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行政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2 内英阁国地方政府改革
内阁
• 内阁:英国政府的领导核心,是行政决策 机构。
• 其职责是:制定政府或各部的政策并提交议 会讨论,在议会通过后,负责政策的执行 和监督;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的职权范围; 依法行使 "非常权力";安排女王的政务活动; 推动立法等。
• 由下议院选举获胜的执政党领袖组成 • 一般20人左右 • 内阁以会议方式工作 • 内阁会议秘密举行,其内容和日程均保密。 • 内阁委员会分为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两种。
• 中央统计局:为制定经济与社会政策和实施行政 管理提供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其他部门的统计工 作。
• 管理与人事局:文官的组织和管理,文官的录用 、培训、重要的任命等。
• 史料组:编写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官方历史,为编 写平时特定事件的官方历史作准备。
3 中央政府各部门
政府各部
❖ 政府各部:实施内阁和首相某一领域政策的职能机 构
❖ 枢密院会议的法定人数为3人,会议也只是履行法定 的程序。
英国 ——地方行政体制
目录
英国地方政府体制 英国地方政府构成 英国地方政府职权 英国地方政府改革
1英国地方政府制度
1 英国
大城市郡议会 6
中央政府
非大城市郡议会 47
大伦敦郡议会 1
大城市辖区议会 30
非大城市辖区 议会 333
伦敦自治市镇议会 32及伦敦市 1)
英国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目录
Part 1 | 中央行政制度 | 政府构成 | 内阁 | 政府各部
Part 2 | 地方行政制度 | 地方行政制度 | 英国政府体制改革
行政制度
唐宁街 10号
No. 10 Downing Street
• 建于1680年 • 18世纪以来为英国历
❖ 是中央行政机构的主要部分 ❖ 政府各部的设置要由法律规定,历届政府都根据实
际需要进行调整。 ❖ 一般各部都设有为部长提供咨询的常设机构。 ❖ 还有一些行政机构名义上隶属于部长,但享有独立
权力,由一个非政治的长官领导。
枢密院
❖ 枢密院:是英王作为行政首脑的辅助机构
❖ 是形式上的最高行政机关
❖ 主要职权:发布皇家公告和枢密院令,其成员称枢 密院顾问,由英王根据首相建议的特许状任命,任 期终身。
都市 被撤销(虚级化)

住房、废物收集、理事会税收征管、教育、图书馆、 社会工作、公共运输、地方规划、保护消费者、建 筑许可、坟场及火葬场†
大 伦 公共运输、战略规划、区域发 住房、废物收集、理事会税收征管、教育、图书馆、 社会工作、地方规划,消费者保护、营业许可、坟
敦 展、治安警务、消防 场及火葬场†
➢ ②阁员大臣:通常参加内阁,负责某部的工作。
➢ ③非阁员大臣:负责掌管传统的机构,有时受首 相的委托完成某项特殊职责。
➢ ④大法官和检察长:拥有政府职能的大臣,是司 法系统的领导。
➢ ⑤国务大臣:通常同大臣一道负责特殊职能的政 府部门。有的国务大臣还是内阁成员,并领取相 应工资。
➢ ⑥次级大臣:多是在本部门大臣的指导下负责某 一方面的工作。
届首相官邸和办公处 。
唐宁爵士开发建筑的私 人住宅街道,后来保留 了四所住宅。
• 10号:首相官邸 • 11号:财政大臣官邸 • 12号:财政大臣的办
公室
英国 ——中央行政体制
1 政府构成
首相 阁员大臣 非阁员大臣 大法官和检察长
国务大臣 次级大臣
➢ ①首相:兼任财政部首席大臣和文官事务长官, 负责向英王通报政府的一般活动,主持内阁。
常设委员会有时设分支委员会。 • 非内阁大臣有时被邀请参加关系本部门事务的内
阁会议,有的参加内阁委员会,内阁委员会成员 和所研究的问题均保密。
内阁——办公厅
• 为内阁的直属机构 • 在首相指导下由内阁秘书领导 • 设有内阁秘书处、中央统计局、管理与人
事局和史料组。
• 内阁秘书处:为履行内阁职责的特定大臣提供服 务,协调高层次政策。
大城市地区内的几个 教区议会
约11000个教区(在威 尔士为社区)其中约 8000
1 英国
❖ 英格兰和威尔士
❖ 苏格兰
❖ 北爱尔兰(26个本地行政区划模式于1973年 成立)
1 英格兰
• 6个都市郡,即大曼彻斯特郡、默西赛德郡、南约克 郡、泰恩-威尔郡、西约克郡、西米德兰兹郡。其下 管辖“都市区”, 其中甚至有大部分被进一步赋与自 治资格而成为都会自治市。1986年,都市郡政府被 撤消,权利下放给都市自治市,自治市因而成为事 实上的单一管理区。
1
英国地方政府构成
❖ 核心是地方议会,具有法人资格 。郡议会和区议会是主要地方政 府
1 英格兰
英格兰的二级行政区有以下四类自治市镇: •都市自治市(Metropolitan district/borough) - 从属都 市郡。由于都市郡政府都已撤消,都市区接管郡级权 力,事实上为单一管理区。 •非都市郡区(Non-metropolitan district) - 从非都市郡 分划,和当地郡议局分享权力。 •伦敦自治市(London Borough) - 32个伦敦自治市议 会享有单一管理区的地位,但大伦敦政府仍管理各自 治镇内的公共运输、治安、消防、经济发展等范筹。 •单一管理区(Unitary authorities)- 也可以算是二级行 政区划(区层次),它是合并、且跨越“郡”和“区”两级 政府的功能和权限。
1 英格兰
行政 上层政府单位(郡层级)
类别
下层政府单位(区层级)
废物管理、教育、图书馆、社
希 雷 会工作、公共运输、战略规划、 住房、废物收集、理事会税收、地方规划、建筑许

可、坟场及火葬场
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者保护
单一
住房、废物管理、废物收集、理事会税收征管、教育、图书馆、社会工作、公共运
管理

输、地方规划、保护消费者、特许经营、坟场及火葬场†
• 非都市郡;其下管辖非都市郡区。 • 单一管理区:单一管理区合并郡和区两级政府的功
能,管理区内不再分区,如怀特岛郡。伯克郡为特 例:该郡在名义上存在,但郡政府已被撤消,下辖 各区成为事实上的单一管理区。 • 大伦敦:1965成立;分为伦敦市及32个伦敦自治市。 由1999年实施的国家权力下放,将大伦敦交予由定 期民选产生的伦敦市长及市议员组成的大伦敦政府 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