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巡察工作程序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6、专项问题处理。
巡察中需要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进行了解,由巡察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机构予以协助,以满足延伸巡察工作需要。
17、撰写巡察报告。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应形成书面巡察报告,向巡察办和领导小组汇报。巡察组对巡察中了解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巡察办。
巡察组长组织对本组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培训,熟悉巡察工作每个环节程序、步骤。
4、沟通相关信息。
各巡察组分别与被巡察单位进行联系,通报进驻时间,明确日常工作联络人员、召开进驻动员会议相关要求,联系办公场所和食宿安排。
5、完善巡察公告。
按照“巡察公告”模板,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根据需要以A3版面印制,在各单位及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公共场所张贴。
18、送审巡察报告。
巡察组应在巡察撤点后5个工作日内将巡察报告送巡察办,有专题报告的同时上报专题报告。由巡察办上报领导小组审定。
9、组织问卷调研。
按照进驻动员会参加人数印制相应的“调研问卷”份数,在动员会议结束后,发放并组织参会人员答题,现场收回,交党建内务组统计汇总备用。
10、听取情况汇报。
巡察组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选择听取其他工作汇报。
11、列席有关会议。
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巡察组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会议时,一般不发表意见。
13、组织个别座谈。
巡察组分别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开展个别谈话。个别谈话时,巡察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并做好谈话记录。
14、查看档案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按照“清单”被巡察单位提供与巡察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簿、工作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进行查阅或复制。
15、走访调研了解。
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以到被巡察单位及其二级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走访调研,巡察组参与走访调研的人员不少于2人。
巡察工作程序流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前 期 筹 备
1、组内人员分工。
巡察组长召集本组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将本组5-6名工作人员按照党建组、内务组、财审计组、信访组进行分组、分工,明确牵头负责人。
2、制定工作计划。
巡察组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拟定本组巡察工作计划,明确巡察的任务要求、时间安排等,报区委巡察办备案。
3、组织人员培训。
6、采集基础数据。
区委巡察办向有关单位采集相关数据信息,交由组长保管、安排使用。
7、交接相关资料、设备。
区委巡察办将“58查”等资料,装有问题线索发现系统的电脑交给巡察组,由组长保管、安排使用。印制调研问卷。
组 织 实 施
8、进驻动员部署。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由巡察组组长通报计划安排、工作要求和目的任务,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做表态发言,对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应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及巡察组联系方式,举报电话、来信地址,以便接受群众举报。短信。
12、受理信访举报。
信访核查组负责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对来信、来电、来访逐一登记和记录;接待来访的巡察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对巡察期间发生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的群众集体上访,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妥善处置;巡察组受理的属于被巡察单位职能范围内的诉求类信访事项,经组长批准,及时移交被巡察单位处理;对涉及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信访举报件,巡察组应在初步了解、研判后报区委巡察办按规定分类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