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人员创业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安失业人员创业政策
西安失业人员创业政策
陕西西安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3万元即可登记,允许投资人首期注册
资本到位10%,剩余部分可在三年内全部到位,并允许货币出资低
于30%。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
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免税期满后,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我省创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扣除。
4、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超过
企业总人数60%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
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6、在国家确定的贫困县新办的企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1、高校毕业生在创业经营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凭《西安
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为2-3万,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5万元以内(各市可根
据当地实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提高小额贷款额度,适当扩大
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每人8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
2、对持有《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
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个人承担50%,展期期间不贴息。
三、大学生创业手续办理程序
(一)营业执照办理程序
1、申请开办有限公司的程序、时限:
第一步:到市工商局及各分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表格或登陆西安红盾信息网下载表格;
第二步: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2、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程序、时限:
第二步:填写个体登记申请书,并附带上经营场所证明、个体经营者身份证明,向工商所递交申请。
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如
实填写开业登记相关表格;
(2)纳税人持填写齐全的《税务登记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主管
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交税务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资料齐全,符合办理地税开业登记规定的,及
时办理完结。
(三)小额贷款办理程序
2、市就业服务中心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负责对
项目的检查和微利项目的认定,在《申请表》上相应栏签署意见,
交还借款人。
3、借款人将材料报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审核,
担保公司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项目的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和借款人签定担保协议。借款人持担保机构签注承诺担保意见的
《申请表》到开办贷款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商业银行接到贷款申请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小额贷款项目的考察、审核,并在《申请表》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内填写
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应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及时放贷。
西安失业人员合伙创业最高可获30万贷款
昨日,西安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出台了进一步推进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支持、鼓励全民创业。据了解,大学生在
自主创业时,如果资金不足,也可凭《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
凡本人户口在西安市辖区内,年龄小于60岁,具备一定劳动技
能和创业能力,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
业人员、持有《复员转业退役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有
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其
他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仅限于城六区、三个开发区范围内,符合
撤村转户条件转为城镇居民且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在自主创业或
合伙经营时需要流动资金和开办经费,均可申请贷款。
贷款额度一般为2-3万元,期限一般为2年。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多15人,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请贷款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
金的30%);有贷款项目及可行分析和实施计划;参加过创业培训并且
有与实施项目相应的经营能力;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
行为;有固定经营场所。
恶意骗贷社区张榜公布
具体来说,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及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及企业申请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进行资格认定,并通过在“就业
失业登记证”上进行统一标识“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企业吸纳
税收政策”的字样,确认享受税费减免资格。自主创业个人或吸纳
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凭此标识,向地税部门提出申请享受税费减免。
根据有关规定,持有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个人创业者,可以经过市级及区县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享受每年8000元的税费减
免优惠,不超过3年。企业吸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
员就业的,按每人每年4800元税费减免优惠,不超过3年。
办理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实行档案托管的需到档案托管部门办理登记证;其他失业人员需要到户口所在社区出具失业证明后,到户口
所在地街道、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登记证。
看了“西安失业人员创业政策”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