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上交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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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兴镇中小学校(园)资料上交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进隆兴教育管理规范化进程,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按《隆兴镇中心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规范完成各类资料,包含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档资料。
2.电子文档资料要注意规范重命名(在原名前加学校名称,便于查收),上传资料到中心学校或指定负责人的QQ邮箱之中,并及时电话通知当事人或办公室人员,当事人或办公室其他人员接到通知后认真、及时填写《隆兴镇中心学校电话接听记录》。各校资料上交后要自己存档,妥善保存。
3.按规定时间及时上交各种资料,包含各种表册、计划总结、临时性统计报表等各类资料,分类填写《隆兴镇中心学校资料交接记录》,上交资料一律实行“谁上交、谁签字、谁负责”,“谁在岗、谁签收、谁负责”制度。办公室人员接交资料后应及时转交分管业务干部。无特殊情况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迟交资料,不交和迟交的每件次直接扣法人校长或责任人分(该积分以资料交接记录为准),积分直接纳入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
4.每次资料的收集由中心学校做好记载,并纳入年终考核。(特殊情况的得向收资料者说明,并约定好上交时间、地点);情节严重造成学校工作开展困难,以及学校和个人利益损害的
由当事人负责,按照《隆兴镇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与当事人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评分挂钩。
5.资料填写及上交不清楚的,可以向中心学校或其他相关人员咨询;有事不在学校不能及时填写上交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填写上交。
6.各校园资料上交时间务必保证在星期五中午一点钟前(特殊情况联系后可酌情处理)。
7.本制度解释权属隆兴镇中心学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8.如上级另有相关要求,以上级要求为准。如本制度有未尽事宜,由中心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