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经验交流:“两推一述四公开”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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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经验交流:“两推一述四公开”选人用人

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根本措施。今年以来,湖北省蕲春县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全面推行“两推一述四公开”办法,“两推”,就是通过首次会议推荐和二次会议推荐产生候选人;“一述”,就是被推荐候选人述职;“四公开”,就是公开民主推荐结果、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考察结果、公开拟任干部基本情况,真正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力交给群众,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阳光下操作,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拥护和好评,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作法

(一)实行“两推一述”,扩大党员群众参与度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在少数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员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四权”还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和落实。为此,县委在研究部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时,始终坚持把规范初始提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始终坚持干部选任初始提名以民主推荐结果为重要依据,创造性地提出了“两推一述”措施,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的参与度。

一是实行“首次会议推荐”,变“圈中选人”为“广纳贤才”。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坚持“首次会议推荐”制度,在拟调整干部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对空缺职位拟任人选进行会议投票推荐。会议投票推荐时,由单位党委(党组)提供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册,不设条条框框,不作引导性发言,实行等额投票推荐,推荐对象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在县公安局机构改革暨从优待警“首次会议推荐”中,参加会议推荐人选达到257人,占符合条件人数的98%。

二是实行”二次会议推荐”,变“少数人选人”为“优中选优”。在干部工作中,用人权集中在少数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手中的现象时有存在。为杜绝少数“一把手”搞“暗箱操作”,我们以首次会议推荐得票情况多少为依据,对推荐1至3个职位的,差额候选人原则上不少于1名;推荐4个及以上职位的按不少于职位数30%的比例确定差额候选人,差额候选人的排名按首次会议推荐得票多少为序,由县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全程监督二次会议推荐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条例》。

三是实行“被推荐人述职”,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在二次会议推荐之前,由推荐候选人进行个人述职,述职的主要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

工作经历,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和拟任职务的认识和打算。参加会议推荐的对象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正副职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竞选要想胜出,能力是保障、实绩是靠山。在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蕲北片集中述职大会上,2名在乡镇工作10多年的被推荐对象落选,在现场观摩的党员群众和基层公安民警中产生了强烈震撼。通过“被推荐对象述职”这种方式,真正把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推”出来,把干部的真本领“考”出来,把群众的公认度“测”出来。

(二)坚持“四个公开”,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

一是坚持民主推荐结果公开。民主推荐结果不公开,领导选人用人权在民主推荐环节上被随意“放大”,有的为了使用自己放心的人,甚至弄虚作假篡改民主推荐结果。我们在民主推荐会上,首先公开推荐职位和条件,让群众全面了解了推荐的目的、原则和要求;在民主推荐后,由党组织指定人事干部和纪检干部计票,计票结果当场公布,把干部选拔任用的初选权交给了群众,使“跑官要官”者无机可乘,“买官卖官”者无路可走,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坚持考察对象公开。考察组将民主推荐结果反馈给单位党组织,单位党组织经过酝酿和集体讨论拟定初步考察对象名单,并向县委组织部呈报相关任免材料。县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单位党组织呈报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正式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单位进行提前预告。

三是坚持考察结果公开。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专项调查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法,全面把握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首次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开考察结果,将考察对象的工作成绩和主要优缺点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四是坚持拟任干部基本情况公开。在干部拟任前,利用电视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对其工作经历、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凡有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反馈给实名举报人。公示结束后,由纪检、组织部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促进干部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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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三项测评”,确保干部选用准确度

为确保通过“两推一述四公开”的方式选人用人的质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坚持把方案测评、过程测评、结果测评贯穿始终,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将方案测评放在首位。县委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

任用方式的认识高度统一,把它作为学习实践XX活动的规定动作和重要措施来抓,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两推一述四公开”的暂行办法》,对“两推一述四公开”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方法步骤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制定下发方案前,县委先后召开12个大型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吸收党员群众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测评满意率达到%。

二是把过程测评贯穿始终。在干部选拔任用在各个环节,主要采取了“三个测评”:即推荐对象实绩测评,推行了组织部门民主评议、人大代表评议、政协委员评议、纪委行风评议、宣传部门学识指数、民意指数、人气指数测评“七评合一”的考核机制,公正客观地评价干部;考察工作满意测评,由参加首次会议推荐的人员,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对考察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凡满意度达不到90%的,考察工作必须进行改进“补课”,必要时可重新考察或暂缓、停止考察。同时,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追究纪律责任;征求意见联合测评,拟任人选分别征求执法执纪部门及相关“一票否决”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在党风党纪考核中重点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在理论素质考核中发挥宣传部门的作用,在专业干部的选配管理上发挥政法、统战、经济等综合部门的“筛选”作用。

三是按结果测评整改完善。对提拔任用的干部在试用期内的履职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满意度测评和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同时,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把评议的范围由县委委员、候补委员、乡局级负责人扩大到“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群众代表,并根据评议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初步成效

实行“两推一述四公开”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有效实践,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群众参与度,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保证了选人用人的公正度,确保了干部任用的准确度,从而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促进了思想观念的大转变。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改革,较好地保障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极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形成了公平竞争的好机制。干部通过个人述职推介自己、宣传自己,形成了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拉票贿选”的现象发生。

三是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力。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力交给基层、交给群众,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阳光下操作,党员群众有了更充分的选择权,选群众信得过的干部,用实绩突出的干部,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树立了正确的作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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