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第一节施工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出现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甚至引起合同纠纷。因此合同管理的监控实际上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实行合同跟踪管理,主要合同纠纷监控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合同跟踪管理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工地例会和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计量支付等合同管理程序,保证合同顺利执行,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机率。
2、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日常巡视和工地例会,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及其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合同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报告业主,并进行协调,通过月报,定期将当月合同执行情况及风险分析和预控措施上报业主。
3、工程变更的管理
(1)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①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③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A、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符合《实施指南》规定的格式,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①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②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序;
③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5、合同争议的调解
(1)应进行以下工作:
①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②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2)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6、合同的解除
(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及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二、合同管理的措施
1、明确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
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1.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双方均应履行的义务和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1.3、合同是处理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同时也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2、合同管理的预控措施
2.1、合同订产前,采取市场预测、调查分析等方法,提前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作好签订合同前充分准备。
2.2、合同订立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签定各类合同,审核有无含混字句及分工不明、责任界线不清的条款,并根据对容易出现问题和纠纷及可能引发索赔的地方,明确提出相应条款,避免因合同缺陷导致日后被动。
2.3、对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各合同进行履约分析和风险分析,预测各份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或纠纷,报告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2.4、提醒或协助建设单位履行合同,按合同时限规定按期交付施工场地,按时提供图纸,地勘报告等;及时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清点;参加隐蔽验收;协助业主对施工方提出事项按合同时限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处理,如期做好工程款支付等,避免
因建设单位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和索赔发生。
3、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措施
3.1、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也是质量安全的有力措施。
3.2、在施工中出现了质量、安全隐患或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等情况,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4、合同履行中工程变更管理措施
4.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尽量控制有可能引起较大经济、工期索赔的变更。
4.2、发生工程变更时,将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和工期增减一并报监理审核,监理根据实际和相关图纸资料,按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审查,审核意见征求设计院意见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后签认。
第二节企业合同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