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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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物业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所出租的本物业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物业的所有权,合法有效。

第二条物业的坐落地点、面积情况、使用用途

1、物业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栋室(以下简称“物业”)。

2、物业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3、物业的使用应合法,其使用用途为:企业总部、办公。

4、乙方是在充分了解物业的情况之下自愿承租,并自行办理装修所需的各项报建手续和营业所需的各类证照。物管须提供办理报装细则,全面协助承租方的工作,共同做好物业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续租

1、物业租赁期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将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给乙方的物业,乙方应如期交还并退出物业(搬迁期为15天),期满仍遗弃在室内的物件作为废弃物处理,甲方可以自行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物业租金按建筑面积(面积为:平方米)以每月¥元/平方米计算,每月

租金¥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捌拾元整)。租金前24个月不变,自第25个月起开始递增10 %,此后每隔两年月租金递增10%,即: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以¥元/平方米计算,即每月租金¥元;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以¥元/平方米计算,即每月租金¥元。

2、物业租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给甲方,甲方只开具收款收据,如乙方要求出具发票,则乙方应另行承担支付发票全额税费),支付期限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以甲方实际收到物业租金为准。(如支付期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3、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物业装修的免租期为 1.5 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年月日起按以上标准计收租金。免租期间,乙方终止合同的,押金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2、物业管理费为3.7元/㎡/月,合共人民币元/月。租用期间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3、为保证乙方合理使用物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支付贰个月租金(即¥元)作为押金(不计利息)给甲方,并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即¥元)。若乙方无违约情况及其他违约行为时,甲方应在乙方物业租赁期满时将上述收取的押金(不含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4、乙方应保证按时缴纳其经营期间的应付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工商管理费、卫生治安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依法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因拖欠费用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物业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押金并收回出租给乙方物业的使用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物业原有的主体房屋结构。

(2)损坏承租物业,如物业墙体等情况,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转租的。

(4)利用承租物业存放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危险物品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背离使用用途。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日(包含30日)以上。

2、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甲方3日内退还押金(不计利息)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因素(例:大自然灾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甲方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七条物业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物业以毛坯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有维护本物业完好的义务,不得损坏。(注:物业消防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保证安全使用物业,并自行购买相应的财产保险。

2、在交接物业时双方共同参与,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3、乙方应于物业租赁期满后,将承租物业交还甲方。若乙方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4、乙方交还甲方物业应当保持物业及对固定装修设施设备完好或毛胚状态(按双方在确认清单为准),不得影响物业的正常使用。对装修固定不动产(包括天面天花、地面、墙身、管线、入户门装置等固定装修),如甲方要求保留,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价格,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两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物业,不予退还押金,乙方另应按照押金总额(即¥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物业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的;

(2)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即管理费、水电费、电讯费),逾期缴纳,则应按园区物管公司规定执行。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押金甲方不退回。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物业及结清一切应付费用(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电讯费等)。

5、甲方物业单位的债务跟乙方无关,如甲方债务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并视为违约。

6、在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押金(即¥元)给乙方,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7、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退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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