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顿科学规范再思考-Sinoss
浅谈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的论文
浅谈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前言默顿(Merton)是20世纪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也是科学社会学(Science of Science)的创始人之一。
科学社会学是研究科学和科技活动的社会学分支,旨在揭示科学和技术活动的社会机理以及科学和技术活动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关系。
在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理论和实践中,知识发现、知识传播、知识应用和知识评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知识生态系统。
本文主要从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角度探讨科学社会学如何看待科学和技术的知识,以及如何评价科学和技术的知识价值。
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注知识的社会性,即强调知识是社会产物,是社会的集体成果;二是强调知识的客观性,即认为知识应该符合科学方法和规范,并能够经过科学实验和观察进行验证。
针对第一个方面,默顿认为知识是由个体和社会共同构建的,即知识既是个人的认知和思维过程,也是社会人群共同探索和传播的结果。
个人的学问和经验往往限制了他或她对知识的认知和表达,而社会的集体智慧则可以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和解释知识现象,推动科学和技术的进步。
更重要的是,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是不断积累前人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的结果,这一过程是由一代又一代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等组成的社会群体共同完成的。
因此,知识的生产和应用是社会集体的努力,是社会力量的驱动,不是个别人的功劳。
对于第二个方面,默顿强调知识的客观性和验证性,这是科学和技术在社会中获得信任和认可的基础。
科学方法、科学实验和观察验证是科学和技术发展的关键工具,也是科学和技术所能接受的公认的规范。
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知识才能真正算得上是科学和技术的成果,并且被社会所认可和接受。
默顿认为,科学和技术的知识价值需要经过专业的科学评估和社会审查,才能成为公认的“真理”。
综合来看,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是个体和社会群体共同构建的产物,既要强调知识的客观性,符合科学方法和规范,并能够经过科学实验和观察进行验证;更要强调知识的社会性,强调知识是社会集体的努力,是社会力量的驱动,不是个别人的功劳。
关于默顿科学规范的几个理论问题
关于默顿科学规范的几个理论问题篇一:默顿的科学规范与现实默顿的科学规范与现实摘要:默顿规范作为科学知识流通、评价的基本社会学机制是不可或缺的。
默顿规范代表着某种知识以何种方式被评价、以何种标准评价,以检验这种知识是否具有科学上的意义、能否被科学同行所承认的社会学机制。
默顿以实证主义的科学知识观、小科学时代的科学价值观为理论基础,以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为研究方式所建立起来的这套规范体系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必然会随着其理论基础\思维方式的革命而被质疑与动摇。
默顿科学规范理论必须革命,回归到认知性规范与社会性规范相统一框架中去。
关键词:默顿;科学规范;现实[1]1 引言默顿是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科学社会学的奠基人和结构功能主义流派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是最早对科学规范开展研究和阐述的学者,是科学规范论这一领域的拓荒者。
然而,恰恰是科学规范思想,在科学社会学领域曾一度引起了广泛而激烈的争论。
迄今,这一争论所引发的许多理论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鉴于科学规范直接涉及到从科学制度的角度对科学本质的理解、对默顿学派科学社会学的认识和评价,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我国科学界的学术规范,培育良好的学术环境等,因而,从科学哲学的角度进一步评论和澄清有关默顿科学规范思想的若干理论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2 默顿的科学规范2.1科学规范科学规范,四种制度上必需的规范——普遍主义、公有主义、非谋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普遍主义,是关于科学成果的评价标准和科学界的准入资格的规范。
公有主义规范有两重含义,其一,它要求把科学知识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无偿地交流和使用,反对把科学知识作为创造者的私有财产,要求科学家承认和尊重同行的知识产权。
一个科学家的“知识产权”通过发表其成果而确立,对于这样的“知识产权”其他科学家应予以承认和尊重,即在无偿利用这一成果的同时应该注明其来源非谋利性,这一规范涉及对从事科学研究的动机的制度性控制,它要求科学家为追求真理而工作,要求科学家,以科学本身为目的,“为科学而科学”,“只问真伪、不计利害”。
莫顿科学规范再认识
莫顿科学规范再认识摘要:深入理解莫顿关于科学家的行为规范。
默顿科学规范的提出有其必然性,阐明科学与社会关系的需要。
默顿所表达的科学精神的核心内容。
在科学实践中,它是引导科学家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一种目标和理想,值得科学家坚持不懈地去追求。
科学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到科研能力的培养与科研活动的开展在全面提高自己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有针对性的提高和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并担负科学人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莫顿规范科学家行为规范科研能力必要性培养方法社会责任一、引言当前,如何从健全科技体制、提高科技人员的道德素养、担负科学人的社会责任、改善全社会的科技环境等方面多管齐下,重建学术规范,从根本上提高中国科技队伍的战斗力, 已经成为中国科技界的当务之急。
鉴于默顿科学规范思想是学术规范研究方面一项最基础、最成熟和影响最大的工作,欲达重建学术规范之目的,无论如何不应脱离对默顿科学规范思想的理解和践履。
为此,重读默顿关于科学规范的有关论述,深入理解并阐述如何担负科学人的社会责任。
二、默顿科学规范的必然性对于默顿科学规范而言,其形成背景,在一定程度上彰显着它的存在根据和思想内核,因此,弄清默顿科学规范形成的背景,有助于对它的深入理解。
默顿本人没有系统阐述过这个问题,但我们根据相关资料阐明默顿科学规范形成的历史和学术背景,以及科学与社会关系的需要。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和随后接连发生的经济危机,充分暴露了科学的负面作用。
在战争手段全面升级、化学武器滥用,以及机器生产所造成的生产过剩、生产结构调整和工人失业中,科学所扮演的角色给人们留下了灰色印象。
于是,在大众层面,抱怨、批评甚至反对科学的声浪四起,而在思想文化界,具有程度不等的反理智主义和反科学主义色彩的思潮更是其势汹汹。
这些情况严重干扰了科学工作的正常秩序,使科学界强烈感受到了社会对科学发展的制约作用。
这种情况,迫使人们在对待科学的态度上,必须由自信的、孤立主义态度转变为现实地参与革命性的文化冲突之中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科学并非独立存在于社会之外,而是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与社会整体及其各个部分处于一种复杂的相互作用之中,从而认真对待科学与社会的关系。
默顿科学规范结构理论新解
【哲学与当今世界】社会科学家SOCIAL SCIENTIST2018年6月(第6期,总第254期)Jun.,2018(No.6,General No.254)收稿日期:2018-06-01基金项目: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15BZX031)作者简介:王民选(1976-),河南扶沟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生,洛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中国现代科学社会史。
默顿科学规范结构理论新解王民选1,2(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2洛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洛阳471934)摘要:默顿的科学规范结构是一个立体的架构,科学规范体系由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两个层面组成,学界长期关注的默顿规范仅仅是其中的行为规范层面,相对而言价值观层面在科学规范研究中遭到了忽视。
价值观是科学活动的最高目标,狭义的科学规范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它们是默顿科学规范体系中两个密切关联的子系统,由大致相同的一组元素构成。
科学中的失范现象归根结底都是科学活动背离价值观的结果,因此不能仅从行为规范层面上予以解释。
本文对默顿的科学规范结构理论做了重新解析,并以其为工具解释了科学失范现象,进而拓展了默顿科学规范体系的理论空间。
关键词:科学的精神气质科学价值科学规范默顿规范中图分类号:G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240(2018)06-0028-06默顿是科学社会学的奠基人,他在科学社会学领域开疆拓土,率先对科学的社会规范做系统的研究,科学规范结构理论是默顿科学社会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为流传的“默顿规范”这一名词足以说明其影响力。
围绕着默顿规范的有效性、独特性等问题,默顿的支持者和批评者发表了大量论著,对科学规范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现在,默顿规范仍是研究科学道德失范问题常用的理论工具。
然而默顿规范在内涵上已经偏离了默顿建立科学规范理论时所用的科学精神气质及“制度性规范”的概念,是对它们的简化,尤其是削去了其中价值观的含义,因而显得相对“纯粹”,是狭义的科学规范。
默顿科学目标的反思及科研规范体系的重建
A Thesis Submitted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PhilosophyReflection on Merton’s Sc ientific Goal and Reconstructthe Scientific NormsCandidate :Dong PanMajor :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upervisor:Associate Professor Cheng Liangbin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han, Hubei 430074, P.R.ChinaOct., 2011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据我所知,除文中已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对本文的研究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
本人授权华中科技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保密□,在______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属于不保密□。
(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指导教师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大科学时代,科学失范现象屡屡发生,建立在实在论基础上的默顿科学规范理论受到了广泛的质疑。
为了适应科学的新变化,默顿学派的研究者们在默顿研究的基础上对规范进行了增补与修改,而与此同时规范的反对者也从各个角度对规范展开了尖锐的批评,双方意见僵持不下,默顿科学规范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
默顿科学规范再认识
默顿科学规范再认识
马来平
【期刊名称】《自然辩证法研究》
【年(卷),期】2008(24)4
【摘要】默顿科学规范的提出有其必然性:阐明科学与社会关系的需要;由纳粹主义所引发的政治论战的一部分;功能主义理论的内在逻辑发展。
默顿所提出的四条规范旨在从不同的侧面堵塞个人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因素污染科学知识内容的渠道;它基本上表达了科学精神的核心内容。
默顿科学规范尽管有一定的理想色彩,但它是有一定根据的"应然"。
在科学实践中,它是引导科学家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一种目标和理想,值得科学家坚持不懈地去追求。
【总页数】6页(P91-96)
【关键词】科学规范的必然性;科学规范的合理性;科学规范的有效性
【作者】马来平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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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学界的奖励系统与越轨行为——默顿学派对默顿科学规范论的丰富和发展 [J], 徐梦秋;欧阳锋
3.对默顿科学规范论的批评与默顿学派的回应 [J], 徐梦秋;欧阳锋
4.科学中的规范与反规范——默顿学派对默顿科学规范论的丰富和发展 [J], 徐梦秋;欧阳锋
5.科学规范的阐释和扩展——默顿学派对默顿科学规范论的丰富和发展 [J], 欧阳锋;徐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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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默顿科学规范理论在学术期刊编辑中的适用
论默顿科学规范理论在学术期刊编辑中的适用
胡慧河
【期刊名称】《科技管理研究》
【年(卷),期】2009(29)5
【摘要】默顿将科学规范精练地概括为"普遍主义"、"公有主义"、"无私利性"和"
有组织的怀疑主义",它不仅可以用来指导和调控科学共同体成员的行为,而且对指导学术期刊编辑工作很有借鉴价值。
遵循默顿的科学规范理论,要坚持办刊的民主化、以期刊学术质量为第一的原则以及编辑目的的无私利性。
【总页数】3页(P554-555)
【关键词】默顿;科学规范;学术期刊;编辑
【作者】胡慧河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学报编辑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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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学规范与科学中的交换——默顿学派对科学规范论的丰富与发展 [J], 欧阳锋;徐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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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默顿规范研究的简述
关于默顿规范研究的简述关于默顿规范研究的简述摘要:默顿规范被提出之后就受到了学界的关注。
在默顿工作的基础上,默顿学派的其他成员又对这一科学规范做出了不同程度的修正与补充。
但随着科学自身发生变化以及科学哲学新思想的出现,学界开始对默顿规范进行反思与批评。
笔者在所掌握的资料的基础上,试简述这两方面的研究成果。
关键词默顿规范继承拓展批评默顿(R.K.Merton)的博士论文《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开启了当代科学社会学研究的先河,因此默顿也被尊称为“科学社会学之父”。
1942年,默顿在《论科学与民主》一文,从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的视角,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的精神特质即科学活动应遵循的四条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学界将这四条规范统称为默顿规范。
作为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默顿规范自被提出之日就在学界引起了巨大而广泛的影响,得到了默顿学派不同程度的继承与扩展,可是随着科学和科学哲学新思想的发展,也有学者对默顿规范进行了质疑与否定。
本文试图在所掌握的资料的基础上,整理学界对默顿规范的发展、和对默顿规范的质疑及默顿学派的回应的相关思想。
一默顿规范的提出背景与内容(一)默顿规范提出的时代背景在1938年的《科学与社会秩序》一文中,默顿就认为对科学的敌意可能产生于两类条件,“第一类条件属于逻辑性的,尽管不一定是经验证实的结论,即认为科学的结构或方法不利于满足重要价值的需要;第二类条件主要包括非逻辑性因素,它基于这样一种感觉即包含在科学的精神特质中的情感与存在于其他制度中的情感是不相容的[1]”。
并指出“1933年之后的纳碎德国的情况即表明了改变或消弱科学活动的逻辑和非逻辑因素共同作用的方式。
在一定程度上,对科学的妨碍是政治结构和民族主义信条变化出乎意料的副产品[2]”。
纳粹主义“按照种族纯洁性的信条,在大学和科研机构中强行规定了这样的政治标准,即必须:出身于‘雅利安’家族并且公开赞同纳粹的目的,实际上所有不能达到这一标准[1] R.K.默顿.鲁旭东、林聚任译.科学社会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45[2] R.K.默顿.鲁旭东、林聚任译.科学社会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45的人都被排斥在大学和科研机构之外[1]”,这种种族清洗的结果就是消弱了德国的科学。
思考题
思考题:请谈谈默顿所提出的构成科学精神的四大规范。
答:R•K •默顿在《论科学与民主》(1942)中提出的构成“科学精神”的四大规范也称之为莫顿规范。
由于二战中出现了对科学家的迫害和对科学研究的干涉,基于对科学家和科学命运的思考,默顿提出了科学作为社会中的一个部分,科学家的行为是受特定规范制约的,这些规范指的是普遍主义(Universalism),"公有性”(“Communism"), 无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 有条理的怀疑(Organized Skepticism),简称UCDOS。
1、普遍主义(universalism)。
“普遍主义”是关于科学成果的评价标准和科学界的准入资格的规范。
这个规范有两重含义:其一,它要求以实证的、逻辑的这种普遍的而非个人性或个性化的标准来评价科学和科学成果——“真理性主张,无论其来源如何,都应该服从于先定的非个人性的标准:即要与观察和以前被证实的知识相一致。
对于要进入科学之列的主张,不管是接受还是拒绝,并不依赖于主张提出者的个人或社会属性;他的种族、国籍、宗教、阶级和个人品质都与此无关”;反对“同样的行为要根据人的地位和身份的不同而做出不同的评价”。
其二,这个规范要求科学殿堂的准入资格的平等:“普遍主义规范要求在科学职业生涯上向有才能的人开放”,[23] 反对以任何理由如低微的出身、种族、政治倾向,限制有才能的人从事科学活动。
纳粹德国把犹太血统的科学家统统排斥于大学和科研机构之外,就违背了普遍主义规范的这一要求。
2、公有主义(communism)。
公有主义规范也有两重含义。
其一,它要求把科学知识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无偿地交流和使用,反对把科学知识作为创造者的私有财产。
默顿说:“科学是公共的知识,而非个人的知识。
只有当科学家把他的思想和发现公之于世,他才算做出科学贡献,因而,只有使他的贡献成为科学的公共领域的一部分,他才能真正地要求说,这项贡献归他所有。
默顿提出的科学家的四条社会规范
默顿提出的科学家的四条社会规范
第一,普遍主义。
直接表现在关于真相的断言,无论其来源如何,都必须服从于先定的非个人性标准,要与观察和以前被证实的知识相一致。
第二,公有主义。
科学上的重大发现都是社会协作的产物,因此它们属于社会所有。
承认和尊重是科学家对自己的发现的唯一财产权,反对保密,要求谦虚。
第三,不谋利性。
描述了科学体制“为科学而科学”,既不同于利他主义,也不同于利己主义,预设了科学家的正直和诚实。
第四,有组织的怀疑。
按照经验验证和逻辑一致的判断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发现统统暂时悬置并进行公正的审查。
你认为默顿规范还有什么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现实世界中的科学家的行为常常偏离默顿规范(科学共同体的行为规范),你认为默顿规范还有什么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要点:主要从思想境界和伦理道德方面;针砭时弊。
主要从正面来论述。
答:科学共同体的行为规范要实现科学扩展知识的终极目标,就要求科学共同体在进行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中,遵循相应的行为规范。
科学社会学家默顿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了著名的关于科学的社会规范的四条原则。
第一,普遍主义。
普遍主义原则强调料学标准的一致性。
只要是科学真理,不管它来源如何,都服从于不以个人为转移的普遍标准。
普遍主义这种强制性规范深深地植根于科学的非个人性的特征。
第二,公有主义。
主要是指科学知识的公有性,即科学知识是人类的共同财富。
任何科学发现都是社会合作的产物,是属于整个科学共同体的。
科学的公开性原则正好与技术的保密性、功利性原则相对立。
第三,无私利性。
要求从事科学活动的科学家不应该因为对个人私利的追求影响科学事业。
无私利性是一种基本的制度性要素,科学家应当具有献身科学、造福人类的利他主义思想。
第四,有条理的怀疑精神。
研究者有责任对他人的研究成果提出批评,也要允许别人对自己的研究成果提出怀疑,只要这种怀疑和批评是采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手段和严格的实验验证方法的。
默顿把四条规范原则作为科学共同体的精神气质,从不同的侧面规定了科学共同体的行为方式。
这四条原则塑造了这一社会亚文化群的整体形象,构成了科学的独特精神气质。
为了保证科学的体制目标的实现,需要科学家在生产科学知识的各个环节中,都要尽可能地防止和减少任何社会的因素对科学知识的侵蚀。
默顿科学规范提出的时代距今已经60多年,科学发展日新月异,科学的组织结构、外部社会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许多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产生发展,促进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融合。
现代科学技术不仅是一种知识和技能的体系,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承认默顿的科学规范是需要重新认识的。
默顿的科学社会规范
默顿的科学社会规范—从“社会学的矛盾意向”到科学中的“规范与反规范”默顿很早就注意到规范冲突的问题,指出了科学的规范与其他领域如政治、宗教领域的规范的相容与不相容。
他说,对科学产生敌意的根源在于,“包含在科学的精神特质中的情感与存在于其他制度中的情感是不相容的”[1]。
后来他又发现在科学的规范系统的内部也存在着规范的冲突。
默顿认为:“我们必须考虑,首先,在一个社会制度中具有潜在的冲突性的规范是如何发展的;其次,科学制度中的冲突的规范是如何在科学家的生活中产生显著的矛盾心理的;最后,这种矛盾心理又是如何影响科学家之间的实际的(不是假设的)关系的。
”[2]在《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一文中,默顿强调了原创性的价值,“在这种科学制度中原创性非常受重视。
因为正是通过原创性,知识才会以较小或较大的幅度得以发展”[3]。
同时他又补充了“谦逊”(humility)这一规范。
“这种价值观(指原创性———引者)并不是孤立的,它只不过是构成科学的精神特质的一整套复杂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体系还包括:非谋私性、普遍主义、有组织的怀疑、精神财产的公有性,以及谦逊”[4]。
然而,在默顿看来,原创性的价值观与谦逊的价值观有着潜在的冲突。
“像其他制度一样,科学制度似乎糅合了潜在不相容的价值观:其中既有原创性的价值观,它驱使科学家要求人们承认他们的优先权;也有谦逊的价值观,它使得科学家坚持认为他们能够取得的成就是相当小的。
”[5]默顿注意到,这两种价值观并非真的是矛盾的,但它们提倡的确实是相反的行为。
默顿认为,要把这两种潜在不相容的东西融入一个单一的取向中,并在实践中协调一致,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指出:“这两种价值观是同族的,就像该隐和亚伯是亲兄弟一样,而它们之间的紧张关系在那些内化了这两种价值观的科学家中间造成内在的冲突,并对优先权的主张产生一个明显的矛盾心理。
”[6]这种矛盾心理在一些伟大科学家的身上也体现出来,例如,为人谦恭、美名于世的达尔文,当得知华莱士会抢先发表其进化论时,他曾多次给赖尔写信,表达了自己对于可能失去优先权的担心和矛盾心理。
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
科学的规范结构〔美〕R.默顿一、科学与社会对科学完美性的持续批评使科学家们意识到,他们不能超越于特定类型的社会结构。
科学家协会的宣言和声明都关注科学与社会的关系。
受到抨击的科学制度必须重新考虑它的基础,重审它的目标,寻找它的基本原则。
危机唤起了自我评估。
既然科学家的生活方式受到了挑战,他们也就对敏感的自我意识状况有了警觉:自我意识作为一种社会的整合性因素,有其相应的责任和旨趣。
当象牙塔之墙受到长期攻击时,它就变得摇摇欲坠了。
在一个长久的相对稳定的时期里,对知识的追求和传播占有主导地位,即使这种追求在这一文化价值中没有占据第一位的话,科学家也要表明,科学是为人类谋福的一种方式。
因此他们绕了整整一圈后, 又回到了科学在现代世界出现时的起点。
三个世纪之前,当科学制度刚刚能够宣称独立并且还需要社会支持时,自然哲学家便做出承诺:从文化上看,科学既能保证有效地实现经济功利目的,又是颂扬上帝的手段。
科学的这一目标当时并无自我证明的价值。
但随着无数成就的取得,工具变成了目标,手段变成了目的。
这方面进一步强化的结果是,科学家们认为他们独立于社会,并认为科学是社会的独立存在的事业,而不是社会中的一部分。
但对科学自治性的当头一击,使这种乐观的独立主义转变为现实地参与到文化的革命性冲突之中。
这种问题的提出导致了对现代科学精神特质的明确化和重新肯定。
科学是一个难以概括的词语,它所指的是一些不同的、尽管是相关的事项。
它通常被用于指(1)一套特定的方法,知识的证实依靠这套方法;(2)通过应用这些方法所获得的一些积累性的知识;(3)一套支配所谓的科学活动的文化价值和惯例;或者(4)上述任何方面的组合。
我们这里所考虑的是科学的文化结构的一个基本形式,即科学作为一种制度的一定方面。
莫顿的科学社会规范
莫顿的科学社会规范科学规范的经典社会学表述是由罗伯特-K-默顿(Robert K. Merton)在一篇文章中提出的,这篇文章最初以 "关于科学和民主的说明"(1942年)发表,并在他的《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中以 "科学和民主的社会结构 "重印,在《科学社会学》(1973年)以 "科学的规范性结构 "重印。
该表述有时以其首字母CUDOS而闻名,它代表了四种规范:共产主义、普遍主义、无利害关系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
默顿对科学的规范性的表述被证明是所有社会学分析中最持久的一种。
批评者(提出反规范的概念)和同情者都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在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成为科学社会研究的 "默顿式 "方法的象征。
它也没有保持静态。
"复制 "有时被称为第五种规范。
约翰-齐曼(John Ziman)建议将 "原创性 "作为一个规范加入,在最近对CUDOS这个缩写的许多解释中,O被用来表示原创性。
在默顿的论文之前,在社会逻辑学传统中,还有一部影响深远的作品,即马克斯-韦伯的一篇题为 "科学是一种使命 "的演讲。
韦伯代表作为其演讲听众的学生提出了一个问题:一个人如何知道自己对科学有一种召唤?答案是使人能够正确履行科学家(或学者)角色的个人素质。
这篇文章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在解释科学的局限性,以及科学不能提供世界观。
韦伯没有给出一个简单的个人品质清单,而是谈到了 "智力完整性的朴素责任",谴责了科学中的 "个性 "观念,并说 "一个有用的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教他的学生认识'不方便的事实'"。
韦伯的评论可以与默顿的第一篇论文 "科学与社会秩序 "中的美德清单进行比较。
在这里,默顿列出的科学家的特殊美德是 "智力上的诚实、正直、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无私、非人格化"。
关于默顿科学规范的几个理论问题
“ 应然” “ 和 实然” 局
科学规范思想是默顿学派科学社会学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默顿本人对科学
社会学最卓越的理论贡献之一。然而, 恰恰是这一思想, 在科学社会学领域曾一度
引起了广泛而激烈的争论。迄今, 这一争论所引发的许多理论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鉴于科学规范直接涉及到从科学制度的角度对科学本质的理解、对默顿学派科学 社会学的认识和评价, 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我国科学界的学术规范, 培育良 好的 学术环境等, 因而, 从科学哲学的角度进一步评论和澄清有关默顿科学规范思想的
若干理论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一
默 顿 科 学 规 范 的精 神 实 质
在关于默顿科学规范的争论中, 学界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理论问题。如, 科学
作者简介:马来平, 5 年生, 9 10 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 向 为科技与社会、 科
学社会学。
马来平 关于默顿科学规范的几个理论问题 9
样增加以后, 科学规范就完备了吗? 总之, 上述情况使得明确默顿四条科学规范之 间的内在联系变得更加迫切了。 要弄清默顿四条科学规范之间的内在联系,关键是要洞察默顿科学规范的精
神实质, 找到把四条规范贯穿起来的那根红线。
按照默顿的说法, 科学规范是由 “ 科学的制度性目 决定的。这是因为, 制 标” “
共同体、 全社会乃至全人类的公有财产, 不属于任何个人。科学发现一旦做出, 就应
当公开发表, 尽快进人科学交流系统。 发现者对知识 “ 财产” 的要求仅限于获得 “ 承
认” “ 和 尊重” 没有任何特权, , 不能随意隐匿和占有它们; 同时, 研究者对所利用的 他人成果应予注明或公开鸣谢。
3、 无私利性。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最高目的是推进知识的发展而不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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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顿科学规范再思考——重读默顿《科学界的规范结构》马来平(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 济南 250100)摘要:《科学界的规范结构》一文所做的工作对于默顿学派科学规范的研究是开创性的和奠基性的。
该文所提出的四条规范旨在从不同的侧面堵塞人和社会因素污染科学知识内容的渠道,进而规定了科学家的行为方式,塑造着科学家的整体形象,形成了科学的独特“精神气质”。
有人批评默顿的科学规范是主观的、不真实的,其实,默顿的本意在于强调,按照科学体制性目标的要求,科学家就“应当”按照科学规范行事,而批评者恰恰忽视了“应然”和“实然”的界限。
此外,科学家的行为受多种因素支配,科学界出现某些失范现象是正常的和难免的,不过,从主流和根本上看,科学家还是基本遵循科学规范的。
关键词:科学规范;科学规范的内在联系; 真实性;“应然”;“实然”最近,惊闻素有科学社会学之父之称的美国社会学家默顿已于今年2月23日溘逝,嗟叹不已。
沉痛之余,撰成此文,略表哀悼之情。
随着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和他的老师帕森斯(Talcott. Parsons,1902—1979)的结构主义社会学的诞生,默顿的科学社会学研究纲领发生了一次重大转变:由运用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自然科学在体制化过程中与文化、经济、军事等社会因素的互动关系,转变为基于社会学的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与方法,着力分析科学体制的规范结构、社会关系和运行机制等。
通常以这一转变为界河,人们把默顿的科学社会学思想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前期的代表性成果是其博士论文《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1938年),后期的代表性成果是《科学界的规范结构》(1942年)和《科学发现的优先权》(1957年)两篇经典性论文。
以这两篇论文为肇始的科学规范研究和科学奖励制度研究,是默顿学派科学体制社会学的核心内容。
科学社会学所开展的科学规范研究,不仅对于深刻理解科学共同体的本质,以及从社会体制的角度理解科学的本质发挥了基础性作用,而且,在科学道德研究等方面也产生了巨大影响。
因此,如何准确、深入地理解默顿的科学规范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这里,仅将我最近重新研读《科学界的规范结构》一文的初步理解和粗浅体会奉献给读者。
一20世纪二、三十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和随后接连发生的经济危机,充分暴露了科学的负面作用。
在战争手段的全面升级和化学武器的使用,以及机器生产所造成的生产过剩和工人失业中,科学所扮演的角色给人们留下了强烈的印象。
于是,在大众层面,批评、谴责甚至反对科学的声浪四起;而在思想文化界,以生命哲学、存在主义等为代表的具有程度不等的反理智主义和反科学主义色彩的思潮更是其势汹汹。
这些情况严重干扰了科学工作的正常秩序,使科学界强烈感受到了社会对科学发展的制约作用。
十六、十七世纪近代科学刚刚诞生的时候,为了争取科学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科学界以及一切关注和热心科学的有识之士曾一度为宣传科学“赞颂上帝、为大众谋利益”的功利性而奔走呼号;后来,随着科学规模的扩大及其推动社会作用的急剧膨胀,科学逐步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致使科学家心安理得地“认为他们独立于社会,并认为科学是社会的独立存在的事业,而并不是社会中的一部分。
”[1]现在,在反理智主义和反科学主义思潮的冲击下,科学家以及关注和热心科学的人们开始认识到科学并非独立存在于社会之外,而是作为社会的一个部分,与社会整体以及社会的各个部分处于一种复杂的相互作用之中。
那么,科学与社会究竟是什么关系?正确回答这一问题,不论对于科学发展,还是对于社会发展,意义都是十分重大的。
显然,要正确回答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一个前提性的问题是要弄清科学的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是科学与社会发生互动关系的内在依据。
从社会体制的角度看,科学最根本的社会属性就是:它是一种社会规范或精神气质,这种精神气质表征着科学家普遍遵守的价值规范的总和,用默顿的话说即是:“约束科学家的有情感色彩的价值和规范的综合体。
”[2]阐明科学与社会关系的需要,“导致了对现代科学的精神气质的明确化和重新肯定。
”[3]应当说,在默顿的博士论文中,他还没有明确意识到具有一套科学规范乃是科学体制化的本质特征之一。
不过,在博士论文中,这种思想萌芽已经分明具备了。
例如,在该文中,默顿写到:“一旦科学成为牢固的社会体制之后,除了它可能带来经济效益以外,它还具有了一切经过精心阐发、公认确立的社会活动所具有的吸引力。
……社会体制化的价值被当作为不证自明、无需证明的东西。
但是所有这一切在激烈过渡的时期都被改变了。
新的行为形式如果想要站住脚……就必须有正当理由加以证明。
一种新的社会秩序预设了一套新的价值组合。
对于新科学来说,也是如此。
”[4]这里,默顿已经意识到,近代科学实现体制化以后,它理应具备一种新的价值组合。
根据博士论文在一个脚注中提出的“现在准备研究科学与其周围的社会体制之间的这种关系”[5]的计划,就在博士论文发表的同一年(1938年),默顿发表了名为《科学和社会秩序》的论文。
这篇论文引入了“科学的精神气质”概念,并将其定义为“有感情情调的一套约束科学家的规则、规定、习俗、信仰、价值和预设的综合。
”[6]紧接着,1942年默顿便发表了他那旨在具体阐明科学规范的《科学界的规范结构》一文。
为此,默顿声称:“1942年论科学的精神气质的论文,它是相当快地从《科学、技术与社会》引导出来的。
”[7]二默顿认为,作为一种社会体制,科学的最终目标是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
这一目标决定了科学方法的实证性,进而也大致规定了科学家的行为规范。
就是说,科学目标以及科学方法共同规定了科学规范,而科学规范之所以是必须的,不只是因为它们在方法上是有效的,还因为它们在服务于科学目标上,被认为是正确的和有益的。
科学规范的内容是什么呢?默顿指出,构成现代科学精神气质的科学规范主要有以下四条:1、普遍主义所谓普遍主义,即是:科学是客观的、非个人的。
其含义主要有二:其一,评价科学知识的唯一标准是其与观察和早已被证实了的知识相一致,而与发现者的个人属性和社会属性无关。
这一条说的是,科学知识是外部世界客观过程和关系的如实反映,与人性无关;相应地,人们评价科学知识的时候,也应当拒斥特殊主义,而不考虑科学发现者的性别、民族、年龄、国籍、宗教、阶级、政治立场和个人品质等任何社会属性。
其二,科学向一切有才能的人开放。
任何人都同样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机会。
职业选择和评价的唯一标准是人们的角色表现及其研究成果质量。
2、公有主义所谓公有主义,即是:科学发现是社会协作的产物,它们是科学共同体和全社会的公有财产,不属于任何个人。
发现者对知识“财产”的要求仅限于获得“承认”和“尊重”,而没有任何特权,不能随意使用和处置它们。
3、无私利性所谓无私利性,即是: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是发展科学知识而不是任何个人利益。
应当指出,这一规范虽然涉及到了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动机问题,但是默顿强调,从根本上说,无私利性并非科学家个人动机层面上的事情,而是科学体制的必然的要求。
正是对科学家可能有的各种动机的体制性支配,决定了科学家摈除私利的行为。
4、有条理的怀疑主义所谓有条理的怀疑主义,即是:科学家对于自己和别人的工作都不要轻信,而应该持一种有根据的怀疑和批判态度。
默顿认为,这一条既是科学方法论的要求,也是科学体制的要求。
上述四条规范的含义是十分明确的,关键是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
人们频繁引用这四条规范,但鲜见有人论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尤其是以下的情况更是加剧了这一问题的扑朔迷离:一是默顿在其《科学的规范结构》一文中,没有正面阐述四条规范的内在联系;二是默顿提出四条科学规范之后,他本人以及巴伯、斯托勒、米特罗夫、齐曼等人又分别对科学规范进行了补充,增加了创新性、谦虚、理性精神、情感中立性、客观性、概括性和无偏见性等。
甚至有人把规范增加到11条之多。
面对这种五花八门、没完没了的增加,人们自然会问这种增加是必要的吗?这样增加以后,科学规范就完备了吗?总之,上述情况使得明确默顿四条科学规范之间的内在联系变得更加迫切了。
要弄清默顿四条科学规范之间的内在联系,关键是要弄清默顿科学规范的精神实质,找到把四条规范贯穿起来的那根红线。
按照默顿的说法,科学规范是由“科学的制度性目标”所决定的。
“制度性的规范要求(惯例)来自这一目标和方法。
技术性(认识性)规范和道德规范的全部结构在于实现最终目标。
”[8]默顿认为,科学的制度性目标是“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
而且,默顿进一步认为,“知识是经验上被证实的和逻辑上一致的规律的陈述(它实际上是预言)。
”[9]这表明,尽管默顿后来对实证主义有所批判,但他的科学观基本上是属于实证主义传统。
就是说,在他看来,科学是真理,科学的发展则是真理的不断积累。
每一个真理都像是一块砖,依次砌入了一个不断增高的大厦。
科学的内容仅仅反映客观世界的现象与规律。
任何人的和社会的因素的渗入,都只能造成科学知识的失真,并且妨碍科学的正常发展。
因此,为了保证科学制度性目标的实现,需要科学家在生产科学知识的各个环节中都要尽可能全面彻底地防止和减少人和社会的因素对科学知识的侵蚀。
这一点,是默顿所揭示的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宗旨,或者精神实质,也是把四条科学规范贯穿起来的那根红线。
找到了这根红线,默顿四条科学规范的内在联系就一目了然了:四条规范从不同的侧面堵塞了人和社会因素污染科学知识内容的渠道。
普遍性,主要是防止在科学评价过程中人和社会的因素对科学知识的干扰。
因为评价过程中任凭人和社会因素的侵袭,就有可能要么使非科学的东西混进科学;要么把真正科学的东西排除在外,从而造成妨碍科学、压制科学的的恶劣后果。
公有主义主要是防止在科学的交流传播和运用过程中人和社会的因素对科学知识的干扰。
科学一旦产生,就应当进入交流过程,自觉地置于科学共同体的严格监督之中。
这样既便于防止人和社会因素的侵袭;同时,也便于其他人随时加以利用,最终达到促进科学不断进步的目的。
此外,从产权上明确科学属于全社会,而科学家个人唯一的权利就是获得科学界的承认和尊重。
这就促使科学家特别关注科学成果的客观性和质量,从而有利于科学的发展。
无私利性是从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心理层面,防止人和社会的因素对科学知识的干扰。
无私利性规定,除推进科学的进展以外,科学家无任何个人利益可言。
诚然,现实中,科学家们的科学研究往往与工资、奖励、资助乃至名誉和地位挂构。
但是,严格地说,这些外在的东西与科学成果不对等,也无法对等;同时,对于科学家说来也是可遇不可求的。
如果科学家怀揣名利之心,把科学当作获取个人名利的工具,那就极容易选择研究课题避重就轻,甚至置科学的客观性和严肃性于度外,陷进弄虚作假的泥潭。