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处理实务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律实务要点简析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律实务要点简析作者:肖黄鹤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9年第03期一、概述与程序要点民间借贷是指在自由市场经济下民事主体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从传统社会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到商业社会下非金融机构主体之间的资金周转,民间借贷已成为商业社会中最为常见的经济行为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激增态势,2014~2018年近五年间涉民间借贷的各类案件中,民事案件占8,542,224宗,执行案件22,344宗,刑事案件15,934宗,行政案件2,078宗,国家赔偿案件307宗;其中,2017年超过220万件,2018年不完全统计也已超200万件。
从标的额看,前述统计期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50万元以下的占比85.15%,标的额5千万到1亿元的计2,286宗,标的额1亿以上的计846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成为司法审判中常见、多发的一类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定性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在排除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之后市场主体之间自发的金融借贷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司法实践中法院等司法机关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前述规定,实践中倾向性认定小额贷款公司并非金融机构法人,故而小额贷款公司从事资金融通业务应定性为民间借贷行为。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管辖问题中,实务中常见的争议问题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的理解与适用。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均对“接受货币一方”的认定作出了司法有权解释,相关法条也是民间借贷案件中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人民法院援引最多的法条②。
实践证明,迄今为止,“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在实践中应存在两种不同情形的解释,即既可能指向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指向借款人所在地,不同解释和认定结果视乎当事人在个案中的请求和争议问题的实质。
民间借贷法律适用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乙双方于2019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0%。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了借款本金。
借款到期后,甲方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多次催讨无果,遂将甲方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2. 借款利息的计算;3. 逾期利息的承担。
三、法院审理过程1. 法院查明事实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调查取证,查明以下事实:(1)甲乙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有效;(2)借款到期后,甲方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甲方未对乙方主张的逾期利息提出异议。
2. 法院审理意见(1)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2)关于借款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按照约定计算。
本案中,甲乙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故借款利息应按照10%计算。
(3)关于逾期利息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国家规定的逾期利息支付逾期利息。
本案中,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应承担逾期利息。
四、法院判决结果法院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借款利息应按照10%计算。
甲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应承担逾期利息。
据此,法院判决:1. 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2. 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10万元;3. 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人民币5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以下是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1.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这表明,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有效解决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有效解决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民间借贷纠纷也时有发生。
当面对这类纠纷时,如何有效地解决成为了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民间借贷纠纷。
简单来说,就是在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因为借款的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方面产生了分歧和争议。
那么,一旦出现了民间借贷纠纷,我们可以采取哪些途径来解决呢?第一种方式是协商解决。
这是最为常见和直接的方法。
当纠纷出现后,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借款的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和协商。
双方可以重新审视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方式等。
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情绪化的争吵和冲突。
毕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仅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还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双方的关系。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来处理纠纷。
调解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来进行。
比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一个常见的调解机构。
调解人员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诉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调解的好处在于,它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非正式性,能够在相对宽松的氛围中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如果调解也未能成功,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在决定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将是支持自己诉求的重要依据。
其次,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然后,要撰写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参与庭审,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是一个相对复杂和漫长的过程,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可能产生一定的诉讼费用。
除了上述的法律途径,还有一种方式是申请仲裁。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流程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流程咱来唠唠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法律流程哈。
一、纠纷发生前的准备。
咱得先说啊,在你把钱借出去之前呢,就应该有点法律意识。
比如说,借条这东西可不能马虎。
借条上得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写清楚,这就像给每个人都贴上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标签,省得以后扯皮的时候都不知道是谁跟谁的事儿。
还有借款的金额,得大写小写都写上,可别光写个阿拉伯数字,要是有人想在数字上做点手脚,大写的汉字可就不好改喽。
借款的日期、还款日期也都得明明白白地写上。
另外啊,要是有利息的话,利息怎么算也要写清楚。
这借条就像是一份合同,写得越详细,以后出了问题就越容易解决。
然后呢,转账的时候也得留个心眼儿。
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这样就有个转账记录,这可是很重要的证据呢。
如果是给现金的话,那在借条上就得注明“已收到现金XX元”之类的话,并且最好有个见证人,见证人也得在借条上签字。
这样做就像是给你的钱上了个保险,多一份保障嘛。
二、纠纷发生时。
要是真不幸发生了民间借贷纠纷,咱先别急着上火。
第一步呢,你可以试着跟对方好好沟通一下。
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说说为啥没按时还钱啊,是不是有啥难处之类的。
有时候可能就是个小误会,一沟通就解决了呢。
这就好比两个人有点小矛盾,互相说说心里话,可能就和好了。
如果沟通不管用,那咱就得考虑找个中间人调解调解了。
这个中间人可以是你们共同的朋友、亲戚,或者是社区里比较有威望的人。
中间人可以帮忙说说好话,看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
这就像在两个人中间搭个桥,让矛盾不那么尖锐。
三、走上法律途径。
要是前面这些办法都不行,那咱就得考虑走法律途径了。
1. 起诉准备。
你得先写个起诉状。
起诉状这东西啊,其实也不难写。
你就把你的诉求写清楚,比如说要求对方还钱,还多少利息之类的。
然后把事情的经过简单说一下,从什么时候借的钱,怎么借的,对方为啥没还,这些都写上。
再把你手头有的证据列出来,像借条啊、转账记录啊这些。
民间借贷纠纷办案流程详解
民间借贷纠纷办案流程详解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开始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借贷法》等,熟悉借贷合同的基本要素、违约责任等内容。
2.收集证据当发生借贷纠纷时,双方应尽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借贷合同、借款凭证、还款凭证等。
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3.寻求调解在诉讼之前,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者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可以减少时间和费用成本。
二、纠纷解决方式选择在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时,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1.调解调解是指由有关机构或个人对双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调解的结果需要双方自愿接受,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2.仲裁仲裁是指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过程。
仲裁机构会依法进行公正、独立的裁决,裁决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诉讼如果调解和仲裁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并委托律师代理。
三、办案流程详解根据纠纷解决方式的不同,民间借贷纠纷的办案流程也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办案流程:1.调解流程(1)申请调解: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并提供相关证据。
(2)调解受理:调解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受理申请,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3)调解会议:调解机构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双方可以就纠纷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4)调解协议: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机构将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署。
(5)调解结果执行: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仲裁流程(1)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关证据。
(2)仲裁受理: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受理申请,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经验做法
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经验做法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经验做法民间借贷虽然是经济生活中常见的事情,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纠纷数量不断增多,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和维护民间借贷活动的秩序,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中形成了一定经验做法,以下按类划分,详细探讨。
一、严格审查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常常因为借贷双方的现实情况限制,没有进行完善的书面合同记录,从而导致争议难以解决。
因此,法院应对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合法有效的证据要给予充分认定,非法证据则应予以排除。
二、尊重合同自由原则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借币人和出借人各自根据自身现实情况,依据合同自由原则签订借贷合同。
因此,法院应当尊重借贷双方的合同自由原则。
在审理过程中,只要借贷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双方自愿协商后达成,法院就应当认可相关的合同约定。
三、注重案件调解,优先解决被告还款问题在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中,法院应优先解决被告的还款问题。
一般来说,如果被告没有钱还款,不仅可能导致违约损失扩大,而且往往会导致借币人在经济上的损失。
因此,法院应当尽快调解被告进行还款,并加强对其还款能力的评估,避免因还款问题而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四、查明借贷双方实际意愿在判断民间借贷纠纷方面,法院应当从借贷双方的实际意愿出发,合理而客观的判断双方约定的具体内容以及各自的责任义务等要素,从而对纠纷案件进行正确并公正的判决。
若借贷双方存在一方受到欺骗、强迫或者其他非自愿行为的情况,则法院应当对借贷合同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者撤销,保护其子母公道。
在民间借贷纠纷审理中,法院应当注重维护公平与合理性,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到公正、全面、中立、严格和精细。
同时,对于那些素质较低、知识水平较差的当事人,法院更应该积极指导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协调其与借贷对方进行谈判和调节,达到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目的。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指南(含诉讼准备材料)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指南(含诉讼准备材料)目录一、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指南....................... -2 -二、借条...................................... -11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2 -四、借款合同.................................. -13 -五、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15 -六、财产保全申请书............................ -19 -七、强制执行申请书............................ -20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指南一、借款诉讼时效1、如果有确定的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为约定的还款日期期满后、或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的二年。
期间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应按规定进行计算时效时间。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随时可以主张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要从主张权利之日起才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管辖地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那么直接向约定的法院起诉即可,可以约定的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约定的管辖法院应为基层法院,诉讼标的额达到一定金额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实务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实务是怎样的进⾏民间借贷时,借贷双⽅可以签订借贷协议,民间借贷产⽣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纠纷,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实务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实务是怎样的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可以按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处理,提起诉讼的,由合同履⾏地法院管辖。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第⼀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然⼈、法⼈、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资⾦融通的⾏为。
经⾦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的从事贷款业务的⾦融机构及其分⽀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本规定。
第⼆条出借⼈向⼈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持有的借据、收据、⽋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就合同履⾏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所在地为合同履⾏地。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1、⼈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借据;⽆书⾯借据或⽆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利害关系的两⼈以上的证⼈证⾔来⽀持⾃⼰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约定,借贷双⽅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请求借款⼈按照约定的利率⽀付利息的,⼈民法院应予⽀持。
借贷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效。
借款⼈请求出借⼈返还已⽀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民法院应予⽀持。
3、公民之间的定期⽆息借贷,出借⼈要求借款⼈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执行法律实务案例(2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被告张某(以下简称“张某”)于2018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合同约定,张某在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职位,月薪为人民币10,000元,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2019年6月,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约定张某于2019年7月31日离职。
根据协议,公司应支付张某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即人民币10,000元。
然而,在协议签订后,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
张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无奈之下,张某于2019年9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仲裁委员会裁决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张某的仲裁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张某在公司工作一年有余,公司应当支付张某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0,000元,并支付张某因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2,000元。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审理及判决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的上诉,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判决驳回公司的上诉,维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判决生效后,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张某于2020年1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执行程序及结果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张某的执行申请,并启动了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履行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律师费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
执行法官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1. 对公司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司有足够的财产履行判决;2. 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3. 对公司进行了罚款,以警示其履行判决。
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流程
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流程
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之间或个人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行为。
在这种借贷关系中,如若出现违约、纠纷等问题,需要进行处理。
以下是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流程:
1.调解阶段:当借贷双方出现纠纷时,可以先尝试进行调解。
调解可以通过自行协商、找到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者由相关部门介入调解等方式来进行。
调解的目的是尽可能使双方达成和解,解决纠纷,减少诉讼的发生。
2.起诉阶段:如若调解不成功,借贷双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起诉应携带相关证据和合同等文件,法院将进行受理。
3.开庭阶段:在法院受理后,将会进行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或律师应出庭参加,并进行陈述、质证等程序。
法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等情况进行判决。
4.执行阶段:如若判决生效后,被判决人应按照判决书的要求进行履行,如若不履行,则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
总之,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流程包括调解、起诉、开庭和执行四个阶段,当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和专业机构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 1 -。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方法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方法一、背景介绍民间借贷纠纷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借贷行为日益频繁。
然而,在民间借贷中也难免出现一些纠纷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困扰。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方法,旨在为借贷双方提供解决纠纷的建议与指导。
二、预防措施尽管纠纷的发生无法完全避免,但通过一些预防措施可以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约定:在借贷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借贷本金、利率、还款方式、借贷期限等关键事项,以避免产生歧义。
2.核实对方身份:借贷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应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确保对方具备还款能力,并保留相关证据。
3.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如果在借贷过程中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应选择信誉好、专业的平台,避免陷入非法借贷陷阱。
4.了解法律法规:借贷双方应对借贷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基本了解,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纠纷处理方法1.友好协商当发生借贷纠纷时,双方应首先保持冷静,并积极进行友好协商。
通过沟通、了解双方需求和意见,寻求一致的解决方案。
协商的核心是平等、公正和合理,双方应充分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避免情绪化的争吵。
2.申请调解如果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调解。
例如,可以联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
调解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公正、中立的调解,并提供一份调解协议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3.法律救济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借贷纠纷一般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贷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进行诉讼。
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让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决。
4.诉诸媒体与舆论监督在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借贷双方可以适当地诉诸媒体与舆论监督。
通过报道、舆论引导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揭示纠纷的真相,寻求公众的支持与监督。
媒体和舆论的参与可以推动纠纷的解决,促使纠纷一方或双方更加理性地面对问题,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好处费”背后的民间借贷纠纷实务处理
“好处费”背后的民间借贷纠纷实务处理——蒋斌律师/文【案情背景】该案是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之所以特殊在于该案属于典型的“名为借贷、实为好处费”类型的纠纷。
正如被告王先生辩称涉案款项23万元并非借款,而是在商业合作过程中给付的“好处费”。
然而,这种给付的所谓的“好处费”行为,最终如何认定呢?且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果……【案情概要】原告张女士与被告王先生相识于2017年,当时张女士之子承接了王先生就职所在公司的保洁工作。
自2017年12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张女士陆续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王先生转账23万元。
张女士自称,王先生以还房贷为由向其借款,双方口头约定借款利息为年利率6%,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
但后来张女士发现王先生实际并未买房,于是停止借款,并于2024年1月5日向王先生发送律师函要求其返还全部借款,王先生收到律师函后拒绝返还,并且王先生主张该款项为斡旋张女士儿子公司成功承接王先生所在物业公司保洁工作而给付的“好处费”,以及“过节费”等,但王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本人与张女士本人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及费用约定。
【争议焦点】张女士与王先生之间的纠纷,是否是民间借贷纠纷?是否满足民间借贷成立的两大要素:借贷合意+实际交付?1、借贷合意的认定原告主张双方存在口头借贷约定,虽未签订书面借条,但借款发生的时间跨度长、转账次数频繁且金额相对固定,符合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
此外,原告提及双方曾口头约定借款利息为年利率6%,以及被告以还房贷为由借款等细节,以佐证借贷合意的存在。
被告否认借贷关系,辩称涉案款项为合作费用或“好处费”,但未能提供书面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合作关系及费用支付的明确约定。
其所谓的协助张女士儿子成功承接保洁事宜而给付的“好处费”及节假日费用等说法,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且与常理不符,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仅通过私人微信转账支付“好处费”,而未通过公司正规渠道进行财务结算,不符合正常商业合作的操作模式。
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解释(3篇)
第1篇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不断扩大,纠纷也随之增多。
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解释及实务分析进行探讨。
二、民间借贷的定义及法律特征1. 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基于自愿原则,出借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利率等条件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行为。
2. 法律特征(1)主体资格:民间借贷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是最主要的借贷主体。
(2)合同性质:民间借贷属于合同行为,借贷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或口头形式的借贷合同。
(3)自愿原则:民间借贷遵循自愿原则,借贷双方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进行借贷。
(4)利率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解释1. 借贷合同的效力(1)合法有效:借贷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借贷双方真实意愿,合同内容明确,借贷合同合法有效。
(2)无效合同:借贷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高利转贷、非法集资等,借贷合同无效。
2. 借贷合同的履行(1)还款期限:借贷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借款人应当按时还款。
(2)还款方式:借贷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方式还款。
(3)利息支付: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
3. 违约责任(1)借款人违约: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出借人违约:出借人未按照约定出借资金,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案件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期间: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中断与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一方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或当事人一方催告对方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
四、民间借贷案件实务分析1. 案例一: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出借人起诉追讨债务分析:本案中,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款,构成违约。
我国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实务
试论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实务民间借贷在我国一直受到很多人的推崇,有着广泛的市场,但民间借贷存在很多问题,国家对民间借贷一直严格控制。
2003年以后,国家逐渐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开始对民间借贷鼓励、引导和扶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使民间信贷出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而伴随而来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增多,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借贷合同的合法性上。
由于我国现有法律对于民间借贷还没有专门的规定,使得我们在民间借贷的公证实务中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因此,就此问题和我多年接触民间信贷公证经验谈谈个人在实务中的一些做法和想法,与广大同行共同探究。
一、民间借贷合同定义、法律特征(一)民间借贷合同定义民间借贷合同是指“除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相互之间,出借自有合法资金、双方基于合法目的、在未与国家法律政策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前提下,特定主体之间通过书面或是口头约定双方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借贷合同”。
根据我国最高法院对民间借贷的解释,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的借贷。
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就可以认定借贷产生的抵押生效。
我国民间合法的借贷主要有三种形式:通过中间人借贷(如担保公司)、借贷双方直接借贷(一般是个人之间的)、典当。
我们在公证实务中办理的借款合同大部分是出于盈利为目的,由经营主体签订的合同,具备依法强制执行性,这种合同对我们审查合同的严格性要求交高。
要求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强制执行整个过程中。
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法律素养和办证原则极高的要求,不允许出现过失和懈怠。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合同只有采用书面形式才能办理公证。
民间借款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否则,公证员无法审查,不能办理公证。
《关于办理民间贷款合同公证的意见》规定:“民间贷款合同经公证后,借款人逾期不还借款(包括利息)时,公证处可以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间借贷纠纷的十大实务要点
民间借贷纠纷的十大实务要点
民间借贷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法律问题,以下是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需要注意的十大实务要点:
1. 协议书,首先要核实是否存在书面借款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证据保全,在纠纷发生后,要及时保全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证明借贷事实。
3. 利息计算,对于借贷纠纷中的利息计算问题,需要根据协议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确保利息的合法性。
4. 还款证明,借款人应保留还款凭证,确保还款事实的证明,避免出现还款纠纷。
5. 法律适用,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适用的法律条款和规定,以便在纠纷处理中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6. 调解协商,在纠纷发生初期,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
纠纷,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关系。
7. 诉讼时效,要注意借贷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避免因时效性问题导致无法维权。
8. 法律援助,对于经济困难的一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9. 法院裁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裁决,依法解决纠纷。
10. 执行程序,一旦获得法院裁决支持,借款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程序,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实现债权。
总之,处理民间借贷纠纷需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法合规地处理借贷关系,避免引发更大的纠纷和损失。
同时,要注重协商解决,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关系的和谐。
民间借贷纠纷办案流程详解
民间借贷纠纷办案流程详解一、案件登记和受理:1.当事人双方根据案件性质选择适当的法院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法院或人民调解委员会核对双方提交的材料,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案件登记和受理。
二、调解或仲裁:1.在受理后,法院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会调查案件,了解双方争议的具体情况,并邀请双方到场进行调解或仲裁。
2.调解:法院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会组织调解员与双方进行对话协商,帮助他们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
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会签订并由双方自愿履行。
3.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或其中一方不同意调解结果,法院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会组织仲裁庭在依法设立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仲裁,双方提供证据和辩论,并由仲裁员根据法律和事实做出裁决。
三、诉讼程序:1.当双方无法调解并拒绝仲裁结果时,申请方可以提起诉讼。
他们需要向法院递交诉状,并缴纳案件受理费。
2.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权益,并通知被告进行答辩。
3.开庭审理: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双方及其代理人可以在开庭时提交书面证据,并可以要求传讯证人出庭作证。
4.法院判决:在审理结束后,法院会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并通知双方。
判决书会详细阐述法院对纠纷的认定和适用法律的依据。
5.判决执行:当判决生效后,申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案件终结;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申请方可以申请进一步执行措施。
四、上诉:1.如果一方不满意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
上级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上诉。
2.上级法院对受理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重新判断争议,并就争议部分做出新的裁决。
被诉方可以通过辩论和提交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上诉判决生效后,如双方没有继续上诉,判决结果终局。
法律民间借贷判决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
2019年5月,张某因经营需要,向李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月利率为2%。
借款到期后,张某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被告李某提交的证据包括:借款协议书、银行转账记录、短信记录等。
原告张某辩称,其确实向李某借款10万元,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且张某已将部分借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无力偿还全部借款。
二、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口头约定借款10万元,月利率为2%,双方均无异议。
2. 原告张某向被告李某转账10万元,被告李某亦收到该款项,双方均无异议。
3. 原告张某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某多次催要无果。
4. 原告张某辩称已将部分借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但未提供相应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之间的借款关系成立,双方口头约定借款10万元,月利率为2%,符合法律规定。
原告张某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某有权要求其归还。
至于原告张某辩称已将部分借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但未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1. 原告张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李某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6月起计算,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
2. 被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四、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证据规则:法院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确认了借款事实的存在。
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思路与裁判要点
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思路与裁判要点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类型,涉及到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在审理这类案件时,裁判员需要遵循一定的思路和要点,以确保公正、公平地解决纠纷。
审理思路:1. 确定合同关系:首先要明确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合同关系。
裁判员需要仔细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电子支付凭证等,以确定是否存在借贷合同。
2. 确定借款金额和期限:确定借款金额和期限是案件审理的重要一步。
裁判员需要核实双方提供的证据,并结合当事人陈述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具体的借款金额和期限。
3. 证明还款事实:当事人应提供还款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是否已经履行还款义务。
裁判员需要仔细审查这些证据,并结合当事人陈述和其他相关证据来判断还款是否已经完成。
4. 判断利息问题:如果在借贷合同中约定了利息,裁判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该利息是否合法。
如果利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裁判员应予以限制或削减。
5. 考虑还款能力和意愿:在判断借贷纠纷时,裁判员还应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
如果借款人有合理的还款困难,裁判员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免或延期还款。
裁判要点:1. 合同约定: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裁判员应仔细审查合同约定,包括借款金额、利息、期限等内容。
如果合同约定存在不合法或不公平之处,裁判员可以予以调整或削减。
2. 证据审查:裁判员需要仔细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条、转账记录、电子支付凭证等。
对于存在争议的证据,裁判员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或进行质证。
3. 还款能力和意愿:在判断借贷纠纷时,裁判员应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
如果借款人有合理的还款困难,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裁判员可以适当减免或延期还款。
4. 法律规定:裁判员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纠纷的处理方式。
如果合同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裁判员应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决。
5. 公平公正:裁判员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实务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法律实务I.【法律条文】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当事人就前款债权债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应向有关部门请求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受理〕:“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下列纠纷,应当作为民间借贷案件受理:(一)货币借贷纠纷;(二)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借贷纠纷。
”II.民间借贷纠纷在社会生活中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纠纷,在实战中应注意把握下列要点。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包括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也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随着金融市场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民间借贷关系将会更趋规范,市场也更趋开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胜诉实战指南:典型案例办案思路和实务要点详解
074房屋抵押合同已 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 执行效力,抵押权是 否设立?能否申请执 行?
075借款合同与担保 合同约定不一致,借 款合同是否失效?
077保证金账户资 金余额发生变化, 是否影响金钱质权
的设立?
076银行保证金是 否属于金钱质押? 金钱质权应当如何
设立?
078合同约定担保 数额50元,法院认 定为50万元,借款 合同存在笔误的解
052逾期利息、违约 金之和的司法保护上 限为年利率24%
053民间借贷对利息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出借人能否请求支付 利息?
01
054自然人 之间借贷利 息约定不明, 能否请求支 付利息?
00 52 5 民 间 借 贷预先在本 金中扣除利 息,应将实 际出借金额 认定为本金 数额
03
056民间借 贷未约定利 息但借款人 自愿支付利 息能否请求 出借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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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书以案例研究为出发点,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搜集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真 实案例,对民间借贷实务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挑选极具代表性的民间借贷纠纷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讲解,力求用 通俗易懂的文字,向读者朋友传递真正有用的实务“干货”。我们希望通过系列司法案例的解读,帮助当事人快 速提高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从他人的血泪教训中总结经验。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对司法案例的 系统分析,为统一司法裁判尺度贡献绵薄之力。
012因其他法律关系 形成的借条,能否提 起民间借贷诉讼请求 还款?
013企业向员工集资 后转贷他人所签订的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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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处理实务
作者:高海涛
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02期
关键词民间借贷案件处理虚假诉讼
作者简介:高海涛,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920.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1.188
民间借贷在我国已有三千年之久,从民间借贷发展历程上进行分析,民间借贷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紧密的联系,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民间借贷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融资责任。
但是由于我国现有金融法律体系、法律规制执行机制有所缺失,借贷一方与另一方、借贷双方与第三方间纠纷不断增加,对民间借贷案件处理实务提出了较大的难题。
基于此,对民间借贷案件实务处理进行适当分析就变得至关重要。
(一)涉及虚假诉讼概率大
在民间借贷案件处理阶段,存在申诉人与被追诉者虚构债权债务、恶意串通虚构第三方借款损害第三方或集体利益等行为。
过高的虚假诉讼概率,给司法机构处理实务提出了较大的难题。
(二)审理周期极易延长
在民间借贷案件处理实务阶段,部分被追诉人对申诉人所提出的证据书写时间存在不同意见。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申请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鉴定占用时间较长,极易延长审理周期,增加调解难度。
(三)款项出借手续不规范
民间借贷大多发生在熟人间或者职业放贷组织与借款人间,主要借款模式为租赁、入股、合伙、买卖等。
借款主体、借款形式的多样性,导致款项出借阶段隐蔽风险较多。
再加上出借行为规范性文件的缺失,对司法机构认定借款事实或者借款担保方式期限提出了较大的难题。
(一)让与担保制度运行弊端
让与担保制度是出借人为降低借款人还款不能风险而与借款方签订的以具有让与性的财产、权利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但是由于我国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没有对让与担保制度细则进行恰当规定,导致不同地区针对让与担保制度运行问题处理做法具有较大差异。
(二)借贷利率处理弊端
利率是作为民间资金筹措手段的民间借贷关系主体,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阶段利率上限进行了恰当设置。
但是由于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借贷间巨大差异,导致借款利率超出法定上限、借款人自愿支付超额利息后折抵本金、预先扣除利息等问题频出。
(三)事实审查认定难题
由于民间借贷参与主体较为多样,且合同效力发生时间、审理认定标准也具有较大差异,对司法机构进行与合同生效时间相关的违约责任承担、合同义务履行认定提出了较大的难题。
(一)完善优化让与担保制度
让与担保制度是一种资金筹措担保手段,可以权利转移的方式,充分发掘标的物价值及担保作用,真正实现标的物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有效利用。
因此,针对现实经济社会中让与担保制度存在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流担保条款导致债务人丧失标的物所有权、一方失信违约对另一方损害情况,可以结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外延。
对我国担保物权体系进行优化完善,全面规制民间借贷案件中担保行为。
同时考虑到让与担保制度、抵押担保间区别,可以在现有法律体系中对让与担保制度独立地位进行适当明确,从公示方法、当事人主观意思表示、财产范围等方面,对其进行逐一细化确定,为民间资金筹措安全平稳额进行提供充足保障。
在这个基础上,基于物权法定主义,为保证财产动静态流转安全,降低民间借贷行为中由于契约自由而导致的排他性物权锚段,可以债务行使为切入点,赋予担保物一定排他性,以降低债务人擅自处理担保物、或者债权人窄担保设立后设置其他权利的问题。
此外,在我国物权法定原则中习惯法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在民间借贷交易实务处理过程中,可以习惯法承认、物权法定原则交融共用的方式。
适当缓和物权法定原则泛滥应用导致的民间借贷纠纷实务处理过于僵化问题,为民间市场经济元素灵活运转提供依据。
(二)细化民间借贷利率处理标准
在民间借贷处理实务中,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首先可以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入手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需低于银行同一时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进行权威性解释。
即在民间借贷市场调控的基础上,全面
落实国家对民间借貸利率上限规制标准,设置适当高于正规金融市场但与实体经济利润率相一致的民间借贷利率。
同时考虑到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存在较多不稳定风险因素,出借人暴力追债、借款人跑路问题发生概率较高,因此,可以结合市场经济发展及民间借贷市场规模拓展需要,利用市场手段代替国家宏观规制,允许当事人在市场资金供求环境下,综合考虑借款人偿还能力、借款期限、借款用途等因素,选择可以达成借贷合意的借款利率动态调整范围。
其次,利息预先扣除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发生概率较高,而民间借贷行为过大的随意性及款项交付方式的多元性,也极易诱使出借人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提前在本金中进行利息扣除,导致借款人实际获得借款数额远低于合同规定数额。
基于此,为保证借款人法律范畴内权益,可以结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规定》《合同法》关于预先扣除利息的规定,综合考虑借款金额交付方式、出借人与借款人关系、当地交易方式、当事人庭审陈述等因素,进行举证责任的恰当分配,并对借款本金中利息扣除情况合理判定。
最后,对于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人已支付过高部分利息处理情况,可以将民间借贷利率超出国家规定上限部分认定无效。
并将已支付过高部分利息纳入不当得利范畴,要求债权人返还、或者折抵债务人本金。
同时基于国家规定民间借款利率强制性、民间借贷行为逐利性,为保证借贷市场秩序平稳运行,可以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民间借贷的规定》中关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内容,将超出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确定为利息约定没有实效范畴。
若超出相关范围,且债务人已给付,则可以将其作为不当得利责令债权人返还给债务人。
(三)规范民间借贷案件事实审查认定
合同发生实际效力时间、审判认定标准是民间借贷案件事实审查认定的主要内容。
一方面,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时间或者当事人对借款达成意思一致即为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
前者主要为自然人间民间借款合同,其具有实践性。
同时考虑到自然人借款行为多发生在熟人间,具有互助性质,且交付方式涵盖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票据、电子网络平台汇款等多种形式,可以将借款人实际取得款项控制权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时间;而后者主要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或者与法人间借贷。
考虑到经济社会分工专业化进程中自然人之外民间借贷行为发生概率较高,社会经济市场中相关主体对社会经济活动也呈现了较高的预见性,因此,为促使民间资金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可以结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将符合当事人意愿及实际情况的款项出借合同成立时刻作为借款合同效力发生确定宗旨。
另一方面,针对司法实践阶段民间借贷事实判定难度大问题,可以在民间借贷纠纷申诉人提供债权凭证(借据、欠条、收据等)、款项出借合同的基础上,根据直接证据真实性判定标准,认定款项出借方、款项借入方合意达成情况及款项交付义务执行情况。
同时考虑到民间借贷行为弊端具有较强隐蔽性,上述证据无法确定民间借贷行为事实的完整发生。
因此,可以从民间借贷合意审查视角入手,以款项出借依据为主体,对款项出借方、款项借入方、利益、期
限等内容进行逐一审核查阅,以确定款项出借方、款项借入方间借贷关系真实性。
同时将收据、欠条分别作为受到款项即款项实际给付、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租赁、借款、买卖、承揽等)判定依据,进行民间借贷实施认定。
在民间借贷合意审查的基础上,司法机构可以综合考虑与民间借贷事实具有一定联系的各种因素,如借款金额、款项交付方式、当地交易习惯、出借人资金来源、出借人与借款人间社会关系等,对民间借贷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判定。
如在款项出借金额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时,其大多选择较为随意的款项交付方式,如现金交付、电子网络平台交付等。
此时,可以依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原则,对出借人债权凭证或借款合同进行审议查阅,确定借款事实;而在款项出借金额位于一个较高的水平时,其在款项交付方面较为谨慎,大多选择汇款、银行转账等方式。
此时,可以对相应款项交付凭证进行审议查阅。
综上所述,在整体民间经济活动中,通过民间借贷金融资本流入、流出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正规金融供给不充分问题。
因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愈来愈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实务,司法机构应将民间借贷纠纷课题作为独特调研案例,制定专门的法律规定,对民间借贷纠纷实务处理机制进行创新完善,规范民间借贷各个角落,为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实务效率提升提供依据。
注释:
李隽.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及制度完善探究——以企业间借贷合同为例[J]. 中国市场, 2016(33):222.
张燕城. 让与担保合同效力探析——兼议《借贷合同若干规定》第24条[J].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17(2):170-187.
刘玉新. 我国民间借贷相关法律问题的浅析[C].决策论坛——公共政策的创新与分析学术研讨会. 2016:100-102.
王琪. 《民间借贷规定》第17条之反思与修正[J].司法改革论评, 2017(1):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