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课件6章概要
国际公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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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即将英国人惠顿所著的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译成《万国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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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法的渊源
• 国际法的渊源含义。不同的学者是有分歧
的,我们这里理解的渊源是国际法所形成 的方式或程序。
• 1. 直接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
般法律原则
• 2. 辅助资料(间接渊源):司法判例、
第二节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 关于国际法的历史,需要同学把握历史上几
个非常重要的事件。
• 1.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威斯特伐里亚和
会的召开、威斯特伐里亚合约的签订和格老秀斯 《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 2.现代国际法的发展:几个具体表现 • 3.我国与国际法的关系。 • 美国传教士丁韪良首先把国际法介绍到中国
(一)国家基本权利的含义和基本权利的内容
国家基本权利是由国家主权引申的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它与国家 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国际法的权利不同,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法 律权利不是固有的而是派生的权利。国家的基本权利一般认为有四项: 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二)国家的基本义务
国家的基本国际义务是尊重别国的上述基。虽然各国实践不
同,但总体可以归纳为两种方式:采纳和 转化。关于采纳和转化的相关实践教材中 介绍的很详细,大家可以看一下。
国际公法课件
第二章 国际法上的国家
国际法课件
第一节国际法概述一、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是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二、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2、国际法是国家以协议的方式制订的。
3、国际法对国家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国际上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常设强制机构强制执行国际法。
三、国际法的作用1、国际法是辩明国家交往中行为的是非标准。
2、国际法是国际法主体确定具体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
3、国际法是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
4、国际法是化解国际争端的有效手段。
5、国际法是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保障。
6、国际法是国际裁判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国际法渊源一、国际法渊源的含义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即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
二、国际法渊源的内容《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了国际法的法律渊源有四个,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1、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最重要的渊源,它是指两个或两人以上国家缔结的,规定相互间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国际条约有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两种,由两个国家参加缔结的条约叫双边条约;由三个以上国家参加缔结叫的多边条约。
如果以创立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或改变现有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为目的世界性多边条约,称为造法性条约。
如果仅规定少数缔约国之间权利义务的条约,称为契约性条约。
2、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是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步形成的,为各国所接受和沿用的,对各国有法律约束力的,不成文的原则、规则和具体做法。
国际习惯取得国际法法律效力,必须要通过三个阶段:(1)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出现惯例。
(2)这个惯例经过反复实践,范围扩大,且这种实践必须是有意识的,具有法律效力。
(3)各国公认。
国际习惯是不成文法,但大部分现在已发展成为成文法。
3、一般法律原则。
是指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共有原则,如时效原则、善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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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
国际条约
◆条约是指国家间、国家与国际组织间 或国际组织相互间所缔结的“而以国 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
提示
1、作为国际法渊源,条约必须是合法 和有效的。
2、条约有造法性条约与契约性条约之 分,有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之分。
• 《联合国宪章》把全面禁止战争的规定扩大 到全面禁止非法使用武力 。国际法的重心 由对战争本身的规制转向了对和平秩序的制 度设计。
• 现代国际法中的和平机制 – 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内政原则 –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 集体安全制度 – 自卫权的法律规制 – 裁定与控制军备制度 – 侵略定义与侵略罪行
– 从共处法到合作法的转化
• 传统的国际法是以规范各国管辖权为重点的“共处” 法。
• 由主权任意决定的保留范围在减轻分量,而由国际 法加以规范的客体则有所增加。在主权平等基础上 开展国际合作,成为国际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国际 法原则和必须履行的国际义务。过去以规范各国管 辖权为重点的“共处”国际法,正在转化为进一步 促进各国协调发展的“合作”国际法。
第一节国际法概述
一、什么是国际法? (一)定义 ★格老秀斯:国际法是规律国际关系
的万国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战争 与和平关系的法律规范,以保护人类 摆脱战争的灾难。
★劳特派特《奥本海国际法》:万国法或 国际法是一个名称,用以指文明国家认 为在它们彼此交往上有法律拘束力的习 惯和协定规则的总体。
★英J•G•斯塔克:国际法的定义可以是, 由各国觉得必须遵守,并在国家相互关 系中确实共同遵守了的大量的行为规则 和原则所构成的法律总体。
一、国际法渊源的概念
“所谓国际法渊源可以有两种 意义:其一是国际法作为有效的 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或形成的方 式或程序;其二是国际法的规定 第一次再现的处所。”
《国际法概论》课件
《国际法概论》课件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来自《国际法概论》的第五章,主要讲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中的法律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等。
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了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主体和渊源,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中的法律制度。
2. 培养学生运用国际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提高学生对国际法的人权保护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认识。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国际法的基本概念、主体、渊源和基本原则。
难点: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多媒体课件、黑板、粉笔。
学具:教材、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情景引入:通过播放国际法相关的新闻报道或案例视频,引发学生对国际法的兴趣和思考。
2. 知识讲解:详细讲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主体、渊源和基本原则,以及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3. 例题讲解:分析典型例题,让学生了解国际法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4. 随堂练习:针对讲解的内容,设计随堂练习题,让学生即时巩固所学知识。
5.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国际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学生运用国际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 布置作业:布置相关作业,巩固所学知识。
六、板书设计板书内容:国际法的基本概念、主体、渊源、基本原则、国际人权法、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1)简述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主体。
(2)列举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3)解释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4)分析一个国际法案例,阐述国际法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2. 答案:(1)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国际法是国家间关系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是调整国家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和制度。
国际法的主体: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个人。
(2)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主权平等原则、尊重国家领土完整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共同利益原则。
国际法实用PPT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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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继承
• (一)概述
• 1.概念
• 国际法上的继承是指国际权利和义务由于一个国际 人格者发生某些变化而从该国际人格者转向另一个国际 人格者的法律关系上的转移。
• (七)对叛乱团体和交战团体的承认
• 美国内战1861年4月~1865年4月 • 西班牙内战1936-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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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对民族解放运动组织的承认 • (九)不承认原则
• 一般认为,国家在国际法上并不承担承认的义务,但是, 国家在某些情况下却承担不承认的义务,这就是所谓的 不承认原则。
织 • 3.国际组织不得凌驾于成员国之上,不得干涉
成员国内部事务。 • 4.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权限由成员国通过公约加
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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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功能 • 1.从公法角度看 • ⑴缔约权; • ⑵对外交往权(使节权); • ⑶承认与被承认的权利; • ⑷国际索赔和国际责任; • ⑸继承权; • ⑹召集国际会议的能力; • ⑺其他权利。 • 2.从私法角度看 • 国际组织具有法人的功能,其中包括取得和处分财产,
• (三)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但不是唯一的主体
•
凯尔森、卢梭、古海根、杰塞普、劳特派。
• 二、私人国际法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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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和继承
• 一、承认 • (一)承认的概念 • (二)承认的性质
• 1.宣告说 • 2.构成说 • 3.我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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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承认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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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第六版)课件完整版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国际组织的职能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推动全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
提供国际公共服务与援助
联合国体系与国际组织法的发展
联合国体系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体系包括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 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等六个主要机关。
边界与边境制度
边界的概念
边界是确定一国领土范围的界线, 也是一国主权行使的地理空间范
围。
边境制度
边境制度是一国为维护边境安全、 促进边境地区发展而制定的一系
列法律、政策和措施的总和。
边界争端与解决
边界争端是指相邻国家在边界划 分上存在的分歧和争议。解决边 界争端的方式包括谈判协商、国
际仲裁和司法解决等。
04
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概念与分类
国际组织的概念
按成员质分
国际组织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 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 建立的各种机构。
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按地域范围分
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按职能范围分
综合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与职能
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出生、继有和归化。国籍的丧失原因包括自愿 放弃、被剥夺和因婚姻等原因。
外国人的地位与权利
外国人在国际法上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地位,包括人身安全、财产权、 言论自由等。同时,外国人也有义务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规定。
外交保护与人权保护
外交保护的概念与条件
《国际法教材》课件
国际法维护国际秩序和稳 定
国际法促进国际合作与发 展
国际法保障国际公平与正 义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作用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重要性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主要手段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实践案例 国际法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未来展望
国际法在国际合作中的作用
促进国际合作:国际法为各国提供了在国际事务中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有助于促进国际间 的合作与交流。
不干涉内政原则
定义: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不得利用其自身的影响力强制其他国家采取某种政 策或行动。
重要性: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维护国际秩序和稳定的重要保障。它有助于防止国际冲突和战争的发生,促 进各国之间的和平与合作。
违反后果:如果某个国家违反了不干涉内政原则,采取了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引起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 裁。
国际法与国内 法的关系:国 际法与国内法 相互补充、相
互促进
国际法在国际 社会中的作用: 维护国际秩序、 促进和平与发
展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法的起源
国际法的发展阶段
国际法的形成要件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
国际法的渊源和编纂
国际法的渊源: 习惯、条约、国 际法一般原则等
国际法的编纂: 编纂国际法条约、 公约等,促进国 际法的统一和协 调
海洋法规则
海洋法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 海洋法的历史发展: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到其他国际条约和国内法 海洋法的主要规则:划界、航行、捕鱼、资源利用等 海洋法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秩序、解决争端等
航空法规则
航空器的登记和国籍
《国际法讲座》课件
国际法的主要领域
05
国际人权法
定义:国际人权法是关于保障人权的一系列国际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保护人的尊严和权利,促进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
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人权、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 利等 意义: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提供了保障人权的法律基础和行动准 则
国际环境法
定义与概念: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家间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03
主权平等原则
主权国家的定义和权利 主权平等原则在国际法中的体现 主权平等原则与国际合作的关系 主权平等原则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
不干涉内政原则
定义:不干涉内政原则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不得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不得以任何形式 侵犯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主权和独立。
特点:具有普遍 性、任意性、不 成文性和习惯性
形成要件:国家 反复实践并接受 为法律,且被其 他国家所承认
意义:国际习惯 是国际法渊源之 一,对于维护国 际秩序和促进国 际合作具有重要 意义
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的定义和特点
国际条约的缔结和生效要件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国际条约的种类和分类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国际条约的解释和适用规则
国际法的实践:国际法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各国在签订条约、进行外交活动、解决争端等方面都遵循国际法的 规定。同时,国际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
国际法的历史发展
国际法的起源
国际法的发展阶段
国际法的形成要件
国际法的编纂
国际法的作用和意义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际法通过规范国家间的行为,防止战争和冲突的发生,维护全球和平与 稳定。
2024年度-国际法课课件
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
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之一
01
个人在国际法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作为国际法的主体
参与国际法律关系。
个人在国际法中的权利
02
个人享有国际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
、平等权等。
个人在国际法中的义务
03
个人有义务遵守国际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尊重他国主权、不
干涉他国内政、不进行国际犯罪等。
国际法的作用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包括维护国际和平与安 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保护 人权和基本自由等。
4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联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调整对象、法律渊源、实施方式 等方面存在联系。
区别
国际法与国内法在调整对象、法律渊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国际法主要 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主要调整国家内部的关系;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 约和国际习惯,而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司法判例;国际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国
家自身的力量,而国内法的实施则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
5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
平等互利原则
和平共处原则
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 原则之一,它强调国家在国际 关系中的独立地位和主权权利 ,包括领土完整、政治独立、 经济自主等。
平等互利原则是国际法中的另 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各国在 国际关系中平等相待、互利共 赢,尊重彼此的主权和权益, 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个人有义务遵守国际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包括尊重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进 行国际犯罪等。
18
个人在国际法中的权利与义务
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义务
2024《国际法概论》PPT课件
01国际法定义02国际法特点国际法是指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关系。
国际法具有全球性、普遍性、强制性、平等性等特点,是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国际法定义及特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联系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且国内法的制定和实施常常需要考虑国际法规范。
区别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调整的是国家内部的关系;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内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而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国在国际法上地位平等,享有独立自主权,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不干涉内政原则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各国在发生国际争端时,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避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国际合作原则各国在国际交往中应互相合作,促进全球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渊源与编纂国际法渊源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以及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的学说等。
国际法编纂国际法编纂是指将国际法规范进行系统化、条理化的整理和编纂工作,以便于各国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国际法规范。
国际法编纂的主要机构包括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海牙国际法学院等。
03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国家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违反国际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国际责任,包括道歉、赔偿、恢复原状等。
国家的国际责任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03国际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国际组织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推动全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01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类型国际组织是多个国家为了共同目的而建立的机构,可分为全球性、区域性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国际法课件
外国人有义务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社会秩 序。同时,外国人还有义务履行与所在国签订的合同和协议。
03
外国人的特殊地位
在某些情况下,外国人可能享有特殊的地位,如外交人员、领事人员、
国际组织人员等。这些人员享有特殊的权利和豁免权,但同时也需要履
行相应的义务。
引渡与庇护制度
02
国际法的主体与客体
国际法的主体
01
02
03
国家
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国家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 和义务。
国际组织
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 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 法上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
争取独立的民族
在争取独立过程中,被视 为国际法上的特殊主体, 享有某些特定的权利和义 务。
国际法的客体
国家领土
庇护制度的概念和种类
庇护制度是指一国对于因政治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受到追诉或迫害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的 行为。庇护的种类包括领土庇护、外交庇护和政治庇护等。
04
领土与海洋法
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先占
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其他任何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行 为。
添附
由于自然形成或人造的新土地出现而使得国家领土增加,既包括河口 的三角洲、涨滩等自然添附,也包括围海造田等人工添附。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是一个政府间论坛,旨在促进亚太地区 经济增长和合作,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感谢观看
THANKS
引渡的概念和原则
引渡是指一国将逃亡到其境内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引渡的 原则包括双重犯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本国人不引渡原则等。
国际法课件全版学习课件
0.0
9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特征
三、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是法律的一个特殊 体系. 1、法学理论分析
——对法、法律的反思及法律规那么描述的解析 2、世界各国的国际法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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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法的开展
国际法开展的历史时期划分: 中古国际法——15、16世纪之前 近代国际法——1500—20世纪初〔以1648年威
4、主权原那么的意义.是各国保护自己生存、反对他国控制和干预 的法律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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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那么
5、互相尊重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表现, 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 内容.在国际法上,领土完整说明了领土整体性和统一 性的内在特征,指国家领土不能被分裂、肢解和侵占 的属性.领土完整是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局部,是鉴别 国家是否真正享有独立和主权的重
注意领会
互不侵犯原那么不仅反对大小规模的武装进攻,也制止进展 武力威胁、制止武装进攻的准备和进展战争的宣传.?纽伦 堡国际军事法庭规约?第5条规定,凡方案准备发动或从事 任何一种战争的行动都构成违反和平罪,是严重的国际罪 行.这里指出的当然是侵略性的非正义战争.
同?联合国宪章?一样,制止的是侵略战争,没有规定制止一 切战争,以下两类战争不在制止之列:1、联合国按照宪章 规定合法使用武力;2、在外国统治下的民族和人民为行使 自决权,为取得被剥夺的权利、自由和独立而进展的民族 独立解放战争,包括民族武装斗争和反对侵略的自卫战争.
二、前项规定不阻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 那么裁判案件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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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法的渊源
二、国际法的具体渊源 〔一〕条约 〔二〕国际习惯 〔三〕一般法律原那么 〔四〕确定法律原那么的补助资料 〔五〕公允及善良原那么 〔六〕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决议 〔七〕准条约、软法
国际公法第六章 PPT
第六章 航空与外层空间法
第二节 空中劫持
三、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
海牙公约在处理劫持上比东京公约前进了一步,但对象只限于 “空中”劫持则存在不足,因为对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威胁不限于航 空器的飞行中,而且不限于直接对航空器本身。如对地面没施进行的 攻击为此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制止 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为《蒙特利尔公约》, 同海牙公约相比主要是扩大了空中劫持罪行的适用范围。如在地面上 破坏飞机,在飞机上放置装置或有害物质等。
第六章 航空与外层空间法
2、关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的几种学说。 D、国家主权论。这一学说主张国家领土上空属于国家主权,是 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受地面的管辖和支配,代表英国人赫兹尔坦。 E、有限主权论。这一学说主张原则上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主 权,但外国航空器享有无害飞越权。 3、以上学说没有一致的看法,由于国际航空活动的迅速发展, 在1919年的《巴黎航空公约》中有了明确的规定:“缔约国承认每一 国家对其领土的空间享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权”。这是历史上第一次规 定国家领土主权及于领土上空。1944年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也如此规定。1982的海洋法公约也有如此规定。可见,国家对其领土 上空享有主权是毫无疑问的,国家领土上空的空气空间是国家领土的 一部分已形成一条公认的国际法规则。 领土上空有多高呢?这个问题随着航天的发展而提出。联大1961 年12月20日通过的第1721号决议明确规定,外层空间由所有国家按 照国际法自由探索和使用而不得由任何国家据为己有。从此空气空间 被明确为两个法律地位不同的空间,有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
为了便于登记国行使管辖权,公约第16条第1款规定,对航空器 内的犯罪,为引渡的目的,应看作不仅是发生在所发生的地点,而且 也发生在航空器登记国领土上。但同时规定,任何条款不应当被解释 为规定引渡的义务,即引渡不是缔约国的义务。经国际实践很快发现 了东京公约使用中的诸多问题。
国际法全套课件(2024)
海洋法的渊源
主要包括国际习惯、国际 条约和国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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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划界与争端解决
海洋划界的原则
根据国际法,海洋划界应遵循公 平原则、自然延伸原则和等距离
原则等。
2024/1/29
海洋划界的方法
包括等距离线法、中间线法、成比 例划界法等。
海洋争端的解决
当国家间在海洋领域发生争端时, 可以通过谈判、协商、调解、仲裁 和司法解决等方式进行处理。
国际法院与国际仲裁机构 的程序
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等阶段 。在程序上,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机构都遵 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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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角色与贡献
联合国的角色
联合国作为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通过提供谈判平台、推动和 平解决争端等方式,为国际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国际组织
经国家同意,依据国际法或国内法成 立的国际性机构,在一定范围内和一 定程度上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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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的客体
01
02
03
04
国家领土
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地球 的特定部分及附属的特定上空
。
海洋法
规定海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 度。
空间法
规定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和法 律制度。
国际环境法
国际法全套课件
2024/1/29
1
目录
• 国际法概述
• 国际法的主体与客体
• 国际人权法
• 国际海洋法
• 国际空间法
• 国际环境法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2024/1/29
国际法基本原理课件
国际法基本原理课件第一章:引言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法作为国际社会的法律规范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
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对于我们理解国际关系、维护国家利益以及促进全球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件将介绍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原则、领土完整、禁止武力威胁或使用、国际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国际关系准则,每个国家享有独立决策的权力,其他国家不得干涉。
然而,国际社会也承认国家主权并非绝对,其行使应当遵守国际法和国际社会共同价值观的规范。
第三章: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国际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根据国际法,无论国家的大小、实力或地位如何,所有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这意味着国家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并通过平等的对话与协商解决争端。
第四章: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国际法,每个国家都有权保持其领土完整和领土完全无可争议的权利。
其他国家不得通过武力或威胁武力的手段侵犯他国的领土完整。
第五章:禁止武力威胁或使用国际法禁止任何国家以武力威胁或使用的手段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或侵犯其主权。
这一原则旨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确保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
第六章:国际责任国际责任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国际法,国家应当对其在国际社会中的行为负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一原则促进了国家之间的合作和稳定,防止国家的违法行为对国际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结语通过学习国际法的基本原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国际社会的法律规范。
国际法的基本原理涵盖了国家主权、平等原则、领土完整、禁止武力威胁或使用以及国际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和遵守这些原则,可以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维护各国的共同利益。
对于我们在国际事务中的参与和决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可根据需求进行适当修改和扩展,以达到1000字的要求。
国际法PPT
2、国际习惯
• 国际习惯的证据:
1)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表现于条约(P9)、宣言以及各种外 交文书; 2)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实践,表现于国际组织和机关的决定、判 决等; 3)国家内部行为,表现于国内法规、法院判决、行政命令等
中文国际法的由来
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
“For God has given conscience a judicial power to be the sovereign guide of human actions, by despising whose admonitions the mind is stupefied into brutal hardness."
三、国际法渊源的类型
1、国际条约:P8 • 条约分为契约性条约和造法性条约. • 契约性条约,类似国内法上的契约,规定缔约国 之间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 造法性条约是指有关确立或更改一般国际法的原 则、规则和制度的多边条约或国际公约。
2、国际习惯
• 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是指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而具有 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 • 条件:两个
国际习惯:无规定
• 30.2008年6月,我国完成缔结某项条约的谈判工作,该条约 中的某些条款与我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较大冲突,该条约目 前尚未生效。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 程序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对那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 条款作出保留 • B.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 我国法律 • C.上述条约须经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 D.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我国不得缔结该条约
国际法第六章人大版
中俄界桩揭幕仪式上升起中国国旗
沿岸国家对界河的权力: (1)对分属它的界河部分行使主权管辖; (2)沿岸国的船舶可在航道上自由航行。 (3)沿岸国协议解决对河水的利用、管理 和维护。
风光秀丽的纳列温河是甲国和乙国的界河。两 国的边界线确定为该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线。甲 乙两国间没有其他涉及界河制度的条约。现甲 国提议开发纳列温河的旅游资源,相关旅行社 也设计了一系列界河水上旅游项目。根据国际 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项活动不需要 经过乙国的同意,甲国即可以合法从事?
二、运河(通洋运河): 人工开凿,位于一国境内,两端连接海洋 的水道。
苏 伊 士 运 河
苏伊士运河法律地位和航行制度
1888年《君士坦丁堡公约》: (1)运河对所有国家的商船和军舰一律开 放,永远不得封锁; (2)不得在运河内设立永久性要塞,军舰 不得在运河内停泊;
(3)交战国不得在运河内或运河港口3海 里以内从事敌对行动 ,交战国军舰不得在 运河内或运河港口加添燃料或上下军队, 交战双方的军舰通过时必须相隔24小时。
非军事区内的朝鲜“宣传村”
DMZ
DMZ
韩国宪兵和朝鲜军官在军事分界线 两侧执勤
3、国际地役: 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领土一部分或全部在一 定范围内为另一国的某种目的或利益服务。 1)主体只能是国家; 2)客体只能是领土。 一国给予外国人的特别权利,不构成国际 地役。
(1)积极的地役(容忍): 国家承担义务,提供领土给他国从事某种 活动。 (2)消极的地役(不作为): 国家承担不在自己的领土上从事某种行为 的义务。
钓鱼岛主权
钓鱼岛: 又称钓鱼台、钓鱼台群岛(日本称为“尖 阁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 边缘,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 岛、北小岛等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44平 方公里。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国际法实用PPT课件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各国主权平等,互不隶属,互不 干涉内政。
01
02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03
国家之间在发生纠纷或争端时, 应当通过和平的方法予以解决。
04
不干涉内政原则
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在国际关 系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 内政。
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各国应善意履行其依国际法承担 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 行。
国际人权法院的判例法
国际人权法院通过对涉及人权的案件进行审判,为人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判例法 依据。
区域性国际人权保护机制
欧洲人权保护机制
欧洲人权法院是欧洲最主要的人权保 护机构,负责对涉及人权的案件进行 审判,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非洲人权保护机制
非洲联盟通过《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 章》等一系列文书和机构来促进和保 护人权,如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委员会 和非洲法院等。
国际贸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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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适用的 规则,对贸易术语进行统一解释,有助于减少贸 易纠纷。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该公约规定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成立、双方的 权利义务、违约救济等内容,为国际贸易提供了 基本的法律保障。
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法律制度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经营,必然与各国政府发生关系。一方面,跨国 公司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也通过与政府的合 作,寻求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利益。
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责任
跨国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如果违反国际法规定,侵犯他国利益或造成他 国损失,应承担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这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 事责任等。
国际环境法的渊源和体系
国际法课件6章
在理解国家领土构成时,以下几点需要 在理解国家领土构成时, 明确: 明确:
首先,并非任何国家的领土都必然包括上述 首先, 几部分。 几部分。 其次, 其次,就地理构成而言国家领土不一定是连 成一片的。 成一片的。
第二节 内陆水
一、河流的分类及其法律地位 1、从地理上可将河流分为两类: 从地理上可将河流分为两类: 内河 ;国际河流 2、从国际法意义上看,国际河流按其法律性质 从国际法意义上看, 还可为: 界河;多国河流; 还可为: 界河;多国河流; 国际化河流
4.国际河流 4.国际河流
流经两个以上国家并对所有国家的船舶开放的 河流。 河流。
国际河流上实行自由航行的 原则, 原则,由沿岸国组成国际委 员会管理, 员会管理,但这种河流的主 权仍分别属于各河段沿岸国。 权仍分别属于各河段沿岸国。
国际河流的地位及航行规则的主要内容有: 国际河流的地位及航行规则的主要内容有: ⑴沿岸国对于通过自己领土的那部分河流行使管 辖权,其主权仍属沿岸国所有; 辖权,其主权仍属沿岸国所有; ⑵承认一切国家的船舶在平时都有运输商品已 进行贸易的自由,但沿岸国保留“沿岸航行” 进行贸易的自由,但沿岸国保留“沿岸航行”权; ⑶沿岸国负责管理和维护属于自己管辖的那段 河流的航运, 河流的航运,并征收为保证通航所必要的公平捐 税; 非沿岸国的军舰不享有在河流上航行的自由; ⑷非沿岸国的军舰不享有在河流上航行的自由; 设立统一的国际委员会规章, ⑸设立统一的国际委员会规章,以保障河流的航 行自由。 行自由。
加拿大和美国的界河----尼亚加拉河 加拿大和美国的界河----尼亚加拉河 界河桥----彩虹桥 界河桥----彩虹桥
中蒙界河— 中蒙界河—哈拉哈河
3.多国河流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多国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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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和美国的界河----尼亚加拉河 界河桥----彩虹桥
中蒙界河—哈拉哈河
3.多国河流
流经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
多国河流属于所有沿岸国的共同水道,其利 益应互相尊重,应以不损害整个河流的沿岸 国共同利益为原则。
澜沧江一湄公河总长度和流经各国的里程: 总长度4880公里,其中中国段2161.2公里, 缅甸段265公里(中国南阿河口至老缅泰分界 点)。老挝段1987.7公里,泰国段976.3公 里,柬埔寨段50I.7公里,越南229.8公里。 澜沧江为中国内河,南阿河至南腊河口 31公里 的中缅界河即中缅244号界桩以下为湄公河; 据此澜沧江长为2130.1公里。
河流
国内河流 界河 多国河流 国际河流
向所有国家的船舶开放
1.国内河流
从河源到河口全部位于一国境内的河流,故又 称为内河。
国内河流完全处于 国家主权管辖下, 除另有条约的规定 外,任何外国船舶 都没有在内河航行 的权利。
2.国界河流
分隔两个国家领土,并以此为界的河流, 故又称为界河。
界河的法律地位是分属于沿岸国的内水。界线 两侧的沿岸国各自在自己一侧的水域行使主权。 在航行上,两沿岸国的船舶都可以自由航行。 界河一般不对非沿岸国开放。关于和水的使用、 捕鱼等事宜,通过沿岸国协议解决。
4.国际河流
流经两个以上国家并对所有国家的船舶开放的 河流。
国际河流上实行自由航行的 原则,由沿岸国组成国际委 员会管理,但这种河流的主 权仍分别属于各河段沿岸国。
国际河流的地位及航行规则的主要内容有: ⑴沿岸国对于通过自己领土的那部分河流行使管 辖权,其主权仍属沿岸国所有; ⑵承认一切国家的船舶在平时都有运输商品已 进行贸易的自由,但沿岸国保留“沿岸航行”权; ⑶沿岸国负责管理和维护属于自己管辖的那段 河流的航运,并征收为保证通航所必要的公平捐 税; ⑷非沿岸国的军舰不享有在河流上航行的自由; ⑸设立统一的国际委员会规章,以保障河流的航 行自由。
第二节 内陆水
二、运河(通洋运河) 1、苏伊士运河 运河实行中立化 2、巴拿马运河 3、基尔运河 三、湖泊和内陆海 涉及几个沿岸国的湖和内海,其法律地位都 是由有关沿岸国的协议或者依国际条约确定。 领陆内的水域,其法律地位和领陆完全相同。
第三节 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在理解国家领土构成时,以下几点需要 明确:
首先,并非任何国家的领土都必然包括上述 几部分。 其次,就地理构成而言国家领土不一定是连 成一片的。
第二节 内陆水
一、河流的分类及其法律地位 1、从地理上可将河流分为两类: 内河 ;国际河流 2、从国际法意义上看,国际河流按其法律性质 还可为: 界河;多国河流; 国际化河流
多瑙河在欧洲仅次于伏尔加河,是欧洲第二长 河。它发源于德国西南部的黑林山的东坡,自 西向东流经奥地利、斯洛伐克、匈牙利、克罗 地亚、塞尔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 兰,在乌克兰中南部注入黑海。它流经9个国 家,是世界上干流流经国家最多的河流。支流 廷伸至瑞士、波兰、意大利、波斯尼亚—黑塞 哥维那、捷克以及斯洛文尼亚、摩尔多瓦等7 国,最后在罗马尼亚东部的苏利纳注入黑海, 全长2850km(1,770哩),流域面积 81.7万平方公里,河口年平均流量6430立 方米/s,多年平均径流量2030亿立方米。
第六章 国家领土
概述 内陆水 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领土主权与限制 国家边界 南极与北极
第一节 国家领土概述
一、国家领土的概念 (一)概念 国家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地 球的特定部分,包括陆地、水域以及陆地和水 域的地下及上空。 (二)国家领土对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1.领土是形成国家的要素之一,是构成国家 必不可少的条件。 2.国家领土是国家主权独立的物质表现,是 居住其上的人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克利帕顿岛仲裁案”: 克利柏顿岛是个珊瑚环礁岛,面积约1.6平方 公里,位于离墨西哥阿卡普尔科西南约670海 里的太平洋处,不宜居住。曾由法属波利尼西 亚管理,该岛最初是由英国人克利柏顿于 1705年发现,但英国并未因此而对它主张主 权。几年后又为法国水手发现,法国也没对此 发现提出什么主张。1758年11月17日,一 个法国海军军官乘一艘商船在该岛的邻近海面 游弋,还登上岛,并且对该岛的地理情况作了 调查和记录,虽然在岛上没留标志,但他把所 做的工作报告了法国驻檀香山的领事馆,领事 馆通知了夏威夷政府并在檀香山的一份地方报 纸上声明了法国政府对该岛的主权。
一、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方式 (一)先占 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 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 1. 先占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并且以国家的名义 进行。 2. 先占的客体只限于“无主土地”。 3. 先占的主观上必须有占领的意图,并作出一 定的意思表示。 4. 先占的客观上必须是实行有效的占领
第一节 国家领土概述
二、国家领土主权 1、国家的领土所有陆 (二)领水 • 1、内水 2、领海 (三)领空 (四)领陆及领水的底土
抑制的领土(虚拟领土)
一个国家在国外的使馆和领馆,在公海或外国 领土上的飞机、军舰和其他公有船舶,其地位 实际上相当于该国的领土或浮动领土,是该国 的一种虚拟领土。 但是从法理上看,国家对其使馆、领馆、船舶 和飞行所行使的管辖权与国家领土管辖权相比, 在性质上是不同的,领土的一个特点就是它在 地球上的固定性。而且在实践上,这种主张也 不现实。因此,所谓“虚拟领土”并不能实际 构成国家领土,不能作为领土的组成部分。
莱茵河 西欧第一大河莱茵河,发源于瑞士境内的阿尔 卑斯山北麓,西北流经列支敦士登、奥地利、 法国、德国和荷兰,最后在鹿特丹附近注入北 海。全长1320公里,它发源于瑞士境内的阿 尔卑斯山,流经德国注入北海,莱茵河在欧洲 是一条著名的国际河流,沿途的列支敦士登、 奥地利、法国和荷兰都留下了它的足迹。全长 1,390公里。自1815年维也纳会议以来,它 已成为国际航运水道,通航长约869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