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桩基桩头凿除施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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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桩基桩头凿除施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明确桥梁桩基桩头凿除施工作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桥梁桩基桩头凿除作业施工。

2 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铁路客运专线施工图设计文件》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专DK500+019~DK514+481段桥梁桩基桩头凿除施工。

4 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4.1承台基坑开挖达设计标高后,测量确定桩头深入承台15厘米的标高,并用油漆做好标记,标记沿桩体四周布置清晰。

4.2为了保证在凿除桩头中不扰动设计桩顶以下的混凝土,标记以上25cm的桩砼部分用人工凿出。

4.3桩头凿除可采用机械结合人工凿除。为了保证凿除过程中不伤到钻孔桩主筋,主筋之间的混凝土可用风镐凿除,主筋附近的混凝土必须用人工凿除。

4.4四周混凝土凿除完毕后,将主筋向外侧拉出。拉动范围以凿开部分的钢筋与混凝土分离为宜。拉出角度过大,

会导致设计桩顶标高以下钢筋保护层的剥落。主筋包围的桩头部分,在钢筋与混凝土分离的位置,四周用钢钎水平向桩内凿进,将主筋包围的桩头完全截断,然后用起重设备将桩头移走(可分层进行)。也可采用风镐逐块凿除的方法。

4.5在深入承台15厘米标记处,沿标记在桩体四周布置用砼切割锯环切深2厘米,其上砼人工凿除,桩头凿平整。桩头顶面达到设计标高并保证深入承台的尺寸,其顶面无松散层及松散残余,桩身保护层无破损,保持完整净厚度达到设计要求。

桥梁基坑开挖施工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明确桥梁基坑开挖施工作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桥梁基坑开挖施工。

2 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铁路客运专线施工图设计文件》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专DK500+019~DK514+481段桥梁基坑开挖施工。

4 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4.1、明挖基础施工

4.1.1基坑根据设计及现场情况可采用垂直开挖、放坡开挖、支撑加固开挖等。基坑在旱地上,可直接开挖基坑;基坑有水淹没,地面水可通过围堰、排水等处理后,再开挖基坑。基坑开挖以前应作好以下工作。

(1)根据提供设计文件,测定基坑中心线、方向和高程,并在基坑旁设定开挖控制桩。

(2)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水文资料以及环保要求等,结合现场

情况,确定基坑开挖方案,对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开挖范围、弃土位置和防、排水措施等在方案中作出具体安排。

4.1.2在天然土层上挖基,如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基坑底处于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湿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层构造均匀时,则基坑坑壁坡度可参照表2.1选定。基坑深度大于5m或有其他不利条件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加作平台。如土的湿度过大,能引起坑壁坍塌时,坑壁坡度应采用该湿度下土的天然坡度。

表2.1 基坑坑壁坡度

注:①挖基通过不同的土层时,边坡可分层选定,并酌留平台;②在山坡上开挖基坑,当地质不良时,应防止滑坍;

③在既有建筑物旁开挖基坑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办理。

4.1.3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缘与动载间应留有大于1m 的护道,如地质、水文条件不良,或动载过大,应进行基坑开挖边坡检算,根据检算结果确定采用增宽护道或其他加固措施。

4.1.4弃土不得妨碍施工。弃土堆坡脚距坑顶缘的距离不宜小于基坑的深度,且宜弃在下游指定地点,不得淤塞河道,影响泄洪。

5)无水土质基坑底面,宜按基础设计平面尺寸每边放宽不小于50cm。适宜垂直开挖且不立模板的基坑,基底尺寸应按基础轮廓确定。有水基坑底面,应满足四周排水沟与汇水井的设置需要,每边放宽不宜小于80cm。

6)基底应避免超挖,松动部分应清除。使用机械开挖时,不得破坏基

底土的结构,可在设计高程以上保留一定厚度由人工开

挖。

7)基坑宜在枯水或少雨季节开挖。基坑开挖不宜间断,达到设计高程经检验合格后,应立即砌筑基础。如基底暴露过久,则应重新检验。

8)基坑排水

(1)明挖基坑,可采用汇水井或井点法排、降水,应保持基坑底不被水淹。

(2)粉、细砂土质的基坑,宜用井点法降低水位。当用汇水井排水时,应采取防止带走泥砂的措施。

(3)水下挖基时,抽水能力应为渗水量的1.5~2倍。

(4)基坑排出的水应以水管或水槽远引。

(5)类井点法降水的适用范围可按表2.2确定。

表2.2 各类井点法降水的适用范围

9)井点法降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井点管,应先造孔后下管,不得将井点管硬打入土内,造孔应垂直,深度宜比滤管底深0.5m左右。滤

管底应低于基底以下1.5m。

(2)井点管四周,应以粗砂灌实,距地面0.5~1m深度内,用黏土填塞严密。

(3)集水总管与水泵的安装应降低,集水总管向水泵方向宜设0.25%~0.5%的下坡。

(4)井管系统各部件均应安装严密,不得漏气。

(5)降水过程中,应加强井点降水系统的维护和检查,保证不断抽水。

(6)对水位降低区域建筑物可能产生的沉降,应进行观测,并采取防护措施。

(7)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期间,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

10)基坑护壁

(1)下列基坑开挖后可采用护壁加固:

A、基坑较深,土方数量较大。

B、基坑坡度受场地限制。

C、基坑地质松软或含水量较大,坡度不易保持。

(2)挡板支撑,可采用横、竖向挡板与钢(木)框架支撑坑壁。基坑

每层开挖深度,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不宜超过1.5m,边挖边支。

(3)对支撑结构应随时检查,发现变形,及时加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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