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二、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具备相应的劳务资质和施工能力,其资质等级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和要求相匹配。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3、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二)准入程序1、劳务分包单位需向本企业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3、本企业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办公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
4、经综合评估合格后,纳入本企业的劳务分包单位名录。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一)合同签订1、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范围、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3、合同中的劳务报酬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市场行情,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合同管理1、设立专人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2、定期对劳务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如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劳务人员的管理(一)人员招聘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招聘合格的劳务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本企业备案。
2、招聘的劳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从业资格,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人员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质量要求等。
劳务分包法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劳务分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建筑劳务分包活动。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劳务分包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
第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分包行为。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二)分包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质量要求;(三)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四)分包工程的工期;(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六)争议解决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力量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章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完成分包工程。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第十五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分包工程款。
第十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款。
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范围1. 劳务分包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各类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2. 企业内部各类劳务分包活动,包括临时性员工、项目执行人员等。
3. 劳务分包对外委托的各项活动,包括保洁、保安、餐饮等服务的管理。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公正管理。
2. 安全保障: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进行全面保障,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3. 精准管理:对每一位劳务分包员工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质量。
4. 合法合规:对劳务分包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责任1. 企业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3. 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劳务分包管理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企业全体员工:负有维护劳务分包员工权益的责任,确保劳务分包管理秩序良好。
第五章劳务分包管理的流程1. 招聘阶段: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统一的劳务分包员工招聘,确保符合企业要求的劳务分包员工加入。
2. 委派阶段:将合格的劳务分包员工委派至相应岗位,确保他们能够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
3. 监督阶段:由监督部门实施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结算阶段: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进行结算,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5. 评估阶段: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处罚制度1. 违反规定:对违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员工,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工作失误:对因工作失误导致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责令赔偿、停职等。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
二、劳务分包的定义和范围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中的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架子工等;装饰装修中的油漆工、瓦工、木工等;安装工程中的电工、焊工、管道工等。
三、劳务分包企业的选择1、资质审查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审查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确保其合法经营。
2、业绩考察了解劳务分包企业过往的施工业绩,包括工程项目的规模、质量、工期等情况。
考察其在类似工程项目中的表现,如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
3、信誉评估调查劳务分包企业的信誉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了解其在行业内的口碑和声誉。
4、实地考察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办公场所、施工设备、人员配备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其综合实力。
四、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1、合同内容明确劳务分包的工作内容、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
约定劳务报酬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方式。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责任。
2、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违法、违规或不公平的条款。
明确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3、合同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前,应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劳务人员的管理1、实名登记劳务分包企业应将其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培训教育劳务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附件1: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降低用工风险;促进公司施工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务分包是公司的主要用工形式;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应依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劳务作业总分包关系;实现施工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第三条劳务分包应使用公司集采平台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逐步减少直接发包劳务作业..同一项目实施劳务分包应分工种或分阶段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上不得将劳务作业整体分包..第四条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程公司、分公司对管辖项目部劳务分包直接实施业务管理;同时分公司对区域范围内劳务分包统一实施归口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劳务分包分别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劳务员;工程公司、分公司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其工作职责由工程公司、分公司制定..第二章劳务分包企业选择第五条项目中标后;工程公司、分公司依据施工图、内部控制单价等组织编制目标成本;提出资源配置计划;会同项目部进行用工策划;制定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并利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第六条公司市场部建立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将与工程公司、分公司多次合作、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分包企业统一入库;入库分包企业具备投标资格..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对拟引进分包企业的考察、评价;经初审合格报公司市场部审批后入库..明确劳务公司的主体资格、关联关系以及独立性要求..劳务公司必须有独立的注册地与办公地址;并保持人员独立即专业劳务公司的中高级管理者的委托书、任命书、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五险证明、工资表都必须是独立的..第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实施评标;坚持“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择优确定分包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中标结果..第八条总包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分公司统一签订辖区内的分包合同;并按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实施分包合同备案..第九条劳务作业不得直接发包给新进分包企业;与中标新进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有效的保证措施;约束分包合同履行..第十条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推荐使用建设部、工商总局示范文本;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约定分包企业劳务费用结算账户..第十一条分包合同签订并落实履约保证措施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总包合同对项目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进场第十二条项目部在接受分包合同交底后;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分包队伍进场..分包队伍应当配备与分包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企业主要人员配置如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进场前项目部应对分包队伍进场条件实施审查;收集审查资料;建立分包队伍档案..进场条件审查应当包括:分包队伍项目负责人委托书与管理人员任命书及社会保险证明;工人进场计划和花名册、身份证与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项目部应当审查注册地在海安的分包企业录用海安籍职工缴纳人身保险情况;原先已纳入海安社会保险中心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未纳入的职工应当确保有相应的保险全部覆盖..第十三条项目部全面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核验分包队伍实际进场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组织健康检查并造册登记;发放工作牌..发现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或体检不符上岗要求的;责令分包队伍清退不合格人员..第十四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组织入场培训;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实施交底;建立学习与交底档案;完善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第十五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先进行标板间或标板层的施工;经总包方、业主或监理综合评定达标后;方可展开后续大面积施工;否则;须无条件撤换队伍或作退场处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第十六条项目部应积极履行分包合同权利义务;保持与分包队伍有效的沟通联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十七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调整分包范围、单价、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变更;或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项目部应按合同签订流程实施评审;办理变更、解除手续..分公司工程公司应明确分包队伍签证、索赔的内部审批流程..第十八条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向分包队伍下达施工任务书;明确工作内容及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总包现场管理主体责任..第十九条分包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严重不称职;项目部应将相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工程公司和分包企业;并要求分包队伍限期调整;由分包企业重新任命..第二十条项目部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料具等进出场登记;鼓励使用电子监控、门禁、考勤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管理..第二十一条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报送劳务人员考勤记录并在指定位置公示;项目部劳务员实时更新劳务人员花名册、完善档案;按月核查整理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记录..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使用的料具实施分类管理;采取费用包干或总消耗量控制;制定节超措施和奖惩办法..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建立分包队伍领退料台账;分阶段控制使用量..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公司、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分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分公司统一汇总履约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分包企业;保持与分包企业联动;共同监管分包队伍..第二十四条出现重大劳务纠纷;项目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劳务人员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展开调查;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加强与分包企业沟通协调;协同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企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第二十五条跨项目部或分公司区域施工的分包企业;出现严重信用不良行为;公司项目运营中心联合分公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公司内部联动..第五章劳务分包队伍退场第二十六条分包队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施工;可申请或由项目部通知办理退场手续;项目部依据履约情况核定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制定分包队伍退场方案;明确分包工程、相关设施、证件资料移交时间和方式;以及人员、机具退场安排..分包队伍填报离场清单;经项目部验收、审批;办理放行手续..第六章劳务分包完成工程量结算与费用的支付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因工程进度需要;将部分工程量分包给专业分包队伍完成;必须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与专业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承包价格、付款方式、划分工作界面等..第二十九条分包工程每月或全部完成工程后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办理月度报表或结算申请报表;申请报表必须按照分公司工程公司统一格式的表格;要求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耗用、奖罚等进行填报;经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保管员、分管预算员签署确认的结算审批流转申请表;作为劳务分包费用申报进度款或结算的依据..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以外的经济签证必须按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统一表格填报;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项目部签证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一律不予结算;因项目签署工程量不实及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签证单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发现按所发生的损失金额扣罚项目签证责任人..第三十条项目部对工作量、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消耗、现场配合等情况审核会签后;将分包结算报分公司工程公司审定..进度节点结算仅作为劳务费用中间支付的依据;完工结算应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第三十一条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约定和审定的结算书提出付款申请;执行分公司工程公司规定审批流程后;由分公司统一将劳务费用支付到分包合同约定账户..第三十二条分包企业应通过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提出付款申请的同时提交经项目部劳务员核查确认的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分公司工程公司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过程监控;以防发生劳资纠纷..随着全国建筑工人信息平台一卡通实名制管理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机制的逐步推行;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将得到充分的保证..一卡通实现劳务工人全职业周期管理;包括为劳务工人建立职业档案、职业履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个人职业档案;促进劳务工人职业化;有利于培养社会工匠精神..第三十三条分包企业一定是专业劳务公司;要有独立的记账系统;独立完整的劳务公司财务报表;要求记账凭证真实性与劳务结算单的每年度每项目分包单价及结算金额基本相符..第七章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评价第三十四条项目部组织对劳务队伍实施月度和完工考评;工程公司、分公司结合项目部考评以及公司内、外部督查情况对分包企业实施年度考评..第三十五条推进劳务市场信息化建设;分公司年终统一将对分包企业的年度考评结果报公司市场部;考评不合格的清出公司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第三十六条为防范经营风险;要求与本公司处于长期合作的劳务公司;必须与分公司签订专业的合作协议..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劳务分包企业考察引进、考核评价以及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细则;并将相关制度报公司市场部、项目运营中心备案..第三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总承包项目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承包的专业工程实施劳务分包;公司总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参照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使用自有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第四十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____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
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
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
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___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从事的各类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设备安装、管道铺设、劳务派遣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新入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
3. 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从业人员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交底应记录在案,并由从业人员签字确认。
4. 安全防护设施(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劳务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公司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资质合规:劳务分包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良好: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表现。
3、信誉可靠: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准入流程1、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符合条件的劳务分包队伍参与投标。
2、对报名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资质、业绩、人员配备等方面。
3、组织实地考察,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情况。
4、综合评估,确定入围的劳务分包队伍。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1、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
2、劳务分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3、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二)合同签订流程1、公司相关部门与选定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合同谈判,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2、合同草案经公司法律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加盖公章。
四、劳务分包队伍的进场管理(一)人员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2、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技能水平。
3、公司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设备和材料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自带的设备应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提供设备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
2、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供应,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保管和使用。
五、施工过程管理(一)质量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公司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整改。
(二)进度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劳务分包简单来说是指在工程项目中,承包单位将项目中的劳务的一部分分包给有资质的其他单位来完成的行为,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我国实施了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那么,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下面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
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
第三条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
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
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指项目部,为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项目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范围内劳务分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七条为确保项目部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工程公司对分包的控制,项目部成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长:副组长: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第八条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在本项目部对分包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是:1、监督落实集团公司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2、监督、指导及考评工区分包管理工作。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我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个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二章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第六条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二)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五)劳务、工程分包工资、款项的支付;(六)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验收和结算;(七)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八)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第七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总包方要提供明确的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规划和需求;(二)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相关资质和技术人员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预算、工期要合理可行;(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区域、条件要符合实际施工要求。
第八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筛选应根据以下原则:(一)选择技术过硬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二)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社会责任感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三)选择价格合理、优质高效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四)选择能够与总包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
第四章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务、工程分包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项目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工程范围;(二)劳务、工程分包的权限和责任;(三)劳务、工程分包的施工期限、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四)劳务、工程分包的支付方式和款项计算规则;(五)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条款;(六)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七)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篇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及项目部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第二条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劳务队伍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条项目部组织机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项目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3)检查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4)监督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监督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审核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执行情况。
每半年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第五条项目部工作职责(1)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建立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5)对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开展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第六条部门职责分工(一)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本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将自己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包、项下的劳务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承包给劳务承包单位的行为。
第三条劳务分包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劳务分包工作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劳务分派、工作监督和工资支付等方面。
第五条劳务分包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程序第六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根据项目需要制定合理的分包数量和范围,并将此信息告知投标人。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合格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分包资质予以备案。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格证明文件,并承诺在承包工程项目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范。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由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具体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工程量及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劳务分包过程中应进行招标,建设单位应依法选取符合资格要求的劳务承包单位。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对劳务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监督工作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作进度、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劳务派遣登记表和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文件,确保工人工资按时发放。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和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项目应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应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无事故发生。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责任与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对分包单位依法支付劳务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一、管理概述施工单位在劳务分包过程中,为了规范和加强管理,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二、分包范围1.施工单位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分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分包、设备分包、材料分包等。
2.分包过程中需确保分包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三、分包管理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履行管理职责。
2.分包单位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技术实力证明,并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管理。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分包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要求。
4.如发现分包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四、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需重视安全生产,在劳务分包管理中,安全生产是第一要务。
2.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开展事故调查和整改,并做好事故记录和教训。
五、质量管理1.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要共同遵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在生产过程中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2.加强工艺和材料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3.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工程质量。
六、费用管理1.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标准进行结算,不得私自调整。
2.严格控制项目预算,避免因未经合理审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确保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七、争议解决1.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无法协商解决,可提交给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处理,双方应遵守最终裁决结果。
八、其他规定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施工单位可随时对本管理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以上为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希望各方共同遵守、落实,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劳务分包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单位合同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劳务分包单位及发包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在境内承建的各类工程项目中,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五条发包方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明确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责任、支付方式等。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 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3. 劳务分包单位的工作内容;4.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5. 工期要求及延误责任;6. 安全生产责任;7. 付款方式及时间;8. 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方式;10.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发包方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技术力量、管理水平、信誉状况等,确保其具备完成工程任务的能力。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环保。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报告。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与发包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方或劳务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

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在劳务合同中,劳务分包是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用人单位将部分工作由其自己承揽的劳务重新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的行为。
劳务分包是一种分工合作的现象,依法属于正当合法的行为。
那么,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究竟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将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务分包应当符合法定条件,确保分包方为具备相应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的单位或个人。
分包方必须合法承包资质,具备从事相应工程建设活动所需的技术条件。
2. 《劳务合同法》《劳务合同法》明确规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经过劳动者本人同意,且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劳务分包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劳务分包中仍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二、劳务分包的法律责任**1. 分包方责任分包方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确保劳务分包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如果分包方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劳务分包,造成劳动者权益受损或引发其他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承包方责任对于劳务分包中的承包方,也应当履行好相关的法律责任,确保劳务分包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如果承包方不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义务,导致分包方或劳动者受到损失,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劳动者权益保障在劳务分包中,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分包方还是承包方,都有责任确保劳动者在分包过程中得到合理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旦发生劳动者权益受损的情况,相关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在劳务分包中,合法规范的劳务分包活动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就业发展。
但同时也需要各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劳务分包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开展劳务分包活动,才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主体能够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劳务分包的法律秩序,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和社会氛围。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务分包工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劳务分包施工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劳务分包施工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明确劳务分包范围和责任,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劳务分包工人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当落实到位,明确责任归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五条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负有监督劳务分包管理的责任,实行全程跟踪监督。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架构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劳务分包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当与项目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八条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当培训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体系,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考核和评估,对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或予以处罚。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劳务分包的范围和要求,公开招标,严格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明确的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分包范围、工期、施工标准、质量标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劳务分包单位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报告劳务分包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监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工作档案,包括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证明、分包工作记录等。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内容第十六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劳务分包管理应当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分包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技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务分包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劳务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劳务分包给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施工的一种管理方式。
为了确保劳务工程分包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以下是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供参考:一、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劳务工程分包的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1.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劳务工程分包活动。
二、分包管理组织2.1设立分包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分包工程的实施。
2.2领导班子:设立分包工程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劳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2.3任务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分包工程的选择与评估3.1分包工程的选择应根据总包单位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合理的选择标准。
3.2对分包单位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工作业绩、施工技术与人员配置等。
四、分包合同的签订4.1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工期、质量要求、费用等。
4.2对分包合同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五、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5.1分包工程的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5.2分包工程的施工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5.3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六、质量管理6.1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和执行质量控制计划,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达到要求。
6.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及时整改不合格项。
七、安全管理7.1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计划和措施,确保分包工程的安全。
7.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安全要求进行安全验收,及时整改不合格项。
八、变更管理8.1分包工程发生变更时,必须经过总包单位同意并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调整。
8.2分包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分包单位,确保相关工作按时调整和实施。
九、分包工程的竣工与交验9.1分包工程完成后,必须按照总包单位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劳务分包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并由其进行施工。
劳务分包作为一种常见的工程承包方式,在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劳务分包涉及到诸多法律关系,因此,对其法律规定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二、劳务分包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编“合同”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劳务分包作为一种合同关系,自然受到《合同法》的调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调整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其中第四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对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劳务分包作为一种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受到《建筑法》的调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我国调整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招标投标的程序、规则、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劳务分包作为招标投标的一种方式,也受到《招标投标法》的调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劳务分包中的劳动者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调整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受到《安全生产法》的调整。
三、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1.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1)合同主体:劳务分包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工程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2)合同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劳务作业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3)合同形式: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1)有效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则合同有效。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由劳务分包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并支付相应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劳务分包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劳务分包的范围包括:(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中的土建、安装、装修、绿化等施工任务;(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中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施工机具租赁等辅助施工任务;(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中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质量检测等增值服务。
第六条劳务分包的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行为;(三)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四)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程序第七条劳务分包的程序如下:(一)需求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劳务分包需求申请;(二)资质审查: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劳务分包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其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录;(三)招标投标: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劳务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分包范围、分包条件、投标要求等内容;(四)投标评审: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五)合同签订: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应包括工程概况、分包范围、分包价格、支付方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内容;(六)进场施工: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七)施工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八)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劳务分包单位参加。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1劳务分包方应在公司合格劳务分包方一览表中选择。
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建立耗工、人工费和工程款的支付台帐。
2劳务分包方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造册及一张照片向现场申报登记。
3须提供劳务人员三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相应的操作证和劳务证。
4劳务分包方应指定专人配合总包方管理,配合开展现场施工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的交底工作和消防与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5所有进入现场的劳务人员应接受政府(社区、街道)职能部门的有关监督检查和教育工作。
6劳务分包方有责任教育所属劳务人员遵守工程所在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施工有序的进行。
7劳务分包方所属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章作业,总包方将依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予以劝阻警告,作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整顿,直至退场。
8总包方应根据分包合同,在劳务分包方进场后,进行上岗前的施工技术、质量交底,安全教育,作业计划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9总包方须对劳务分包方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检查、评价、监督和验收,并报公司有关部门,使其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决不能满足分包要求的劳务分包方要进行调整或清退,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业主和监理。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二)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办法是保证施工项目顺利进行,质量优良,安全有保证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从管理流程、合同管理、资质要求、文明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来详细论述。
一、管理流程: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包括评估、选择、签订合同、监督、验收、支付等环节。
首先,施工承包方需要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估,包括资质、信誉、技术实力等方面的考察。
评估合格后,根据工作量和工期确定分包额度,进行谈判达成双方满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方要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并进行适时的验收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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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规定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劳务分包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业主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职责3.1工程部门a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b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c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d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e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2合约部门a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作;b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c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相关责任部门3.3.1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2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4.1.1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2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R-02)。
4.1.3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1.4评价内容:a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b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c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d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e要考虑其环境行为能力。
上述评价应做好记录(R-01),并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工程部门妥善保存。
4.1.5评价方法:验证有关证明材料、现场考察或座谈等形式。
4.1.6当业主合同对分包商有质量体系要求时,应首先选择已被证实其质量体系符合要求的分包商。
需要从未被证实的分包商中选择时,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审核组,•参照公司《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CCEF/QSP/T08-2002)•的有关规定对分包商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应存入分包商档案。
4.1.7工程部门建立合格分包商档案,内容包括:a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R-02);b劳务分包商评价表(R-01);c劳务分包商履历表(R-03);d劳务分包商审核报告(业主有要求时)。
4.1.8本公司试验室无能力完成的试(检)验/检测项目(包括材料、工程等)、未设立本公司试验室的区域公司、外地施工项目的检验/检测和试验须委托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或权威检测机构承担,对其资质能力的评价,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评价,公司/区域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外地项目由项目经理审批,填写评价表(R-01),由项目主任工程师保存至工程竣工交付后自动失效。
4.1.9合格分包商档案由工程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其评价表保存三年,劳务分包商履历表持续保存,如劳务分包商三年内未与本公司有劳务分包关系时,其履历表销毁。
4.2业主指定分包商的评价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在使用前必须评价,合格后方可采用。
4.2.1评价由项目经理组织,必要时可请上级工程部门、主管领导参加,评价内容同4.1.4,并做好记录(R-01),报上级工程部门审批后备案。
4.2.2评价不合格时,项目经理应及时与业主协商重新选择劳务分包商。
业主坚持要求使用评价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商时,应形成书面文件,经业主签字(盖章)认可后方可使用,同时提出对业主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修改。
4.3劳务分包商选择4.3.1工程中标后,由市场部门及时通知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区域公司工程部门会同项目部合议并根据工程特点,推荐不少于三个合格劳务分包商,上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接到资料结合所掌握的分包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审核、确认,选择不少于三个合格劳务分包商,推荐给合约部门;合约部门根据工程部门推荐的合格劳务分包商与分管领导或经理商定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劳务分包商。
4.3.2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商时,合约部门根据业主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组织区域公司、项目部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如需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招标。
开标由合约部门主持,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资料进行审核,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出名次,上报公司。
公司合约部门与工程部门合议确定中标分包商,然后由合约部、工程部主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经理确认,最后由合约部门负责通知中标的劳务分包商。
4.3.3采用议标确定分包商时,合约部门组织项目部、有关责任部门确定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质量、工日单价或取费、物资设备供应及工程价款支付等),同分包商进行洽谈。
a洽谈成功,即确定劳务分包商;b洽谈困难,报分管领导或经理协调,确定是否对条款进行调整,或重新选择分包商,直至洽谈成功。
4.4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评审与签订4.4.1分包商确立后,合约部门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分包商投标书及其承诺,起草合同初稿,同分包商洽谈;洽谈成功,打印合同,组织项目部、有关责任部门进行评审(R-04),无异议,双方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同分包商再洽谈协商,直至成功。
分包合同签订权限划分(术语和定义按管理手册第三条规定):a项目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1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5万元(含)以下分包商选择及分包合同签订;b专业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下分包商的选择及分包合同的签订;c一类区域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200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下分包商的选择及分包合同的签订;d二类区域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100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下分包商选择及分包合同签订;e三类区域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下及劳务分包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下分包商的选择及分包合同的签订;f合同额超过上述规定的由公司工程部推荐分包商、合约部组织招投标及分包合同签订;经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也可全部或部分委托区域/专业公司负责办理,但资料必须报公司工程部、合约部备案。
4.4.2签订合同时,明确环保行为要求。
劳务分包方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结合工程的特点及周边环境等,对劳务分包方进行环保意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并做好记录。
4.4.3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向劳务分包方进行环保的交底工作。
4.4.4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公司每年一次,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每季度至少一次,项目每月至少一次)依照国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劳务分包方的环境行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进行处理,并将事故处理记录存入该分包方档案。
4.4.5对重要环境因素控制不良、社区居民投诉不断、被环境主管部门处罚2次以上的劳务分包方,由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给予分包方处罚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必要时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重罚直至退场。
4.4.6劳务分包合同文本执行公司合约部制订的统一文本。
4.4.7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签订的单位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在签订后30天内报公司合约部一份备案(正本)。
4.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保存劳务分包合同正本由合约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存,至工程保修期满后移交档案室存档,副本分送项目部、分包商及工程部门签收并做好发放记录。
4.4.9劳务分包商招(议)标选择和劳务分包合同签定情况报表项目部负责的分包商招(议)标选择和分包合同签定情况(R-05、R-06),项目合约人员于次月3日内上报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合同预算科,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包括项目部)负责的分包商招(议)标选择和分包合同签定情况(R-05、R-06),于季后5日内上报公司合约部。
4.5劳务分包商的管理4. 5. 1区域公司如使用未经充分评审、招标选择的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队伍人员素质低下、管理能力差、无履约能力、对企业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用人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4. 5. 2使用分包商应在合格分包商中选择;条件具备的工程项目提倡按专业工种选用分包商(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但专业队伍必须在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中选用或队伍本身具有法人资格。
不得使用“三无”队伍(即:无资质、无营业执照、无法人或委托法人);不得私招乱雇“马路队伍”,以免在发生纠纷时处理困难和形成违法用工。
4. 5. 3对分包商的管理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与考核办法。
区域公司每月应对项目使用的分包商检查一次,检查分包商是否按计划完成形象进度,各项管理是否合理。
项目部每月应对分包商分包的工程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其各项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发现问题要尽快分析原因,制定对策,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另外还应不定期的召开现场会,及时解决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并保存记录。
4. 5. 4项目部应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评价。
评价时,发现分包商严重违约,已经或即将影响企业合同履行时,应重新对其进行评价,并考虑终止分包合同。
终止前区域公司写出终止分包合同的书面报告,说明分包商履行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分包合同中有关终止合同的条款,报公司领导审批。
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商下达终止合同通知,要求分包商在限期内撤离现场,区域公司指定专人协助项目部处理善后事宜,然后从分包商档案中重新选择分包商。
4. 5. 5为确保分包商人员的素质,凡在公司系统内承担施工的分包商人员必须持有公司核发的入场证,无证者不得进场施工,入场证的核发由公司工程部根据分包商原籍工人的身份证、务工许可证核发,以防止分包商私招乱雇施工人员。
入场证由区域公司统一管理。
4. 5. 6凡分包队伍人员进场时都要向其宣传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管理规章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对劳务分包商的治安管理,应在与分包商签定合同中明确。
4.5.7区域公司必须对所有使用的分包商进行详实登记并做好台帐,协助分包商办理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手续,以避免非法用工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