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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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医院车辆使用,以医疗工作、学科建设为中心,遵循为临床医疗和临床教学服务的原则。
第一、救护车专供抢救运送病人,由120指挥中心急诊科调度出车,不得调作它用。司机24小时值班,接到出车通知后,白天5分钟内出车,晚上10分钟内出车。
第二、各科室业务用车,必须填写《汽车派车凭据》(车房取),由科室主任签名,提前1至2天向车房预约派车,车房根据医疗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司机提前5分钟在车场等候出车,以保证准时出车。
第三、各科室因学科建设的业务用车,填写《汽车派车凭据》由科室主任签名后,向车房预约派车,车房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临床医疗工作的前提下,优先派车。
第四,凡各科室公务用车需离开广州市区,均由总务科审批上报院领导,再安排用车。
第五,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因工作临时急需用车,需报总务科审批后,车房在车辆和人员许可的情况下安排出车,用车单位随后补填派车单。
第六、司机要严守工作岗位,车辆按规定地点停放,并做好检修、保养和清洁工作,接到出车通知,准时出车。
第七、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等登记清楚。
物资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物资是发挥医院各项功能的重要物质基础,后勤物资管理是保障医院各项功能正常运转的主要条件。医院物资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物资采购、保管和供应。总务科负责全院低值易耗品(包括布类复制品、医疗用品、行政用品、低值机电设备)、卫生材料(摄影材料、化验材料、其他卫生材料、氧气)、其他材料(印刷品、纺织品、办公用品、机电配件材料、建筑材料、油料及燃料、其他用品)以及公用设备、交通工具、机械设备、动力设备、传导设备等供应工作。为使医院物资进行有效流转,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能,规范物资领用的管理监控,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物资入库的检查验收、库存物资的保管、出库发放、记账核算统计、盘点、定时清仓查库等。
1. 仓管员根据各科室指定制单人编制的领物计划,对照库存物资存量,按项目名称、规划型号、数量等编制全院物资采购计划表,交总务科长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2. 在节假日放假前应根据临床科室的需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以防医疗应急所需。
3. 物资入库做好验收,检查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以及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健全物资保管制度,严格落实保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切实保证物资的安全完整。物资要分类摆放有序,及时登记实物卡,定期核对卡物是否相符。同时要定期查看物资的有效期限及物资储存情况,避免过失和变质现象的发生。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做好防潮、防晒、防虫蛀等工作,对所有物资都要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5. 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资料齐全,及时给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二、货物验收入库制度
1. 仓管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依据物品的发票或送货单据进行验收。
2. 验货时,仓管员应验证物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品名、规格型号、合格证、生产日期、有效保持期、制造商等,视具体情况进行全部清点或按百分比抽验的办法进行检验,对需要技术检验与鉴定的物资或专业物资,应请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验收,检验结束要做好验收记录备查。发现有异常立即标识,并分开放置。发现不合格物品,一律不予接收,通知采购员向供货单位提出退货、索赔等要求。凡采购的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单价、数量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收货。
3. 对验收合格的物资填制物资验收单将物资及时入库,物资验收单一式三联,仓管员签字后,一联送财务部门,连同发货票作为付款依据;一联留仓库,做登记物资明细账的依据;一联送交物资管理部门,核对购货协议或合同。
三、库内物资管理制度
1. 库房内应分物资待验区、验收合格区、不合格区和退货区,所有物资分区排放,并做好标识。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2. 验收合格的物品,应明确标识,按物类的架号、格号、位号存放;物品存放要有条有理、整洁美观、便于发放、便于盘点。一次性卫生材料应标明有效期,摆放时应特别注意防潮、防蛀、防霉变。
3. 建立实物帐,以入库凭证作为记帐依据,帐页上应登记品名、规格、产地、单价、数量、金额和摘记。摘记栏内要登记入库单据号码或内容提要。收发量应及时登记,帐物要相符,建立定期核查制度。
4. 制定防害措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晒等。
5. 尽量减少库存量,减少物资在库房存放时间,库存积压品应及时统计上报,采取相应措施,充分加以利用。
6. 按时做好仓库月度盘点报表。
四、物资发放制度
1. 物资发放实行分类管理、定额或定量供应的办法。
2. 按照审批后的物资申请计划,逐项核对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后,备货发出。
3. 建立严格的物资领用手续,发放时,应认真核对领物单上的制单人、科室负责人、收货人以及管理部门核准人的签名,准确无误后方可允许物资出库。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4. 临时性应急物资的发放是指因急诊、抢救或其他紧急事件所需的物品,发放的时间不受2.
5.5限制,发放的原则是由科室制单人填写《财产物资领用单》,经科主任批准,报总务科长审批后,即可发货,事后交主管院长补办签批手续.
5. 每月8——17日上午8:30——12:00为仓库按计划发放物品的时间各科室按月度申领计划的品种、规格、数量领货,下午仓库备料。
6. 各科室发货顺序如下:
五、物资盘点制度
1. 为检查库内存放物资质量和库房保管条件,及时掌握仓库物资的变化情况,避免丢失、变质、失效、积压,保证库内物资完好,充分发挥物资效能,应制定仓库定期盘点制度。
2.流通盘点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帐物是否相符,是否有积压物资,物资质量有无变化,仓库的安全措施及保管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3. 每月月底对仓库内的物资进行盘点;对贵重物资、有保质期的物资和一次性卫生材料等需进行有计划的定期盘点;年终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4. 盘点发现帐物不符时,要查清原因并上报领导。凡属物资的合理消耗,经院领导批准后办理物资帐目转销手续;属物资毁坏或变质,要查清原因,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5. 盘点人员应根据盘点情况撰写盘点备忘录,将盘点程序、盘点中的重大问题及处理结果加以记录,并编制盘点表,按照档案管理制度严加保管。
六、旧物资回收利用制度
1. 医院废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理的办法。各科室将废旧物资统一交回仓库。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或挪作他用。
2. 建立旧物资回收登记本,对一些部门、科室清退回来的物资,做好登记。废旧物资中部分部件尚继续使用的,应回收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