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餐饮业发展推进美食之都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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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餐饮业发展推进美食之都建设的意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6]104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04

【实施日期】2006.09.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餐饮业发展推进美食之都建设的意见

(渝府发[2006]10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全市餐饮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把重庆打造成中国美食之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餐饮业,打造中国美食之都的意义

加快餐饮业发展,打造中国美食之都,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服务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重庆直辖以来,全市餐饮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对

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应看到,我市餐饮业发展速度不快,菜品创新不够,餐饮文化挖掘不深,现代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与打造中国美食之都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餐饮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展品牌企业,创新特色菜品,抓好连锁经营,建好基础设施,提升餐饮文化,提高服务质量,把重庆建成以巴渝文化为底蕴、重庆火锅为标志、美食街(城)为支撑、品牌企业为主导、重庆名菜(小吃)为主体,荟萃全国及世界特色菜品的中国美食之都。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以上,重点培育市级 50强餐饮企业和100家国家级酒家酒店,规划建设中国火锅城和10条市级美食街。到2010年,初步形成彰显重庆餐饮特色、荟萃天下美食、展示多元文化、满足不同需求的中国美食之都的基本框架。到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美食之都。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培育品牌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引导企业争创品牌,使餐饮品牌企业成为餐饮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餐饮企业集团,支持组建上市公司,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企业。每年评定和表彰全市50强餐饮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支持品牌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国内餐饮市场,大力引进市外知名品牌企业。振兴“老字号”餐饮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二)着力抓好设施建设。切实做好餐饮业发展和美食之都建设规划。重点规划建设美食博览馆、中国火锅城、中华名小吃城、世界特色美食城。在主城区和区域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特色突出、文化浓郁、风格各异的10条市级美食特色街,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自

治县、市)建设特色美食街区(城)。规划建设要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布局、交通状况、市政配套设施、市场设置、人流量、停车场地、周边环境影响、环保排污、餐厨垃圾处理等因素。

(三)扎实推进原辅材料基地建设。结合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抓好以种、养殖为主的原辅材料基地建设,促进餐饮业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推进特色原辅材料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发展绿色原辅材料,加快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带动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半成品加工。鼓励品牌餐饮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包装、灭菌工艺和技术,大力推进加工基地、物流配送中心的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四)积极引导多业态发展。积极推进业态创新,协调发展各类餐饮,促进餐饮业态多样化。推进“厨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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