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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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检测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检测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检测试验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检测试验工作,包括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以及隐蔽工程的检测试验。

第三条工程项目检测试验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合规性。

第四条项目检测试验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检测试验工作的公正、独立和客观。

第五条项目检测试验的质量目标包括: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质量缺陷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工程进度符合计划要求。

第六条项目检测试验的工作原则包括:全程检测试验、过程监督检验、事后抽查检验、责任追究检验等。

第七条项目检测试验的责任部门包括: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

第八条项目检测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序检验、抽样检验、监理检验、验收检验等。

第九条项目检测试验的管理要求包括:规范检测试验流程、做好检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执法、及时处理检测反馈等。

第十条项目检测试验的记录包括:检测报告、检测记录、检测证书等。

第二章检测试验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建立检测试验管理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检测试验工作,包括设立检测试验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审核检测结果等。

第十二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工程项目检测试验计划的制定、审核和执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检测工作;负责处理检测结果的异常情况等。

第十三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的组成包括:检测试验负责人、检测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技术支持人员等。

第十四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支持,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第十五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保存检测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检测试验管理机构应定期评估和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试验、检测人员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管理文件及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试验是指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中,根据设计、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各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各个部位逐项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由试验室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目的物进行测试检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

第三条铁路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要求执行,试验人员资格按《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要求落实。

公司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推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有序落实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的归口管理。

公司各现场指挥部负责督促本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参建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有关规定及施工、监理合同要求,设置中心试验室和满足现场需要的工地试验室。

全面负责本标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六条公司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并负责宣贯、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试验室贯彻执行有关新标准。

2. 归口管理工程试验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工作。

3. 对本项目试验室工作条件和信息化工作条件的确认。

4. 抽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情况。

5. 审核并批准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外委单位。

第七条公司各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工作。

2. 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处理试验检测所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

3.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情况。

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试验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一环。

一个科学、规范的试验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工程效率,降低风险,保障结构的稳定性与耐久性。

本文将提供一个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供各相关单位参考和使用。

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适用于本制度所涵盖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试验活动。

3.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试验标准和操作程序进行试验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试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整个工程试验活动。

2. 试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试验计划、监督试验过程、审核试验结果、处理试验异常等。

3. 施工单位应配备合格的试验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试验设备和场地。

三、试验计划与实施1. 试验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完成,明确试验的目的、内容、方法、频次及责任人。

2. 施工单位应根据试验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试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3.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工序,应加大试验频次,确保质量控制的有效性。

四、试验记录与报告1. 所有试验活动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试验时间、地点、条件、过程、结果等。

2. 试验记录应由试验人员签字确认,并由试验管理部门定期审核。

3. 试验完成后,应及时编制试验报告,报告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试验情况。

五、质量控制与异常处理1. 试验管理部门应对试验结果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2. 一旦发现试验数据异常或不合格,应立即停止相关工序,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

2. 通过考核评价试验人员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淘汰或再培训。

七、监督与改进1.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试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规范检测工作流程,提高检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

3. 本单位所有涉及试验检测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 本制度由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必须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二、试验检测的原则1. 试验检测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2. 试验检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检测应尊重专业检测机构的意见,合理安排检测任务和工作。

4. 试验检测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护试验检测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

5. 试验检测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检测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试验检测的组织管理1.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和规模确定试验检测的范围和内容,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3. 项目管理部门应与专业检测机构签订试验检测合同,明确试验检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4.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协调专业检测机构和相关单位,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5. 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试验检测过程,及时处理试验检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四、试验检测的质量管理1.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试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2. 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试验检测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试验检测设备和仪器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素质。

5. 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试验检测数据的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与可靠性。

1. 试验检测完成后,专业检测机构应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并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

2. 试验检测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试验检测的过程和结果,包括检测方法、数据和结论等内容。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试验检测工作是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通过超前试验、中间检验、工后检测等一系列试验检测为有关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和技术决策提供参考、为判断质量管理的效果提供佐证、为工程质量的评价提供依据。

现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试验检测的需要,制定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节各方职责一、业主工程部(一)代表业主统筹管理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二)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试验检测情况;(三)督促总监办和承包人履行投标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建试验室投入运作;(四)监督监理中心试验室(简称中心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简称工地试验室)规范运作;(五)监督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开展工序检验、抽检试验、平行试验、标准试验等一系列试验检测工作和落实对承包人试验检测工作的监控管理措施;(六)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和监理指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七)负责对接受本工程委托试验检测工作的外部试验检测机构(简称检测单位)的联系、确认工作;(八)配合东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所开展的考核、监督以及工程交竣工检测工作。

二、监理中心实验室(一)在总监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实施和管理工作,业务上同时接受业主工程部的监控;(二)按照规定的项目和频率开展对原材料、半成品、阶段性验收试验的抽检工作;(三)指导、协调全线监理试验工作,组织全线有关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四)管理总监办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五)检查各合同段工地试验室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六)提供、补充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的格式,提供有关各种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七)协助派驻各标段的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设备及人员,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检定)仪器、设备;(八)复核和抽检承包人所做的重要配合比试验、标准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九)协助监理工程部对工程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工程的试验工作;(-1^一)参加重大与重要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十二)负责对接受承包人委托试验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的考察工作;(十三)参加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十四)对于本试验室不能实施的项目,可以委托经业主同意的检测单位试验。

工地试验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管理制度工地试验管理制度 1一、不准在工作间内乱动仪器仪表,也不准在工作间内做与试验无关的工作。

二、试验室温度为10℃~35℃,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为23℃±5℃。

三、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由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仪器的设备性能及用途,试验必须严格按标准方法及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

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试验后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簿。

六、工作间内保持清洁卫生,试验后切断电源。

工地试验管理制度 2一、试验室工作人员经过岗位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可从事进行试验工作。

二、试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听从领导按排。

三、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仪器设备、工具,严格按照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检测。

四、试验检测结果必须客观真实,并现场直接记录在试验原始记录上,字迹清楚、整齐,严禁涂改、转抄、销毁。

五、试验数据处理准确无误,试验报告严格按照复核、审批签字程序进行,发出的试验报告必须签字齐全并盖试验室检测专用公章。

六、试验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校验工作,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七、做好试验数据资料的积累和统计工作,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科研和推广应用工作。

八、试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全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安全教育,安排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技术考核和安全检查。

九、试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必须服从领导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工地试验管理制度 3第一节样品的标识第一条收样员负责对各种样品统一流水编号,加贴样品标识卡,表明其不同的检测状态,样品标识须注明样品编号和样品状态,样品状态分别为待检、在检、已检、留样四种。

样品标识具有唯一性。

第二节样品的制备第二条样品需要制备时,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节样品的保护第三条当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需采取保护措施时,则检测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工程现场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试验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工程现场试验是确保工程质量,验证设计理论和规定的基础上的一项必要工作,因此试验工作的严谨性和管理规范性非常重要。

为了做好工程现场试验工作的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特制定此工程现场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二、试验工作的组织管理1.试验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应由项目部经理负责,他应组织召开试验工作的大会,明确试验工作的目的、原则和方法等,制定试验工作的计划和细则,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试验工作中涉及到的工程技术专业问题,如试验过程中遇到了问题、设备故障等,应及时请教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协助解决。

3.试验工作应按照试验计划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记录试验情况,并进行数据处理,必要时及时调整试验方案,确保试验结果及时得到反馈和处理。

三、试验工作的安全管理1.试验工作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试验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应从计划设计阶段开始注重,进行全面谋划,确保试验过程中安全可靠。

3.试验设备应满足安全使用规定,设备的安全保护和维护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必要时应在试验现场增设安全警示施设、安全提醒标志等。

4.试验现场应设置专人管理,严格进行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试验过程中人身安全。

四、试验工作的质量管理1.试验工作的质量管理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2.检验设备应根据规定进行检测,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整改到位。

3.试验工作应按照验证设计的要求进行,确保试验结果真实可靠。

并且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设计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对结果的正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五、试验工作的文件管理1.对于试验工作中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试验计划、记录表、检验报告等,都应进行认真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2.试验工作文件的编制应符合规定,表格样式应统一,包含完整、准确、真实的试验过程和结果。

3.试验报告应经有关专业人员审核后签字盖章,确保其真实可靠性,并有应有的法律效力。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条工地试验机构的基本任务1、试验鉴定各种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部颁标准和宣杭复线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2、检验主体工程的成品、半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通过工地检测及施工监督检查,控制工程的施工质量。

4、为科学施工和编制施工文件提供试验资料。

第二条工地试验机构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两级管理。

项目部设中心试验室,队设专职试验员。

第三条项目部试验室对队试验员在业务上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不定期地进行技术培训。

第四条项目部试验室职责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试验的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各项试验操作规程。

2、负责本管区内试验工作。

3、负责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的选定,负责砂、石、钢材、水泥、土工等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并提供准确的施工工艺参数。

4、参加工程质量的检查和工程验交,参与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负责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7、参与施工控制,并对重点部位(转序部位、监理指定、业主指定、工程部指定)进行试验检测。

8、负责收集整理试验资料,分类归档、妥善保管。

第五条工程材料试验根据国家有关试验规程、标准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试验管理程序试验管理程序包括原材料的进场检验程序和试验抽检程序。

原材料进场试验程序第七条仪器设备1、各种试验仪器设备分别建立台帐和使用档案。

2、计量仪器设备应按周期送检,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才能使用。

第八条资料管理及报表1、试验资料由施工队自己保管整理,单项工程完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试验室保管,做竣工资料。

2、施工队每月20日前报试验工作报表,报项目部试验室。

第九条其它1、设备条件有限,项目部不能进行的检测项目,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对外委托。

2、选择经过国家计量认证、认可的单位,进行检测。

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为加强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人员操作行为,促进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公路、市政行业标准,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1、总承包部设中心试验室1个:主任1名、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试验人员2-4人。

在总承包部指导下开展工作。

2、各工区项目部设工地试验室1个:分别由1名技术人员负责,其他试验人员1-3人。

在工区项目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总承包部中心试验室指导。

3、各级试验机构的试验人员必须满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并保持相对稳定。

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调动,必须报总承包部中心试验室备案;总承包部中心试验室人员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总承包部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4、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公路、市政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试验方法,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二、公正性声明1、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一切试验检测工作,检测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的、经济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干预,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检测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规范、标准等进行检测。

3、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试验检测服务,确保受检样品与工程实体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客观公正地评价。

三、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1、质量目标(1)努力维护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检测报告不得有原则性结论差错,其他差错率低于1%。

(2)坚定不移地执行“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客户满意率达到99%。

(3)首次检测无差错率达90%,经复核后无差错率达95%,审核后发出的检测报告无差错率达100%,杜绝重大检测事故。

2、质量方针:严肃认真、公正科学、热情诚信、求实创新。

四、试验室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权限1、中心试验室工作范围:(1)协助工地试验室对原材料及填料进场前的选定工作,协助各工地试验室进行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配合比的相关标准试验,进行钢材物理力学性能等常规自检指标。

工 程 试 验 管 理 办 法

工 程 试 验 管 理 办 法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试验工作适应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根据部、总公司和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结合忠垫高速A11标段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验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的技术标准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其检测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对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第三条工程试验必须坚持为施工生产服务,深入现场努力搞好施工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项目部设试验室,行政上服从项目领导。

第五条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定员二人,试验主管一人,试验员一人。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项目部试验室职责:一.必须及时按规定对原材料取样送检,把好原材料质量关。

二.负责换算混凝土、砂浆施工配合比,填发配料单,经技术主管签认后交付施工,并做好各项施工记录。

三.会同施工负责人,做好混凝土,砂浆等检查试件的制作、养护、并按规定日期送检。

四.在填筑路基和拌和混凝土时,试验人员必须在场监督检测水灰比,坍落度及填土的密度,并签认施工质量。

五.认真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施工控制及检查试验,如果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影响质量时,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六.掌握本项目部的工程数量,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时做好试验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试验员职责一.凡参加试验,检测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了解试验工作的基本任务,试验内容,测试频率及新试验材料的用途、性能。

三.完成担负的试验和施工测试任务。

四.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配合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性检定和送检工作。

五.完成材料的的取样,试件加工、制作及测试,并提出完整的测试记录。

六.做好混凝土、砂浆、路基施工质量控制和混凝土、砂浆检查试件的制作、养护、送检。

第四章工程材料试验第十二条凡发往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正,并按此规定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规则、验交评定标准要求进行复检。

合格后方能使用。

如遇特殊情况,按局程序文件紧急放行规定办理。

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修订)

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修订)

陕西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试验管理第一条工地试验室1.在工程正式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为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及试验所需的工地试验室和监理实验室。

工地试验室和监理实验室要求规模齐全、设施配套,符合合同文件,满足工程需要。

试验室应配备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负责试验工作。

工地试验室必须获得母体试验室对其的授权。

2.开始工作前,施工单位应将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站所在位置和面积、配备的仪器、器具等全部物品清单(含主要仪器的型号、规格、性能和说明等)等上报到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审核后上报榆横公司备案。

3.工地试验室的仪器、器具应在开始工作前配齐,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标定和认证,保证在工程进行期间正常运转使用。

4.工地试验室的各项试验工作,均应统一按合同列明的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铁路标准执行。

5.外委试验室应由监理单位认可,并上报榆横公司备案。

6.各种试验均应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由专人进行整理、保存。

第二条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

1.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

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

2.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并试验。

3.随机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第三条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耐久性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应按以下的要求进行: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报验材料提交监理试验室审查批准。

2.监理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第四条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法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工程检验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检验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检验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检验试验活动,提高试验质量,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工程项目进行检验试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检验试验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验试验活动,包括对工程施工材料、构件、设备和工艺进行检验试验。

第四条工程检验试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检验试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工程检验试验应当坚持科学、严谨、公正、独立的原则,确保检验试验结果客观公正。

第六条工程检验试验应当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确保检验试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工程检验试验应当建立健全的检验试验文件和记录,便于追溯和查证。

第二章检验试验单位第八条进行工程检验试验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检验试验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试验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条检验试验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得受项目委托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影响。

第十一条检验试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验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第十二条检验试验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检验试验记录和档案,便于后续追踪和查证。

第十三条检验试验单位应当不断提高检验试验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检验试验技术的先进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检验试验活动第十四条工程检验试验活动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验试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工程检验试验应当选用合适的检验试验方法和仪器设备,确保检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工程检验试验应当进行现场检验和样品检验,确保检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工程检验试验应当进行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确保检验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工程检验试验应当编制相应的检验试验报告,将检验试验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委托方和有关部门。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检验试验管理机构,对检验试验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检验试验监督体系,对检验试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员配备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章材料取样第五章施工控制第六章奖罚办法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局选定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和有关程序文件对工程试验提出的要求,并结合呼集项目经理部管理体制以及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工作的具体要求。

为切实做好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和试验,使材料有试验,使用有依据,抓好施工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交通部颁布及局、处测试中心发布的试验规程,方法和技术标准进行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和经济利益的干预。

第三条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试验工作,树立为施工生产服务,为呼集高速公路建设服务的思想,敢于坚持原则,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未经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施工,同时上报项目领导,给予适当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未涉及的有关试验内容,按局处现行的《工程试验管理办法》和程序文件执行。

第二章人员配备第五条呼集项目试验室试验人员六名,驻现场的试验员由现场工程师兼任,其试验工作接受项目部试验室检查指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项目试验室职责:1、配合项目保障部对该管段内的原材料料源调查,取样鉴定,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工程部保障部及工地技术人员。

2、负责全标段内的配合比选定,填料的标准击实,筛分,液塑限等,并将试验结果通知工程部,负责检查落实工地试验员使用情况。

3、按规定频率及时对工地试验员制作的试件进行试验,对路基填土密实度。

本合同段内桥涵和各类隐蔽工程的试验项目进行检测,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负责对各种试验报告,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存档。

5、负责项目部试验管理工作,并检查监督工地执行情况。

6、负责试验仪器的配备检定、保养及维修。

7、保障部送检的各种材料要检查其出厂检验报告单、合格证,并由保障部填写抽检通知单,试验员要及时填写来样登记,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保障部,工程部及工地技术人员。

中局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中局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中局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制度大全中局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中局建设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试验在施工生产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控制并验证其结果的必要技术手段。

因此为保证本公司工...中局建设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试验在施工生产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控制并验证其结果的必要技术手段。

因此为保证本公司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检测人员应具备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踏实、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具备上岗条件才能从事检测工作的开展,针对施工工作量大、资料繁锁,要求:全室人员精诚团结、自洁自律、不贪不占、公正无私、不受任何形式干扰,把质量放在首位,坚守原则、端正思想、摆正位置。

正确处理监理、业主、队与试验人员的关系,尊重与重视业主要求和意见,无条件执行监理指令,主动了解监理想法,并汇报科室负责人采纳、配合业主、监理抽检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工程试验的目的和基本任务第三条试验鉴定各项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检验工程的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通过工地测试及施工检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第六条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与使用。

第七条为施工提供可靠的试验资料和技术数据。

第八条各种配合比的试配和优选。

第三章试验室组织机构第九条试验室定员4人,设主任1人,原材料检验兼资料员兼现场检测试验员3人。

第十条各综合队设兼职试验人员2人,试验人员必须进行培训上岗,业务上接受试验室指导。

第四章职责第十一条试验室1. 对路基、桥涵、轨道工程、轨枕预制、通信信号及所需的原材料进行试验,参加砂、石料场的选择及质量复验。

2. 合理选定混凝土配合比,做好现场施工质量控制。

3. 协助工地料库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保管,并掌握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钢材等储存数量和质量情况。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试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确保施工现场试验的顺利进行,有效提高试验管理水平,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办法。

二、试验类型三、试验方案编制1.试验方案应根据工程规模、设计要求和试验目的合理确定;2.试验方案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3.试验方案编制应征求相关专业人员的意见,并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试验设备和仪器1.施工现场试验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检定合格的设备和仪器;2.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3.周期性的校准检测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和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试验人员1.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2.试验人员应具备独立完成试验任务的能力,对试验结果负责;3.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试验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六、试验过程管理1.试验前,应对试验现场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清理,确保试验条件符合要求;2.试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试验参数;3.试验过程中,应注意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4.试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价。

七、试验结果分析与处理1.试验结果应进行统计分析,评估试验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对于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查找问题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3.对于试验结果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制定相应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八、试验报告编制1.试验报告应详细记录试验方案、试验过程、试验结果等内容,并附上相关的数据和图表;2.试验报告应由试验人员负责编制,并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和签署;3.试验报告应及时编制完成,并归档保存。

九、试验档案管理1.对试验方案、试验报告和相关资料应进行归档保存,建立完整的试验档案;2.试验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不得外泄或滥用。

十、违规处理对于试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试验、检测人员的行为;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真实地反应施工质量状况,及时、准确地为工程施工提供依据,进而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测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对试验检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对建设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实体等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部所属各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等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试验方法及设计、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项目部根据管段内实际情况,规划、设置工地试验室,满足现场的试验检测需要,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

第五条试验室职责:1、对施工管段内所用原材料、构件、制品等工程材料进场前按有关要求进行试验检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进场的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检验报告送监理单位审核。

2、对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技术要求和试验规定的检验项目、频次和标准进行试验检测,不合格项目应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重新检验。

3、参加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和验收工作,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建立和健全试验检测台帐,及时提供工程质量动态。

5、做好施工管段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单位报送各项报表、专项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

6、配合做好咨询、监理单位进行的试验、检测或抽检工作。

7、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单位报送各项报表、专项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六条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投标书、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建立试验检测机构,配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和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检测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工程施工原材料试验检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原材料试验检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原材料试验检验管理办法试验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应检验合格,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所用的替代材料应经监理人批准后方能用于工程。

1.1水泥每批水泥均有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每批水泥进行取样检测,必要时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检测取样以200~400t同品种、同标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200t时也应作为一取样单位。

检测的项目包括: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稠度、细度、比重等试验,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进行水化热试验。

水泥质量应满足《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等标准的要求。

水泥存放应做好防潮措施,不同品种、标号及厂家的水泥分别存放。

1.2砂石骨料(1)使用的砂、石料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的技术要求外,还满足本工程《技术条款》的要求:细骨料的细度模数人工砂控制在2.4~2.8,粗骨料应坚硬、粗糙、洁净、无风化。

进入拌和站的粗骨料有稳定的含水量(小石的含水量控制在0.2%以下),且粒形应尽量为方圆形,避免针片状,若采用连续或间断级配,经试验确定并监理工程师同意。

不得使用含有活性骨料、黄锈等的粗骨料。

(2)砂石骨料使用过程中,进行抽样,并按DL/T5150-2001的规定进行检验,主要检验项目:细骨料的细度模数、石粉含量(人工砂)、含泥量、泥块含量;粗骨料的超径、逊径、针片状、压碎指标、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等。

(3)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每4h至少检测1次砂子、小石的含水量,其含水率的变化应分别控制为±0.5%(砂)和±0.2%(小石)范围内。

气温变化较大或雨后骨料含水量突变的情况下,加密检测次数。

在拌和场,砂的细度模数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粗骨料的超径、逊径、含泥量每班检测1次,每月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所列项目进行1次参数检测,并根据检验结果调整施工配料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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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试验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公司试验工作,实现试验工作科学有效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试验工作效能,为工程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提高公司技术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营项目的试验工作。

分支机构所辖项目的试验工作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颁布的与试验工作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4.1.技术中心负责试验工作管理办法的制订及修正,协助工程管理部监督各项目经理部试验工作的实施。

4.2.技术中心负责公司总部所属试验仪器设备的购置、检定、报废等管理工作,监督项目部所属试验仪器设备的购置、检定、报废等管理工作,确保试验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具体参见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规定》。

4.3.项目试验分包商的选择,按公司《分包商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程序执行。

4.4.项目经理部职责4.4.1.项目经理部按公司《分包商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参与选择本项目的试验分包商,并负责对其进行评估工作。

4.4.2.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试验工作的管理,应健全项目试验工作的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明确试验管理工作的内容,确保工程试验工作在项目有效实施。

4.4.3.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现场实现室的建立工作及试验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4.4.4.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在单位工程施工前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试验计划”和“施工见证取样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计划的编制应科学、合理,保证取样的连续性和均匀性。

4.4.5.项目试验员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试验计划”和“施工见证取样计划”,并协助做好落实工作。

4.4.6.项目试验员根据工程进展及需要负责填报施工试验委托单,委托单必须注明试件取样部位、规格型号、代表部位或数量、检验项目、制作日期、要求试验日期等。

对不易制作试件的试验项目,应组织分包协助实验员完成该项工作。

4.4.7.项目材料员负责填报材料试验委托单,委托单应注明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代表数量、委托时间、试验时间以及根据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对该类材料的检验项目等。

需进行复试的材料必须同时具有出厂合格证及材质报告作为复试的依据。

4.4.8.项目资料员负责试验报告单的收集及存档工作。

合格的试验报告单原件存档并提交给监理或业主,试验报告复印件返回施工员作为施工依据。

4.5. 试验分包商职责按合同规定及相关规范及时提供合格的试验资料。

5.试验内容5.1. 材料试验具有原材必试项目取样方法及取样标准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规定执行。

5.2. 施工试验具体施工试验的取样方法及试验项目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规定执行。

5.3. 见证取样5.3.1.工程开工前,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确定有见证试验资格的实验室及见证人。

5.3.2.有见证取样送检试样必须是在规定的见证人员见证下,由专人取样,取样除符合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外,还应符合有关试验标准和规程。

5.3.3.单位工程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不得少于2次,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送检试样在现场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行制作。

5.3.4.具体见证取样方法及试验项目按照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规定执行。

6.试验资料管理6.1. 所有试验资料要做到内容准确可靠、字迹清楚整齐,及时收集编制整理,统一编号。

6.2. 试验委托单填写必须符合基本规定要求。

试验分包商应根据委托单内容进行相关试验工作并做好记录、编号、建帐等工作。

6.3. 试验记录:混凝土塌落度检测记录、养护室测温记录、试验仪器维护保养记录等各项记录要求内容完整,真实可靠。

6.4.台帐管理:实验室各台帐内容应按规定表格填写,台帐内容应与相关委托单、试验记录、报告等交圈。

试验台帐包括试验设备及仪器台帐;原材料及钢筋焊接试验送验登记台帐;砂浆和混凝土试块成型与试压记录台帐;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登记台帐;土工试验原始记录台帐;各种试验报告台帐等内容。

7.现场实验室及试验仪器设备管理7.1.现场实验室及试验仪器设备管理7.1.1.项目经理部现场实验室主要功能为试件、试块的制作以及试块临时或标准养护,同时可进行施工生产辅助试验项目,如土壤干密度、砂石含水率等工作。

项目实验室的标养室的养护设备及检测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7.1.2.实验室及标养室均由专职试验人员管理,标养室应清洁卫生,不得堆放其他杂物。

7.1.3.使用自动温湿计标养室,每天应及时更换表格,使用温湿计标养室,每天测温湿度三次并做记录。

7.1.4.要经常检查标养室的仪表、设备、温湿计喷淋管、排水设施、电路等,以确保安全和正常使用。

7.2. 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具体按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规定》中的规定执行。

8.试验安全管理8.1. 为保证试验人员及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的安全工作与运行,各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应根据实际制定试验安全操作管理规程。

8.2. 试验人员需经有关部门考核培训发给试验工上岗合格证,无证者不能独立从事试验工作。

8.3. 试验人员必须了解所用设备、仪器的使用要求和性能,并认真检查电源线路和使用状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4. 建立电器、电源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用电管理。

8.5.制定安全防火制度,提高防火意识。

9.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内容9.1. 施工手续及证件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北京市安全资格岗证》及《暂住证》等准许施工证件。

9.2. 试验设施在现场临建办公室北侧3#库区内,设25m2的试验室,分标准养护室、操作间和休息室。

配备如下试验工具:9.3. 试验人员培训试验人员必须持试验资格上岗证上岗,辅助试验人员进行试验工作的人必须具备相关试验知识,并接受项目经理部试验人员对其进行的试验知识的培训。

9.4. 试验室临时用水、电电从二级电箱引入。

水从现场临时用水系统引入一总阀门,然后进行分支。

10.施工阶段主要管理及方法10.1. 试验工作的主要管理办法分包队伍试验人员负责所有施工试验及进场原材料的复试,但必须接受项目经理部试验人员或物资部的监督;****建设委员会文件****号文关于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规定范围内的项目的试验取样、制样,必须有监理公司的见证人及项目经理部试验人员或物资部及配属队伍试验人员共同参加。

项目经理部试验人员或物资部必须督促配属队伍执行项目施工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与监理单位共同制定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配属队伍负责依照现行规范或业主、监理的要求进行所有的施工试验与进场原材料复试,并及时将有见证试验报告报各区责任师,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质量总监,最后由项目经理部协调部将一式二份原件整理后归档。

10.2. 试验工作的主要内容10.2.1.混凝土试样制取、成型、养护、送检;10.2.2.建筑砂浆试件制取、成型、养护、送检;10.2.3.土壤击实试验取样、送检;10.2.4.回填土干密度取样、试验;10.2.5.钢筋焊件取样、送检;10.2.6.钢筋原材料进场复试取样、送检;10.2.7.水泥原材料进场复试取样、送检;10.2.8.砂、石原材料进场复试取样、送检;10.2.9.砌体材料进场复试取样、送检;10.2.10.防水材料进场复试取样、送检;10.2.11.混凝土坍落度测试。

10.3. 主要试验记录10.3.1.养护室温度、湿度记录;10.3.2.混凝土试块制作记录;10.3.3.砂浆试块制作记录;10.3.4.回填土干密度试验记录;10.3.5.钢筋焊件取样记录;10.3.6.钢筋原材料取样记录;10.3.7.水泥试验取样记录;10.3.8.砂、石试验取样记录;10.3.9.砌体试验取样记录;10.3.10.防水材料试验取样记录;10.3.11.测试混凝土塌落度记录。

10.4. 主要试验管理10.4.1.混凝土工程10.4.1.1.混凝土坍落度: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待混凝土运至指定卸料地点后,试验人员即可进行混凝土坍落度测试。

实测的混凝土坍落度与要求坍落度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要求塌落度允许偏差(mm)〈160 ±20>160 ±30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试验人员在每一工作台班时间内测定混凝土坍落度至少两次。

10.4.1.2.混凝土的取样、试块的制作、养护10.4.1.2.1.试块留置要求如下:混凝土试件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每100盘(每盘1m3)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试件留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结构构件的拆模、吊装及施工工期间临时负荷、大梁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实际需要确定。

防水混凝土连续浇筑量为500m3以下时,留置两组抗渗试块,每增加250 m3~500 m3增留两组。

一组在标准情况下养护,另一组与现场相同情况下养护,试块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现场应另行留置试块。

冬季施工时,在常温混凝土试块的基础上增设三组同条件试块:用于临界强度判定一组。

用于明年4 月12 日试块解冻后测定混凝土是否受冻一组。

用于备用一组。

养护条件与现场混凝土养护条件相同。

在每层设一试块同条件养护钢筋笼子,靠墙放置,并在笼子上设标签,标明单体工程同条件试块分段号(部位)。

10.4.1.2.2.试块的制作及养护标准试件的养护环境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养护至28d龄期时按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立方体(边长为100mm)抗压强度可作为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

试块成型后,用已准备好的塑料薄膜覆盖、保温。

及时登记混凝土施工及试块制作记录,第二天依取样顺序在试块上编号、拆模、进行养护,到龄期及时送检。

10.4.2.建筑砂浆10.4.2.1.试块的取样原则如下:10.4.2.1.1.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标号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制作一组试块(每组6块),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10.4.2.1.2.如砂浆标号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10.4.2.2. 试块的取样方法如下:10.4.2.2.1.在砂浆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

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10.4.2.2.2.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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