿茅药酒”产生的负面影响 而且传播速度之快和产生影响之广,是 段有协商、谈判、公开澄清声明、发函
并非属于损害商品声誉罪的犯罪行为, 难以想象和控制的。这些都是现代企业 (包括公函和律师函)、举报控告等;二
而是一个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普通公 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企业缺乏 是公力救济方面,主要手段有民事侵权
发出通知,责成鸿茅药厂对近五年来各
品声誉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 就事论事
的行为。谭秦东网上发表文章是一种散
问题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
鸿 茅 药 酒 事 件 是 一 面 镜 子 ,折 射 布行为,但前提必须是文章捏造了虚伪
性、有效性作出解释。
出的是互联网时代企业应该如何面对 事实。按照文章的结构,是否存在捏造
上舆论形成压倒性态势,声援谭秦东, 质疑凉城公安的做法。2018年4月17日, 凉城县检察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 检察院的指令,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
姜先良 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北京市法院前法官,商业机构合规管理顾问专家。主 要执业领域:企业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公司争议解 决、刑事辩护、民事案件执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
文章论据的事实没有捏造,仅文章观点 的依法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来自普 处理各种危机。鸿茅药酒事件中,当事
无法构成捏造,因为观点本身不具有 通民众的监督。只有监督的存在,才能 企业以谭秦东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提
事实要素,只是文章作者的一种价值判 确保企业发展处于一个健康环境中,企 起刑事报案,有关《刑法》损害商品声
辞),也不是损害商品声誉罪的“捏造虚 的义务程度应当要更高一些。这是企业 需要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其素养之一。在互联网时 救济措施。
从上述事件的起因和所涉《刑法》 代,这一素养的形成显得更加重要和
一般意义上,企业主要的法律救济
损害商品声誉罪的定罪要求看,谭秦东 迫切。网络空间的批评声音不仅密集, 手段包括:一是自力救济方面,主要手
的《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 毒药》一文,从文章观点看,确实对鸿茅
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文将
药酒提出了批评,这一点毋庸置疑。基
“鸿茅药酒”写作了“鸿毛药酒”)一文,
于常识性判断,该文发表后必定会在消
直接导致其于2018年1月10日深夜被凉
费者群体中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从文章
城县公安局抓捕,涉嫌犯罪的理由是该
显示的2241的阅读量即可看出。至于文
文损害了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
章对鸿茅药酒的市场销量实际产生多
司(下文统称:鸿茅药厂)生产的“鸿茅
大影响,报道显示的警方《起诉意见书》
药酒”的商品声誉,涉嫌构成《刑法》第
里提到,鸿茅药厂声称受此文影响,有
221条的“损害商品声誉罪”。一时间网
两家医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货,涉及
述,存在情绪化之嫌,但正文内容引述
首先看事件的起因。医生谭秦东写 “地点”、 “人物”、 “事件”、 “情节”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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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通篇看谭秦东的文章,其主要论 据是:先引用医学通识观点说明老年人 不宜饮酒;然后摘录鸿茅药酒因违法广 告被查处的新闻;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
只有监督的存在,才能确保企业发展处于一个健康环境中,企 业能从经常性的监督中获得不断改进产品、服务和管理的机会 和持久动力。
谭秦东有罪无罪目前尚无定论,从 批评这一重要问题。为了更好地认识 的虚伪事实,不能只看文章的观点,关
媒体的公开报道分析,平心而论,笔者 这一问题,我们还是从鸿茅药酒事件 键要看文章的论据。只有文章的论据才
认为,涉事文章标题直接使用“毒药”表 说起。
能 构 成 所 捏 造 事 实 须 具 备 的“ 时 间 ”、
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内蒙古公安厅 言,作为当事者的鸿茅药厂,在事情发 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
开始案件核查,调查是否存在违法办案 生之后的最佳处理方式应当是有理、有 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
问题。与此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节、有据的沟通与回应。
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据此,构成损害商
和临床数据查证情况,质疑鸿茅药酒含
有67种中药成分;最后指出鸿茅药酒中
的酒精本身即与老年人肝脏病有密切
联系。因此从文章论据看,都是基于可 过向社会不特定的人提供产品或者服 碰壁,不断触碰法律高压线。
查证事实和医学知识作的分析判断,并 务赚取利润,影响到公共利益,自然应
要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发展,企业必
非歪曲的事实或无中生有的捏造。作为 当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其中包括政府 须学法知法用法,才能冷静地面对和
断,即便其观点内容带有明显的贬义色 业能从经常性的监督中获得不断改进 誉罪的定罪要求,就是企业应掌握的
彩(如“来自天堂的毒药”、 “中国神酒, 产品、服务和管理的机会和持久动力。 相关法律知识。此外,对于有损企业商
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等措 鸿茅药厂作为一家上市企业,接受监督 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的批评,企业也
民对鸿茅药酒提出的批评,当然从文章 思想和知识准备,面对突如其来的批评 诉讼、刑事报案。在这些手段中,刑事报
的措辞来看,这一批评是比较尖锐的。 特别是尖锐批评时,就容易失去冷静客 案属于最后的、迫不得已的手段,因为
观,会基于恐惧或者傲慢采取针锋相对 它关系到公民和法人的重大人身和财
LEGALITY 法治
从鸿茅药酒事件看企业合规风险
面对各种社会批评,基于对其自身容忍义务的认识,企业应当保持开放、积极、谦卑和谨慎的态 度,在穷尽选择各种救济手段后,作出理性适度的反应。这是现代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需要学习 的重要一课。
文|姜先良
广东医生谭秦东2017年12月9日在 互 联 网 上 发 表 了《 中 国 神 酒“ 鸿
货款近400万元,造成利润损失约142万 元。但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仍 有待查证。
其次看涉嫌的罪名。谭秦东是以涉
不足为由退回凉城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的是公开报道以及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公安部随 公告等,并非杜撰及虚构,从此角度而 《刑法》第221条的损害商品声誉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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