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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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党办[2006]45

【发布部门】马鞍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2.12

【实施日期】2006.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

意见

(党办[2006]45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办发[2005]21号)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推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里程,现结合实际,提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把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

(一)增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技能人才是整个人才队伍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是企业竞争力和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马鞍山的重要保证。“十五”期间,我市通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技能人才队伍得到扩大,劳动者的素质与技能结构得到较好的提高和改善。到2005年末,我市高技能人才已达2.8万人,由“九五”末占技术职工比例的8%提高到16%。但还存在着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大,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激励、评价、使用等机制不够健全,全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还不够重视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是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我市劳动力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总量将急剧上升。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和完善企业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

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十一五”期间,要培养新技师和高级技师2000名,高级工10000名,到2010年末,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高技能人才总量的10%,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

二、进一步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四)形成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体系。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全市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培训基地作用。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结合我市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以及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培养高技能人才。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产业工人中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五)突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地位。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可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在企业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鼓励企业依托车间班组,通过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实践中成长。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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