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2015年度“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名单
序号
基地名称
依托企业(单位)
牵头高校
1
同力机电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同力机电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大学
2
湖北省广播电视台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广播电视台
湖北大学
3
职业病防治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湖北省职业病医院、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武钢职业病防治所、武汉市石化医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心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荆楚理工学院
湖北医药学院
9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北经济学院
10
中天建设集团土建类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中天建设集团第六建设公司湖北工程学院 Nhomakorabea11
九宫山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九宫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湖北科技学院
12
大别山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训示范基地
黄冈市市校合作办
黄冈师范学院
13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工程实践教育基地
武汉科技大学
4
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实习实训基地
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
三峡大学
5
宜昌正大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宜昌正大有限公司
长江大学
6
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工业大学
7
现代纺织机械工程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天门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纺织大学
8
湖北医药学院临床实习基地
十堰市太和医院、东风汽车公司总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鄂教高办[2013]16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3.11.27【实施日期】2013.11.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鄂教高办〔2013〕16号)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9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11号)要求,经高校申报、专家组评审,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湖北大学“经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7个实验教学中心为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并就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建设任务。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高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持续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推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加大建设力度。
各高校要结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特点和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加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建设,加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改革力度,创新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争创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三、强化动态管理。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周期三年。
建设期间,我厅将适时对各立项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
三年建设期满后,根据各建设单位申请,我厅依照建设要求(附件2)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称号。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1.27•【字号】鄂教高办[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鄂教高办〔2013〕16号)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9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11号)要求,经高校申报、专家组评审,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湖北大学“经济管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7个实验教学中心为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并就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建设任务。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高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持续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推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加大建设力度。
各高校要结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特点和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加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建设,加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改革力度,创新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争创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三、强化动态管理。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周期三年。
建设期间,我厅将适时对各立项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
三年建设期满后,根据各建设单位申请,我厅依照建设要求(附件2)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湖北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称号。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申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鄂教高办函[2013]3号【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3.05.27【实施日期】2013.05.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3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鄂教高〔201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实已经评审认定的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2012年,经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评审,省政府授牌认定了10个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50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
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做实这批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一)修改完善基地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要围绕鄂政办发〔2012〕69号文件规定的“六个共同”实践教学模式改革进行,确保实习实训基地接纳学生实习实训任务的落实,确保实践教学时间的落实。
要认真落实好实习实训准备、教学、管理、考核、总结等各个环节,制定分专业(类)实习实训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切实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二)落实实习实训学生选派任务。
各高校要切实做好实习实训教学的实施工作,加大力度选派学生到省级基地实习实训,充分发挥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功能和示范作用。
请各基地牵头高校将目前在基地内开展实习实训的形式、接纳实习实训学生的数量规模(包括共享高校)和即将安排学生实习实训的情况等信息,以《2012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进展情况一览表》(附件1)报至省教育厅。
(三)落实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安排。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0.04.27
•【字号】鄂教高[2010]6号
•【施行日期】2010.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
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鄂教高[2010]6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鄂教高〔2007〕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我厅审核确定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实训基地”等32个实训基地为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按照《通知》要求和省级实训基地动态发展原则,一年后,我厅将对立项建设的基地进行中期检查;三年后将按《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试行)》进行验收。
对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授予“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建设标准要求的,将予以淘汰。
希望有关高职高专院校进一步明确实训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扎实做好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附件:2010年度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名单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5.28•【字号】鄂教学[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鄂教学〔2012〕2号)各高等学校:为了积极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我省高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我厅从2011年开始,在全省高校组织实施了“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通过三年左右的建设,建成30个左右、形式多样、各具特色、成果显著、示范辐射效应明显的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经过学校申报、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武汉理工大学等10所高校大学生创业基地,被评定为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希望获得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称号的高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学校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为大学生成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各高校以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学校创业基地投入,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提高学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水平,努力开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新局面!附件: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名单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附件:首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名单(10所)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31
三环汽车方向机厂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三环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
武汉东湖学院
32
武汉长联来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长联来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工商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33
文华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
东风汽车变速箱有限公司
武汉工程大学
14
武汉群硕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群硕软件有限公司
武汉纺织大学
15
湖北中医药大学医护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省中医院、武汉市中医医院
湖北中医药大学
16
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轻工大学
17
汽车工程实习实训基地
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
2015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
序号
基地名称
依托单位
牵头学校
1
湖北省地图院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省地图院
武汉大学
2
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药学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
武汉大学
3
百纳(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百纳(武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华中北汽车工业学院
18
汽车产业信息技术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东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19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立旺食品有限公司、武汉真巧食品有限公司、秭归帝元食品罐头有限公司
湖北民族学院
20
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06]22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06]22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和推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6]9号)要求,我厅聘请有关专家对各高等学校申报的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了认真评审。
在专家评审、公示的基础上,我厅审核同意授予武汉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3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名单见附件)。
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精神,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构建新的实验教学体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确立现代实验教学观念,整合实验教学资源,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力度,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教学队伍的建设,创新实验室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根据全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总体布局,各高等学校应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大对本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投入力度,按财政拨款渠道,省对未曾安排专项资助的示范中心优先给予补助。
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9.05.22•【字号】鄂人[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人[2009]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各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单位:现将《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分工》(鄂人办发〔2009〕15号)中《2009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附表1)的要求,切实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并于6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见习单位名单和见习目标任务)报送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
武汉市、黄石市、襄樊市、宜昌市、荆门市、鄂州市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要建立健全就业见习的各项工作制度,并于6月5日前上报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各地人事部门要加强和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合作,切实掌握当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和见习意愿。
要依托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推介就业见习岗位、组织参加见习。
湖北省人事厅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湖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为引导和鼓励我省各地各类企事业单位、民营(股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就业见习基地),规范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省级见习基地在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鄂教高[2012]14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鄂教高[2012]14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是指经省认定的,高校(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下同)依托企业、行业、园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联合建设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锻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行开放共享机制,除承担共建高校的学生校外实习实训任务外,还应向其他高校开放。
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一)开展实习实训。
落实学生在基地实习实训期间的各项教学任务,重点是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培养训练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确定实习实训培养方案。
参与制定实习实训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建设实习实训课程体系,设计实习实训教学内容。
(三)建设实习实训教师队伍。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到高校讲学或接受培训;接受高校教师到基地挂职锻炼或顶岗工作,提高高校教师的实践能力。
(四)合作开展科技攻关。
推动高校教师了解合作单位的科技和人才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参与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五)考核评价实习实训学生。
高校与合作单位共同制订实习实训阶段的考核标准,对学生实习实训阶段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运营情况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运营情况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1.16•【字号】鄂教高办[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运营情况检查的通知(鄂教高办〔2013〕15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鄂教高〔2012〕1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检查“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情况,总结项目管理、建设和执行经验,查找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加强实训基地建设质量监控,提高项目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实习实训基地示范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提高项目建设效益。
二、检查内容检查的项目为2012年确定的10个“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和50个“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
包括:学校及有关行业部门(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设单位对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视程度,为支持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是否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省级实习实训基地获批以来建设的综合效益等。
(二)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包括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每年接纳学生的各项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实习实训的教学效果,建设实习实训教师队伍情况,高校与合作单位以基地为平台开展人才交流、科技合作等方面的成效,共同考核评价实习实训学生的有关情况。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鄂教高[2007]14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鄂教高[2007]14号)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6]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内涵建设,逐步形成湖北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打造湖北高等职业教育品牌,整体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在高职高专院校开展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现就项目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根据湖北省经济社会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通过深化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重点在与湖北产业结构和相关行业相适应,社会需求量大,有利于提高高职学生专业技能水平,推动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专业领域建设100个左右设施先进、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二、建设方式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采取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方式,依托高职院校重点专业或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以服务本校为主,辐射周边、资源共享的专业性实训基地。
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应紧密联系行业企业,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在管理理念与运作机制、实训内容与手段、实训质量和基地效益等方面有所创新。
通过实训基地建设使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实习实训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明显提高,基地服务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若干措施》(鄂政发〔2020〕18号)、《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2016〕8号)要求,积极推动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营地)推荐工作,遴选确定首批“湖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劳动实践基地)和第二批“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研学实践基地)、“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研学实践营地)。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本次推荐的中小学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营地)包括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研学实践营地。
劳动实践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
研学实践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
研学实践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符合《省教育厅、省旅游委、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单位基本条件的通知》(鄂教基〔2018〕1号)中实践基地的基本条件。
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新增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新增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8.16•【字号】鄂教研[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新增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鄂教研〔2013〕2号)有关单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鄂教研〔2013〕1号)的精神,根据有关单位的申报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批准武汉大学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30个合作单位为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附件1),批准湖北省荆州市等5个市州建立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附件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的项目建设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密切高校、企业和有关单位的联系,共同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服务于湖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附件:1.2013年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名单2.新增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名单3.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牌匾样式(略)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2013年8月16日附件1:2013年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名单1 武汉大学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2 武汉大学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3 华中科技大学武钢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4 华中农业大学随州弘大研究生工作站5 湖北大学武汉岱家山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6 武汉科技大学韶关液压件厂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7 武汉科技大学宜昌市科力生实业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8 长江大学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四机械厂研究生工作站9 长江大学荆州市天翼精细化工开发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10 湖北中医药大学劲牌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11 三峡大学宜昌市电力勘测设计院研究生工作站12 三峡大学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生工作站13 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生工作站14 武汉工程大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研究生工作站15 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16 湖北工业大学武汉银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17 武汉纺织大学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18 武汉纺织大学丽源(湖北)科技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19 武汉轻工大学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20 武汉轻工大学湖北百点实业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21 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生工作站22 湖北师范学院黄石日报传媒集团研究生工作站23 湖北师范学院黄石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24 湖北医药学院武汉丹弥优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25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天运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26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研究生工作站27 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省咸宁市中心医院研究生工作站28 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29 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30 湖北经济学院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附件2:新增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名单1.湖北荆州市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牵头单位: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荆州市教育局、长江大学2.湖北十堰市研究生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牵头单位: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十堰市教育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医药学院3.湖北鄂州市产学研结合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牵头单位: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鄂州市教育局4.湖北潜江市研究生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实习基地牵头单位: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江汉艺术职业学院5.湖北随州市研究生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牵头单位: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随州市教育局随州市科技局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1.12•【字号】鄂教高办[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鄂教高办〔2013〕14号)各普通本科高校: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5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的工作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进行了审定,确定湖北大学“甲醇氧化羰基化反应催化剂合成与性能研究”等1412个项目(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097项,创业训练项目186项,创业实践项目129项)为2013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经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我省高校1980项(其中部委属高校1235项,省属高校745项)2012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并认定为2012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予以公布。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式,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方面,是提升大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理顺校内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保障经费投入,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已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要按照教高函〔2012〕5号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创业训练,切实落实经费投入,确保按期完成研究内容。
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
各高校应对本校实施计划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连同验收结果于每年12月报我厅。
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名单
48
武汉博达高科电力
武汉博达高科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电气
49
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50
东风楚凯(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东风楚凯(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机械制造类
武汉工程大学
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及生物工程
19
武汉琴台大剧院音乐厅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琴台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音乐厅分公司
武汉音乐学院
音乐、舞蹈表演专业
20
黄石东贝机电实习实训基地
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理工学院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21
烽火科技实习实训基地
烽火科技集团
湖北九州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市科隆实业公司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与制造
30
湖北省路桥集团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1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实习实训基地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光电子技术
32
武汉铁路局武汉大功率机车检修段实习实训基地
45
湖北武当山太极湖发展集团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武当山太极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旅游类
46
湖北知音印务实习实训基地
湖北知音印务有限公司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包装技术与设计、数字印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4.27•【字号】鄂教高[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的通知(鄂教高[2010]7号)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建设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的通知》(鄂教高[2009]32号)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推荐,我厅审核,同意授予武汉大学“电子信息类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等35个基地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高校以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命名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利用基地这个平台,为广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舞台,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各高校要继续加强基地的条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
我厅将对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2月底之前,各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要向我厅高教处报送基地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和新一年工作计划。
我厅将不定期组织专家考评,达不到既定建设要求和管理运行不力的基地将取消其称号。
联系人:王文森,吴勃;联系电话:************,87328172;电子邮件:****************。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名单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13]8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13〕8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精神,经高校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省教育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评审,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华中科技大学与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武重集团实习实训基地”等10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授予三峡大学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等35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实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
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基地建设方案,认真落实好实习实训准备、教学、管理、考核、总结等各个环节,制定分专业(类)实习实训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要落实实习实训学生选派任务,各基地牵头高校应于12月30号前,将在基地内开展实习实训的形式、接纳实习实训学生的数量规模(包括共享高校)等信息,以《2013年度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进展情况一览表》报至省教育厅。
二、创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育模式。
各高校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育模式,推动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实习实训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组建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教师队伍,促进高校与行业、企业建立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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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
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鄂教高函[2012]4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12.17
【实施日期】2012.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鄂教高函〔2012〕4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鄂政发〔2012〕7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经高校与企业(单位)联合申报,并经省教育厅与相关部门、单位审核认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武汉理工大学与东风汽车公司合作共建的“东风汽车实习实训基地”等10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见附件1),授予华中科技大学与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武重集团实习实训基地”等50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见附件2)。
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高高校实践教学水平,是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深入实践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建设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是加强高等院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育人,推动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整合、优化与共享,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
各高校和相关共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进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实习实训质量,确保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取得成效。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1:
“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