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案例集4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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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ppt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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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法案11998年7月20日,新加坡A公司给中国大连B公司发要约称:“鱼粉180吨,单价CIF大连每吨800美元,总价值1764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内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请电复。

”B公司回电,接受,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A公司未回答也未装船。

分析;B公司认为A公司违约了,A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没违约B公司要求立即装船属于实质性修改,属于新要约。

A公司并未承诺案2中国甲公司于2007年5月9日发电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中称:可供白糖1500吨,每吨6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本月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于6月1日回电:你公司5月9日发盘我接爱,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

甲公司未回答。

请回答: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没有成立。

因为乙公司没有在要约规定期间内做出承诺•案3•美国A公司欲将从别国进口的某种商品转售给中国的B公司,为此A公司向B公司发出要约。

B公司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复电:“接受,请提供产地证明。

对此A公司并未答复。

以后,A公司收到公司B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中的单据条款要求提供产地证。

因为该商品并非美国的本国产品,美国的有关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

于是,A公司电请B公司取消信用证中的产地证条款,遭到拒绝,引发了双方的纠纷。

A公司提出他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因此买卖合同并未成立;而B公司则坚持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合同,A公司必须按合同规定在交货时提供产地证。

请回答:•1、合同是否成立?•2、A公司提出的修改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没有成立•合理单单相符•案4•一份CIF合同,出售一批散装农产品,从亚洲某港口运往伦敦。

合同规定,“按CIF 条件交货,凭单据支付货款。

”当货物运到时,卖方只提交一份提货单,但没有保险单。

买方以卖方未提交保险单为由,拒付货款。

但卖方认为这是一份CIF合同,或者到货合同,既然已经到货,买方应当付款。

《国际法学》PPT课件

《国际法学》PPT课件
2021/7/10
1. 领土与领土构成 领土是指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地球的
特定部分,及其附属的特定内容。 领土的组成: 领陆、领水、底土、领空
2021/7/10
①领陆:国家陆地疆界以内全部陆地, 包括:大陆、岛屿。
②领水包括内水、领海、群岛水域。 内水是指国家领陆之内以及领海基线向 陆地一面的所有水域。包括内陆水域(河流、 湖泊)和内海水域(内海湾、内海峡、海 口)。
2021/7/10
2021/7/10
2. WTO的宗旨和目标 在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
下,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 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 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要相称; 保护和维护环境。
2021/7/10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 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
惯,国际法的其他渊源包括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司法判例、国际公法学家的学说、国际 组织的决议。
2021/7/10
4.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国际法的原则
和规则中,那些得到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 意义的并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原则。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国家主权平等原 则、不侵犯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和平解 决国际争端原则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2021/7/10
领海与内水的区别就在于国家在领海的 主权受到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权的限制。
群岛水域是由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海域。 其地位不同于内水甚至领海。在该水域,国 家虽拥有主权,但实行无害通过制和群岛海 道通过制。
2021/7/10
③底土是指领陆下的底土和领水下的水底 和底土。
④领空是领陆、领水之上国家主权管辖的 一定高度的空间。

《国际法讲座》课件

《国际法讲座》课件

国际法的主要领域
05
国际人权法
定义:国际人权法是关于保障人权的一系列国际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保护人的尊严和权利,促进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
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人权、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 利等 意义: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提供了保障人权的法律基础和行动准 则
国际环境法
定义与概念: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家间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03
主权平等原则
主权国家的定义和权利 主权平等原则在国际法中的体现 主权平等原则与国际合作的关系 主权平等原则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
不干涉内政原则
定义: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不得以任何形式 侵犯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主权和独立。
特点:具有普遍 性、任意性、不 成文性和习惯性
形成要件:国家 反复实践并接受 为法律,且被其 他国家所承认
意义:国际习惯 是国际法渊源之 一,对于维护国 际秩序和促进国 际合作具有重要 意义
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的定义和特点
国际条约的缔结和生效要件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国际条约的种类和分类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国际条约的解释和适用规则
国际法的实践:国际法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各国在签订条约、进行外交活动、解决争端等方面都遵循国际法的 规定。同时,国际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法的起源
国际法的发展阶段
国际法的形成要件
国际法的编纂
国际法的作用和意义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际法通过规范国家间的行为,防止战争和冲突的发生,维护全球和平与 稳定。

2024《国际法概论》PPT课件

2024《国际法概论》PPT课件

01国际法定义02国际法特点国际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关系。

国际法具有全球性、普遍性、强制性、平等性等特点,是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国际法定义及特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联系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且国内法的制定和实施常常需要考虑国际法规范。

区别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调整的是国家内部的关系;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内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而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国在国际法上地位平等,享有独立自主权,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不干涉内政原则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各国在发生国际争端时,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避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国际合作原则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应互相合作,促进全球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渊源与编纂国际法渊源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以及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的学说等。

国际法编纂国际法编纂是指将国际法规范进行系统化、条理化的整理和编纂工作,以便于各国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国际法规范。

国际法编纂的主要机构包括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海牙国际法学院等。

03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国家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违反国际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国际责任,包括道歉、赔偿、恢复原状等。

国家的国际责任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03国际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国际组织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全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01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类型国际组织是多个国家为了共同目的而建立的机构,可分为全球性、区域性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国际法课件全版学习课件

国际法课件全版学习课件
思考题:分析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是不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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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三、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 体系. 1、法学理论分析
——对法、法律的反思及法律规那么描述的解析 2、世界各国的国际法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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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法的开展
国际法开展的历史时期划分: 中古国际法——15、16世纪之前 近代国际法——1500—20世纪初〔以1648年威
4、主权原那么的意义.是各国保护自己生存、反对他国控制和干预 的法律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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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那么
5、互相尊重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表现, 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 内容.在国际法上,领土完整说明了领土整体性和统一 性的内在特征,指国家领土不能被分裂、肢解和侵占 的属性.领土完整是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局部,是鉴别 国家是否真正享有独立和主权的重
注意领会
互不侵犯原那么不仅反对大小规模的武装进攻,也制止进展 武力威胁、制止武装进攻的准备和进展战争的宣传.?纽伦 堡国际军事法庭规约?第5条规定,凡方案准备发动或从事 任何一种战争的行动都构成违反和平罪,是严重的国际罪 行.这里指出的当然是侵略性的非正义战争.
同?联合国宪章?一样,制止的是侵略战争,没有规定制止一 切战争,以下两类战争不在制止之列:1、联合国按照宪章 规定合法使用武力;2、在外国统治下的民族和人民为行使 自决权,为取得被剥夺的权利、自由和独立而进展的民族 独立解放战争,包括民族武装斗争和反对侵略的自卫战争.
二、前项规定不阻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 那么裁判案件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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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二、国际法的具体渊源 〔一〕条约 〔二〕国际习惯 〔三〕一般法律原那么 〔四〕确定法律原那么的补助资料 〔五〕公允及善良原那么 〔六〕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决议 〔七〕准条约、软法

国际法PPT

国际法PPT
物质因素:即各国共同的或相近的行为和反复的做法,这是量 的因素 心理因素:即被各国接受为法律,这是质的因素
2、国际习惯
• 国际习惯的证据:
1)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表现于条约(P9)、宣言以及各种外 交文书; 2)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实践,表现于国际组织和机关的决定、判 决等; 3)国家内部行为,表现于国内法规、法院判决、行政命令等
中文国际法的由来
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
“For God has given conscience a judicial power to be the sovereign guide of human actions, by despising whose admonitions the mind is stupefied into brutal hardness."
三、国际法渊源的类型
1、国际条约:P8 • 条约分为契约性条约和造法性条约. • 契约性条约,类似国内法上的契约,规定缔约国 之间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 造法性条约是指有关确立或更改一般国际法的原 则、规则和制度的多边条约或国际公约。
2、国际习惯
• 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是指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而具有 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 • 条件:两个
国际习惯:无规定
• 30.2008年6月,我国完成缔结某项条约的谈判工作,该条约 中的某些条款与我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较大冲突,该条约目 前尚未生效。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 程序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对那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 条款作出保留 • B.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 我国法律 • C.上述条约须经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 D.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我国不得缔结该条约

国际法PPT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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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PPT整理第一章导论一、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的定义、特征、法律属性、效力根据二、国际法的历史发展:古代国际法、近代国际法、现代国际法国际法的发展轨迹三、国际法的主体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个人四、国际法的体系:形态体系、部门体系五、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相关的国际法规则、相关的国家实践第一节国际法的性质一、国际法的定义:名称:万民法、国际法含义: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规章、制度的总称二、特征:(与国内法之比较)1. 社会基础和适用空间:2.基本主体:3. 制定/效力:4. 实施:第一节国际法的性质三、国际法的法律属性:国际法是否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1.适用的空间2.为各国所遵守3.强制执行的效力四、国际法效力根据:自然法——自然理性、法律良知、最高规范共同意志权威决策的总和——政策定向各国之间意志的协调第二节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国际法二、近代国际法标志: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三、现代国际法:巴黎和会、国际联盟现代国际法的新发展:1.主体种类的增多;2.客体范围的扩大;3.实施机制的加强;4.基本理论的发展四、国际法发展的轨迹第三节国际法的主体一、概念1.具有独立的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能力;2.具有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义务的能力二、国家——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三、国际组织:四、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五、个人第四节国际法的体系一、国际法规范的形态体系条约——习惯一般——特殊强行——任意实体——程序二、国际法规范的部门体系1. 国际法的各分支2. 共存国际法、合作国际法、人权国际法第五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一元论:国内法优先说、国际法优先说二元论:平行说两者相互独立、互不从属,但同时相互联系、具有内在统一性:A. 两者相互吸收:B. 两者相互配合:C. 两者相互制约:二、有关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国际法规则1、约定必须遵守,国际不能以国内法改变国际法;2、内政不容干涉第五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三、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国家实践1.国际法接受为国内法的方式:习惯国际法:并入条约国际法:转化——通过国内立法机关的立法并入——直接适用2.国际法在国内适用中的效力等级:a.条约与国内一般法律的关系:b.国际习惯与国内一般法律的关系:c.国际法与国家宪法的关系:3.国际法在国内适用的补充立法:自动执行条约、非自动执行条约四、中国的实践第二章国际法的渊源与编纂一、国际法的渊源:有关国际法的渊源的概述、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决议、国际司法判例二、国际法的编纂:国际法的编纂的含义、联合国与国际法的编纂第一节国际法的渊源一、概述1.含义:国际法的规范第一次出现的地方、使其具有合法性的法律形式2.相关国际文件的规定:A.《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B.《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21条: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国际组织决议、国际司法判例第一节国际法的渊源二、国际条约——主要渊源1.含义:国际法主体间以国际法为准而缔结的确立其相互权利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2.分类:双边——多边造法性——契约性造法性条约:创立、修改缔约方必须遵守的国际法规则的开放性、多边性条约契约性条约:规定缔约方具体权利义务的条约二、国际习惯——主要渊源1.含义:各国在实践中通过重复类似的行为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

国际法课件_1421页

国际法课件_1421页

• 原则上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撕下公 司的面纱”,而同意一国对外国公司中具有 本国国籍的股东行使保护。一般而言,公司 由其所属国代表,股东所属国不得代表股东 或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如果一个公司是在甲 国登记注册,并且在其境内经营,大多数大 多数股东也是该国国民,该国的偿权就会 得到普遍的承认。但是如果公司的所属国与 股东的国籍国不一致,这一代表权就会引起 问题。
• 如果一个公司是在甲国登记注册,并且在其 境内经营,大多数大多数股东也是该国国民 ,该国的求偿权就会得到普遍的承认。但是 如果公司的所属国与股东的国籍国不一致, 这一代表权就会引起问题。
• 在“巴塞罗那牵引公司案”(1970年)中, 该公司是在加拿大注册,股东是比利时人, 而损害行为发生在西班牙。比利时代表本国 股东的利益,提出求偿,但遭到国际法院的 拒绝。法院认为,保护国根据国籍原则对本 国公司行使保护权。
• 同时,我国宣布放弃赔偿要求。这件事当 时在国内引起了不少物议。实际的情况是 ,在国民党当局已经放弃赔偿二十年后, 我们再提出赔偿已经不现实。而且日本手 里还有一张台湾牌。这是不得已而为之, 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现在出现了一个新 的问题:政府的放弃是不是也使人民丧失 了民间赔偿要求?当时恐怕政府方面是不 明确的,客观一点讲,是根本没有想到还 有民间赔偿要求。而且前几年提出民间赔 偿要求时,政府方面态度还相当消极。
• 在实践中,在如何运用这项规则上,还有个 标准问题。例如,什么是“用尽当地司法救 济?”如何衡量司法救济的有效性和可适用 性?
• 这种国籍的纽带在通常情况下是显而易见的。 但在某些情况下就可能很复杂,难以判断,因
为有无国籍状态,以及双重或多国籍情况。在 “诺特波姆案”(1955年)中,对于具有双 重国籍人的求偿问题,国际法院确立了“实际

我的国际法案例PPT

我的国际法案例PPT

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 OSLTF(oil spill liability trust fund)
• 责任人抗辩:
• 下列事由可以作为责任人的抗辩理由: (1)不可抗力(2)战争行为 (3) 独立第三方行为或疏忽导致,如果责任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已 经尽到足够的注意义 务并且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4)责任人及 时通报事故并在随后的清污活动中 提供合作。 责任人责任限制 也存在例外,包括严重疏忽的行为,故意的不当行为,或者 违反 联邦安全施工规定而造成泄漏的行为。“
supreme court
溢油责任信托基 金 OSLTF(oil spill liability trust fund)
针对墨西哥湾溢油案产生的信托基金
• 2010年6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与英国石油公司(BP)首席执行 官唐熙华及董事长思文凯在白宫举行了会谈。这是继4月20日泄 漏事件爆发后,美国总统第一次与英国石油高管面对面。经过谈 判,英国石油公司与奥巴马政府达成一项初步协议,同意建立一 只基金来支付与墨西哥湾原油泄露事件相关的索赔请求,该基金 总额为200亿美元。
01
美国司法部,路易斯安那州和阿拉巴马州以及大量的私人和企业提出了针对深水钻井区的 承租人,所有者,操作者,固井及录井服务的提供者和防泄漏装置的制造商提出了诉讼, 指控侵犯《清洁水法案》和《油污染法案》导致油污泄漏进入墨西哥湾。法院针对案件采 取多阶段审理,承认了部分政府的即决判决动议。至于《油污法案》的限制条件是否被采 纳,法院对于相应的主张执行了“事件阶段”审判。
墨西哥湾溢油污 染案审判流程
LOREM IPSUM DOLOR
审判流程图
Feb. 22, 2012.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E.D.Louisi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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