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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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柳州市消防支队领受总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来,牢固树立“党建”的意识,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以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规范程序、落实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大、中队建设协调发展。
一、找准切入点,在基础工作上“下功夫”。
支队党委按照“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强堡垒、树形象、促发展,以“四个步骤”夯实“四个基础”,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一是理顺组织关系,打牢基层党组织的体系基础。理顺组织关系是打牢组织基础的首要任务,我们依据《公安消防部队党的基层组织若干规定(试行)》,重点理顺“三个关系”。第一理顺党委与支部的关系,凡属大队党的基层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支队党委放权交由大队办理;中队党支部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严禁大队党委及成员插手干预,切实把基层党委对支部的工作重心放在把关定向、精心指导上;第二理顺书记和副书记的关系,通过制定并落实《军政主官工作分工实施办法》明确集体领导、共同负责、分工合作,
互相监督,逐步使大队主官之间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第三理顺党务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支队党委在下发执行《党组织集体理财实施办法》、《党组织研究消防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党组织落实学习工作生活制度实施办法》后,试点单位在司政后防等方面的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党务工作、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党管队伍的成效日趋明显。
二是规范组织设置,打牢基层党组织的网络基础。基层党组织的科学设置是基层建设的基础,我们通过落实《书记选举实施办法》统一设置标准。在辖中队的大队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配备书记、副书记,并吸纳所属中队党支部书记为党委成员;在党员干部7人以上的大队设立大队部党支部,所有中队均设立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2-4名中队干部和1名士官组成。教导员、指导员分别担任大队党委、中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副大队长担任大队部党支部书记;确保组织网络的全方位覆盖。
三是明确领导职责,打牢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基础。为有效解决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党组织功能弱化、党员主体地位缺失等不良倾向以及消防执法中的违纪问题。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下决心按照部局《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增补基层大队党委委员和党内任职的决定》、《关于各大队领导班子行政分工的决定》,明确规定所有大队由教导员任书记主持大队全面工作,负责
政治工作、后勤工作,大队长任副书记,负责战训工作、防火监督工作,指定一名干部为兼职纪检委员。调整以来,大队党委能够体现出集体领导,会抓大事、议大事,教导员与大队长相互支持配合、相互监督制约,基层大队党委向心力、凝聚力明显增强。
四是落实组织制度,打牢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基础。依据《政治工作条例》、《军队支部工作条例》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把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流程、要求等内容,编印成《组织生活制度简易程序手册》,对“三会一课”、党员思想汇报、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进行统筹安排,统一了工作标准,规范了工作程序,采取定期讲评、随机抽查等形式,抓好落实,做到了“八有”,即:有部署、有计划、有记录、有党课教案、有听课笔记、有思想汇报、有工作报告、有结果公示。设置了党建专栏,公布党组织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问题整改结果,使基层党务工作更加公开。
二、强化制度保障,在规范党建工作秩序上“求实效”。
“重业务轻党建、重当前轻长远”,是影响党建工作开展的消极因素,支队党委建立“四个机制”强化机制保障。
一是落实理论学习机制。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基层党委、党支部成员学习日,因特殊情况占用的,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课。要求各级班子做到“六会”:会做党务工作、会讲党课、会依靠组织制度管理和监督党员、会正确处理党内各
种关系和矛盾、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会组织发挥共青团和武警委员会的作用。
二是实行廉政监督机制。采取聘请廉政监督员、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定期召开廉政座谈会、发放调查意见表、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等形式,使全体党员接受官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支队党委对大、中队主官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进行定期访查和监督,将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本人;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将党员承诺执行情况列入评议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集体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使党员干部能自觉置身于组织和官兵的监督之中。
三是严格考核评定机制。按照《柳州市消防支队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士官等级量化评定细则》,将基层党委(支部)成员的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定范围;将士官晋级、评先评优列入士官量化考核之中。支队每季度对基层大队和中队班子考核一次,并将考核评定结果与任职使用、评先评优挂钩,激发基层官兵的活力。
四是推进创先争优机制。支队以争创“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做“五带头”党员为标准,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机制,加大示范典型的培树力度。组织开展了“党员之星”、“党员模范岗”评比活动,每月由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讲评,每季度组织党员进行公开评选,选出的“党员之星”、“党员模范岗”张榜公示;形成创先争优的良
好氛围。
三、强化党员意识,在打造党员先锋队伍上“见成效”。
支队党委把提升党员表率作用作为强化党员意识的切入点,严格把好“三个关口”。
一是严把“源头关”,注重选拔考核。按照《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实行“1433”制。“一计划”是: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合理确定义务兵和士官发展党员的比例;“四程序”是:团支部推荐、民主评议、支部研究、基层党委审查程序;“三册”是: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党员发展对象名册;“三制”是:采取培训考核制、民主测评制、党员发展对象公示制。同时,实行“四不研究”,未经培训的不研究、考核不过关的不研究、民主测评不合格的不研究、公示期间有举报查证属实的不研究,从源头上严把党员入口关。
二是注重“质量关”,增强党性意识。我们在柳南大队抓试点,以点带面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采取“五卡一证一徽”的做法:给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登记卡》,全面掌握党员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思想问题;给休假和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发放《党员联系卡》,定期联系、掌握党员活动信息;发放《党员建议卡》,汇集官兵智慧,营造民主氛围;在入党纪念日,给党员发放《党员政治生日卡》,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激发党员荣誉感;制作《党员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