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燃料管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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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厂燃料管理总则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燃料管理的机构、职责、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燃料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DL/T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原电力部《大型电站锅炉燃烧管理若干规定》

《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燃料管理若干文件规定》

3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3.1公司设立燃料管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燃料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相关领导、副总师组成。其职责是:

1)研究并决定公司燃料供应战略规划;

2)研究并决定公司年度燃料订货数量、矿点分布及价格。

3)研究并决定公司月度燃料采购数量、矿点分布及价格。

4)协调燃料资金调度具体问题。

5)听取燃料管理工作小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公司燃料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领导小组实行季度例会制度,在公司季度经济分析会之前召开,经领导小组组长提议或工作小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3.2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燃料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协管燃料的副总师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燃料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计划营销部、财务部、燃料储运部、质检中心、运行部、监察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日常办公机构设在燃料管理部。其职责是:

1)分析、协调解决燃料进、耗、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2)分析、协调解决进厂、入炉煤热值中存在的问题。

3)分析、协调解决燃料成本有关问题。

4)负责指导落实配煤掺烧工作。

5)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和工作要求。

6)依据本制度条款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相关单位、个人的考核建议。

3.3各部门职责

3.3.1燃料管理部

3.3.1.1负责燃料需求计划编制、燃料采购、调运、统计、验收监督和结算工作。

3.3.1.2负责到厂煤价分析和标煤单价的控制。

3.3.1.3负责编报燃料资金需求计划。

3.3.1.4负责燃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存档。

3.3.1.5负责燃料的筹集,落实资源和运力,并协调煤矿、路局关系。

3.3.1.6负责到厂燃料接、卸、排、计量、采样、制样、化验、储存等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

3.3.1.7负责处理进厂煤数量与质量纠纷。

3.3.1.8负责定期、不定期公司内部煤炭存查样的抽检工作。

3.3.1.9负责燃料归口费用的管理工作。

3.3.1.10负责定期收集省内同类型电厂燃料管理相关指标,做好对比分析工作。

3.3.1.11参与配煤掺烧工作

3.3.1.12组织、协调燃油验收工作。

3.3.1.13收集、汇总及依据本办法向工作小组提出燃料管理相关考核意见。

3.3.1.14负责按时完成燃料工作小组安排的工作。

3.3.1.15每月3 日以前向工作小组提出考核意见。

3.3.2计划营销部

3.3.2.1负责编制公司全年发电量计划以及季度、月度的发电量计划。

3.3.2.2负责燃料相关数据指标的汇总、上报工作。

3.3.2.3负责煤场、油库定期盘点和盈亏分析工作。

3.3.3生产技术部

3.3.3.1负责进厂、入炉煤热值差的分析及指标监控;

3.3.3.2负责监督燃料计量、采样、制样、化验等相关设备管理及技术监督工作。

3.3.3.3负责贯彻落实燃料计量、采样、制样、化验等相关技术标准、完善作业指导书和设备管理办法。

3.3.3.4负责组织配煤掺烧,制定并落实配煤掺烧制度。

3.3.3.5负责燃料信息系统及监控系统的维护和应用开发工作。

3.3.4 财务部

3.3.

4.1 负责筹集、支付燃料资金

3.3.

4.2 负责燃料结算单据的复核。

3.3.

4.3 控制。

负责入炉综合标煤单价的测算、分析及指标

3.3.5 运行部

3.3.5.1

负责燃油计量、接卸及存放安全管理工

作。 3.3.5.2

参与配煤掺烧工作。 3.3.6 燃料储运部

3.3.6.1 负责煤炭采、制样和计量工作。

3.3.6.

2 负责进厂煤炭接、卸、排车工作。 3.3.6.

3 负责煤场管理和配煤掺烧工作,做好煤

场存 放分区及相关数据更新工作;

3.3.6.负责燃料计量、采样、制样、接卸、输

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

3.3.6.5 负责按时完成燃料工作小组安排的工

作。 3.3.7 监察审计部

3.3.7.

1 负责公司燃料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

察; 3.3.7.

2 负责燃料效能监察相关工作; 3.3.7.

3 负责存查煤样外送检测、仲裁送检工

作。 3.3.7.4 负责燃料管理监控录像的监控工作,每月向 燃料工作小组提供监控报告。

3.3.8 质检中心 3.3.8

.1 负责燃煤化验和入炉煤制样工作; 3.3.8

.2 负责进厂煤、入炉煤分析样品留存工作;

3.3.8 .3 负责入厂油的质量检验工作;

3.3.8 .4

负责按时完成燃料工作小组安排的工作。

3.3.9 汉电集团

3.3.9 .1 负责水运煤码头的管理工作。

3.3.9 .2 负责水运煤汽车运输的管理工作。

3.3.9 .3

负责按时完成燃料工作小组安排的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燃料管理的要求

4.1.1公司燃料管理相关单位必须认真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集团”)、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源公司”)和公司燃料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燃料管理职责范围和要求开展工作,开展工作时必须符合国电集团、长源公司的燃料管理的各项制度。

4.1.2建立燃料供应预警机制,制定应对燃料供应紧急事件的措施。

4.1.3建立和完善约束机制,防止燃料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负责制,对涉及燃料的合同、价格谈判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加强燃料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培养和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教育,树立燃料管理新形象、新风貌。

4.1.4燃料管理部是燃料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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