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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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对策

广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对策

广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对策作者:万玲来源:《探求》 2018年第4期[摘要]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广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抓手。

本文重点聚焦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困境,特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衔接,完善法制保障,确保改革有章可循;二是优化人事配置,强化协同监管,探索有限监管责任;三是建立商事登记大数据中心,实现三链合一,提升数据运用水平;四是完善信用约束体系,加强失信惩戒,促进商事主体增量提质。

[关键词] 商事登记制度;简政放权;政府监管商事登记制度是近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上22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绝大多数都实施商事登记。

[1]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是十八大以来我国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着力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的重要抓手,更是建立开放透明公平公正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阶段,进一步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深坐实并谋求新的突破,对广州持续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水平,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增强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与成效2013 年8 月23 日,广州市工商局发布《关于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通告》,并于9 月1 日起正式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其中,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南沙新区、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以及天河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区域)等六个区域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而自2014 年1 月1 日起,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其主要做法与成效如下:(一)细化制度规范,完善政策指引为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广州市根据中央和省的改革要求,先后制定了一些列政策文件,如《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规则》、《广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若干意见》以及《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等,确立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设计,并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创业创新扶持等工作机制。

浅析当前商事登记改革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前商事登记改革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前商事登记改革中存在问题与对策作者:俞新英来源:《商情》2017年第27期摘要:商事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商事主体依照相关法规条例和规章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最终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的记录行为。

随着时代的变迁,商事登记存在着诸如:登记条件过于狭窄、法律约束落后、登记职能划分存在缺失、办理程序冗长繁琐等。

因此商事登记改革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商事登记改革进行分析,针对现阶段商事登记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对策。

关键词:商事登记改革概述存在问题对策一、商事登记及商事登记改革概述商事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通过商事主体申报,有关部门对其设立、变更和注销进行登记,能够确保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的合法性。

商事登记是一种强制性行为,没有进行商事登记的商事活动都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商事登记也并不是形式上的登记,有关部门会根据登记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经营项目、经营人员、资本等。

经过审查之后获得从事商事活动资格,商事主体才有机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此后有关部门通过对商事登记的公开公示,社会公众可以对登记内容进行正当浏览,方便公众了解公司的信用情况,还可了解该公司的经营状况。

在向社会公众公示商事主体在从事经营活动上的信用水平以及担负的社会责任,能够督促商事主体更好的从事经营,履行职责与义务。

进行商事登记可以有效帮助相关部门开展监管活动,更好的保证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

商事登记改革是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简政放权”、“证证合一”、登记的电子化趋势等便民需求。

通过对商事登记进行改革,相关部门能够将重点放在权利和义务的监督上来,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改善服务内容服务环节,使商事登记环节更好的便民利民。

为商事活动的开展营造一个有序、公开、透明的环境。

在商事登记改革推进的同时,对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商事主体合法依规经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当前商事改革存在的问题当前商事改革在简政放权、准入门槛降低等方面做的都更加便利,但对商事主体和监管部门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探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探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探索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背景商事登记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设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探索更加开放、便利、高效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问题与挑战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面临着以下几个问题和挑战:1. 改革方案设计难度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领域广泛,涉及法律、财务、信息化等多方面知识。

因此,制定改革方案的难度较大,需要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

2. 信息交换和共享不畅商事登记制度是多个部门协同工作的结果,需要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但是现实中存在着信息不通畅、数据不及时等问题。

3. 改革成果评估缺乏标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需要评估成果,但在实际操作中评估标准不一致,数据来源难以确定,评估结果无法量化。

这导致评估结果虚无缥缈,难以真正反映改革的效果。

探索推进的思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挑战,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需要探索以下几点思路:1. 借鉴国际经验和先进实践从国际经验和先进实践中借鉴有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汲取其有益的成果和经验,有利于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更加积极的成果。

2. 推进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建设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有关部门需要制定标准化的信息共享方案,结合现有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共享。

3. 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需要进行成果评估。

为了真实反映改革的效果,需要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评估,以切实反映改革的效果和成果。

总结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国家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的重要制度之一,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需要充分论证和研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以推动我国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发展。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与完善措施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与完善措施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与完善措施论文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在商事登记立法和商事登记执法实践中,形成了一种以“营业执照”制度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通过相应的营业执照,可以提供市场主体的明确的身份证明以及经营行为证明、资本信用证明等。

这种制度的基本价值判断理念是“管理本位,安全至上”,在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市场环境取得了相当的成效。

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一商事登记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

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论文关键词商事登记制度现状问题完善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飞速提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类企事业单位主体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传统的以营业执照制度为主的商事登记制度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如登记依据和登记程序不统一,信息透明度较差等,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要充分重视起来,对商事登记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商事登记概述(一)概念商事登记也称商业登记,自古罗马时代就已经存在。

各国在商主体、商行为以及商事登记立法原则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使得在不同的国家,商事登记的概念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对于我国而言,由于缺乏专门的商事登记立法,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角度,对商事登记制度也有不同的理解。

一部分学者认为,商事登记属于一项法律制度,是对商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者解散的事实进行记录、登记,同时公示的法律制度。

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商事登记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法律行为,其行为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法律上的效果。

对以上两种观点进行总结和分析,所谓的商事登记,应该是指商主体的申办人为了保证主体资格设立、变更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以向第三方或者社会宣示某种关系或事实的存在为目标,将相关事项向登记义务机关申请记载,经登记义务机关审查后,在商事登记薄上进行登记的一种法律行为。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最终五篇)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最终五篇)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最终五篇)第一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群众投资创业的热情持续高涨,注册资本从实缴变为认缴,进一步降低了创业成本,便利了投资者,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盲目投资或非理性投资增多。

新设公司门槛降低,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可以分期出资,注册资本较大公司的产生,是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投资者认为改革就是登记门槛降低了,可以随意申报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常被视为企业实力的象征,在市场准入、合同招标等项目中也是重要的条件和参数之一。

为了提升信誉度,一些投资者对个人出资能力、承担风险能力考虑得不多,随意变更出资及出资期限,部分企业甚至不顾自身实力和发展需要盲目增资,很多企业认为缴纳多少资金、什么时候缴清,全由自己说了算,产生侥幸心理,出现了“只认不缴”的现象,并未认识到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法律意识有待增强。

同时,也存在新设市场主体迅速增长,大量皮包公司的出现,给后续监管带来困难的问题。

二是任意填报出资方式现象增多。

因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的出资行为无需评估作价,及非货币出资占货币的最低比例限制的取消,出现了部分企业任意填报出资方式的行为。

对此负责任的公司会以市场评估价来约定非货币出资物的价值,而不负责任的公司会任意填写非货币的出资额,注册资本的可信度也会大打折扣。

三是同一地址登记公司数增多。

在同一地址登记多家公司的现象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了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高兴技术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初次创业等对场所要求不高的企业的经营场地问题,能为他们降低创业成本。

但同时,实行“一址多照”,允许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也容易催生“空壳公司”,也会为相关监管部门带来更大的挑战。

四是经营范围中新兴行业较多。

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很多经营范围无法准确分类,只能归属于其它行业。

商事登记立法中的效力问题探讨[1]广东省工商局外资处

商事登记立法中的效力问题探讨[1]广东省工商局外资处

2009-1□广东省工商局外资处在《商事登记法》的立法过程中,商事登记的效力是一个基本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商事登记法》的基本定位和基本制度的设计。

本文拟从企业登记注册的实践出发,对此做一粗浅的探究。

探讨商事登记的效力必须建立在明确商事登记的概念基础上。

商事登记概念均包含以下两个要素:一是商事主体按照法定的程序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将其设立、变更、解散等事实记载于主管机关的登记簿,二是其申请经由登记机关审查核准、颁发相关证照并予以公示。

因此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商事登记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是由行政相对人申请登记行为和行政主管机关的审核注册行为组成。

一、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及其效力分析目前对商事登记究竟是行政许可行为还是行政确认行为存在激烈争论。

这一性质的界定将直接决定商事登记的效力。

(一)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行政许可法》第2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从法理上讲,按照通说,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认、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行政行为。

许可是一种赋权行为,意味着批准行政相对人可以行使原来没有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在法律上是禁止一般人行使的(法律上的禁止,有的是明示,有的是默示),属于法律禁止的解除;而确权是对行政相对人已有的权利加以确认。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对象不同。

行政许可是使个人、组织获得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是指作为性的行为;行政确认则是指对个人、组织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

(2)法律效果不同。

许可是准许许可人今后可以行使某种行为,其法律效果具有后及的性质;行政确认是对即有的身份、能力、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

(二)商事登记的性质决定其效力商事登记若属于行政许可,则具有创设效力,登记事项要生效须以登记为前提,未登记,不生效;登记行为是相关事项的生效要件,除产生对抗效力外,具有创设效力。

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调查研究

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调查研究
创 业热 情 高涨 。虽然 试验 时 间较短 , 但新 商 事登 记企 业 的发展 所 取 得 的社 会 效 应 和经 济 效 应是 显 而 易 见 的, 同时 , 还应 对 商 事登 记 制 度改 革 中产 生 的问 题 进
行解 析 。
去年 深圳 、 珠海 、 东莞 、 顺 德 四个试 点 市 ( 区) 新 登
网上 服务 模 式 。 开 展 电子 营 业 执 照探 索 工 作 , 缩 短办
照时 间 : 6 . 取 消年 检制 度 , 实行 年 度报 告 公 示 , 制订 企
业 经 营异常 名 录制度 。
请 人 提交 资 料 齐全 , 符合法定格式的, 当 场作 出准 予
登 记 的决定 . 受 理后 2 4小 时 内核发 营业 执 照 , 部 分 分


商 事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后 企 业发 展 的基 本 情况
商事登 记制度改革后 , 全 省 新 登 记 市 场 主体 2 5 . 6 万
户、 注册 资 本 ( 金) 4 8 4 9 . 8亿 元 , 比去 年 同期 分 别 增 长
5 0 . 5 %和 2 8 5 . 7 %
2 0 1 2年 8月 以来 , 广 东 省 的商 事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 一) 商 事登 记 制 度 改 革 的主 要 措 施 和 做 法
二、 广 东省 商事 登 记 制 度 改革 的 效 果 与 作 用 ( 一) 商事 登 记 制度 改 革 促进 了企 业 总数 的 快速 增 长
受 国 内外经 济形 势 的影 响 , 近 年我 国各 地企 业 发
展 缓慢 , 增 长速 度下 滑 . 但 试点 地 区企业 发展 不 同 。 商
会 监督 : 5 . 创 新登 记手 段 , 推行 网上登 记 , 试行 全 流 程

2023年登记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2023年登记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2023年登记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强化改革政策宣传力度。

建议由地方宣传职能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大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改革,既引导各部门落实自身的工作责任,又让广大企业、群众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让登记制度改革深入人心,提高市民社会信用意识,营造一个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加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热情。

工商部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增设咨询窗口,举办政策宣讲会等措施,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解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讲明企业登记先照后证、行政行可前置变后置、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等相关业务知识,全面准确宣传工商登记改革的意义、内容和便民服务措施,及时解答和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给经营者存在的疑问进行权威解读,避免出现不应有的误读。

(二)探索建立与改革相配套的后续市场监管体系。

一是明确责任。

建议以政府名义出台市场主体证照监督管理办法,以“谁审批许可、谁监管”的原则为前提,厘清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部门将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查处未取得行政审批的经营行为,无论是否需要许可,无论是否领取营业执照,都必须按行业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管,并承担因监管不到位而引致的相关后果,确保责任到位,实现审批与监管相统一。

二是强化联合治理。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就如何开展审批和监管工作,如何与市场主体登记、审批做好相衔接进行沟通,完善联合执法及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因“宽进”造成监管缺位现象。

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监管中发现的违约出资行为,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并依法进行查处,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是完善社会监督。

要注重发挥市场主办者管理市场的作用,指导、督促市场主办者完善市场管理制度,从经营主体资格、商品(服务)质量、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等方面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管理。

广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广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广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一、背景介绍商事登记制度是指国家对商事主体的设立、组织形式、资本、分支机构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颁发证照的制度。

广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商事活动频繁且多样化。

然而,当前广东的商事登记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繁琐的登记流程、低效的审批机制等,这些问题制约了广东企业的发展。

因此,为了推动广东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提高广东企业的竞争力,本方案旨在通过简化登记流程、优化审批机制等措施,推动广东商事登记制度的创新与改革。

二、改革目标本方案的主要改革目标如下:1.简化登记流程:大幅压缩商事登记的时间,提高办理效率;2.优化审批机制:建立高效审批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3.降低登记成本:简化登记手续,减少企业的登记相关费用;4.提高登记信息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机制,提供便捷的查询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5.加强数据管理:建立统一的商事登记数据库,实现不同部门、单位信息的互通共享。

三、改革措施为实现上述改革目标,本方案拟采取如下措施:1. 简化登记流程1.1 确立“一站式”登记服务:设立综合窗口,整合各级登记机关,通过一站式服务,以最短时间完成企业登记手续。

1.2 精简材料清单:对于登记材料,进行梳理和优化,精简清单,减少企业提交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1.3 推行电子申请和在线付费:建立电子化申请系统,企业可通过电子渠道在线提交登记申请,并通过互联网完成在线付费。

2. 优化审批机制2.1 划定审批权限边界:细化各级商事登记机关的审批权限,明确分工并建立快捷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2.2 引入并完善监管机制:建立监管系统,监控商事登记机关的操作行为,确保公正、透明的审批过程。

2.3 推行并加强信息共享机制: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自动共享和交换。

3. 降低登记成本3.1 精简登记费用项目:对现行登记费用进行评估,去除不必要的费用项目,减轻企业负担。

3.2 提高登记收费透明度:在登记机关网站上公开登记费用,并定期公布收费情况,方便企业了解和核对。

《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全面解读

《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全面解读

《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全面解读【导语】:《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改革?改革在全省铺开后将对省内企业产生哪些影响?“一元公司”“零首付”成真我省12项举措构建“宽进严管”体系,本报独家解读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昨日,省工商局召开改革动员会,部署从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广东此前已在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地开展工商登记改革试点并取得显著成效。

国务院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时,也吸收了广东试点经验。

作为今年全省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省政府日前批准了《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推出12项改革措施全力构建“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体系。

《方案》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改革?改革在全省铺开后将对省内企业产生哪些影响?昨日,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南方日报的独家专访,对《方案》和即将铺开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解读。

1 改革登记审批流程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改革前,工商登记采取“先证后照”模式,企业登记需先向审批部门申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改革后,实行“先照后证”,除部分涉及前置审批的工商登记需凭“证”(批准文件)办“照”外,其余直接向登记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后就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必须经审批才能开业的,经审批取“证”后,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原来规定先有‘证’再办‘照’,而‘证’的审批往往要求具备相应的场地、设备、专业人员资质等,而拿不到营业执照,没有主体资格,就无法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租赁场地、采购设备或签订用工合同等,又难以满足办‘证’所需条件,所以以前经常出现证照互为前提的困局。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行“先证后照”的制度设计,准入程序不够科学,有法定依据的前置审批就多达180多项,存在种种弊端。

《方案》以改革市场准入流程为切入口,推行市场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是对现行登记审批流程的重大调整和重构。

广州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广州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广州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广州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近日,广州市政府宣布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这将为广州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商事登记是企业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必经之路。

广州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之前,广州市政府已经推行了一系列措施,如缩短企业设立时间、推行“一网通办”等,这些都得到了广大企业家的认可和好评。

在本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广州市政府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推行“全程电子化”目前,广州市已将商事登记审批全程电子化。

企业可以登录广州市商事登记网站进行申请,无需前往工商局,大大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

二、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广州市政府大力推行“一次性跑完”,把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服务项目尽可能的整合,推出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

同时,为了满足企业的多样化需求,广州市政府也推出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让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三、完善监管机制广州市政府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加强对企业信用状况的监管,完善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对失信企业实施限制或惩罚措施。

以上措施的实施,将使广州市的商事登记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让广大企业家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这也为广州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鼓励了企业家们的创新创业精神。

然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行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企业信用管理改革亟待加强,设立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管理机制需要更加严格规范;同时,在推行“一次性跑完”方面,仍需在流程的优化和服务的质量上下功夫等。

总之,广州市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广州市政府积极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一次重要举措,也是广州市政府将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创业放在重要位置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于广州市来说,这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措施。

广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践和体会

广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践和体会

广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践和体会首先,广东工商登记制度的实践。

在过程中,广东省着力解决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我们实施了"一枚章、三证合一"的,将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张统一的证件。

这不仅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其次,我们推行了"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服务模式,建立了统一的企业登记平台。

企业只需在一个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不再需要到多个窗口逐个办理,大大减少了企业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同时,我们还实施了"一网通办"的方式,让企业可以在网上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提高了办事的便利性。

此外,我们还优化了办事环境,简化了登记材料,减少了企业的申报材料,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其次,广东工商登记制度的体会。

通过参与这次,我深深地认识到,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通过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地办理登记手续,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发展。

其次,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市场竞争力。

在过去,存在一些企业违规经营、流动性强、难以监管的问题,通过,我们建立了更加规范的登记制度和监管机制,确保了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最后,有助于提高政府效能,优化服务水平。

通过推行“一枚章、三证合一”、一窗受理等措施,我们实现了政府服务的深度整合,提高了办事效率,这对于提升政府效能、优化政府服务非常有益。

总的来说,广东工商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但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和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实践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的重要性,它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政府效能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的理解和落实不到位,导致的推进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

商事登记改革后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商事登记改革后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商事登记改革后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表示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了登记程序,放宽了企业登记门槛,有利于激发民间创业热潮,但是在改革的同时也给基层工商部门带来一系列监管问题,后续监管措施亟待跟进。

一、目前商事登记改革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今年3月1日,深圳、珠海实施新商事登记,并启动新版营业执照,其主要内容及特点:一是打开了经营范围的“连环锁”。

将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对分离,将营业执照简化为商事主体资格凭证。

同时将目前使用的18类营业执照精简为7类,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二是打破了注册资本的“玻璃门”。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

三是拆除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铁栅栏”。

采取住所和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场所和住所不一致的,可以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也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四是取消了年检验照的“紧箍咒”。

企业每年将不用接受工商执照年检,只需提交企业年度报告,由企业自主向社会公示经营状况。

二、商事登记改革后基层后续监管存在的困难(一)市场主体监管难度加大。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登记门槛降低,在为不少创业人士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带来许多新的难题。

一是取消验资限制后,必然会滋生一些“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的设立,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趁机以开公司、办企业为名,行洗钱、诈骗之实。

二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的限制后,容易产生一个住所承租给几个不同经营主体的现象,也容易产生一些特殊行业在居民区开设经营主体所诱发的矛盾。

三是取消年检验照后,工商部门不再对商事主体的登记和许可审批信息进行一年一度的审查,会出现一些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不办理相关许可证,或者许可证过期、失效后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

(二)基层监管模式发生变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商事制度改革是指政府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和经济发展需要,在合理调整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改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市场型经济体系的逐渐成熟,商事制度改革成为了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本文就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总结。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当前,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推进便利化改革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设置清单审批”到“负面清单管理”、从“照后制”到“照前放行、审后监管”,全面推进了便利化改革,提升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和用户体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国有资本投资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深化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

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近年来还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政策,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之一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市场化改革和银行间市场建设。

此举无疑强化了经济金融体系的服务效能和市场竞争力。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立法不足立法不足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瓶颈之一。

因为制度改革必须以法律为基础,所以,只有完善立法体系,才能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创造一个便利优质的营商环境。

政策落地难政策落地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科学制定改革措施,并在细节方面完善政策制定,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增强营商环境的实效性。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影响及对策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影响及对策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以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例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3级国贸2013092036[摘要]广州市工商局在2013年8月23日发布了《关于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通告》,明确广州市将于2013年9月1日起,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工商登记制度,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在营业执照上不再注明该企业的经营范围,在工商营业执照的版式和记载内容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

这对严重依赖工商登记前置的税务登记产生了巨大冲击,也必将对税收征管如税源监管、信息管税、税种核定、发票核定等产生影响。

本文笔者根据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的内容以及小组讨论,阐述了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一些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相关对策,希望能对广州市以及其他推行商事登记制度的城市未来的税收征管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

[关键词] 商事登记制度税收征广州市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在为城市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推动试点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的同时,“先照后证”等制度的改革不仅使商事登记在先后顺序上作出调整,在营业执照上也不再注明该企业的经营范围,这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包括税源监管、信息管税、税种核定、发票核定等方面带来的深刻影响。

作为一个改革试点城市,广州现在在税收征管上遇到的问题,将来全国其他地区也可能会在改革过程中出现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深圳还是广州,都应当积极主动研究问题和总结经验,尽快找出更加完善的应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税收征管问题的应对措施,这不但对广州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全国各地即将展开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各地税务部门同样将面临的税收征管新问题,也具有很大的参考借鉴意义[1]。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则是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2]。

商事登记改革中的问题三篇

商事登记改革中的问题三篇

商事登记改革中的问题三篇篇一:商事登记改革制度中的问题商事登记,也称商业登记,是指商事主体或商业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提出,并经登记机关核准的法律行为。

商事登记是将申请人的申请登记行为和主管机关的审核登记注册行为相结合的一种综合性行为,是国家对商事活动实施法律调整和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和必要环节。

商法是一门私法性学科,商事登记则最集中的体现了商法具有公法的性质。

商事登记在我国还有长期存在的必要,作为国家调整商事交易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商事交易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确认商事主体的商事活动资格,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营业活动。

2、确认登记事项的效力,向社会工会公开经营性主题的信用、能力和责任。

3、有利于国家的监督管理,使国家及时了解商事主体的经营状态,有利于国家对各种不同企业的设立和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管,从而实现对商事主体的法律调整和整个国家商事活动的宏观调控,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目前,在我国商法部门尚未形成的法律制度下,商事登记法律没有一个既定的制度框架,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存在缺陷。

一是立法上的缺陷。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法律规定是零散的企业登记法律法规的集合,我国在商事登记立法方面一直没有统一标准,商事登记的法律法规多有内容上的交叉重叠,存在大量的冲突。

二是制度上的缺陷。

一方面登记内容不详细,制度规定落后,难以发挥这个制度本身的优点和对市场的贡献。

我国现行商事登记制度诞生于对旧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而新的经济体制尚未形成时期,其立法目的和基本精神较多地反映了旧体制的要求,不能反映市场经济的需求。

另一方面前置审批程序过多过滥,分级管理,抬高了企业设立的门槛,增大了企业变更的成本,收费化趋势也加重了投资者的负担,极大地冷却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

为了更好的发挥商事登记的作用,商事登记制度亟待完善。

首先最重要的是解决立法上的问题,统一商事登记制度,防止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章的过高构成比例,直接致使地域保护和行业保护堂而皇之地披上了法律的外衣,成为某些人利己之工具。

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浅论商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汉中市西乡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孙旭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系列措施的陆续推进,创业门槛得到降低,营商环境得到优化,市场活力得到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形成,但政策措施在基层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笔者就几个方面谈谈粗浅的认识。

一、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一)“证照”衔接面临困难,监管执法存风险。

一是法律法规缺乏及时跟进。

“先照后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

而“前置”变“后置”后“证”与“照”的衔接问题引发了一些思考:“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然而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许可证办理期限要求、职责边界、负面清单等方面,未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做出详尽规定。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履行“双告知”职责,告知申请人和相关主管(审批)部门,市场主体到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成为许可申请人,而对于正在审批过程中或者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市场主体,许可部门未对其相关信息告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导致“证”与“照”未完全实现闭环。

许可申请人要经历多长期限可取得许可证?未取得行政许可,具体哪些底线不能触碰?不符合审批条件或许可证被审批部门吊销、撤销,应该由哪个部门、履行哪些手续督促其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大量的前置审批转变为后置审批,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约束,没有风险防控,“证”与“照”衔接的问题务必会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二是“证”与“照”衔接脱钩会使政府公信力受影响。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入经营项目,而部分市场主体迟迟未提交许可申请或未取得行政许可,加之,部分市场主体申请时有随意性,没有办理许可证也不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可能导致“证”与“照”不对称或者衔接不紧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未有效衔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完善。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事活动不断增多,商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改革中。

商事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保护商事活动参与方利益和合理调节市场经济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与制度。

本文将探讨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近年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制定和修改,我国实行了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公司与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

然而,商事制度的改革仅停留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完全落实到实际操作中。

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能仍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监管手段。

由此,强化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梯次化、细致化、标准化、规则化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二、商事制度存在的问题1. 制度执行不到位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是商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着对法律、监管标准执行严格度不一、执法不力的现象。

同时,一些有关方面理解不足,法律依据不清,导致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2. 市场主体信用度不高我国当前仍存在一定的“黑心企业”现象,一些企业没有依法纳税、没有保障员工福利、质量信誉缺失等不良行为。

同时,消费者及受损害方的维权渠道仍然不够畅通,使得市场主体信用度不高,影响了商事活动的健康运行。

3. 制度设计不合理商事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例如未从时代发展要求出发,未与国际接轨,未考虑到区域性经济发展、多元企业文化等问题,导致规章制度不够完备、满足市场需求不足。

三、商事制度改革的对策1. 强化制度执行要想一步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需依靠一个明确的管理机制,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对于违反规定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严惩。

同时,还需要制度监察,加强对于执行情况的监管与检查力度。

2. 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度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度是加强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对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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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商事登记制度是国家管理经济事务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受到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和政府经济管理体制的直接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商事登记制度逐渐无法适应当前社会的需求,改革应运而生。

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理顺市场中公权与私权、管制与自治的关系。

一改以往“严把市场准入关”、“重审批轻监管”的模式,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宽进严管”为思路展开,“宽进”是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严管”是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放而不乱。

“严管”的关键在于信用监管模式的建设,这样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才能起到社会共同监管的作用,才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社会共治的严管局面。

自广州全面推行改革以来,“宽进”大大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严管”所需的信用监管模式建设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改革后工商部门对于市场主体的过程监管在监管制度和方式上有一定缺陷,包括信用监管新模式未健全、日常监管方式落后、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过程监管缺位以及行业协会监管作用缺失。

要确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能够持续并取得预期效果,需要对上述问题进行不断完善。

首先是完善信用监管新模式,这是商事制度改革在还权于市场之后,实现商事登记和监管体制整体优化的最重要的基础建设。

其次是从创新日常监管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厘清部门职责入手,使过程监管手段更能适应当前登记制的改革进化,实现许可与监管匹配、监管与自律并举、效率与公平兼顾。

最后是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市场主体过程监管制度革新,促进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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