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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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

——以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例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3级国贸2013092036

[摘要]广州市工商局在2013年8月23日发布了《关于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通告》,明确广州市将于2013年9月1日起,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新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工商登记制度,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在营业执照上不再注明该企业的经营范围,在工商营业执照的版式和记载内容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这对严重依赖工商登记前置的税务登记产生了巨大冲击,也必将对税收征管如税源监管、信息管税、税种核定、发票核定等产生影响。本文笔者根据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的内容以及小组讨论,阐述了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一些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相关对策,希望能对广州市以及其他推行商事登记制度的城市未来的税收征管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

[关键词] 商事登记制度税收征广州市改革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在为城市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推动试点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的同时,“先照后证”等制度的改革不仅使商事登记在先后顺序上作出调整,在营业执照上也不再注明该企业的经营范围,这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包括税源监管、信息管税、税种核定、发票核定等方面带来的深刻影响。作为一个改革试点城市,广州现在在税收征管上遇到的问题,将来全国其他地区也可能会在改革过程中出现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深圳还是广州,都应当积极主动研究问题和总结经验,尽快找出更加完善的应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税收征管问题的应对措施,这不但对广州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全国各地即将展开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各地税务部门同样将面临的税收征管新问题,也具有很大的参考借鉴意义[1]。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则是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2]。

(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面推行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同年的9月,广州市也启动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信息公示社会监督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在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市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市科技与信息化局负责基础平台技术支撑与维护。新平台具备多种功能:自动判断商事主体行业类别;向许可审批部门智能推送商事主体登记信息;智能关联整合各部门登记、许可审批及处罚信息,并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2)登记申报先照后证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一般经营项目领到执照就可经营。除从事金融、电信等经营活动,以及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所有商事主体,一律实施“先照后证”。即先领取营业执照再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才可开展许可经营活动。对于从事一般经营项目活动的,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金取消限额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不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仅对申请人申报的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商事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无需再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该项改革,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首期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非货币出资比例等限制性规定,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有利于降低创立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同时,有利于引导公司按照自身需要和实际能力出资,规范注册资本管理,减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情况的发生。

(4)年度报告替代年检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实行了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取消年度检验和验照制度。新办法同时取消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自行提交年度报告书,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体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商事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网络办理省钱省力

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可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上注册系统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并提交网上设立的申请。开办企业之初不但可以“一分钱不拿”,还可以“一个局不跑”,动动拇指上网就能申请营业执照。广州将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发照、网上查档的电子化登记管理。

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全国首创多种信息化手段和方式。试点期间就将二维码技术应用于营业执照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企业信息栏,社会公众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扫描二维码,便可轻松获取并储存所关注企业的信息。工商部门又推出了“商登易”APP应用软件。通过这个软件,公众可以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快捷便利地进行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年度报告,在线移动办理商事登记业务。

二、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广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有好有坏。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得良好成效,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得到释放。截至2014年3月31日,广州地税税务登记户共86.9 万户,同比增长9.7%。2014年一季度全市地税税务登记新开30341户,同比增38.4% ;注销 11970户,同比增长4.4%。1—3月全市税务登记总户数和新开户数同比均呈加速增长态势[3]。

现行税务登记制度将工商登记作为税务登记的前置条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工然而问题同时也存在,商登记制度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并在工商营业执照的方式和记载内容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这对严重依赖工商登记前置的税务登记产生巨大冲击,在广州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发展中,逐渐暴露出以下一些问题:

(一)税务信息方面的问题

(1)“宽进”、“简化”的商事登记制度,大幅度降低了登记门槛。导致商事主体剧增,素质良莠不齐,导致税务信息采集难度增加。“先照后证”又导致很多商事主体为了省事不办或者迟办税务登记证,大大增加了税务机关信息采集的难度。广州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虽然新增税务登记的户数显著增加,但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商事主体数据相比却存在较大差距。税务信息的不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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