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第一章习题ppt课件
国际公法 ppt课件
对新政府的承认是发生在一个现存国家内 部经过了社会变革或叛乱,导致该国发生非 宪法程序的政权更迭,产生新政权(即新政 府)。新政府全然改变了旧政府内部统治秩 序和国际关系。只要新政府不是外来侵略造 成并且能对它的国家实行了有效统治。现存 国家就可以承认。例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承认就是对新政府的承认。
•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虽然各国实践不
同,但总体可以归纳为两种方式:采纳和 转化。关于采纳和转化的相关实践教材中 介绍的很详细,大家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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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法上的国家
第一节 国家概述
一、国家构成的要素、类型、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因为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所以我们在本章专门对国家的一些原 则、规则作一重点说明。国际法意义的国家是指具有固定的居民(即 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的社会实体。涉及国家的主 要问题有: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承认、继承和责任、永久 中立国和附属国等。下边我分别作一简要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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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家和政府的承认
一、国家承认
(一)国家承认的概念和性质
1、国家的承认是指现存国家对新国家产生的事实给予确认 并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果,与新国家进行正常交往的 行为。
2、国家承认的性质
(1)构成说 (2)宣告说
(二)新国家产生的情势和获得承认的条件
新国家可以由于殖民地或附属国独立、现存国家的合并、 分离或解体等原因而产生。
需要同学们掌握的是传统国际法时期和现代国际法时期学术界所形 成的几个学派,要知道传统国际法时期有三个学派:格老秀斯派、自然 法学派、实在法学派。现代国际法时期出现了新的自然法学派和新实在 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里主要两个学说,社会连带学说和规范法学派。 新实在法学派里包括权力政治说和政策定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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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 、 必须是各国公认的法律规范; 2 、 必须是在国际法各个领域中起指导 作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 3 、 必须是构成整个国际法的法律基础 和核心; 4 、 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第二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产生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 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 平等互利、和 平共处。 这些原则作为一完整的概念提出, 第一次见之于1954年4月29日的《关于中国 西藏 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中,同年6月28日,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 声明 , 重申了五项原则。16月29日,中缅 两国总理在联合声明中再次重申了这五项 原则。
三、我国的实践
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除我国 声明保留的条款外,在我国具有法律效 力。 2、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 国内法规定不一致时,国际条约在国内 适用中处于优先地位。 3、国际惯例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法 一、古代中国的国际法 二、近代西方国际法传入中国 三、新中国对国际法的贡献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最重要的渊源,它是 指两个或两人以上国家缔结的,规定相互间 权利义务 的书面协议。 国际条约有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两种, 由两个国家参加缔结的条约叫双边条约;由 三个以上 国家参加缔结叫的多边条约。如果 以创立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或 改变现有的国 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为 目的世界性多边条约,称为造法性条约。如 果仅规定少数缔约 国之间权利义务的条约, 称为契约性条约。
3、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各国法律体系中 的共有原则,如时效原则、善意原则。
4、国际司法判例和国际法学家学说。
一般来说,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 直接的国际法渊源,除此之外,一般法 律原则,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和 一些公 法学家的学说是间接的国际法渊源。
国际法课件_1
国际法并不是真正的法律,而是“实在的国 际道德”,“普遍流行于各国间的情感与舆 论”。【爱】核心用户 By微0渺 上 传 3
1、有无立法机关并不是法律之所以成为法律的必要 条件; 2、有无专门的执法机关实施法律、制裁违法者也不 是法律成为法律的必要条件; 3、关于国际法经常被违反问题 4、关于制裁问题 5、国际法是不是法律,关键要看国家的态度
INTERNATIONA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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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的法律是由权力至上的立法机关制订的,而 国际上没有一个超国家的立法机关。
2、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国内法上有专门的国家机 关执行法律,而国际上没有一个执行国际法的超国家 的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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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太平洋舰队指挥官丹尼斯· 布莱尔在夏威夷火奴 鲁鲁司令部解释美1
关于制裁问题
受害国不仅对违法者进行谴责,有时会进行报复,或要求 加害国赔偿,这就超出了道德的范围。 有时是弱小国家无法制裁强国;或考虑制裁得不偿失;或 是考虑其他方面的利益,受害国宁愿选择容忍,这是常见 的现象。 国内法也有违法者得不到制裁的情况。 实际上没有实施制裁不等于不应当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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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jus gentium(万民法) law of nations (万国公法) international law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万国公法 国际法【爱】核心用户 By微0渺 上 传 16
中文
万民法 与国际法
International Law 格
劳 修 斯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
名称
万国法与 万国公法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署文本 【爱】核心用户 第一章 国际法概念和理论 By微0渺 上 传 17
《国际法教材》课件
国际法维护国际秩序和稳 定
国际法促进国际合作与发 展
国际法保障国际公平与正 义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作用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重要性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主要手段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实践案例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未来展望
国际法在国际合作中的作用
促进国际合作:国际法为各国提供了在国际事务中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有助于促进国际间 的合作与交流。
不干涉内政原则
定义: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不得利用其自身的影响力强制其他国家采取某种政 策或行动。
重要性: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维护国际秩序和稳定的重要保障。它有助于防止国际冲突和战争的发生,促 进各国之间的和平与合作。
违反后果:如果某个国家违反了不干涉内政原则,采取了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引起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 裁。
国际法与国内 法的关系:国 际法与国内法 相互补充、相
互促进
国际法在国际 社会中的作用: 维护国际秩序、 促进和平与发
展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法的起源
国际法的发展阶段
国际法的形成要件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国际法的渊源和编纂
国际法的渊源: 习惯、条约、国 际法一般原则等
国际法的编纂: 编纂国际法条约、 公约等,促进国 际法的统一和协 调
海洋法规则
海洋法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 海洋法的历史发展: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到其他国际条约和国内法 海洋法的主要规则:划界、航行、捕鱼、资源利用等 海洋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秩序、解决争端等
航空法规则
航空器的登记和国籍
2024版《国际法概论》PPT课件
01国际法定义02国际法特点国际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关系。
国际法具有全球性、普遍性、强制性、平等性等特点,是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国际法定义及特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联系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且国内法的制定和实施常常需要考虑国际法规范。
区别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调整的是国家内部的关系;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内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而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国在国际法上地位平等,享有独立自主权,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不干涉内政原则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各国在发生国际争端时,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避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国际合作原则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应互相合作,促进全球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渊源与编纂国际法渊源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以及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的学说等。
国际法编纂国际法编纂是指将国际法规范进行系统化、条理化的整理和编纂工作,以便于各国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国际法规范。
国际法编纂的主要机构包括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海牙国际法学院等。
03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国家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违反国际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国际责任,包括道歉、赔偿、恢复原状等。
国家的国际责任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03国际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国际组织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全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01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类型国际组织是多个国家为了共同目的而建立的机构,可分为全球性、区域性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国际法课件PPT
• 国际法学界最权威的著作之一——《奥 本海国际法》中的这样界定这一概念: “国际法是对国家在它们彼此往来中有 法律约束力的规则的总体”,“这些规 则主要是支配国家的关系。”
三、国际法的历史
• • • • • • (一)古代国际法 古代有没有国际法? 古埃及:条约、使团 古希腊:使节制度、战争制度 古罗马:万国法 古代中国:使节制度、战争制度、法
• (三)近代国际法 • (四)现代国际法
(詹宁斯、瓦茨修订,第9版,第一卷,第一分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詹宁斯、瓦茨修订, 版 第一卷,第一分册, 1995年版,PP3) 年版, ) 年版
• 我国学者对国际法概念的界定的主要观 点是:“国际法,简言之,是国家之间 的法律,或者说,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 律,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对象的法 律。”
二、国际法的特征
• 国内学者的观点很多都揭示出国际法的几个显著的特征: 第一,国际法是法律。它是由一定的形式要件所有机 组成的总体,这些形式可以是原则,也可以是规则、制度, 甚至习惯,它们都具备法律的特征。 第二,国际法上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但是现代国际法 的主体扩大了范围,也包括政府间组织、国际组织,有些 学者也认为国际法上的个人也应当成为主体。 第三,国际法主要涉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往关系, 因此,国际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主权国家因交往所形成的 国际关系。 第四、许多学者都认为,国际法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行为规范。
(王铁崖主编:《国际法》(“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法律 王铁崖主编: 国际法》 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法律 ), 出版社1995年8月版,第1页。) 出版社 年 月版, 页 月版
国际法课件电子版
第一章国际法概述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所谓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两者相互之间在其相互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并具有其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
第二节国际法的性质及效力依据一、国际法的性质 -----国际法是不是法律?(一)国际法否定论1、主权国家不受法律约束。
认为主权国家没有也不能受到处于它们之上的国际法的约束,所以在理论上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律可言;●批判:主权不是绝对的,主权是平等的,主权平等意味着主权需要自我限制以尊重他国主权,首先体现遵守国际法法则。
2、没有上下等级。
法律是有上下位的,即由上位对下位施令,不可能同位者共同制定并共同遵守,自然不能形成有拘束力的国际法。
●批判:混淆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国内法是法律的一类,国内法是等级法,国际法是平行法。
法律观念的先入为主的解读国际法是错误的。
3、属于国际道德。
而不能被认为是一种真正的法律。
4、无强制制裁力量。
包括强制性、强制力量、强制执行力。
国际社会对违法行为却无法防止和制裁,认为由于各国都有实力,违反国际法的事例时有发生,所以在实际上并无有效的国际法。
●批判:这种论点脱离现实。
将强制性与强制实际执行力混淆。
19世纪英国奥斯汀是“国际法否定论”的主要代表。
----------------------总之,以上观点具有明显的片面性,是一种在法律观念上先人为主地把衡量国内法的标准移植于国际法理论的结果。
----------------(二)国际法肯定论---------共同同意(1)主观上得到各国共同同意。
国际法通过各主权国家同意。
(郑重签订或默认;它规定了一整套处理国家对外关系的行为准则,为国家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2)客观上有条约等保证其强制性。
例如均有这类条款的《联合国宪章》:各会员国应忠实履行它们依宪章规定所承担的义务;各会员国应该以和平方法解决它们的国际争端-------联合国应要求非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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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三、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 体系. 1、法学理论分析
——对法、法律的反思及法律规那么描述的解析 2、世界各国的国际法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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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法的开展
国际法开展的历史时期划分: 中古国际法——15、16世纪之前 近代国际法——1500—20世纪初〔以1648年威
4、主权原那么的意义.是各国保护自己生存、反对他国控制和干预 的法律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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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那么
5、互相尊重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表现, 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 内容.在国际法上,领土完整说明了领土整体性和统一 性的内在特征,指国家领土不能被分裂、肢解和侵占 的属性.领土完整是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局部,是鉴别 国家是否真正享有独立和主权的重
注意领会
互不侵犯原那么不仅反对大小规模的武装进攻,也制止进展 武力威胁、制止武装进攻的准备和进展战争的宣传.?纽伦 堡国际军事法庭规约?第5条规定,凡方案准备发动或从事 任何一种战争的行动都构成违反和平罪,是严重的国际罪 行.这里指出的当然是侵略性的非正义战争.
同?联合国宪章?一样,制止的是侵略战争,没有规定制止一 切战争,以下两类战争不在制止之列:1、联合国按照宪章 规定合法使用武力;2、在外国统治下的民族和人民为行使 自决权,为取得被剥夺的权利、自由和独立而进展的民族 独立解放战争,包括民族武装斗争和反对侵略的自卫战争.
二、前项规定不阻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 那么裁判案件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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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二、国际法的具体渊源 〔一〕条约 〔二〕国际习惯 〔三〕一般法律原那么 〔四〕确定法律原那么的补助资料 〔五〕公允及善良原那么 〔六〕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决议 〔七〕准条约、软法
国际法课件_国际法导论
国际法专指的是国际公法,而国际私法 主要调整的是具有涉外关系的民事法 律关系发生法律抵触时的法律适用问 题。 国际法与部门法 普遍国际法与特殊国际法/区域国际法
• 二、国际法的作用
国际法功能体现在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 1、社会作用在于通过体现各国的协调意 志来为各国在国际关系交往中的需要服 务。 2、规范作用表现在指引、评价、教育、 预测和强制伍方面。
违反国际法行为的救济措施: 对于那些违反国际法行为的国家,可以 通过受害国单独地或与其它国家集体采 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以保护受害国的权 利,并保证国际法能够得到较有效的实 施。如:警告,要求终止不法行为、保 证不再重犯、恢复原状、赔偿,采取报 复措施,实行经济制裁等。
(二)、国际法的概念 教材上的定义:是国家之间在交往过程中形成 并经各国协议确认的,主要用以调整国家之 间关系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规 章和制度的总称。 赵建文先生的定义:“国际法是对国际社会成 员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范.” 端木正先生的定义:“国际法主要是国家在其 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 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和。
国家的行为在传统国际法上几乎未受到 什么约束。 (1) 、在传统国际法中国家能在最大程度 地自由决定自己的体制,政治体制、经 济制度法律体系等。 (2) 、国家完全自主决定对外政策。在传 统国际法上,国家有权参加任何条约:
但是在一战后,特别是在二战之后,国 际法在国家行为的自由上增加了一些限 制,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1) 、大量国际条约的建立了范围广泛的 网络,绝大多数的国家都是国际条约的 签约国,大量的条约也因此影响着各个 签约国的国内法律体系。 (2)、禁止使用武力的各种法律约束 (3) 、强行法 (jus cogens) 限制了各国的 行为。
国际法课件(第一章)-刘万啸
大 纲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节 中国与国际法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国际法的名称与定义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国际法指国际公法(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广义的国际法还包括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和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本 课程的内容仅限于国际公法。 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 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第三节 中国与国际法
一、中国古代国际法的遗迹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各国间的关系规则类似于近代国际法规则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中国进入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大统一的封 建帝国时代,国际法没有存在的社会基础
二、近代国际法输入中国
一般认为,国际法正式引入到中国始于1840
年的鸦片战争
整个近代,国际法在中国的适用极其有限,
二战后:建立了普遍性国际组织联合国。国 际法的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了一系列指导现代国际关系的新的国 际法基本原则: 禁止使用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和平解 决争端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国际合作原则、 民族自决原则、各国主权平等原则和诚意履行国 际义务原则等。
(2)国际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调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之间的关系,而且包括 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 间的关系。
2.The Middle Ages(约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 中世纪国际法――萌芽阶段。 皇帝与教皇处于最高的统治地位。 否定了其他国家的主权,国际关系不能正常发展。 各国的争端只须诉诸教皇和皇帝,不必诉诸国际法。 主要是战争和海事等方面的一些规则。 1.从过渡时期到中世纪早期:国际法没有多少适用 的空间,国际法发展几乎停滞 2.中世纪后期:设立了常驻使团;通过订立条约取 得和划分海外领土 3.西班牙时代:签订条约划分海域;确立“海洋自 由”原则
国际法的概念与性质PPT参考课件
整国际关系的法律体系开始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种现实力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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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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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法与国际社会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
国际法律关系是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为维护自身利益和共同利益的需要 而产生和发展的,也就是说,它是国家在相互交往中视其某些利益和 价值利益为值得用法律来保护利益和价值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国 际法是国际关系的产物,国际法的产生和发展总是不可避免地受到国 际关系的影响和制约。
国际关系的实践证明,如果各国在相 互交往中,能够切实地遵守国际法, 诚实履行其承担的国际法律义务,国 际社会的和平和发展才能得到保证。 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法是推动国际关 系进步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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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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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国际法的名称与定义
1、国际法的名称
英文:International law 法文:Droit international 德文:Völkerrecht
2、国际法的定义
国际法是在国际关系中形成的,主要是规范和调整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并决 定其权利和义务并且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第一章:国际法的概念与性质
什么是国际法?国际法是不是真正的法?同国 内法相比,国际法有那些不同,为什么?国际 法有什么作用?在现实中,国际法是否得到了 有效地遵守?国家为什么要遵守国际法?诸如 此类的问题,往往是国际法的初学者在开始学 习国际法时所遇到的。本章的目的就是通过解 答这类问题,建立一个关于国际法的概念框架, 从而为进一步学好国际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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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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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的普遍性
国际法的普遍性(the universality of international law) 是指全部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适用于作为国际社会 成员的所有主权国家。世界上所有主权国家在其相互交往 的过程中,都毫不例外地受到这些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拘 束,而不论它们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意识 形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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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 1.国际习惯确立和存在的证据,可以
在下列哪些材料中找到?(abc ) A.国际组织的决议 B.国家间的外交文件 C. 国内外的司法判决 D.权威国际法学者的著作
.
2.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abc )。
A.国家 B.争取独立的民族 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一定条件下的法人组织
通商航海条约生效后第三年,B国一艘 邮船在A国领海内与A国一艘渔船相撞 ,导致渔船沉没和一名船员死亡。邮 船到达A国A1港口后,该港口地方法 院扣留了邮船,并对其船长提起刑事 诉讼。 B国指责A国违反通商航海条约 ,侵犯了邮船的豁免权,要求立即释 放邮船及其船长。A国法院坚持对案件 的管辖权.,认为通商航海条约不能适 用,因为国会或联邦政府没有颁布实 施该条约的法令。 .
,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关系成为国际关系的一个重 要内容 D.在当今的国际社会,国家与个人间的关系也已 成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内容
.
5.一般认为,国际习惯必须具备的两 个要件是:(ab )。
A.各国重复的类似行为,即长期的 实践,反复的采用,成为通例
B. 通例已被各国接受为法律 C. 通例已被国际法委员会承认为法
B. 国际强行法原则 C. 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
D. 由一般法律意识. 所产生的原则
3.联合国负责编纂国际法的主 要机构是(c )。
A.联合国大会 B.联合国安理会 C.国际法委员会 D.国际法院
.
4.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不具有以下特性 (a )。
A.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其自身固有的 B. 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其成员国通过
.
2、下列关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表述 不正确的是:( )。
A.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得到国际 社会的公认
B.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法律原则
C.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强行法的 范畴
D.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得更改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初出 现在:( )。
A. 中印两国协定中 B. 中、印、缅三国协定中 C. 印缅两国协定中 D.中缅两国协定中
协议赋予的 C. 国际组织的职权一般通过组织章程明确
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因而具有有限性 D. 国际组织是一种有限的、派生的国际法
主体
.
5.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a )。
A.国际法的法典化 B.国际法汇总成册 C.国际立法 D.编辑成册便于查阅
.
6.下列各项不具备国际法主体 资格的是(d )。
A.国家 B.政府间国际组织 C.争取独立的民族 D.非政府组织
.
2.下列关于各国主权平等说法正确的 是:( )。
A.各国法律地位平等
B. 各国不分大小,一律享有主权平 等
C. 各国不分社会形态,一律享有主 权平等
D. 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
人格
.
3.和平共处原则的内容应包括:( ) A.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应和平
共存 B.各国应以和平方式进行国际交往 C.各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 D.各国应合作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律 D. 通例已被国际法院采用
.
6.关于国际法的编纂,甲认为:国际法的 编纂就是指对现有的国际法原则、规 则和制度的明确化和系统化;乙认为:国 际法的编纂工作主要是在全面法典化 方面;丙认为:一些国际法学者和学术团 体也可以进行国际法的编纂活动;丁认 为:联合国各特设委员会也可以进行国 际法没有法律拘束 力
B.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议定书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 束力
C.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原则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 力
D.该原则对于甲、乙、丙三国都具有法律拘束力 .
材料分析题:
1、A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其宪法 规定,条约非经将其纳入本国法律 的立法或行政行为,不约束国内机 关和个人。A国与B国签订商航海 条约,其中第3条规定,双方承诺 各依本国宪法程序,采取必要立法 或其他措施,以实施本条约的规定; 第5条规定,双方从事邮件运输的 船舶享有豁免权。.
.
3.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ab )。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国际组织决议
.
4. 下列关于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表述错误的是 :(bd )。
A.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但国际法所 调整的国际关系的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B.国际法所调整的国际关系就是指国家间的关系 C.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愈来愈大
:(ab )。
A.甲
B.乙 C.丙
.
D.丁
7.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有 :(abcd )。
A.基本主体不同 B.调整对象不同 C.形成方式不同 D.实施方式不同
.
8. 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 ,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 则,也体现在《« 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 书》中。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 ,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 定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 错误的?( ac)(司考)
A国政府则称,该国实行 三权分立制度,政府不能 干预法院的独立审判活动 。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A国 扣留B国邮船和起诉船长 的做法是否符合国际法。
.
国际法第一章第八节 习题
.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原则中,未列入《联合国宪章
》第2条提出的七项原则的是:( ) A.民族自决原则 B.主权平等原则 C.不干涉内政原则 D.和平解决争端原则
国际法第一章 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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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战争与和平法》是第一部全
面论述国际法体系的著作,其作 者是下列哪一位?(a ) A.孟德斯鸠 B.边沁 C.格老秀斯 D.卢梭
.
2.《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一 般法律原则则为国际法的渊源之一 ,下列有关一般法律原则的正确理 解是
( c )。 A.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
4、互不侵犯原则是从哪个国际法 基本原则引申出来的?( )
A.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 整
B.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C.不干涉内政 D.和平共处
.
(二)多项选择题 1.国际强行法具备的特征包括:( )
。 A.国际社会全体接受 B.公认为不许损抑 C.只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的强行法
规则才能更改 D.不得随意更改,但可以任意选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